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书

2022-04-22 买卖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家畜家禽养殖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集约化,提高养殖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的养殖生产管理。买受人负责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销售。养殖的`技术标准为。

  第二条:出卖人承诺养殖的为只(头),

  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养殖管理,并于约定日期前足额向买受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公斤(只、头)。

  第三条: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未放弃收购权时,其养殖的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出卖人养殖的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等级,买受人承诺负责包销。每公斤(只、头)的收购价为。

  第五条:买受人应做好养殖生产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养殖,预防畜禽疾病,提高养殖质量。

  第六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畜禽种苗及预防治疗用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优惠供应,具体价格为种苗元(只、头)、预防治疗用药(瓶、支)元。

  第七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养殖管理过程中,因其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或因提供的畜禽种苗、畜禽用药等出现质量问题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八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养殖的,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邮编:

【吉林省家畜家禽养殖买卖合同书】相关文章:

吉林省农膜买卖合同04-11

立夏家禽谚语-谚语12-13

手机的买卖合同书03-15

家禽订单合同范本08-07

买卖合同书集合15篇04-20

买卖合同书汇编15篇04-20

买卖合同书(通用15篇)04-19

买卖合同书通用15篇04-19

买卖合同书(集合15篇)04-19

买卖合同书集锦15篇04-19

城市家用电器买卖合同 建材买卖(订货)合同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