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今达能强购娃哈哈的事件闹得满城沸沸扬扬,而这一事件最重要的还是它所引发的思考。在中国经济连续高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觊觎中国市场,很多跨国公司通过并购中国知名企业进入中国无疑是最稳健的方法。中国企业品牌自我保护意识急需加强。文章在查阅大量文献以及进行了大量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达能收购娃哈哈事件的剖析,深入分析了中国企业品牌并购危机,并给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品牌并购娃哈哈达能
一、引言
北京时间2007年6月7日,达能集团声明称接受宗庆后辞去娃哈哈合资企业董事长职务,由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接任董事长。自从2007年4月开始,达能与娃哈哈的矛盾公开化后,事件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一方发通牒,如果不怎样,就启动法律程序,一方放言“遭遇恶意并购,民族品牌危险”。达能、娃哈哈并非个案,其具有典型、普遍的意义。娃哈哈目前的问题不只是一家企业的问题,宗庆后的态度也不是一个中国企业家的态度。中国企业的品牌并购危机时代已经到来了。
二、达能与娃哈哈之间的攻守
法国达能集团:欧洲第三大食品集团,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达能集团开始在中国设厂,以达能为品牌的酸奶在广州及上海均居于领导地位。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创建于1987年,目前为中国最大的食品饮料生产企业,全球第五大饮料生产企业。1996年,娃哈哈与达能公司、香港百富勤公司共同出资建立5家公司,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产品。娃哈哈持股49%,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达能跃升到51%的控股地位。当时,达能提出将“娃哈哈”商标权转让给与其合资公司未果后,双方改签一份商标使用合同。正是这一条款,引发了强行收购风波。
达能和娃哈哈之间的矛盾终于爆发了,但这场对决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就注定了不可避免。对阵的双方,一边是谙熟法律、资本运作并禀承标准化沟通模式的典型跨国公司,试图通过政府沟通和法律途径获得大股东的权利和尊严;另一边是中国传统的企业家宗庆后和他的团队,他们似乎准备好了背水一战,即便是输掉了品牌,也要让达能陷入舆论的谴责之中。
这场对阵根本就没有在同一个概念范式下展开。达能依靠专业和资本成功的赢得了大股东和对品牌的优势控制地位,而宗庆后更没有像他说的那样中了圈套,他并未在不擅长的地方和达能争夺城池,而是凭借他所发明的“宗式管控体系”牢牢地控制住了娃哈哈的经营权。这个体系不但让娃哈哈合资公司的员工福利和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员工福利紧紧的联系起来,而且还让众多实力雄厚的娃哈哈经销商成为宗庆后体系的共同利益者,而不仅仅是合资公司的合作伙伴。一旦情况发生了变化,大股东很难根据自己的地位简单的做出决定。这也就是娃哈哈全国经销商们“跟定宗庆后”的公开声明的原因和力量。这足以令达能这个“并购”高手后背发凉。在中国这样的市场中,经销商在一定的程度上决定了品牌的发展前景,如果事件按照这种轨迹发展,即便是达能得到了品牌,却也失去了市场。
就像大多数的跨国公司一样,达能的决策要素主要是市场、法律和政府关系,很少顾及到中国舆论环境的力量。如果说多年前,达能这样的跨国公司不但是资金和技术的提供者,还是先进管理方法、先进理念甚至先进生活方式的代表,这种优势地位很容易获得政府、传媒和员工的支持;而今天,中国的舆论思潮正在经历对跨国公司认识的改变,不少学者开始怀疑跨国公司过度控制行业领导品牌对中国经济的不良影响,社会舆论对政府决策的影响也在不断的增加。前不久的反对在故宫里经营星巴克就是很典型的例子。而在这种情况下,不少跨国公司对这种能够生态环境的改变不是浑然不觉,就是毫无作为。达能在这场风波中面对的被动局面和这种企业声誉管理的长期缺位不无关系,以至于在娃哈哈提出的历史贡献指责中处处被动。给公众显示的形象也只是一个维护自己本身利益的商人形象,使其在大众心目中地位下降。在“情”字的较量上,虽然娃哈哈占了绝对的上风,但当一个企业要依靠这种“摇尾乞怜”的方式争取到人民的同情甚至是支持,却也无处不透着悲凉。虽然娃哈哈为民族产业的反强购做出了一个所谓的榜样,但是当维护企业的不是法律,企业家本身,而是发动舆论,让其湮没在人民海洋中,是一种历史的倒退。不少分析人士指出,中华民族的品牌真正壮大需要民族企业充分尊崇诚信、法治和契约精神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制度与规则的确立,才识中国经济长治久安之本。
经济自主、意识多元的峥嵘岁月,企业家都在以各自独特的方式去谋求更加强盛、更为宽泛的话语权,此种权力的效力的释放不能仅表现为民族情绪的无节制张扬,而应体现在话语表达的理性与智性。个体的自主权、组织的多样化和共同目标构成了民主化企业。没有一劳永逸的“安全组织”,未来的公司注定将充满个性、自主与风险,娃哈哈以及宗庆后的真正挑战,在于以实际行动达成商业手段与商业目的的完美平衡。
娃哈哈的觉醒确实给了我们惊喜,他们没有像乐百氏一样的默默不语,这说明我们企业家们已经开始觉悟,开始正视了目前的这种竞争环境,开始寻求自己的出路。但是,娃哈哈的这种做法可以说是相当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记得央行行长王小川上任时曾说过“凡是能让市场解决的问题,就让市场来解决”。娃哈哈却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寻求道义的支持,置相关的法规、政策不顾,不得不引起大家的深思。中国企业家的领导才能必将受到各界怀疑,一个感性的企业家或许在创业初期会给企业带来生命活力,但当企业发展壮大后,企业家的理性才是一个企业最根本的财富。
三、吸引外资,先保品牌
不可否认,外资进入中国的20多年,确实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少的积极意义,即便一些外资并不一定带来了先进的技术,但他们给我们带来的竞争环境也加快了民族产业的崛起。在中国民族企业蓬勃发展,中国市场变得越来越大,而外资的进入模式也发生了变化,一些负面效应也随之出现,特别是外资已经更多的从当初的合资合作变成了今天的收购,吞并,控股各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近年来,外资并购的目标直指各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并控股他们,这已导致许多重要行业或龙头企业被其控制;或者将这些民族品牌打入冷宫,造成许多民族品派因此小时,或者限制其生产和发展,使这些民族品牌日间萎缩。
“法不禁即可行”,要防止外资企业通过并购从而达到垄断的目的,关键还是要靠法律。目前,我国出台的关于外资并购的条例已经不少,如《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方法》等等。
经过修订已实施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是最新的`法规,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并购方式、基本制度、审批与登记以及关于反垄断的审查等都做了规定。但是,这许多的条例,规定出自很多不同的部门,实践中很难操作。在达能并购娃哈哈这一事件当中,商务部、杭州市都表示了中立状态,也是使这一事件倍受关注的原因之一。而大家对于事件的发展也是持观望态度。通过立法或强制手段进行干预,将这些民族品牌挽救回来,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控制外资并购、防止行业垄断符合国外立法潮流和国际惯例。各界对于《发垄断法》的期待已经越来越明显。
除了寄希望于政府,企业自身也应加强对品牌并购的防范意识。首先要彻底弄清楚外资公司究竟想要什么,不可义气用事。当年何伯权对乐百氏的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态度便是使得乐百氏要在我们视线中消失的原因之一。其次,按照国际规则签订收购协议,整个谈判和签订协议的过程必须要由律师全程参与。很多人都凭借自己的“小聪明”独自去签,于是便被外商的陷阱套牢。最后,一定要有合作的底线。企业缺资金,可以找不用控股的投行;缺管理,可以引进经理人,想保持品牌的独立性一定要坚持绝对控股。牛根生的强硬态度,与达能的合作中,坚持蒙牛要51%的股份,具有绝对话语权。
四、结论
中国经济的发展举世瞩目,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来分杯羹。他们从最初的合资,合作,到现在并购,控股。正在一步步的蚕食着中国民族企业。由于很多企业对于资本运作还处于初级阶段,显然无法与深谙其中奥妙的国际大鳄相抗衡。而政府的作用在目前这种情境下更显得不确定,既无相应的正规立法,又对事态的发展采取不作为的态度,使得中国企业遭遇品牌并购后显的十分慌乱,个别企业甚至走上了向民众呼吁的道路,这都不是一个成熟市场所应呈现给公众的景象。构建一个健全、完整的市场体系对我国目前来说仍然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企业和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要经过大量的实践过程来总结其中规律,完善目前的中国企业自我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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