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王旦传》原文及翻译

发布时间:2016-11-7编辑:互联网

    王旦字子明,大名莘人。旦幼沉默,好学有文,父佑器之曰:“此儿当至公相。”太平兴国五年进士及第为大理评事知平江县迁殿中丞通判郑州。表请天下建常平仓,以塞兼并之路。真宗即位,拜中书舍人。帝素贤旦,尝奏事退,目送之曰:“为朕致太平者,必斯人也。”逾年,以工部侍郎参知政事。

    契丹犯边,从幸澶州。雍王元份留守东京,遇暴疾。命旦驰还,权留守事。旦曰:“愿宣寇准,臣有所陈。”准至, 旦奏曰:“十日之间未有捷报时,当如何?”帝默然良久,曰:“立皇太子。”旦既至京,直入禁中,下令甚严,使人不得传播。及驾还,旦子弟及家人皆迎于郊,忽闻后有驺呵声,惊视之,乃旦也。三年,拜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宫禁火灾,旦驰入。帝曰:“两朝所积,朕不妄费。一朝殆尽,诚可惜也。”旦对曰:“陛下富有天下,财帛不足忧,所虑者政令赏罚之不当。臣备位宰府,天灾如此,臣当罢免。”继上表待罪,帝乃降诏罪己,许中外封事言得失。后有言荣王宫火所延,非天灾,请置狱劾,当坐死者百余人。旦独请曰:“始火时,陛下已罪己诏天下,臣等皆上章待罪,今反归咎于人,何以示信?且火虽有迹,宁知非天谴耶?”当坐者皆免。

    寇准数短旦,旦专称准。帝谓旦曰:“卿虽称其美,彼专谈卿恶。”旦曰:“理固当然。臣在相位久,政事缺失必多。准对陛下无所隐,益见其忠直,此臣所以重准也。”帝以是愈贤旦。(节选自《宋史王旦传》)

译文

    王旦,字子明,大名府莘地人。王旦幼年时沉稳文静,爱好学问,言语有文采。他的父亲王佑非常器重他,说:“这孩子将来会当卿相。”太平兴国五年,考中进士。担任大理评事、平江县知县。后来晋升殿中丞,任郑州通判。上表请求在全国兴建常平仓,以杜塞兼并的途径。真宗即位,王旦被授予中书舍人的职务。皇帝一向认为王旦贤能,王旦有一次有事向皇帝上奏,退下来的时候,皇帝目送着他说:“帮助我实现太平的,一定是这个人啊。”过了一年,王旦以工部侍郎的职衔参知政事。

    契丹入侵,王旦跟随皇帝出征澶州。雍王元份留守东京,忽然得了急病。真宗命令王旦急速返回东京,代理留守事务。临行前王旦对皇帝说:“请求您召见寇准,臣有话要说。”寇准到来后,王旦启奏皇帝说:“假如十天之后我还没有接到前线的捷报,应当怎么办?”真宗沉默了很久,说:“那你就立皇太子为帝吧。”王旦返回京师后,直入宫禁,颁布严令,要求任何人不得走漏消息。等到皇帝班师回朝,王旦的子弟、亲属都赶到郊外去迎接王旦,他们突然听到背后有人大声赶马,吃惊地回头一看,竟然是王旦(这才知道原来他早已回京了)。 景德三年,被任命为工部尚书,授予同中书门下评章事之职。

    有一次,宫内发生火灾,王旦闻讯后,立即奔赴现场察看。皇帝很伤感地对王旦说:“两朝的积蓄,我从来不敢任意花费,这一回被一场火灾差不多全烧光了,实在太可惜了!”王旦回答说:“陛下富有天下,损失了一些资财,不必过分忧虑;所最应忧虑的,是政令或有不明,赏罚或有不当。我凑数当了宰相,天降如此灾殃,我有责任,应当罢免。”随即上表请求治他的罪。皇帝也表示天降灾殃应由皇帝承担责任,下了罪己诏,并要求朝廷内外臣民多提意见,议论朝政。后来有人说,火灾是由荣王宫失火延烧进来的,并非天灾,请求将有关人员逮捕治罪,应定罪处死的有一百多人。王旦为此独自奏禀皇帝说:“当初火灾发生后,陛下已经下了罪己诏告知天下人,大臣们也都上了奏章承担责任。现在回过头来又把罪过归在别人身上,拿什么来显示信用?况且火灾的缘起虽然有个过程,既然蔓延到宫里来了,怎能说就不是天灾呢?”(于是)有关人员全都得到赦免。

    寇准多次反映王旦的短处,王旦却总是称赞寇准。皇帝对王旦说:“你虽然称赞寇准的优点,而他总是反映你的过错。”王旦说:“道理本来就是这样。我在宰相的位置上时间久了,处理政事的过失必然会多。寇准对陛下没有任何隐瞒,更体现了他的忠心与正直,这就是我看重寇准的原因。”皇帝因此更加认为王旦贤能。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