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广平
十年前,写下了题目。十年后我才拿起笔开始写作。
记得那时是在一个偏僻的乡村中学。那时候,所有的梦想都已经栖落到现实的地面。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了一个叫水廓的地方。我没有嫌弃这块土地,也没有想到有一天会离开这片土地。因为这儿就是我的家乡。一个人是没有任何权利嫌弃自己的家乡的。
也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有了孤独。而在这之前,我作为一个浮躁的大学生是不懂得什么是孤独的。如果有什么孤独,那也一定是古人所说的为赋新词强说愁。
也是在那个时候, 我喜欢上了黄昏。每天,到了黄昏时分我都会走到乡村中学的那片大操场上在模糊的天光下独步。我想得很多。想到过前途,想到过爱情,想到过自己的事业。当然,也像那个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一样想到过生和死的问题。在那样的年龄,在那样的环境,在那样的人,不想是不可能的,不这样想也是不可能的。虽然说我爱家乡的土地,但真的在已经离开了这片土地而让自己的灵魂在一个都市里栖息了四年之后再要我回到这片土地上,不能不说是一种残酷。在那片贫瘠的乡村土地上,我想得最多的是大学的校园和繁华的都市。我只能时常独自感叹,命运为什么偏让我离开了却又回来?真的是为了应验《圣经》上的那句“人啊,你始自泥土,终将归于泥土”的话?
然而,我却又知道我没有嫌弃厌恶乃至离开这片土地的任何理由。我于是为此痛苦着。我有一种不好的感觉,那就是我这一生定然走不出这一片土地了。
后来,命运的驱使,我离开了家乡,离开了那片土地。但我仍然没能走出乡村。所有的英雄豪气,所有的缤纷灿烂的理想仍然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密密丛丛地生长着,没有理由的执着而又顽强。当我只能在书上看到别人在钢筋水泥的包围中感到无边的孤独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更加落寞。我不是对都市的繁华着迷,更不会肤浅到迷恋都市的灯红酒绿。我只觉得像我这样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这个时代的新鲜的气息,像一个聋子或者瞎子一样对时代的发展一无所知。那将是非常悲哀的事情。当然,如果还有什么心灵的律动的话,那就是我始终总有着一种迷惘:从任何一个方面看,我都能算是比较优秀的一类人,可为什么却只因为没有背景没有银子就要永远留在乡村?在身边很多人都进入都市以后,我无法不产生这样的想法。
我不想否认,一切都是因为我没有背景没有银子。包括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也是因为我只是一个穷学生才被打发到一个没有人愿意去的但却是我的家乡的那个地方的。我认为这不公平,很不公平。
在异乡,我仍然喜欢黄昏,仍然喜欢在黄昏的那种诗意的诱惑下走到空无一人的操场上去品尝那份孤独和失落。这时候我已经有了几十万字的作品。我向往进入都市文化人所营造的文化圈子,向往一个沙龙,向往都市的一扇窗下一盏优美的台灯。可是,我仍然和从前一样无法拥有这一切。不仅如此,在苏北一个我更加陌生的异乡,我连最后一点可怜的背景也都全部丧失。都市是人家的院落,城市只是我的梦想。
十几年寂寞的光阴流逝了,我仍然是我。当现在,喧嚣的市声在遥远的地方汹涌着的时候,当老婆和儿子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恍惚间,我又像是回到了十年前,回到了那个异常孤独的年华。我现在又孑然一身了,和我刚从大学校门出来时一样。昔日重现,昨日再次光临。而我的青春,我的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已经悄然而逝了。我的头上多了几根白发,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走向中年人的行列。少了的是几分少年心性,多了的是心头的悲哀和失落。当我企图以营造纸上的辉煌来赢得人生的辉煌的时候,我又悲哀地发现,这个世纪末,文化也已经到了黄昏和边缘了。这一点我在我的小说《黄昏边缘》里说过了,现在再说也已经没有多大的价值。
现在,我和过去一样,一人独居在一个斗室里,箪食瓢饮。和十年前不一样的是我可以常常端坐在一台电脑前,在寂寞的敲击键盘的声音中打发掉寂寞。到了这个时候,我只能说我又读了很多书,打开的和没有打开的。我记得我以前还常常发些与现实世界无关的牢骚,譬如,我觉得那些知青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幸福的人。他们被一个时代打发到了一个他们做梦都不会梦到的地方。一个时代结束后,他们便开始了鸣冤叫屈,似乎是所有的人都欠了他们的。他们也有足够的理由去谩骂时代谩骂那片和他们曾经有关的土地。所以,我觉得他们是非常幸福的人,因为他们能让自己的咒骂变成公众接受的言论。但我又想,他们固然不再需要顾及那个时代了,然而,他们至少得顾及那片土地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那片土地和那片土地上的人们没有罪,也没有亏待他们。我们甚至可以说,那个时代滋养了他们。他们的一个冤屈就可以是文坛上一篇轰动的杰作。他们轰动得有理由,但我们不能说他们有什么冤屈。他们没有什么冤屈。难道他们只应该做一个都市人,而其他的人们只配在这片土地上刀耕火种最后老死于斯?我们的一个诗人在这方面无疑是最优秀的。诗人写到:为什么我的眼里满含泪水,是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如果每个人都像这一位伟大的诗人一样爱着我们的土地和我们的人民,那么他为什么要那么有怨气呢?
当然,我现在已经不这样去想那一代的人们了。知青时代已经彻底过去,再去翻旧帐已经毫无意义。这真的只是些与现实无关的牢骚。我如果有悲哀,我只是觉得我们没有那份幸运获得他们的那份沉重。时至今日,我已经不再对成为一个都市的市民存一线奢望了。我已经习惯了在乡村生活。我也已经意识到做一个都市人与做一个高尚的人或者一个有价值的人是没有必然的关系的。或者说,我作为一个乡村里的公民在与别人相比的时候没有什么可以感到必须掉价的地方。但我到现在仍然要说,我还是羡慕我的这些都市的同胞,毕竟,他们至少可以比我快一天地读到报纸。
学校那片操场上有一块草地,我经常坐在那片草地上发呆或者抽烟。时间当然是在黄昏时分。有一天在我的那个空间里突然闯进了一个人,是个小姑娘,看她的年龄最多十七岁的样子。昏黄的暮色中我只能说因为有了这个人的存在使得那个空间刹那间辉煌无比。但我清醒地知道这份辉煌不属于我。我知道这个女孩子可能是哪个班上的学生。一件不快乐的事情使她走出来散散心。我于是决定把原属于我的这份空间借给她一次。
我悄然离去了。暮色中看见女孩的红裙子在风中飘动,我的心涌起一股难言的酸楚。不独是今天的黄昏不属于我,还有诗情还有青春还有更多更美好的东西都在悄悄地远离我。这时候我终于流下了眼泪,汩汩滔滔而又没有理由。
我知道,这时的这个女孩子已经不是一个女孩子,她已经虚化为一种象征。她是青春的标志是希望的化身。而我们什么也没有了。但我不知道这个女孩子遇上了什么麻烦,她为什么要在这个黄昏时分和我一样走到这块草地上的。我又忍不住地回过头看了看那个女孩。在黄昏的天光下,女孩已经幻化成一幅绝妙的剪影,身体的线条被天光勾勒得非常美丽--一种让我觉出凄凉的美。我知道,凄凉的只是我的心;再忧伤的女孩都是快乐的精灵。要不了一个时辰,这个女孩准又和她的伙伴们一起去疯了。
然而,在我的凄凉的内心,在这黄昏时分,我自有我的一份安详与宁静。很多年前,我就在这种黄昏的天光下将自己的灵魂吊起来拷问。这是一种近乎书呆子的做法,但我喜欢。现在也喜欢这样。我觉得,一个人如果要清醒地活着是必须要做到这一点的。不是说到了这个世纪的黄昏时分人就可以不要了灵魂。
我其实也走出过乡村。那是在去年,我走向了一个海滨名城。在那个地方,我谋到了一份高薪的教职。我走在都市的楼群中间,走在一群趾高气扬的人们中间。当然,我说不定一不小心的时候也趾高气扬了几回。人有时候是无法把握得住自己的,就像我也有耐不住乡村的寂寞而走向都市的时候。毕竟在这一群人们中,我还是以高的比分叩开这座城市的这所学校的大门的。我同样也在别人的目光里读到了几分对我的羡慕。
但也仅仅过了几个月的时间我的感觉就不好了。在这里,我感到了时代的气息扑面而来,感到了世界的另一份精彩。但我也看到了更多的人们在金钱面前的失态与无法把持。特别是当我看到我的一些可爱的同行津津乐道于获得的每一份让人咋舌的薪水,我便开始觉得人有时候是很丑陋的。这就比寂寞更让人觉着可怕。更何况这里又没有了黄昏呢?夕阳再不可能很诗意地挂在我们的头上,楼群挡去了夕阳的诗意,霓虹灯抹去了黄昏的诱惑。很多次,我想在学校那片大操场上看一看都市的黄昏和都市的夕阳都被BP机恼人的鸣叫唤回到校长的桌旁或者我的办公桌边。都市孩子的淘气,还有都市孩子们感情上的荒芜都让我心疼。很多次我都是因为一个孩子的父母离异而必须出现在那个孩子的身边的。我在做着他们的老师的时候,有时候还必须做一次他们的爸爸。我在眼泪中抚慰过多少孩子我已经记不清了。我这才想起了在我刚进这所学校的时候,校长对我们说过的,在这里,有时候你的教育工作其实就是家庭工作。于是,每当到了这个时候,我就想起我在乡村的儿子。在我为这些孩子流泪的时候,我的眼里总是飘过我儿子的小脸蛋。我终于觉得像我这样一个胆汁质的人是不能在这里呆下去的。我同样也感到一点:在这个世界上,钱不是什么非要不可的东西。钱在很多时候并不能买到所有东西。钱有时候也一样地无能。
我仍然记得那个中秋节,学校让我们陪着孩子们玩。我们一起到了草地上。月亮就在我们的头顶上,节日的物品摆在我们的面前。孩子们在我们几个老师的身边嬉闹着。这时候,我好象回到了我的童年时光:大人们在纳凉,手摇芭蕉扇说着动听的民间故事。我们一群孩子没有这份耐心,于是就在大人们的身旁嬉闹。我们是在很多年后才被这幅宁静的田园诗一般的回忆打动的。我们在一种世俗的追求中陷得太深了,我们已经忘记了我们还曾经有过这样美好的过去。我又流泪了,却非关乡愁。我没有想到会是一个我比较陌生的都市让我想起过去的那种美好的岁月。我也同样没有想到我们都曾经那么美好,美好得让人感伤。
所以,我不后悔生命中的这一次不同寻常的经历。现在我回来了。为这一次的经历我付出的代价是我们夫妻的分居两地和我事业上的必须受到的一些阻遏。同时还必须承受的是一些可能并无恶意的冷言冷语。
真的不后悔,当我再一次踏进乡村,再一次走进这一方能够领略黄昏的诗意的土地,我知道在我的肩上一样地担负着很多很美好的生命。在一个无法领略黄昏的诗意的地方栖居着是不可思议的。人应该诗意地栖居。一切也许就是因为这句名言。我知道,我就是这一类人,有时能为一句话或者一个在别人看来很不起眼的细节去做一些让人不可理解的事。
又一个黄昏时分,我又走上了那片草地。我仰起头,看向校园上方的四角天空,然后打了一个响指。那声音传出了很远很远,在空气中波动着,传向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
19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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