山东省7昌乐县第三中学 路来森
古代,女子出嫁,因时代和身份地位的不同,称谓各异。
“出嫁”。现在我们说“出嫁”,是一个词,即指女子嫁出娘家结婚。但最早,“出嫁”是两个词构成的同义复合词。“出”和“嫁”单独讲,也是分别指“女子结婚出嫁”。“出”,是母系社会婚姻形式的遗迹。在母系社会中,由于实行族外婚,姊妹之子必须离开自己的氏族到外氏族去结婚,所以称为“出”,这个时候“出”的实际上是男子。进入父系社会后,改为女子外嫁,但这种称谓仍然沿用下来,故也称女子出嫁为“出”。如《尔雅释亲》:“妻之姊妹同出为姨。”(妻的姊妹出嫁后称姨)。这里的“同出”是指“已出嫁”。用“嫁”称谓,古已有之,延续至今。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室”是指“男子成家”。“嫁”即指女子出嫁。
“归”和“适”。古代均指女子出嫁。杜甫《新婚别》:“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与之相关的,古代“已出嫁的女子回娘家看望父母”称之为“归宁”,归有光《项脊轩志》:“吾妻归宁。”“古时出嫁的女子,即使父母去世后,也得回娘家省亲,表示不绝宗族”则称之为“归宗”。例,《仪礼丧服》:“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古代,“未出嫁的女子”称“在室”或“室女”,如《颜氏家训风操》:“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则以次第称之。”《盐铁论刑德》:“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牢狱)不用也。”“适,往也。”因而,又称女子出嫁为“适”,例:《孔雀东南飞》:“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
“行留”。“行”和“留”是相对的两种称谓。“行”指女子出嫁,例:《诗经竹竿》:“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留”是指儿子娶媳妇。如《颜氏家训治家》:“然则女子之行留,皆得罪于其家者,母实为之。”(这样看来,女子不论被嫁出还是被娶进来,都要得罪人家,这实在是当母亲的造成的)。
“出阁”和“出降”。“阁”在古代可特指女子的卧房。如《木兰诗》:“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也叫“闺”或“闺房”。所以又称女子出嫁为“出阁”,此种叫法,在民间,至今仍存之。“出降”,古代有特定的称指对象,即专指公主出嫁。例,李肇《国补史》:“太和公主出降回鹘。”《贞观政要公平》:“长乐公主,文德皇后所生也。贞观六年将出降……”.
作者邮箱: lulaisen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