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2022-10-11 随笔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说起随笔,大家应该都有印象吧?随笔是一种散文体裁,篇幅短小,表现形式灵活自由。你见过的随笔都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欢迎大家分享。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

  日常中的小说角色通常是虚与委蛇的,皮囊下面还有皮囊。他们走向金钱、权势,眼中是对美丽世界的热忱,把人性藏在觥筹交错间,掩在背后的闲言碎语里。

  可末世不同。它从名牌服装开始撕起,撕裂表皮,毁灭三观,粉碎信仰,独剩颗血淋淋的心脏,曝光在末世的艳阳里,任其挣扎地跳动着。

  人性从迷雾中走出,是狰狞怪兽的模样,长着贪婪自利的嘴脸,咆哮着赤裸裸的欲望。它徘徊在废墟间,粉碎一切秩序和表象,出没在受难者身旁,代替他们呐喊与彷徨。

  末世文里,最动心的是严肃文学和暴力美学的结合,笔下是怪诞,血腥,讽刺和绝望,每一幕都被人性步步紧逼。在这种灰色破败里,人获得绝对自由,烧杀掳掠,随心所欲,到后来渴望生命之光。

  这是一场日暮途远,此处人烟稀少,弹火纷飞,他拿着枪,持着杀人的利器,在世间凋零中幡然醒悟。世界总会冷静,总有人要清醒,他们提起武器,将锋芒指向恶魔。

  英雄现世,目光如炬,疲倦而愤怒,心脏在灰烬的掩埋下鲜活地跳动着红色。

  沦陷的摩天大楼里,有人捂着汩汩的鲜血,唱响战歌。装甲车重重碾过废墟,在死城中鸣出低沉的悼音。怪物的馋涎滴在地上,叫声尖锐,一拥而上,那炮火如此激烈,就像他望向爱人的眼神。

  他浑身是伤,扛着把重枪,艰难走上楼顶,捡起根地上的烟嚼进嘴里。人性光辉,灵魂高傲,他低头俯视,对上深渊恶魔的目光。

  他可以是任何人,在虚华美丽的世界里穿戴重重皮囊,粘满标签,心脏却在末日现世。

  人都有毁灭欲,我的毁灭欲就是撕掉表面,到疯狂浪漫的末日逃亡里,感受魔幻与真实。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

  姑息了一晚的阳光透进来时,我也将是新的,旧日阴霾魔障应烟消云散,空气中酝酿一晚的阴暗也将不复存在。

  但我选择躲着厚重的窗帘之内。

  躺在床上两眼无神,连发呆都觉得累,什么都不想。

  但很多题在等我。

  做题是很奇怪的事,像笔杆里的墨一样,必须一点一点的挤,一点一点的磨;笔和纸无仇无怨,偏偏要自相残杀。彼失身,此又须留疤。

  他们说,不努力你凭什么想要更好的生活。

  勉强求生的人啊,为了自己更好的生活,要加倍的努力。努力站上顶峰,努力超越自己。

  想要更多,和自己过不去。

  萨特说:人的存在先于本质。

  我并没有选择存在的权利,也没有看清本质的力气。

  可是做题这东西,谁给我个理由反驳它存在的意义。可是考试这东西,谁能给我个理由想出更加公平的选举。

  太多人因为为什么而活,想不开。所以大多数人到最后干脆什么都不想,只学着别人的手段过活。

  难道存在更先于目的?

  我们来这世界上难道只是为了无目的的扮演角色,闲适地信步走过这花花世界,学几套唱作念打的套路便匆匆归去。

  我说,我不能再在床上这样慵懒地发梦,这辈子不能这样无意义。

  我说我必须学习,没有别的道路。

  我说我再睡一会儿,又想起来写一篇东西,写一篇庸人对这世界的杂感,一篇弱者的无病呻吟,一篇终究被人唾弃的垃圾。

  我说别再想这些,劝自己要好好学习。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4

  在被窝里躺了近一天,此刻,起床。

  简单的黑色运动装,带上耳机,熟悉的旋律响起,出门,下楼。

  太阳依然还在,比早晨的天气似乎暖了一些,还会不时有凉风袭到脸颊。慢走,无目的。

  调皮的小猫从矮小的植物中窜出来了,刚想蹲下靠近它,它又跑回去了。大概它们一直都不认识我吧。

  以前是怕小动物的,因为他喜欢的缘故便试着接触了,便爱上了温顺安静的猫咪,其实只认真抱过一次,但那种温柔的感觉让人很有安全感,从此对猫有了莫名的好感。每次看到楼下的流浪猫都忍不住想去看看它们,摸摸它们,或许我只是个伪爱猫咪者,在寒冷的冬季,我并没有带它们回家,我知道自己养不好它们。好在有善良的阿姨总给它们食物和温暖,让它们安然度过寒冷的冬季。如今看到它们依然还在,只想感概一句:真好。

  天空渐渐暗了下来,每个人都在赶往自己的目的地,而我没有目标,也似乎没有梦想,是不是如同咸鱼一样?是不是很可悲?

  活着,或许就是坚持和选择,坚持选择的,选择坚持着,没有对错可言吧,我时常会问:我们到底该怎样才能过好这一生?

  投出的简历如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任何回应,甚至连被查看都没有……

  今晚,谁会在约会?谁会在买醉?谁会在happy?谁又会在哭泣?我,依然是我,待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

  你听,春天都来了了啊。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5

  常听人说,看人看德行,那到底什么是德行呢?我理解为,德即一个人的品格,行则是一个人的性格。品格,做人如山,以不变应万变,踏实稳重。性格,做事如水,以万变应不变,柔韧圆通。

  现在很多的单位在用人方面,讲究的是文凭、是职称、是阅历和道德。

  在我看来,有文凭不一定有水平,有职称不一定能称职,阅历深不一定有能力,有道德不一定有风格。

  很多人文凭很高,研究生,本科生,且记不得小学课本内容中最基础的知识,还说很多工作不适合自己。文凭,水平,哪个更为重要呢?

  很多人职称很高,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且看不懂一张CAD平面图,就别说让他去设计去制作了,堂堂的会计师做不了一份出纳工作。职称,称职,哪个更为重要呢?

  很多人阅历很丰富,还自以为豪,倚老卖老,只记住自己过去的辉煌,却对未来白纸一张,对待现实工作无力又无能。阅历,能力,哪个更为重要呢?

  很多人讲究道德,那到底什么是道德呢?每个时期,每个时代理解的意义不同。以至诚为道,以至仁为德,道德与风格必须兼顾。

  所以说,讲文凭更要讲水平,讲职称更要讲称职,讲阅历更要讲能力,讲道德更要讲风格。不但要有深厚的理论知识,还要有自己的思想理念。有理论,没理念,只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你认为呢?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6

  就像一位主持人在访谈中,对一位明星的评价:“看来你是在为爱情做理论上的准备。”而我好像就是这样的为自己未来的恋情做着理论上的准备。

  昨天我对我的小伙伴说,“我突然明白什么是喜欢了。”

  我的小伙伴继以一种奇异的眼光望着我,我们常这样来调侃彼此,“我都不知道(因为我们这位小伙伴是谈了恋爱的,而我却没有),来你说给我听听。”

  说了你也不一定懂,懂也不一定赞同。哼,“我不说。”我说。

  “你说嘛,你说话说半截,我好奇得很。”

  好吧。我说,“我觉得,他不喜欢你就只是想动你、和你耍朋友,喜欢你的,会想去宠爱你。”

  “吱吱吱……”她对宠爱那两字起了一头鸡皮疙瘩。

  “咋的嘛,本来就是这样。”

  还有很多很多。宠爱,是个多么抽象的词啊,我在大脑里收索着宠爱的模样,于是我想起了母亲。

  想起夏天,自己懒得点蚊香被可恶的长脚蚊咬得在床上哼哼唧唧乱滚的时候,母亲会骂骂咧咧给我点上蚊香。吃水果又不爱削皮,所以有时候像梨子柑儿猕猴桃一放就可以好几天,母亲看不过去了,就会给我削。还有骨头汤,知道在学校很少喝汤。在我为宿舍关系生气时,母亲告诉我“要不我来你们学校找你们老师。”……,有多少人会想着为你做这样做那样的事呢,或者,注意到滴落在你肩头上的雨,你的每个小表情都变得可爱,我们大都懒得仅照顾好了自己,计量着得到与失去……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7

  我躺在窗边的榻榻米上,今天的天气并不是很好,外面雾蒙蒙的,像是某位魔法师施展的咒语。

  一对飞燕吸引了我的注意。

  两只飞燕相偎着,沿着房檐飞过去,又折回来,我猜是一公一母两只燕子,而且正值春天,他俩应该刚刚做了一场长途旅行。而现在,他们飞到了我家的屋檐下。

  他们应该是新来的吧,双翼虽然并不成熟但却有初生牛犊般锋芒毕露的力量,雾这样的大,我看不清他们身上有什么显而易见的特点,却只看见了黑白相间的轻巧身躯,肚腩与双翅的弧线是那样的饱满,又和谐。那黑白的羽毛分的那样清晰,肯定不是墨水染的,墨水根本掌握不了如此优雅的分界线。而两只飞燕比翼齐飞,一会那只燕子在那只燕子身上,一会这只燕子翅膀一抖超过那只燕子,两只燕子撕开我眼前的雾霭,又像是他们身上黑白的羽毛一样,虽然互不打扰,却如此和谐的融为一体,变成又一种不一样的生物了。

  两只飞燕结束了折返,脑袋一抬,身体一抖,就像是飞箭般走远了。

  下午,天下起了雨,屋檐上坠落的雨滴又让我想起了上午的那两只飞燕,星星点点的雨滴折射出湿润的街道,包容了所有的灯光,用寒冷的身体中和着这片路上行人的燥热的情绪,雨滴像是图画挂在了窗上,我的心里也渐渐盛满了雨和雨带来的街道,两只飞燕也飞进了我的心房,使我的心境渐渐的饱和了。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8

  对医院真是没能有什么好的印象。毕竟来这的大都不是因为什么好事。但是对于现代社会来说,这就是一个迎来送往的地方,生命的开始以及终结得经过这里一番如仪式般的洗礼。

  心里十分怀念古中医的诊疗形式。重症病人都是医生到家中榻前诊疗,这样哪怕身体有诸多不舒服,至少还是在熟悉的环境里,熟悉的人身边,而不是千篇一律刷白的墙,消毒液洗了又洗的被褥和衣物,还需要沉浸在各种不同类型的哀痛呻吟中。来到这个世界时,面对的是仪器,离开人世时面对的依旧是仪器……

  每每到这样的环境,总会回想到外公,临走的前的希望就是“回家”,也是希望留给自己最后的回忆是有温度的吧。他很幸运,虽然身体插着管子,也是回到家里好几天才走的。走得不太痛苦。

  外公,是让我第一次深刻认知到死亡为何物的人。他火化后零碎骨骼和灰烬握在手中的温度,记忆犹新。

  人的生死,不过如此。

  而这回,守着的是我的父亲,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人。对他纵有诸多不满,真到了这一刻竟然怨不起来了,费劲心思想挽留他在这不太美好的人世间,哪怕只有三年……

  听着他絮絮叨叨和我聊自己的生平才发现对他并没有预想中的了解。同时,也觉得他还有不少痴念,这应该可以成为他努力活下去的动力吧。

  生命的仪式已摆下祭坛,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欣然接受。

  相信一切都会是最好的安排。给撰写我人生的神明献上最诚挚的信仰。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9

  走在路上如果听见京腔,看见和他差不多的个头,或者是穿衣风格,或者是脸型。我会不由自主的颤抖,思绪一个跟头跌进漩涡,久久不能平息,有时甚至会眼眶涌出泪水,往事像刀。

  现在我仍会造梦,梦还是和以前一样,是纠结,是爱而不得,是痛苦。梦里有他,狠狠划过的那道轨迹,好像再没有一辆火车可以填平。我知道他是火车,接近地狱,总是发出哀鸣。你是热气球,你有最美的阳光,最蓝的天。

  庆幸,他在大洋彼岸,有着和睦的家庭和快出生的孩子,最后一次联系,镜头那边白雪皑皑,几只小鹿蹦跳着消失了,积雪很厚,路边的车也被挡得严实。他说的话不多,总之最后就草草收场了,以前说过的一些话只有在以前的前提下才算数,跳出以前,在当下,聪明的人要做正确的决定。不需要说祝好,离开互相才是最好。

  上了热气球有多久,离开火车站就有多久了,一个再也不会停下的站,一趟再也不会上车。他不会再在生命中出现,我也不会再挂念,只剩下深深的轨迹,浅浅的留在心上,偶尔轻轻收缩,唤醒细胞说,哎哟,又想到了。

  因为是两条平行线,过路相交,藕断丝连。后来我们都找到了挚爱,本就不应该互相伤害。我总以为不能轻易离开一个你深爱的人,所以忍耐,后来发现那只是经停一站,对的人在还在目的地向你招手。对的人你根本就不会想要离开。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0

  这两天,是不太顺心的两天。见的人更多,接触的人更多,也意味着必须应付更多的不同性格。

  最近老纠结于小事,厌烦他动了你的东西,你抢了他的位置。是自己的敏感心思又犯了吗?还是怎么的。

  老妈告诉过我,让我硬气些。其实我没感受过硬气为何物,仅仅是知道,所以我说“好的,要得,我也觉得”。这几天我渐渐发现,好像硬气是这样:不怕得罪人,看不顺眼你得说,利益受到侵犯你更得说,开着玩笑的说,直接的说等等等。别想着忍一时风平浪静,这只会是一个无尽的循环,因为问题的根结在你这儿,你容忍他,那就意味着你将来会容忍无数个其“他”。

  唉,日复一日的日子好像只能让你关注这些东西。不,或许我有更好的,虽然早已急不可耐,虽然每天只有6点下班后的那点时间,虽然还没有被子,虽然……,但,我一直想着我将在我凭租的屋子阳台放上的小花,想着把我学校的书早早搬来塞满我整个书柜,想着我能躺在我的椅子上,我的,我凭租的,可也是我的,因为是我一人将它凭租,无需与他人分享。

  我的小花,我的书,我遗留在柜子里的腰带,好多好多好多好多,它们挠心的在我的胃里,让我恨不得立马把跑到它们身边,可是有工作,可是现在还无时间。因此只能等待,只能忍耐。

  纵岁月匆匆,纵无数麻烦与厌烦铺面而来,纵他置疑你,你置疑你自己。别忘记,小花的存在。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1

  我还喜欢除夕那天灯火通明,你拉我走在你左边。

  我喜欢春天一树一树的花,喜欢冬天的灯光映雪,喜欢八月的云,喜欢六月的雨,喜欢老舍的济南,喜欢杜牧的扬州,喜欢金庸写过的山茶花和沈从文笔下的情书,也喜欢除夕夜的灯火辉煌,喜欢那时你拉我走到你左边,由冬入夏,其实你敲打我心房无数次,只是我没有告诉你,也不敢告诉自己。

  高中时候你坐在我对面,那时候过着打打闹闹,互相调侃的日子,毕业后天各一方,却还是彼此的树洞,偶尔打打电话,闲时聊聊天,我嘻嘻哈哈不成样子,唱歌跑调也要高声唱给你,那时我从未曾想你会在某一天住到我心里去,会让我收敛自己,让我安静下来,温柔下来。

  毕业两年后,再次见面,除夕夜的烟火晕染着天,我害怕路边忽然响起的炮竹声,于是你拉我走到你左边,我突然觉得身边的人不再是当时调皮的少年,不在给你取着外号,而问你路可遥远,问你寒夜冷暖。

  有一天,你问我要不要在一起,可天南地北,我笑说我们之间隔了几百条松花江,可是心里却不住地想起你,有时候听歌时会觉得应情,我们依然还像以前一样,但我再也没有唱给你跑调的歌,我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后来读研,你从很北的地方回来,我却又选择了去往南方,梦想总要我们一南一北。

  有时候我也在想,要是你再问我一次要不要在一起,我能不能答应你,然后每年的除夕,一起去放烟花,一起吃我爸妈包的饺子,我也不要一个人去南方,只和你一屋两人三餐四季。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2

  我亲哥,他比我大16岁,典型的文科系理科男,80后。

  记得04年的时候他去长沙上大学了,暑假放假回家,他总是哼着一个旋律,

  我问他这是什么歌,他笑着说,你要记住他们是一个叫做“酷玩”的乐队。

  虽然我当时完全不知道他口中那个“kuwan”是什么,但是深深地记住了那段他时常哼的旋律。

  上了初中以后我开始听起英文歌来,一次我突然明白过来原来“那个乐队”就是Coldplay,而那个在我脑海中扎根十来年的旋律就是《Yellow》。

  我哥毕业后我有幸继承了他在大学期间攒钱买下的魅族mini player (不是在打广告啦hhh它早早早早早就停产了。当时花了八百多块吧,到现在已经十二年了我前几天还在用,只是按键不是那么灵敏显示屏出了点小毛病,其实想想还挺可怕的,用了12年的电子设备,期间被我摔得四分五裂过,能坚持到现在也没什么致命的大问题),

  当我接手这个mp3的时候,里面只有一个播放列表,播放列表的第一首歌,Yellow。

  那是一种很恍惚的感觉,今年是2018年,我哥已经整整毕业十年了,孩子也有俩了,我也稀里糊涂的都18岁了,

  每一次听到Yellow这首歌,脑海中总会浮现那个带着耳机坐在图书馆里复习,为了赶时髦(显得头发多一点)还去烫了头,送走自己暗恋的女孩子时不舍得追上了公交车的我哥的大学时代。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3

  “呐,亲爱的母上大人,今年咱们什么时候回浅塘?”阿瑾卖萌似的眨着眼睛

  瑾母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阿瑾“哟,这是怎么了,去年说这辈子死都不会再回去,今年就改了主意了?”

  “就是想爷爷了嘛,毕竟爷爷最近身体不好,做为孙女的我还是得多回去看看”

  瑾母无奈“估计过两天就走了”

  阿瑾盯着窗外,手杵着下巴,想到浅塘的栀子花要开了,嘴角便控制不住地上扬。看爷爷只是回去的其中一个理由,最主要的是她梦到了夏天了,梦到夏天回来了,她想见他

  对于阿瑾来说,几天时间一睁眼一闭眼,就过去了。到了目的地,阿瑾第一时间带好遮阳帽,打开车门,兴奋的跑进家里,寻找着夏天的踪迹。

  客厅,卧室,厨房,她都找过了,就是不见夏天的影子。她气馁的坐在沙发上,盯着自己和夏天的合影。

  爷爷看出来她在想夏天了“或许他在后山呢,你们以前经常在那里玩,去那里找找他吧!”

  她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谢谢爷爷,告诉妈妈我晚点回来”留下了这么一句话,便跑出门了

  “果然....梦都是反的啊...”她叹了口气,还是没寻到夏天

  “什么反的?”

  阿瑾被这个声音吓了一跳,她反头看,却没看见有人,她有些害怕

  “就在你旁边呐....”

  夕阳照在她的脸上,格外的好看,清爽的短发随着风飘在空中,阿瑾觉得自己的眼睛已经移不开了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4

  拆开一包铁观音,倒入茶壶中,突然看见你一粒小茶叶掉在地上,连忙捡了起来,仔细观察着一粒茶叶。父亲说:“多好喝的茶呀。”让我不禁想起这里茶叶的经历。

  从树上采来的茶叶,经过精挑细选,被农民拿回工厂。经过炒制,茶叶已经干燥了慢慢的显出淡绿色。而这时,茶味被蒸发了出来。闻着香甜的茶味,似乎也被它弄得沉醉了。刚炒制完的茶叶,被茶筛给筛掉。一些恶心的脏东西,与树枝被筛选了出来。这时,茶叶的韵味,已经非常非常浓了。为了保证茶叶的安全与保质,他们采用压缩功能,用压缩包把它装起来,再分到一个小包里,才是我们喝的茶。

  茶的营养成分也有很多,例如:氨基酸,茶多酚,维生素a。茶也可以解腻。吃完饭,喝一口茶,回味无穷。运完动,喝一口茶,乐趣无限。开完车,喝一口茶,精神饱满。

  这就是茶叶,他经历无数的困苦,才得以成为一包茶叶。我们也要学他一样,默默的为人奉献。忍住痛苦,不畏惧困难,这才是我们的人生。加油吧,再像一包茶叶一样,做世界上一包完美的茶叶。

  我把那里茶叶丢进壶里,它膨胀了起来,慢慢的又变成那一片叶子。我想:“即使经历许多困难,我们的本性依旧在,追求完美也是我们人生的历程。这就是我们,犹如一片茶叶,又香又甜。”我静静的喝茶,品味茶香,再次我磨练出我心中的毅力,让其他的人闻到我身上的“茶香”。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5

  那年,在惠州一个黑工厂的宿舍窗边,我问老高:过年怎么还不回家?

  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一个孤儿,一个没被任何人收养的孤儿,能安然地活到现在已经是一种奇迹。

  聊了很久,他说了很多,他告诉我怎样用大号的可乐瓶做陷阱抓河里的小鱼,哪些地方有更多的塑料瓶和纸皮,宴会过后的酒店后巷垃圾桶往往可以捡到整只鸡或大块大块的肉。

  后来,我询问他,往年的春节,他在老家都是怎样过的。可能问题有些沉重,他点了一根两块五一包的长白山,重重地吸了一口,顿了好久才开口:每当过年,我们那里的人都会围在炕上吃着饺子,我就在雪地里望着他们,想像着我和他们一样坐着热乎乎的炕,吃着热乎乎的饺子。只是···他不确定那里是不是他的故乡。所以在末尾加了一个长长的:或许吧。

  很多时候,看着他的笑脸,我都为他感到不平,生活都已经把你磨成这样了,你丫倒是哭啊。

  烟把他的脸熏的好模糊,看着他抬头看天空的烟火,恍惚中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他总是露出一口又黑又黄的烂牙傻笑的说:活着就挺好的。

  他还说曾经喜欢过一个女孩,可那个女孩把他在工地上做的一年攒下的钱“借走”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倒不太在意那些钱,只是很难过,他当初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有一个家。

  “老花·我请你喝酒吧”

  喝完那次之后,我便再也没有见过他。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6

  我曾听过一个传说,在遥远森林中有一个精灵,名唤“源”,左眼睁开蕴含万千璀璨星辰,右眼睁开满是梦魇残忍。

  传说他曾是被天使和恶魔眷顾的孩子,因此才会使得天使恶魔双生于一张皮囊之上。

  我的梦想便是见到他。

  他们总是痴笑我把未曾听闻的童话当了真。

  可是,那怎么有假。

  我曾在梦里无数次的见到他,在星辰梦寐之际,他披着一身洁白如月光的白袍,坐在白鹿的背上驰骋,奔向皎月。

  在阴雨绵绵之际,他赤着脚走在小溪里,鱼儿争先恐后的围在他的身旁,漫天细雨在溪面泛起圈圈涟漪却不忍沾湿他半分。

  在晶莹的晨露还挂在花茎上不忍消散之际,他在树下低声吟唱,如夜莺般清脆的嗓音缓缓溢出唤醒森林中每一个沉睡的精灵。

  我也曾看见,在月光隐匿于云头之际,他一身由浓密夜色织就的黑袍,坐在黑鸦背上,融于一片黑夜之中。

  在烈日炎炎之际,他快步掠过森林,所有动物皆避如猛虎,就连炽烈如芒刺的骄阳也避让三分。

  在浓雾笼罩森林只剩阴暗之际,他用那苍白近乎透明的双手猛地插进猛虎的胸膛,随后捧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塞入口中。

  我曾看见他手捧断翅的鸟儿将它重新放飞,也曾看见他挥手间涂炭漫山生灵。

  从朝阳升起走到月朗星稀,我遍寻山野却不见一丝关于源的踪迹。

  又一个黑夜,我看见源赤着脚奔跑于山林之间,身旁的一抹昙花缓缓盛开散出醉人的香气。

  月落日出时分,我睁开眼,似远处的他回眸一笑,一双眼眸,一只天真,一只残忍。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7

  不知何时,习惯了人心的叵测,习惯了相笑的冷漠,习惯了诺言的沉默,习惯了心情的淡漠,习惯了深夜独自流泪,以求澄澈的眼眸,不带一丝尘世的烟云。

  累了,想随意坐下,倚着一棵树,静静地看,云卷,云舒;想随意漫步,撑着一把伞,轻轻地听,玉碎,珠落。可这份静谧,却不知何处得以觅得。

  或许,一切都回不去了,透过灵动的溪水,却只看见世间腌臜的百态。原来,最初的追求,如此轻易的,就不复存在。那些年少时,虔诚的理想,终在黎明前,于无言中淡去;那些缀着雨露的梦,摇摆成深海发亮的带鱼,狭长的身体穿过生命的旷野,那么近,又那么远,不经意间,就道了永别。

  人的生命像一条折线,忙忙碌碌中,却又来来回回,不经意间,便与别人有了交集,或长或短,或深或浅,而这一切,都只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有时候,与其说相信命运,不如说是相聚与离别的托辞。亦或许,有缘无分,只是对自已一种最懦弱的欺骗。

  人生路上,最大的过错莫过于错过,有时回眸,眼里尽是那时自认为冷静的犹豫,一丝丝悔恨交织的咸涩汪洋,使伤口隐隐作痛。

  然,这份悲痛终破茧成蝶,我拥有了最璨然的羽翼,便可带着这份悲痛,划过时间的长空,让风将她轻轻拂去,在天与海的交界,只余下最初的梦。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8

  这蟹确实是那湖里出产的,是从远道而来的,是经历了一路的颠簸而一息尚存,终究被垂涎三尺的口舌,被鼎镬剥夺了那气息奄奄的。

  年月把记忆磨损了。每年的蟹,味道都相类;然而每年不同时段的蟹却又是不相似的:这记忆还是新鲜的。这时候的蟹尚未过了最好的时节,艳黄的油脂就从朱砂色中渗出来,好似它生了气孔一般。

  今人吃蟹,双手并用,总是显得狼狈,倒也算有把酒举螯的骀荡气概。古时品蟹,锦盒打开约略八九小件,件件有自己的功用,裂螯断足,剜肉剽膏。精致如艺术,其实雅士的吃也未尝不是一种艺术。如今散失,也有好事者复原之。只是此物重现于世之后,当代人也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了。

  古人吃蟹,蘸的是细心捣过的橘泥,清雅伴着浓郁,有几分以求中庸的意思。现在说是橘子和蟹不能一起吃,然而兴致到了,哪管那许多!何况世间佳肴尤物,又哪里有兼顾两端的双全之美,得其一端,已属值得千万次褒美的万幸了!

  我吃蟹,一半蘸醋,以除湖泽腥膻;一半不蘸,以求其本味。万事万物总是要求其本味,而非囫囵吞枣,擦肩而失。蟹黄蟹膏挑出来最后下箸,这是必求本味的部分。其余的,油脂渗进指甲,把它染成令人欢欣的亮黄,这是从阳光里滤出来的那一种。这世界就在闭目而食的时候温暖起来。

  然而我尚有许多本味是未尝求得的,譬如最鲜妍的青春与最艳丽逼人的相契。或许至味之本味,原本就是不可求的吧。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19

  早上急匆匆到了单位,才想起今天是意外的工作日假期。于是我背着包慢吞吞地回家,恰好碰上一辆与上班路线相反的公交车,随意挑个位置坐下。通过玻璃窗,看双黄线对面拥堵不堪的车道和一辆像是沙丁鱼罐头一般的公交车厢,顿时有了好心情。真像是上天赐给我的一天——

  我掏出钥匙开了门。妈看到我回来,吃了一惊:“你不是去上班了?”

  我说:“别提了,记串了时间,今天休息。可惜了我这睡懒觉的机会……”

  妈这才接着收拾餐桌。那餐桌有快两个月没好好整过了,半边油腻腻的。“你休息没事就别闲着,赶紧来帮我把地扫了。你看看地上掉的满地全是你的头发,给我去扫!”

  我尴尬一笑,嘴上嚷嚷着还有事飞快溜走。女生掉发岂不是常有的事,那也不是我自愿的……于是我换上睡衣,在房间里果不其然与手机共处一上午,理所当然地荒废时间虚度光阴。

  午饭时间到,被三喊两喊请出房间去吃饭。是我喜欢的笋汤,我便很给面子的喝了两大碗,这边就着一碗饭,嘴里还不闲着絮絮叨叨跟妈聊天侃大山,从工作聊到楼下那条狗。吃完了那碗也轮不到我刷,我洗了手,呲溜又钻进房间里。然后下午到来,开始犯困,迷迷糊糊在妈弄出的洗碗声中睡着……

  也不知睡了多久,一觉醒来全身酸痛头昏脑涨,竟发现自己在办公桌上睡着了。我惊醒,下班后挤上拥挤如沙丁鱼罐头般的公交车,开门后急忙跑回家一看,地上还是一地头发。

  我长舒一口气,梦总算醒了。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0

  酒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的饮品。最开始是无意中发现有一些煮熟的红薯放在树洞里人就忘了。那是一个夏天下了一场大雨,雨水把那个树洞灌满了。后来经过几天的发酵一股不明的香味飘了出来,那个人突然想起来是自己前几天忘记在树洞里的红薯飘过来的气味。这个时候是人们还处在原始社会晚期的时候发明的。

  后来就直接用红薯干来煮开进行发酵的,以后各种谷物皆可酿酒了,以及果子药物也可以做成各种味道各种功效的酒。最初是用来祭祀的一种祭品,后来人们发现酒可以治疗疾病故而用在医学上固有酒为百药之长的说法。至今仍然用在治病上。后来人们又把酒当做了一种富有魅力的饮料。

  人类这样自有文化以来,酒就与人们生活结下了不解之缘。逢年过节,家人团聚,适量饮酒可以助兴,增加欢乐气氛,宴会饮酒可使宾主融恰。药酒名目繁多能治疗好多疾病。古往今来许多人都把酒誉为“玉液琼浆”。李白斗酒诗百篇。酒,成就了多少英雄好汉,酒,又狂喝烂饮醉了斗狠打架,害了多少性命。酒,一但成瘾,过量饮,会毁了你的身体。现在有很多的车祸事故,以及违法犯罪有很大一部分都与醉酒有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太对。应为“对酒少喝人生几何”。酒少饮怡情。过则为祸为害,君子当戒之。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1

  好不容易熬到了星期五放假,原以为今天早上要睡懒觉的,谁知道不到6点就醒了,可怜了我没睡懒觉。本来觉得玩一会儿手机后,肯定困了累了会睡着,没想到越来越清醒了。8:30实在是不想躺着了,还是起来了。

  下楼的发现楼梯好脏,一看客厅也不干净的,胖胖平时虽然在家住,都是早出晚归也没时间打扫,想想我还是来做卫生吧!

  做完卫生后下楼送了一件羽绒服到干洗店。回来顺便去物业拿了快递,nfy送我的烤箱到了,包装盒特别大,打开一看泡沫占据了大部分。突然间想起了我定了月花,不知道这会儿都到11点了怎么还没送过来。询问客服才知道一般不会超过18:00。我清楚的记得之前都是上午送的,不知道何时改为下午了。

  花点时间

  下午16:00左右花终于送来了,满心欢喜的打开后却失望了。花太差了,最大的两朵都有点蔫了,一看物流信息,竟然昨天从上海发货的`。鲜花这种东西,为什么不从当地直接调配。整理好了花,就开始写卡片,只希望今天加班回来后的胖胖会有惊喜。

  每次我都觉得累,可是他比我更累。昨天发了寒假工资,大家看到数字后彼此都有怨言。貌似又有家长来,只能静观其变干了。

  每天都是流水帐似的日记。今天的课程,师兄点评了文章。从老师和师兄的经验来看,首先必须有一个好标题,好标题能够带来潜在的客户量,另一方面,抓住中心论点。相信坚持和力量。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2

  今天星期三,我和几个同事去游泳。每个周三是我和李启明相约去游泳的日子,今天还以为特邀嘉宾老杨,他是第一次陪我们去游泳,每次游泳的感觉都很好。

  在游泳的过程中, 我感受到了快乐。游泳是一种很好的运动,尤其是在秋冬时节。 在恒温的泳池里,自由自在地游着,身心得到了很好的放松,身体的各方面都得到锻炼,整天的疲劳也一扫而空。

  虽然现在是春天,却还是有些冷。 这好像是2018年第一次去游泳,感觉真的很好。 在游泳的时候,收获一种运动的快乐,呼吸系统的影响也是非常好的。

  运动可以提升的生活的质量,在运动中生活快节奏带来的不适得到了调节,在运动中锻炼了身体,精神面貌也好起来。我喜欢这种放松,喜欢那种飘浮在水面上自由自在的感觉,感觉这个世界很安静。

  现在人们的生活方式其实是快节奏的, 很多事情会让你有压力 ,你得不停地奔跑, 就像是一台永不停止的机器 。这会导致我们身心疲惫, 时间长了会影响身体健康,游泳起到了很好的缓解作用。

  游泳回来之后,下了一场大雨,三个人只带了一把伞, 好在我们开着车。我们急急地往回赶,中途杨开明回家拿东西,他开车走了。所以我和老杨共一把伞走了一段路,回来的时候头和裤脚都湿了,不过我的感觉没有 因为这点不快而受到影响。

  游泳是一种锻炼,也是对待生活的一种态度。人到中年,要学会保养,这样才能提高生活的品质。在游泳 这个过程中,我能够体悟到另外一种人生。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3

  青春的美好,不仅在于是一个个年轻的生命,还在于感情的纯粹,在于生命里还充满着无限可能。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一颗励志前行的心,就算会后悔,就算会受伤,也要放手一搏。没有什么能够凝结股股奔腾着的热血,哪怕千人反对,哪怕万人批驳,亦要狂奔不止。

  想到了就去做,可行后就坚持,困难让人生更显精彩,就像曲折的电影更有看点。不管你觉得多么水深火热,或是举步维艰,请别灰心,更别低头,抬起头来,望望天空,想想解决之道,思考根治之法。

  就算自己皮松肉褶、老眼昏花,也不要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及对美的追求。你想让自己变得更好,自己就可以变得更好,相信积极的自我暗示所产生的能量是巨大的。

  如果遇到犹豫或纠结,请告诉自己:你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就算别人说你什么什么······充耳不闻好了。人生是需要自个儿去体验的,即使失败得一塌糊涂,人生的前路一片黑暗,迷茫、徘徊,沉睡在幽幽的低谷,也算得人生的一番景象吧,就让天空灰蒙好了,就让大雨滂沱好了。

  至少,人还活着,还有生的希望,停留的地方都是阳光可以进入的,呼吸的空气是略带大自然气息的,耳旁的呼唤是熟悉亲切的。

  不奢望所期盼的,不强求有理解的,仍为青春而高歌,闭着眼睛也得前行。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4

  生命可以历经沧桑,但不可以绝望,虽然我已注定被你遗忘,但我还会坚持最初的梦想。

  纸上泛起一丝忧伤,是风淡忘的过往;凋零的落叶旋转,留下层层迷茫;

  苦与痛交织在泪水之中,伤与悲撒于......

  思念冷却时间,岁月凋零碎片

  回首之间,已错过,幸福被遗忘在那个拐角。

  遗忘不了的北

  翻开日记看到20170101,已经很久了,离开你已经16个星期,好想你。 曾经,离开家是我最大的愿望。因为我早已不想继续留在我的故乡,那个我以为落迫的地方。曾经,我想了无数个理由,想让母亲带我去大城市游玩。我想过生病去大医院借机旅行,我想过到市区参加数学竞赛,高考后去了北京...

  明月松间照C

  与这世界无关

  我生于书本 是诗的字眼 与这世界无关 可我会很快死去 像鱼儿渴望太阳 就跳到了岸边 不要妄想我死去的躯体 渴望大海或是溪流 绿草是我的衣衫 花朵是我的裙摆 我是光在陆地上写的诗篇

  無魚

  我不想哭,可是眼泪止不住

  天堂是什么地方,我不知道,听说那里没有病痛,听说那里只有幸福和欢乐,听说那是一个好人都会去的地方, 爷爷在几年之前去了,我曾梦见他带着他最喜欢的帽子很帅气的来看我。 今天教官也去了天堂,我不愿意相信,我也不想相信。 她在台上讲课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她的和蔼可亲,她的好脾气,她...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5

  我把思念放在回忆里

  不惦记

  再把信念放在生命里

  不放弃

  感谢昨日梦到你

  感恩这辈子遇见你

  亲爱的外婆

  想你!

  爱瑜伽,爱跳舞,爱跑步,喜欢读书,喜欢写文,经常天马行空,瞎说八道。向死而生的每一天都是快乐的。

  你还好吗?我很想念你

  “小莫,我来看你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要结婚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他跟你很像,有时候我常在想是不是你的灵魂进入了他的身体,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跟你也有不一样的地方;他不会像你一样能够看出我心情的微妙变化;他也不会在我们吵架的时候抱着我说:好了,都是我的错,我带你...

  提小莫

  想念,是怎样的滋味。

  外婆刚走不久,梦中出现,醒来的时候仿佛心里被掏空了什么一样。 人这一生,终将一死。可是从懂事开始,就没有接触过身边亲人的离世。当外婆离开的时候,整个人的心就仿佛掏空了一样。 爷爷奶奶走得早,从小到大的生活中,只有外公外婆。所以,对外公外婆的感情不仅是外公外婆,也是爷爷奶奶。...

  慕睿

  阮一峰眼中理想中的人格

  “在尊重人的地方成长;从出生开始,眼中就无低下和卑贱的事物;被教导自重;习惯于社会眼光的检视;及早留意公众意见;能够站在高处观望,对整个社会复杂多变的人事有更透彻的认识;有闲暇时间阅读、反思、交谈;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得到智者学者的重视和肯定;习惯于令下必从的军旅生活;被教导...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6

  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恩深似海,我要尽我所能的孝顺父母,让他们安享晚年天伦之乐!?感恩一路走来有缘接触到的所有恩师们的谆谆教诲,让我学会知识。感恩智慧的导师们教我学会如何做人,远离无明,脱掉一层又一层的外壳,正走在破茧成蝶的路上感恩生生世世为传播金刚智慧付出一切代价的导师们,把这么殊胜的智慧传播到全世界各地,惠及广大的普通老百姓感恩有缘遇到营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公司,能参与其中帮助更多人民群众远离疾病痛苦,踏上健康的人生之旅!?感恩韩总总是那么照顾我,今天的认证会让我8点之前到,他们7点就赶过来了感恩成莉每天准时无误地在我建的学习群转发晨练视频和智慧链接,引领大家晨练和学习感恩祈愿群里所有伙伴们的目标都能早日实现,过上幸福富足圆满的生活,并成为众生学习的榜样,渡更多的有缘人来学习运用金刚智慧,从而帮助众生离苦得乐,过上梦寐以求的生活。

  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恩深似海,我要尽我所能的孝顺父母,让他们安享晚年天伦之乐! 感恩一路走来有缘接触到的所有恩师们的谆谆教诲,让我学会知识。感恩智慧的导师们教我学会如何做人,远离无明,脱掉一层又一层的外壳,正走在破茧成蝶的路上。 感恩生生世世为传播金刚...

  开心顿悟

  心情随笔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7

  今天早上从地旁经过,看到土里冒出了许多苦竹笋,想到苦竹笋味道挺不错的,就算有些少了烧不了苦笋汤,也可以放在火中随便烧一下,把笋衣剥了,淘洗干净,扯破弄成一小段一小段的,放上调料用以凉拌,味道也是不错的,可以做为一道简单的下饭菜了。

  更何况地里面还载有一些庄稼,不挖了会挡道庄稼的生长。而我又不想回家去拿锄头,只好跑到离我家地很近的长辈家里,借了一把锄头,挖好了苦竹笋,就把锄头归还了回去。把竹苦笋放家里面之后,看见没有多少,想着前天看到另一边的水竹笋也生了起来,我就打算去扳两根来一起烧了凉拌,我拿了一把镰刀就去了,那块坡地因为少有人走,所以路边生长了许多杂草,走在路上老是听到草丛中悉悉索索的发出声响,看了几次发现都是蜥蜴,我也就没有注意。

  沿着弯弯的小路走了一会,到了竹林里,我正在看左边的一条小沟渠,没有想到突然听见一些大点的响声,比起蜥蜴爬行的声音响些,听着像是大一点的生物发出来的声音,想到这段日子正是蛇出没的时间,难道是蛇,转过头一看,吓,好大的一条蛇,乌黝黝的,一天快要到两米的大蛇,嘶,好大一条蛇呀!看来现在又到了蛇出没的时节了,还好自己不怕蛇,不然怕是不敢走了。不过这条蛇黑黑的可真丑,记得自己曾遇到筷子那般长的一条碧绿的竹叶青,只是可小白越漂亮毒性越强,所以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8

  自由一向是个很难界定的东西。有人说,这个被条条框框束缚的世界是不自由的,他感到压力,并想打破条理的笼子来获得他的“自由”。可这个世界天生就是由一层层的规矩来组成的。就算摆脱了人文的习俗,法律的规整,也终会有生物上的规则压在人们头上。那么按照他的说法,自由岂不永远就是鸟笼外的天空,触不可及?

  但难道真的没有自由的人了吗?当然是有的。对他们来说,自由更像是内心思想的放纵实行。就好比同样是听从家长上司的命令,你若从内心抵抗着它,只是为了外界的约束而赋予实践,比如经济来源,那便是不自由的。可要是内心主动想要遵从它,那便不同。这听起来奇怪,但并不少见。比如,你想要帮公司获得更好的业绩,或因为想体恤父母,这些内在思想与外来命令是顺行的,所以即使你在按照他人的要求行事,那也是自由的。

  有人会反驳,说在法律的压迫下,他根本不能随心所欲地做事,他的欲望被压在外界的束缚下,不自由。举个偏激的例子,他无法随意杀人。

  那么,他是真的想要杀人吗?还是因为想突破那层道德的屏障,在内心外蒙了一层名叫“假意识”的伪装,强迫自己做出非本心的行为?若是如此,他反而将自己陷入了“不自由”的境地。

  但若“杀人”这件事出自他的本愿--那便不自由去吧。法律与伦理就是为了压制这些危害他人的存在而设立的。一个真正自由的人应当懂得如何在遵守规则时获得快乐,借句话说,“随心且不逾矩”,这便是自由。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29

  静静的子夜,谁用月光弹拨着离愁的心弦---题记

  塞北的秋覆盖着涌动的心潮,澎湃的心绪在秋风中颤栗着,是谁在塞外的路上流浪?把回首的思念深了又深?缄默着无处诉说的心事,茕茕孤影在满目荒凉中变得更加清瘦更加寂寞。

  这浸着太多离殇的秋,风也萧萧,雨也瑟瑟。惜别的情怀竟不知惜于何人,别于何人;是故土的乡愁?还是思念的徘徊?吹痛了面颊的冷风打湿了背井离乡的眼角,蓦然回望,故土已然沉于心底。

  启程吧,蘸一抹离乡的泪,从此,风起云涌的皆是昨日旧事。做一个安静的塞外人,春看千花百黛,冬赏白雪皑皑,把铁马金戈的奔腾放置于历史的身后,用一腔柔情为塞北梳一片无边红妆。

  一路北上,那卷尘的风沙是迎接你的号角,那豁然的广袤是舒展你娥眉的笑靥。那么多塞外的苍生站在你的面前,等着邀你共入席,共品酒。用一腔腔豪情拂去你的忧思。

  收起你的一声叹息吧,接过那一樽樽如火的盛情,把千秋往事一饮而尽。不要去问秋风残月,不要去读离人愁情,静下心来,把那些凄凄楚楚的愁绪断在长袖之外。

  此时,塞外的秋已美成你的模样,不是一阙唐诗胜似一阙唐诗的婀娜。那一声声离愁,那一步步不舍,随着岁月的流逝,已遗忘在浩浩荡荡的秋歌之中。

  此去经年,你温柔成就的那部史诗依旧辉煌着前世今生。 就这么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把一个柔弱的身躯,走成了一曲千古绝唱。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0

  难得实习周 叫苦叫累之余 小组合作仍然是繁杂迷人又充实愉快

  天气阴而闷热 占领了有空调的空教室 等待组员到齐之际 终于下起来零星的雨

  空气也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中陷入沉默了 当然主要是因为身体上的疲惫 互相也想找一些喘息的余地 空调努力地运转 风声似在耳畔又忽而远去 室外的主机嗡嗡作响声因为隔音的窗户变得似是而非

  “好像高中的时候啊” 同学说了一句话 记忆被拉回了几千公里外的熟悉的教室

  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理所当然的 熟悉的过去啊 大雨滂沱敲打室外主机的钢壳的嘀嗒声 窗外的乌云和摇晃的树

  有不尽相同的 现在是透过窗外看到别的院楼已经长起来了的爬墙虎 以前的场景却是白线一圈圈的塑胶跑道 伴有一个个忽浅忽深的水坑

  让人晃神的deja vu

  熟悉的 却是那个伴有机械和自然相对的白噪音

  好像是不太让人注意的搭配 却是回忆涌现之泉 像蒙太奇一般 也像是回闪 也是不令人陌生的安全感

  一瞬间仿佛我和同学的雷达互相感应到了

  只是不知道是否她也曾听过这样的 白噪音

  其实还是有区别的

  比如雨量 我永远对北方的雨处于恨铁不成钢的状态 同时也感谢它的优柔寡断 让我不置于狼狈不堪的处境 其实论天气 理智还是更喜欢北方的多一些 然而偶尔也会回忆起家乡似蒸笼般的的雨后闷热 和瞬间躲入室内冷气开的十足的避难般的快乐

  或许那是最无忧的时光 连同那被雨打湿过的裤脚一般 都是怀念 却不太容易回到的过去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1

  “呼”

  灰白色的气体和青灰色的墙,烟圈一点点的消失,西的脸映在有着水迹的玻璃上,泥渍正好盖住了他一双好看的眼睛,挡住了他眼里的光芒。

  “吸烟有害健康,西”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作势要吹掉了他手上已经积累了很长一段的灰烬。

  他闪开,冲我苦笑着,似乎想跟我说些什么,但是嘴却被封住了一般。

  “抽烟其实并没有多爽”他弹了弹手指,烟灰掉落在他的红色vans上,毫不在意。

  “那为何要抽?为了帅?”

  “因为肺腔每一次吸入这些尼古丁的感觉,肺泡和它产生的共鸣,那种痛苦,很让我着迷。”

  西迈步走向教室,扔掉烟头,见到主任从班里出来,笑着向主任点头。

  我和西已经是四年的好友了,从初中到现在,不可思议的缘分,曾经我和他一起感叹道,初中同学里大部分已经不在密切联系,只有在钱包里没了余额,或是逢年过节时,才会用微信里那转账功能交流。西和我的家境不错,自然也成了他们的私聊戳小窗的焦点。

  学校不大,所以靠南的教室只有我们班,司空见惯的金红光线又投到了我的书桌上,偶尔透过天蓝色飘动的窗帘,变成暗红。收拾自己杂乱的书本,朝西靠后的座位走去。

  “西,走吧”我喊道

  “哦”他盯着黑板,一动不动

  “怎么了?”

  “我累了”

  “我也累啊”

  “你想过未来吗?”他顿了一下,“以后的生活真的会比这个好吗?”

  “应该吧”我心不在焉的回答他,手里刷着微博

  “是吗”西莞尔。

  -TBC-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2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高考时间,距离自己参加高考的时间,回忆过往,似曾相识。

  有人说,高考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次博弈;有人说,高考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重要;也有人说,高考或许可以改变你……人的思想从来不会让你失望,你所想到的和你从未知晓的世界新门都会从一点一滴的认知中降临。

  临近高考,即使距离感很遥远,但貌似每个人都像有使命感一样,实时观察高考的最新资讯,其实主要还是想关心关心高考生,即使帮不上什么忙,但就是很关心,或许这就是高考在人们心中的那一份存在吧,为高考加油,为高考生加油!

  明天高考的通知一般提前一天就做好了准备,博客、论坛、空间、微博、微信……一时间所有的宣传渠道貌似都已开启。上班的朋友注意啦:尽量选择和高考生不相冲突的时间段;开车的朋友注意啦:尽量不要开车,或者自愿做高考生的绿色通道车(免费的)亦或步行或者自行车出行;本来与我们这些不参加高考无关的都开始紧张起来,一时间,对于那样重要的时刻总会出现意外的高考生来讲可能更需要帮助,跑错考场、拿错准考证、拿错身份证、衣服拉链有金属过不去、买临时鞋子和裤子、差点迟到……所有的一切都在这个时候显示出了爱心行为,还是挺自豪的!

  种种复杂心情也代替不了高考生的心,只想说声:祝你们都不负自己,努力就行,尽力就好,未来是属于你们的!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3

  本以为会一直沉浸在病态的低迷当中,没想到一场悄悄来临的雨把情绪扫光。

  回到家的第二天我就突然地病倒了,连续的高烧,喉咙严重发炎,手脚长满了一颗颗疼痛的红粒,情绪都来不及切换,每天都在重复各种的治疗,加上很多郁结难舒的事情,几乎把自己锁进密室里面,钥匙找不到了。

  在病倒的这么多的晚上,我都是躺在床上辗转难眠,知道我会失眠的人都说让我别想那么多,其实,我也很想入眠,偏偏身体让我大脑仍旧保持清醒,那种难受应该大家都体会过。

  只是昨夜,我在听着舒缓的纯音乐,和朋友说了最后的晚安,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突然听到大雨落地的声音,没有电闪雷鸣,单纯地雨声,我听着雨的拍子,慢慢地不知不觉就着雨声睡着了,早上也是趁着雨声而醒,以往起来知道窗外是下雨的瞬间,心情总是不好的,但今天神奇的是我心情舒畅,什么烦恼苦楚通通滚蛋吧,我只爱此时的雨。

  雨越下越大,我赶忙起床,洗漱完毕后撑着伞,穿着拖鞋行走在小镇上,我知道雨越下越大,打湿了我的衣服和裤子,但是水的力量很神奇,我感受到脚上的凉意,它通过自己的方式传达什么给我,似乎要告诉我什么。

  转瞬的过云雨,来了走了又来了又走了,反复无常像人的心情。

  可能得不到的答案就会在反反复复自自然然中得到了呢。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4

  今日坐的车有点不同于往日 破旧 是我的第一印象

  我上车寻定位置后——我偏爱车厢靠后的位置,我才落座,椅子靠背就脆弱的软了一块。车启动后,本以为会有凉飕飕的空调风,可那风真是飘渺到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热、闷。

  我总是要坐这班车的,无论上学还是回家,是唯一途径。今日我坐在最末尾,脚下隔着一个车地板的是发动机,灼烧着我的双脚。耳机里断断续续传来熟悉的旋律,是发动机的声音太过聒噪。

  这个歌单,被前段时间的日积月累塞得满满的,大多是慢歌,忧伤的忧郁的,少有些轻快明亮的旋律。是蓝色的幕布下点缀了点点黄色。

  接着说车吧

  我从未坐过一会空的,无论什么时间点,这小小的空间里总是塞得满满的,不管冬季夏季,都逼迫得我喘不过气来。由于总坐在末端,不得不说是个制高点,差不多能看遍所有人。有中学生,老人,年轻的母亲带着年幼的孩子,上班的男人,还有大学生——和我一样。不外乎这几种,像个小型社会,底层的小型社会。

  再来说说车票,我总是从起点站坐到终点站的,再添一块钱是个保险钱。大多情况下我是不买的,可有时又疲于向售票员说明,总是会掏那一块。其实我没想过会有什么危难发生的。这辆车,从小时候就坐了。

  想着还有个大概两三年的时间,如果地铁修了过来,这车会停吗?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5

  跌跌撞撞才明白了,原来懂我的寥寥无几。

  ——书影

  有时,成长中的一次次碰壁,会让人心灰意冷。

  独自走在广州的街道,手里攥着不是笔,也不是一瓶酒,而是不醉人的可乐,喝着尽兴。

  很多事,即使向旁人倾诉,也无法得到诉苦,不如藏在心里、记在书里、刻在脑海里……

  只能, 让时光,把不愉快的、徒增烦恼的、坐立不安的,消磨殆尽。

  我把一个人的独处,叫做“放空”

  因为,在那一刻间,我不用在意任何生活的事、任何人的目光,我只须在意我自己的心情。

  俯视着桥下的车水马龙,仰望着星空的淡淡月光……

  心里,淡淡忧愁,顿时灰飞烟灭。

  我,有时是个无情人。

  看多了,听多了,情感有时也慢慢淡漠了。

  可少有人知道,无情却是至情的转变。

  当生活对我们冷眼相看时,我们可以试着微笑面对。

  那样子,你的样子,真的很美。

  不曾恨过一个人,因为那样自己会很苦;

  不敢伤害一个人,因为那样我的心会很痛。

  喜欢努力善良的人儿,即使她不优秀,很是平凡。

  但,那才是真正喜欢的人儿啊。

  一直,本着“做一个勤奋、努力的奋斗青年”的准则去做,去要求自己。

  有时,把自己折腾的遍体鳞伤。

  但当身边人来时,还是故作坚强,我清楚,这是让身边亲人放心。

  孩提时,稍有什么不快之事,往往会跟家人说;

  慢慢的,长大些,却是选择了包裹着。

  放空的不是自己,是灵魂,让他得到净心。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6

  三、二、一。倒数三声之后他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又看了一眼手机,还是没有消息。

  他不记得天黑多久了,也不记得自己躺了多久。屋后广场大灯的光线透过窗户射了进来,防盗网的影子印在墙上,看上去就像人被关在笼子里一样。广场舞的经典曲目还在播,其中还杂糅这几声孩子们都嬉笑声。不用去看——又是和以往相同的画面。

  他早就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了,周而复始,日复一日。除了头发越来越少,物价越来越高,赚钱越来越难之外,好像也没什么变化了。他在等一个电话,一个可以让他摆脱窘境的电话,可他想——他应该是等不到了。

  因为窗子没关,之前被摆放整齐的画纸早已在地板上四处铺散开。他叹了口气,没有管这些,打算倚在窗边抽支烟,一摸口袋,才发现烟盒早已干瘪。

  他不知道怎么形容现在的心情,总觉得怅然若失,胸口像堵住了一样。如果还是八岁,他一定会哭出来的,只可惜他已经二十八了,早过了用眼泪宣泄情绪的年纪。

  突然,广场的灯熄了。连同刚才那些喧闹也一同消失了。一瞬间,他感觉自己的感官被剥夺了,这让他有些迷茫。

  “这就是我现在的状态吧,在一片混沌中求生存,这片黑暗真好似吞人的野兽。”

  这时,他沉寂了近一个月的手机突然亮了起来,他看了一眼来电显示,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别抱怨天太黑,因为我们注定提灯跋涉,到光明中去。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7

  小鸟的啁啾再一次将我从噩梦中唤醒,没有立即睁开双眼,而是侧耳倾听,倾听鸟儿清脆的无忧无虑的欢唱,洗涤内心隐隐的阴霾。

  合唱结束,也许是中场休息吧?我睁开眼睛,依稀潮湿,抬手用双手揉了揉,像猫儿洗脸似的搓了搓紧绷的脸庞,顺了顺凌乱的短发。

  空气好闷,空调房就是这样,这也是我不喜欢空调房的原因,起初它也许会给你带来些许凉爽,但随着空气的凝结,房间里除了闷,就是难闻的气味了。

  我抬起身下了床,来到窗前,伸出右手,打开了窗户,啊,一阵清风扑面而来,情不自禁闭上了双眼,微微仰起头,任由风儿无声无息地抚摸着干涩的脸庞,那样温柔,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夏夜里,妈妈轻摇的蒲扇。我贪婪地吸吮着这清晨的空气——充足、清新,它比我喝过的所有的药物都要有用,它令我体泰神清气爽,充满舒适与感动。

  多么美好!

  如果有一天,我像秋天的花儿一样枯萎,听到我的叹息声,千万不要愁眉苦脸给我安慰,所有爱我和我爱的人啊,请为我加油,给我微笑,有了你们的微笑,即使在地狱,我也不会害怕。

  如果有一天,我像冬天的花儿一样凋零,看到我迷离的目光,千万不要悲伤泪流满面,所有爱我和我爱的人啊,请为我祈祷,给我微笑,有了你们的微笑,即使在天堂,我也不会孤单。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8

  那是种残念,像陶瓷花瓶的碎片,我在山间书写,野花随风飘向一边,蝴蝶向远方摇曳,小孩子无邪的笑颜,画面以墨色而终结,随它去吧,2006年。

  那是种闪念,像樱花飞舞的瞬间,我望向窗外的画面,深秋的韵色刚好美艳,你如期而至的出现,却又在即将盛夏前姗姗告别,于是我在青春最高潮时燃起一场火焰,化成灰烬的,2007年。

  那是种执念,像长廊的尽头望不到边,等候在回忆的海潮后搁浅,有幸能够爱过一遍,蓝天与海面之间残留的缘,把如果与结果拉扯的好远,在我也远去的某一瞬间,夕阳与晚霞见面。还会来的,2008年。

  那是种微念,像沙在四季的交替中沉淀,像白杨下了了而逝的诺言,像风的碎片镌刻成为遥远,我听不出夏风倾露的话外音弦,也猜不透永恒的代价需度过多少寥默的瞬间,一切随光阴的弧度悄悄转变,依然想给予你那些,只是将落款从永远模糊为成全。不能停留太久的,2017年。

  夏时间,花朵正艳,我依然无法拨开时光的侧脸,你依然能够绽出孩童般的笑颜,7月的月光太过耀眼,照耀着在远端清唱《送别》的少年,你有听到吗?你还记得吗?你感受的到吗?那璀璨并寂寞的夏夜。

  想送你一个没有遗憾的夏天,2018年。不,应该是 2018年的陈小姐!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39

  告别了林芝,我们当晚回到拉萨,前藏之旅暂告一段落。第二天,我们前往日喀则——较为原始的后藏地区。

  在车上听着赵雷的阿刁,突然感受到民谣那种淳朴、真诚的感觉。"甘于平凡,却不甘平凡地腐烂"好像在说藏民平凡的人生,却因将所有奉献给信仰而不平凡。我们驶向五千米海拔的山顶,听说在那附近有甘巴拉雷达检测站,有驻守边疆的士兵,有他们用平均减少五年寿命换来的和平。

  回头望去,山路弯弯绕绕,像围在山间的洁白哈达。我们路过云雾层,看车辆在狭窄而视野局限的山道上险会。

  下山时,云层出现了一个缺口,露出了炽热明媚的阳光。在这样的天气下,我们看到了被当地人奉为"圣湖"的羊湖。湖水湛蓝泛绿,冰冷清澈。当地的藏民牵着牦牛,带着藏獒,在游客中寻找生意。我们用湖水打在双目和额头,祈求圣湖的祝福。

  再向前是冰川和矿藏区,但西藏的矿藏由于国家限制,还不能被开发,部分矿山山体在阳光下泛着银色的金属光泽。令人悲伤的是,冰川却被全球气候变暖过度地"开发"了,融化的雪水汇成小溪,在黑色的山上显得格外突兀——那是冰川的血。

  傍晚我们回到日喀则的小镇借宿。街上来来往往藏民很少,大多是来生活的四川人。藏区温差很大,下午若放晴,与晚上会有十多度的温差,而刚刚一阵疾雨使温度又低了一些。我们在简单用餐后回到酒店,为明天的旅途养精蓄锐。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40

  每晚睡前会把闹钟定到第二天早上7点,其实根本不用定时间,每天早上6点多便已醒来,除了醒来时摸摸床头的手机,看看是否有消息外,慢慢的已脱离了赖床的习惯。

  昨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中一直在逃跑的路上,不知道梦中身边的那些人是谁,或许是认识的人,或许只是一起想要逃脱的人……

  在外人看来,我很理性、冷漠,似乎不需要什么。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内心有多脆弱,只是越长大越觉得在他人面前哭泣没有一点用,即使有眼泪也只适合留给深夜。

  昨天办公室里,对面工位的28岁女生因为工作原因,在办公桌上流眼泪,她坐在角落,只有我发现了她的眼泪。小心翼翼的在微信上问她怎么了,她诉说了一堆委屈,说着要离职的话。我只对她说“别哭,不要在职场上流眼泪。”这话说的轻描淡写,也算是我真正的想法,工作中没有几个人可以顺风顺水,我们只有面对,我不是一个愿意对生活妥协的人,但通常也会被现实打败。

  我也曾在洗手间里擦干眼泪,带着微笑走进办公室。更多的情绪和想法我习惯放在心底,于是一直沉默沉默……似乎没有人能懂我的沉默。

  我也很渴望有人陪,很渴望有人能给予我温暖,我以为你会是那个人,我以为,我以为,我以为……

  所谓坚强,不过是无人可以依靠时的自我救赎。

  我还是想做个没有烟火气儿的人。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或许是我无法抵达的梦。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41

  这两天的天气都很好,每天巨大的蓝色幕布都会出现白云朵朵。下午五点多,太阳余晖最耀眼的那片光倾洒大地,白色的云朵透出淡淡的金黄色。秋风带着这片温和的光影缓缓踱来,我的发梢被微微吹起。我在想,这么好的天气,是不是天空中住在那些成片成片的云朵里的天使们,都开心的坐在云边看着人间大地之上望向天空的我们呢?她们的翅膀也会像我的头发一样被秋风吹的微微晃动吧。

  等大家看够了,人们也开始忙起自己工作的时候,天使们应该就要悄悄披上自己的夜行衣,抖落掉身上的余晖,挥动着自己的小翅膀,把天空涂成黑色,把太阳公公推向地球的另一边。那些被抖落掉的余晖不断坠落着,途中遇到了好多位辛苦工作的小天使,它们互相打着招呼,聊着今天又看到哪些人间的悲欢离合,或是又听到哪些人间的苦情歌。

  终于在天空幕布逐渐黑暗起来的时候,它们变成一闪一闪发着金黄色闪光的小星星,挂在天空中,眨着眼睛,安静观察着地球上的每一处,是女孩子在路灯下和朋友分别时的笑脸,或是老奶奶在窗前独自落下的眼泪。

  小天使们吩咐月亮婆婆一定要照顾好地球上的那些小孩儿,小天使知道淘气的他们一定会很晚才会踏上回家的路。

  所以今晚,温柔的月光铺满回程的路,小心思被我悄悄藏在书包里,明天的希望都在我的眼睛里,我对世界的温柔都放在我的心里。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42

  我五岁那年拥有过一个小铃铛。就是在那个喜欢翻箱倒柜的年纪某天找到的,混迹于缺口的翡翠戒指,草编的姑娘,陶瓷娃娃,纱制头花中的小黄铜铃铛。发现它之后我立刻冷落了正舞得不亦乐乎的木剑,把小铃铛攥在手心里,走两步晃晃,声音清脆但不轻灵,有一种吟诗的浪漫感。

  我在发现它的当天就把它弄丢了。是在晚上逛超市的时候弄丢的,准确地说是在逛超市的时候发现它丢了的。我愣了一秒,下一秒抬头给我妈说我铃铛丢了然后掉头撒腿就跑。

  我边跑边寻,跑过一排排高大的货架,跑出超市大门,跑到街上,沿着回家的路一口气跑到十字路口,看到车水马龙还是怯了。于是又原路返回,不死心地又找了一遍,回到那一大排酷儿底下才意识到我还把自己弄丢了。我第一次并不渴望长角的蓝色小人给我倒橙汁喝,我只想把冰冷的小铃铛放手心里焐暖,以及找到妈妈。

  超市不大,找我妈还是挺容易的,好在她没出去找我。小铃铛没有回来。后来很多年间,我也遇到过很多很多喜欢的事物或者人,我总会一不小心弄丢。我屡次回去寻找,大多以失败告终。后来就索性大步向前,不怎么找了,心里也不会蓦地一把被掏得空落落。但我总能回想起那个干燥的夏日夜晚,不大的城市里人们各自安静度过一天的尾巴,一个小孩正拼命奔跑寻找自己的铃铛,像热血漫主角那样拼命,并且以后的日子里再也没有这样不顾一切地寻找过什么。

  它一定还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歌唱。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43

  前十年是一种专注,我做到了,后十年是另一种专注,我期待。

  想要一份爱,就全心全意去爱,不计结果与得失,所有关于爱的美好名词我都配得上。十年,“问心无愧”四个字足以结尾。

  想要另一种让自己更灿烂的人生,就放手去体验去收获。

  人就是要对自己狠一点,把过去的一股脑全放下,开心的,不开心的,放的一丁点儿都不剩,不恋,不想,不念,不怨,不怪,不恨。大步朝前走,永远不回头。

  有时候觉得很难的事情,去做了就变的简单,做成了再看,真的并不难。

  我虽非圣人,也非凡人。

  人生说到底,并不需要丢掉一棵树再换一棵差不多的树去将就,抱着一棵小树救命的意义会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抹掉,所以决不随便靠岸。

  不违背自己的心,分得清什么是真爱,什么是自以为是的感性偏执。理性看待身边的人和感情,才能适时拥有真爱。

  丢掉一棵树,就要拥有整个森林,不然就失去了丢掉一棵树的意义。

  一个人,想登到自己人生的顶峰并不难,难的是要和同行的人一起登到彼此人生的顶峰。和什么样的人同行就是什么样的顶峰。

  如果不能和能让自己更好的人一起,那才是“有的人80岁入土,有的人30岁就已经埋在土里了”。

  与人同行是要彼此成就,而非彼此将就。

  利用自己特立独行的行动力,把想做的事情一件一件变成事实。

  这个开始,我走的很好。

  未完待续。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44

  我想猫真的是一种神奇的生物吧。

  一直觉得自己特别怕麻烦,特别寡淡,甚至怀疑自己连性欲都没有了,也不想和这个世界建立什么特别的联系。

  今天男朋友洲同学扯我去猫咖,他以前帮学姐养过暹罗猫,所以贱兮兮的蹲下去,把猫咖长凳下面一只暹罗抱出来,小心翼翼的放在自己旁边,正准备开始撸,结果暹罗主动朝他走来,他欢天喜地的表情还冻在脸上,然后暹罗慢悠悠地越过了他的腿,径直走向我,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窝在了我的腿上。洲同学还不死心地想摸暹罗,结果惹来暹罗不满地喵喵警告。最后暹罗一直很乖巧的一直让我摸来摸去。

  之后洲同学吃醋地抱走了暹罗,我们换了一个地方开始喝茶,喝完茶又跑到刚才的位置。结果我刚坐下,暹罗就主动跳上椅子,窝在了我怀里。

  突然仿佛有一种被拯救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它就是这么径直地选择了我,毫不犹豫,即使我们只是初次见面。后来还有小姐姐摸它,它都会跳走或者不满地叫。

  可是我还是卑鄙地想让它更爱我一点,我想让它为了我嫉妒,我想让它表现出更强的占有欲,然后我去逗了逗别的猫。仿佛爱就是伤害。可是只有这只暹罗猫对于我才是唯一特别的一只,也是唯一让我觉得自己被拯救的一只。大概陪伴就是这样吧,我做自己的事,它窝在我腿上打瞌睡。

  真想带走它。可惜大概无法实现。以及觉得虽然自己可能是爱无能,但是被陪伴还是很感动。

  今天是特别的一天。

  我为什么喜欢末世文杂文随笔 篇45

  子曰:“小不忍则乱大谋”

  “忍”:一是忍耐,包容,不乱发脾气。二是狠得下来,小事上有决断,当机立断。

  “小不忍则乱大谋”从字面意思理解是不要因小失大,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更深层的意思则是,在谋大事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小的事情。这些小的事情可能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是影响前进的不利因素,每个人都会自然的规避这些小麻烦。但是更一种情况就不同了,有些事确实是好事,也能给人带来既得利益。如果这个时候犹豫不决,甚至停滞不前,就会耽误谋大事。就像小猫钓鱼一样,蝴蝶飞来了,小猫放下鱼竿去捉蝴蝶,费了好些时间没有逮到蝴蝶。刚刚静下心了钓鱼,蜻蜓又飞来了,小猫又忍不住去捉蜻蜓,还是没有成功。最后天晚了小猫空手而归。这是生活中最常见的,被眼前的现象所迷惑,结果既定的目标没有达到的例子。

  像小猫钓鱼这样的错误还可以纠正从来。但是社会关系错综复杂,机会稍纵即逝。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在谋大事的过程中,要不断的有所舍,不为既得的小利迷惑才可以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当然也不是做到这样就一定能谋成功大事,这只是从个人自身角度去理解。还有天时地利人和等各方面的因素的影响,只是那些是不能被内心所左右的。人只需做好自己该做的,剩下的也不由相信:“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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