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是中国封建社会通过考试选拔人才,分配官职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从隋朝开始到清朝结束,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进行了一些改革。其中在选用官吏方面,以科举取士代替了为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开设进士、明经二科,由州、郡通过考试举荐一些优秀人才,来京城由朝廷进行测试,根据考试成绩录取。被录取者可出任各级政府官吏。隋以后各朝代都沿袭了这一考试制度。不过所设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各个时代都有所不同,并且越来越复杂,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并且都是以八股文取士。下面简要谈一下明朝的科举制度。
明代实行四级考试制,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在院试以前有小考。考生参加县试和府试及格者称“童生”。然后参加省、府所在地方书院考试,院试及格,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秀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三年一次,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乡试都在秋天举行,这一年称“大比之年”,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称作“解元”。乡试第二年,在京城举行会试,举人才有资格参加。会试在春天举行,考中的称“贡生”,第一名称作“会元”。贡士要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一场考试,这场考试叫“殿试”。殿试分三甲出榜,考中的都“进士”。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
明清乡、会试都考三场。而以头场八股文作得好坏作为能否录取的决定因素。所以读书人都把毕生的精力花费在八股文上。
八股文
一种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为题的应考文章。依照题义阐发其中的义理,禁止发挥自己的见解,也不许联系当前的现实政治。这种文章就是人云亦云地把《四书》《五经》的说法贯串成文,还美其名曰“代圣贤立言”。八股文的格式也非常死板,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部分组成。后四部分都各有两股相互排比的文字,共为八股。这种文章不仅结构有死的程式,同时语言、句法、字数,甚至语气都有严格的限制。
八股文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扼杀了他们的创造精神,使他们失去了主体意识。读书人为了功名利禄,甘心受统治者收买,把科举当作出人头地的敲门砖。这时候科举制度已经没落,对社会发展不仅失去了积极意义,反而起着阻碍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