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运用景观生态学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基于自然、社会经济和生态等建设用地适宜性影响因素分析,构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以扬州市为实证区域,运用ArcGIS9.3软件开发的空间分析功能,评价建设用地潜在空间的适宜性,为建设用地空间合理配置制定提供参考。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建设用地规模迅速扩张。目前,我国建设用地仍以外延扩张为主,更多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导致大量优质农田和生态用地被侵占,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测算潜在土地利用空间作为建设用地的适宜程度,其合理评估,能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扩展方向的选择提供依据,有助于协调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生态安全的关系,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是土地利用规划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
美国景观规划师McHarg提出“地图叠加法”,随后被引入土地适宜性分析,学者进一步创建了基于GIS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模型(Land Suitability Evaluation Model,简称LSEM)。LSEM也是目前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中最常用的方法,其他方法多是其拓展,重点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因子权重确定。以往研究主要考虑土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构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随着生态问题的日益突出,评价指标体系向“自然—经济—生态”三维视角转变。评价因子权重确定方法可分为三类:一是主观赋权法,如特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等;二是客观赋权法,如主成分分析法、熵值法和结构方程模型法等;三是人工智能方法,如模糊综合评判法、BP神经网络等。本文运用ArcGIS9.3软件,构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扬州市建设用地潜在空间的适宜性。
1研究区域与数据处理
1.1研究区概况
扬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长江下游北岸,江淮平原南端,是南京都市圈和长三角城市群城市。境内水系发达,河流众多,京杭大运河纵穿腹地。地形西高东低,从西向东呈扇形逐渐倾斜,仪征市、邗江区北部为丘陵,京杭运河以东、通扬运河以北为里下河地区,沿江和沿湖一带为平原。随着扬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张,不断侵占耕地保护和生态空间,对区域生态安全形成了较大威胁。2005年~2013年,扬州市建设用地规模由114742.5公顷增加为126400.5公顷,增长了10.2%。如何在保障经济发展合理需求的同时,兼顾维持粮食和生态安全用地的保护。基于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开展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
1.2数据来源及处理
1.2.1数据来源主要包括国土部门的扬州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2013年)、DEM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题数据,以及统计部门的社会经济数据。
1.2.2数据处理合理确定评价区域及评价单元,是进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的基础。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对象为潜在的建设用地空间,需剔除现状建设用地及未来城乡建设不宜或不允许占用的空间。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剔除现状建设用地、基本农田、水域以及各类规划所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以此作为扬州市建设用地拓展的潜在空间。结合规划管制需求和现有数据基础,确定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以90×90米的栅格为基本评价单元,运用ArcGIS9.3的空间分析功能得到评价单元的评价指标值。
2研究方法
2.1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1.1评价因子选取影响建设用地适宜性的因素众多,结合国内外学者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方面的主要研究成果,综合考虑区域自然本底条件的限制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在优势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选取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影响大、稳定性强并且能够确切反映建设用地区域内在差异特征的主导因子,构建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
自然因素。自然因素选取地形中的坡度和高程两个因子。坡度是影响建设投资、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在地势平坦的区域安排建设用地,因为坡度较大的区域地质稳定性较差,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较高,对工程技术性要求也较高。同样,高程对建设用地有限制作用,一般情况下,低等高程区域适宜发展建设用地,中等高程区域对建设用地的高度和密度有一定限制性,适合发展部分功能用地,高等高程区域对建设用地发展有较大限制作用。
社会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因素从交通区位和建成区两个层面考虑,包括距国道省道距离,距县道乡道距离以及距建成区中心距离三个因子。交通区位是评价建设用地适宜程度的重要条件,现状交通对建设用地的导向性极强。一般情况下,交通越便利,建设用地适宜程度越高。如果建设用地的选址处于交通不便利,就无法满足建设的需求,进行交通路面的铺设也会浪费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由于集聚效应的作用,已建成的区域更具有内在的不断拓展的动力机制,因而建成区周围的土地具有优先发展的优势和条件。
生态因素。生态因素包括距河流距离、距湖泊水库距离和距生态敏感区距离三个因子。河流、湖泊和水库在提高城市景观质量、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调节城市温度湿度、维持正常的水循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易被污染的生态因子。原则上,建设用地发展应尽可能避开这些区域,以免造成对水环境的'破坏和水体的污染。生态敏感区除了具有生态作用以外,还制约着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本研究中,生态敏感区范围为《扬州市生态保护规划》中除去水域以外的一级管控区,这些区域禁止开发建设用地。
2.1.2指标体系构建运用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
2.1.3建设用地适宜性综合评价在单指标分值进行极值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通过对各指标的加权求和,计算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指数。运用ArcGIS中栅格数据的空间分析功能,将扬州建设用地分为高度适宜、中度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四级。
3评价结果分析(见图1)
高度适宜区域主要分布在扬州市中心城区及县城等建成区周围,集中分布在邗江区的中部、广陵区的东南部、江都区的东部和中部、宝应县的西北部和东北部、仪征市的南部以及高邮市的中部,该区域自然条件较好,交通区位优越,规避了水体、自然文化遗产等生态敏感区域,适宜于城镇建设,可作为规划允许建设区布局的重点区域。
基本适宜区域集中分布于邗江区的北部和西南部、广陵区的西部和南部、江都区的西南部、仪征市的南部和西南部、宝应县的西部和东北部以及高邮市的西南部。该区域紧邻高度适宜区,距离城镇建成区较远,交通条件也有待完善,是中远期城乡建设的备选区域,可作为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布局的重点区域,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空间。
勉强适宜区域主要分布在邗江区的北部、广陵区的中部、江都区南部、仪征市的东南部和西北部以及高邮市的西南部,在宝应县境内分布的较为分散。该区域远离城镇建成区,离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较近,作为建设用地的潜在空间受到的限制条件较多,除非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殊用地等布局要求,一般不作为建设用地的规划空间。
不适宜区域主要集中在仪征市北部的丘陵地区、沿生态敏感区周围分布,邗江区和高邮市境内高邮湖沿岸以及宝应县的东南部。该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相对较差,受到的生态环境限制因素较多,为促进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该区域土地应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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