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我是这个小城的过客,尽管我在这个小城已经实实在在生活了几年。每天清晨,在喧闹中起床,上班、下班,晚饭后照例走一段可长可短的路,然后,歪在沙发上,看一两个小时电视,打发无聊的时光,就上床进入梦乡。日复一日,时光的摆钟,就这样咬合着。生活谈不上有多美好,也谈不上有多悲凄。某个夜深人静时,碾转在床上,灵魂游离于躯体之外,七窍开花。灵魂开出的花越灿烂,空蒙的大脑愈像轻埃,飘飘逸逸,把睡意折腾得稀巴烂。这种暗夜无聊而又无用的情绪激扬,后来让我得出一种结论:最腐蚀精神的,莫过于暗夜里的思想散漫。
我所居住的这座小城严格来说是不入流的城市。不入流的城市像不入流的人,除了相比没有高大上值得称耀以外,其它都有。比如尊严,比如虚荣,又比如旮旯里的藏污纳垢。这城市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石在某个时刻都可能与我关联。最初,当想到我与这个城市已经真正关联上时,说实话,兴奋多于疑虑,街道上的阳光,汽车喷发的尾气,风中铃铛响的广告牌,还有躲在红绿灯后布片似的草坪,它们像城市派出来的使者,静态或动态睥睨我,也睥睨他人。我们这些城市的路人甲路人乙,素不相识又莫名关切。后来,一切习惯了,就变得不新鲜,就变得麻木,对外界的感知迟钝了许多,不是惊雷闪电就激不起波澜。生活回归到一杯白开水,虽然讨厌它的寡淡,又实实在在离不了它。但不管怎样,日子还是要混下去,即使是再厌烦的巷道,也要不厌其烦坚持走过来,走过去,走着走着有时也会走出一些火花来。
小时候我对城市的想象是:明亮的街灯,宽阔的马路,还有众星簇积般的人群。那个时候乡村应急的是煤油灯和柴油灯,一到晚上,栓门闭户,门缝透出的微光像那时的水电一样稀缺。夜稍微沉点,黑幕中,村庄只是比庄稼的影子多一点浓墨。曾经多么期待在沉沉的夜里,门前的栅拦旁有一盏明亮的灯照耀在泥石路啊,让我们和城里的孩子一样,在灯光下嬉闹。后来乡村发生了变化,电成为常客,但村庄还是一样的黑,只有汪汪的犬吠偶尔才会吠出窗棂的一缕豆光。再后来乡村愈行愈疏离,现在,我倒常常想到一个伪命题:是乡村可爱还是城市可爱?我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每个答案都有自己的理由,一百个人有一百种理由。
当我第一次走进大城市的时候,高大的楼房,葱茏的街心公园,车水马流还有工地上高高举起的悬臂吊车吸住了我的眼球,让我看到了城市的繁华,我觉得我虽然实际距城市很远,但城市可爱。后来,我身无分文走在人行路上,又觉得城市的冷酷,在饥肠辘辘中想起了乡村炊烟散逸的饭香。再后来,我从城市回到了乡村,清荷玉露,鸢飞鱼跃,泛出金色的稻浪还有潺潺溪流,突然觉得乡村原来也这样可爱。再后来,我住在城市的蜗居,森林般的房子,将天空切成锯齿,我因看不到圆溜的穹苍时而叹息。某一天读着泰戈尔的《园丁集》,他在集子的最后说:“你是什么人?读者,百年后读着我的诗?我不能从春天的财富里送你一朵花,从天边的云彩里送你一朵金影。开启门来四望吧。从你的鲜花盛开的园子里采取百年前消逝了的花儿的芬芳的记忆。在你心的欢乐里,愿你感到一股春晨吟唱的活的欢乐,把它欢乐的声音,传过一百年的时间……”那时,正是黄昏,我坐在阁楼里想象着鲜花盛开的园子。寸土寸金的城市,花园跟我没有一丁点关联,我想到了曾经蛰居的乡村,在庭院的某一隅,有一蓬葳蕤的女贞树,女贞树的旁边散开着蝴蝶花。我想寻找哲人说的百年前的草木精魂,就回到了乡村。乡村寂寥多了,门前的老槐树下不再人头攒动,水浮莲爬出池塘,向我游说村子的荒芜和空落,还有浑浑黄黄肆虐的水……这不是我记忆的乡村,记忆的乡村从未这样凋敝。我独自迎着风,不知道下一刻将要逃离到何处,更说不清是城市还是乡村让我依恋。
土地被压路机碾平,城市像煎饼越摊越大。那些街道,如同母亲插过的稻田,一低头一转身愈来愈宽大。这是繁华,这是阔绰,让在这里生活或不在这里生活的人都惊叹。一个变异的时代,稍不留神就会目瞪口呆。说起街道,我想起母亲的稻田。母亲的稻田年年翻新,街道也是一样。很多年前我在一家医院专门治疗一种叫“骨髓炎”的疾病,这疾病到了后期,炎症破坏骨质烂掉的死骨剔除后又可能继续形成。那些年我为这类病人反复做着手术,明晃晃的刀切开皮肤,凿去皮质,深入髓腔,从脓疡中捞出来在血污的巴掌中沾沾自喜欣赏自己的杰作。现在,当我看到街道像我当年的病友一样反复被掏空,我和这些乡村来的苦力一样羞愧。
可以肯定的是,生活还是美的。我的毗邻,是一间空置的房子,我搬到这个楼盘很长时间,一直没有见到过它的主人。我猜想那主人也许正像燕子衔泥一样,从遥远的南方把溅着血汗的收成在这里换来这个庞然大物。他的窗台外檐,某一天我不经意间看到一只黑白黑白的鸟,如展开的巴掌大。我说那是一只鸽子,家里当家的那个人非要说是一只喜鹊。喜鹊就喜鹊。最初看到那喜鹊衔来一根根小树枝,还有枯草,横竖叠放在窗檐,那是它在筑巢。我曾经有个疑问:城市虽然多数由坚硬的物件组成,但毕竟那些从园林中贩来的曲曲垂盘之木也不稀缺,为何它要将巢筑在一块坚硬的水泥板上?直到有一天,那喜鹊窝在窠中不动,原来它在孵化新的生命。我后来发现喜鹊其实不是一只,是一双,应该是一对夫妻,正为家族延续血脉。它们轮流孵化,窝在窠中的一动不动,即使你惊扰和挑逗它,它也只用眼睛向你直视。我明白了它们的选择,在喧嚣甚上的城市,要找寻一个安全并且安静的地方完成使命的.确有些难度。我不知道它们曾转转过哪些地方,像人们挑选楼盘一样,它们以与生俱来的智慧,最终选到了这里。我不敢惊扰它们。后来,我看到几只黑溜溜的头在翅翼下伸展,目光是那样有神!再后来这些小生命一天天长大,有一天全家都消失在天空中,有好长时间我想象它们飞翔时划出的美丽的弧线。它们的消失,我也想到了南下的人流和空巢的村庄。现在,那窗台上的树枝和杂草,早已随风雨侵蚀而变成霉斑。它们一家子的温馨,曾让我彻夜难眠。我从那里看到了生命存在过程中的感动。
关于黄昏,我在一篇文章中说:城市是没有真正意义的黄昏。因为那一亮霁色实在是走得匆忙,来不及细品。记忆中的黄昏,是霓霞躲进烟树,再冉冉浸到海里,如同一个吵闹的孩子,躺在摇篮,被老祖母轻轻地摇来摇去,眼睛皮打着架,就打来了瞌睡。这种恬静与城市早已格格不入。但无论时光怎样错乱,我还是喜欢黄昏的,即使是看不到真正意义的黄昏。我行走在街道上,如茫茫人海上的一叶扁舟,漫无目的。走路,让我释放心中的戾气。我走遍街市的每一个角落,像多年前我蛰居在异乡的城市时一样。有一段时间,我喜欢到一块空地去散步。城市有一块空地实在不易。两三尺高的荒草,芜蔓在砂泥中,良莠不齐的野花,散发淡淡的芬香。这是一处倒闭多年的旧厂房,那些低矮的泥墙还依稀让人想到当年的灯火通明和欢歌笑语。我踏在残留的脚印上,像回到了从前。后来,我的身后跟着一只流浪狗,黄毛脏兮兮的。最初它的目光疑惑和警惕,以后就变得柔和多了。那时,我或许侵扰了它的地盘。这块荒芜的地方,它是真正的王。杂乱的草中传来蟋蟀的声音,一阵接着一阵,像李白在黄鹤楼吹着玉笛。街道的车流声倏忽而过,残阳从高大基站的钢架上抹去,置身其中,仿佛与这座城市割离,就像这块荒地,也像身旁的这只流浪狗。我稍微比它们多一点想法的是:这偌大的一处空地,如果市府将它辟为公园,栽上一行行树木和草坪那也是惬意的事。后来,我为这自私的想法暗自惭愧。大约几个月后,我看到了一群民工在那里放线,灰白的石灰像老虎撒尿宣告主权,接着推土机“轰隆轰隆”冒着青乌的烟,蔓芜的荒草连根拔起。我知道:假以时日,城市将自豪地向世人展示这里会出现一个伟大的楼盘,住在这里,会沾满城市的王气。同时又有多少人将一生的积蓄携来,然后又没完没了和银行做上了交易。那只流浪狗后来不知再到哪里去流浪了,它比人类幸运,无牵无挂,到处都是自己的家。
父亲在城乡结合部的护城河旁修整出一小块菜地,种的都是时令蔬菜。我每次去看他的时候他总要塞一些菜让提着。父亲说:这菜虽然成色没有街上卖的好看,但吃的放心,百分百放心,天然无农药和污染。有天我开玩笑地说:那也不一定。这护城河浑浊的水就可以污染。父亲听后,半晌才怔怔地说:那我就在菜地里挖个水凼。似乎有些黑色幽默,我们的生活一天比一天安稳和富足,可我们的心并没有静暇下来,常常担心生活中的这和那,连八旬老人都知道“天然”、“无污染”这样时髦的词。可我们很少真正检讨自己,在生存的竞争中,我们一边大口吃着肉,一边谈论血腥的可怕。油有“地沟油”,米有“铅米”,菜有“有机磷”,肉有“瘦肉精”,水有“牛奶水”,空气有“霾”,学校跑道有“毒塑料”……官员台面上说着千篇一律的标准“普通”话,台底下做着蝇营狗苟的事,商人为了盈利不择手段,农民为实现农副产品的最大转换挖空心思,多少人为了自己的绳头小利千方百计……整个社会互相伤害,没有谁比谁更危险。麻木和被打动是衡量一个人内心冷热的杠杆之一。人们热衷于谈论自己,男人渴望志得意满,女人渴望珠光宝气,面对庞大的世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什么比人心的冷漠和麻木更损害社会这个肌体,我们游戏其中,我们我行我素!
人格分裂。我与一座渡水的槽对话,与散落的泥土对话,与苗圃的花草对话,与奔驰的车、呛人的尾气对话,后来又与古人对话。我与范希文相隔千年,我们相视一笑。范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他送来一杯酒,真正的千年佳酿,我喝完,既而出一身冷汗,接着就变成了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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