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我国自然业而言,林业的发展对我国的自然业有极大的影响,我国分外重视林业苗木的发展情况,致力于对苗木进行管制。在管制过程中,发现了苗木在成本管理上的问题,致力于针对成本核算的难点,制定出难点改进对策,使我国苗木成本核算工作能更轻松并有效地进行。文章探讨了林业苗木的成本核算难点,主要分析了其中主要的难点,针对这些难点,给出了不同的核算建议,指出要切实围绕如何提高核算水平进行,从而提高我国的林业生产质量,促进我国林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林业苗木成本核算难点改进对策
一、引言
当前,我国把发展目标移向了生态环境,通过改善生态环境,来提高我国民生水平,我国的林业部门成本管理,最大化地提高苗木的建造效果。对我国林业苗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是艰辛又不可或缺的。如何进一步加强成本核算不断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改进优化,是我们当前的主要任务。
二、林业苗木成本核算工作的难点
(一)准确地设置林业苗木的会计科目
林业的苗木属于我国消耗性生物,我国对苗木的性质有基本的制定,我国给出的林业苗木性质是消耗类的性质,属于生物一类的范畴。我国消耗类的生物资产数量繁多,管理任务也十分艰巨。根据我国财会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国消耗性资产在使用时必须清楚该资产的性质,苗木在性质上可以分为不同种类、不同群别的苗木,作为消耗性的资产,在使用时必须清楚它的类别。但是目前我国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对所有的苗木性质和类别进行了解,至少当前对苗木的了解信息还甚微,而且就目前的类别掌握情况来说,达不到完成成本核算的所有要求,最后造成成本核算工作的未达标。比如,在苗木的核算工作中,关于红叶石楠的成本核算,目前只是掌握了红叶石楠是二级科目的这一个信息,但是不能够根据这个信息判断出更多的信息。因此,我们必须要了解到是苗木的种植地点,以及具体的栽种时间,这样才能够准确地判断出该苗木的具体价值,如果仅仅是掌握了该苗木是二级科目的这一个信息,是不能准确地进行成本核算的,这也是当前我国在苗木成本核算中遇到的最大问题。
(二)苗木成本如何分摊
对于林业单位来说,对苗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最大的难点是如何将这些成本进行分摊,因为有的苗木是林业单位自己进行购买和培育,它的购买过程和培育过程是不受林业行业约束的,同时也不受林业行业的`认可。这些林业单位自己培育的苗木在使用到林业市场上后,才能将其支出的成本计算到成本当中,如果有苗木没有成功培育出来,那么林业单位就得自己承担这些支出费用。一但苗木正常培育出来,成本核算时考虑到的问题不只是苗木的购买成本,还要加上苗木各个阶段的培育成本,属于不同的生产培育阶段,苗木的各个成本是不同的。林业单位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并没有注重对每个阶段的林业生产成本进行计算,导致最后会计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问题,特别是计算成本分摊的过程中,增加了许多步骤,而这些都是会计人员原来可避免的。因此,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在对成本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对各个阶段和各个培育目标中的苗木培育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在苗木成本核算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三)林业苗木成本的账实相符问题
由于林业苗木的特殊性,传统的财务管账,业务部门管实物并定期核对的模式相对困难。因为林业苗木往往面积大、数量多,且盘点较为困难,对苗木进行生产情况的观察专业度也比较高,实际发生的投入也难以通过实物的生产状况进行判断。因此,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时,往往不太清楚苗木的实际情况,导致会计成本信息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三、林业苗木成本核算工作难点的改进对策
(一)明确苗木成本核算的对象
在对苗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选择的苗木核算对象也是十分讲究的,大多数林业单位选择将苗木的种类作为核算对象,要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根据这些种类的不同来进行成本核算,这样的成本核算过程更加稳妥,并且更有根据。为了方便成本核算工作,林业单位需要对自身苗木的种类进行了解,会计人员需要对每一类的苗木性质进行充分地了解,能够深入熟悉整个苗木的所有信息,以提高苗木的核算效果。同时有的苗木可能种类相同,但因为它的大小和规格不一样,它们的成本指标也有所不同,之后进行成本核算时成本也不同,最后运算出的预算结果也不同,会计人员一定要有这样的意识,才能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最后,有的苗木成本还与它所花费的时间有关,因为生长时间不同,和培育的市场价不同,虽然是相同的苗木,但最后苗木的培育成本却大不相同,有的会计人员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在进行成本核算时,难免会遇到成本核算数目与实际花费数目不等的问题。因此,从这些方面入手,一定要加强会计人员对苗木种类的认知情况,让会计人员能够尽可能地对苗木情况进行了解,从而能够准确地判断出苗木的成本,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工作。
(二)关注苗木资产的成本相关账务
处理关注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相关规定,苗木资产的账务处理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两个方面。1.初始计量问题。会计准则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由于苗木的特殊性,一般也分为外购与自己培育两大类。对于外购的苗木生物资产,其初始计量的相关成本包括苗木购进与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运输费、保险费等。对于自己培育的苗木幼苗,则自行繁殖或营造(即培育)的直接成本(必要支出)为初始计量成本,一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及分配的间接费用。2.后续计量问题。在我国,处于不同生长阶段的各类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难以取得,因此,生物资产准则规定通常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对生物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但有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除外。准则明确规定“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对于林业企业而言,这需要在日常发生相关费用时,就必须按成本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后续计量中另一项需要考虑的重点事项是林业资产的折旧及减值问题。此类问题主要在于部分经济林(如果树、橡胶树等情况)。对于折旧而言,首先要明确林业资产的使用寿命。这需要根据经济林的现有生产情况与行业类对于林地的正常生产情况来确定。其次,对于残值率,也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判断,并适当考虑处置、恢复费用等。再次,对于折旧方法,可以考虑使用传统的加速折旧法或平均年限法。对于生物特性特别强的苗木、林地,可以考虑使用加速折旧法(如部分经济作物在种植前几年产量很高,后边下降或老化很快)。账务处理方面,一般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就苗木减值或跌价方面而言,准则要求每年必须对于生物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市场行情及苗木培养情况进行减值或跌价计提。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三)完善苗木成本核算工作责任制
如果林业苗木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能够给每个会计人员都进行工作责任制安排,那么他们的工作就会相对轻松许多,也能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价值。在实际成本核算工作中,要培养会计人员对成本项目的敏感度,林业单位的管理人员需要将苗木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在每个会计人员头上,这样才能够让每个会计人员都明确自己的任务,在实际安排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可以提高他们的核算效率,为苗木成本核算工作提供更多的保障。
(四)对苗木进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
对会计人员来说,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针对出入库数据进行成本核算,林业单位的出入库数据中包含了十分重要的信息,不仅是林业单位,支出购买苗木的费用,也还包括了培养出的。苗木被他人购买所收入的费用数目,当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掌握出入库的数据。同时,要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随时根据苗木的成本变更情况准确地记录成本,使成本核算工作能够更充分地考虑到所有的实际情况,也使成本核算工作能更轻松地进行。
(五)对林业苗木年终进行清查核算工作
林业的苗木损坏率十分高,因此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很可能只是花费了成本,但没有收入,所以在林业苗木单位,年终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库存进行清查核算。因为苗木的苗木损坏原因十分多,大多数情况下会只出不进,对苗木单位来说,是成本核算中的最大难点,有的单位发现核算金额与实际不符,大多数情况都是因为忽略了苗木的损坏情况,有的苗木购买进来时花费了成本,但最后苗木却没有收入,这花费的成本并没有在大多数单位的核算范围中,对林业的年终情况进行了解,能够提高成本核算范围,使成本核算工作更容易全面地进行。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在已充分认识到了林业苗木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尝试从当前的成本核算过程入手,从中找到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从而推动林业苗木行业的发展,为我国苗木行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可行性。最终,我国希望通过苗木成本核算来达到的效果是:在林业中,所有的苗木成本费用都能够计算出来,能够根据实际的苗木使用情况,更改苗木使用方案,能够从生态环境的建设方面入手,找到更合适的苗木建造方案,在保证生态行业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对环境发展也有切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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