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中人文教育的渗透论文

2021-07-03 论文

  一、学生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管理工作要以学生为主体

  高校的管理工作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一切管理工作都要以学生为核心,都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要把学生作为管理的主体,注意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在自我管理以及自我教育中不断增强自律性,从而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进一步强化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防止学生成为“伪主体”的现象发生。

  (二)树立服务观念,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都要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要把学生当成顾客一样来对待,无论是教育活动还是对学生的管理工作都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发展。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不是维持校园秩序,不是限制学生的行为,而是要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在管理工作中渗透人文教育,能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自律意识,为学生将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管理不是为了约束,不能一味强硬,而是为了给学生营造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二、建立体现人文关怀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应当尊重学生的自由发展空间

  高校校园不是劳教所,其要提供给学生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只有自由的人,才能谈发展,才能谈创造。如果学生没有一个足够广阔的空间去施展,再好的才华也会被埋没。因此,建立具有人文关怀的高校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自由发展空间的基本前提。高校教育是学生一生中接受学校教育的最后阶段,在这段时间中,学生不仅要积累足够的知识和学习技能,更重要的是修炼自身,培养独有的能力和魅力,为自己将来的社会生活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所以,每一个学生都应当拥有属于自己自由发展的空间,学校管理制度的建立必须考虑学生自由发展空间的留存。

  (二)管理制度的实施以学生的.自我管理为主

  大学生都是有理想和抱负的新时期人才,他们不会被动地接受学校教育,更多的是根据自己的认识去发展自我,汲取教育中的营养。只有大学生本身最了解自己的需求,他们在每一项活动中都会进行一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学校更多的是开展引导工作。高校的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大学生的这一特性,在管理过程中更多地激发大学生的生活热情和内心良知,带动他们的参与热情,使被动的管理变成主动的自我约束,以学生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实现管理目标,提升管理效果。

  (三)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有利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建立能够体现人文关怀的学生管理制度,就必须重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即使在学生对自己合法权利不了解的情况下也要积极进行维护,杜绝高校内一切侵权行为。目前高校的管理制度过于生硬,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准”和“不许”。而且学生管理工作大都以对学生的处罚为主,轻则留校察看、记过处分,重则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对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出了这样或者那样的限制,有些规定甚至是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悖。此外,学校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序存在着一些问题,程序方面有着很多的不规范,有些地方甚至是空白,途径也是十分匮乏。所以,要建立有人文关怀的学生管理制度,就必须在实体和程序上加以规范,更多地去完善学生救济制度。在实体上,高校作为一个特殊的行政主体,在行使剥夺和限制学生受教育权这一权利时,应该依据明确的法律文献,明确地指出其事由、范围与效力,绝对不能根据学校内部的规范性文件肆意处理,在涉及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权利纠纷时,不能对双方的法律权利和义务随意配置。在制定设计学生重大利益的校内规范性文件时,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采取听证和座谈等方式广泛地征集学生的意见,认真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正确的意见要积极地接受。在程序上,高校在行使对学生的管理权时,必须依照合法的程序正确地行使权力,保证学生的程序性权利。高校对学生的管理权属于行政性权利,在行使时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当做出影响学生利益的处理时,必须事先通知当事学生,听取学生陈述,给予学生申辩的权利。在事情影响比较大时,涉及的利益比较多时,应当举行听证会,让学生代表参与到事件的处理程序中来,给予学生充分的、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机会,以此更好地疏导不满与矛盾。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应遵守法律程序,这是对学生和国家法律的尊重,是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体现,也是人文关怀的体现。在救济制度上,要想更好地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完善学生权利的救济制度。救济和权力是相对的,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没有权利也就没有救济。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不仅体现在防范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上,还体现在学生权利的救济方面。在建设学生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学生投诉机构的建立,重视学生的合理申诉,切实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重视学生行为的非理性因素,实行人性化管理

  所谓“实行人性化管理”,就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不仅要重视严格的规章制度在管理工作中的规范作用和严格的要求作用等理性因素;还要重视人的非理性因素,也就是情感、意识、责任心等内容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潜意识中存在的自尊、自信、自控意识,帮助他们管理自身,通过学生群体的共识,充分发挥学生自身在管理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有目的、有方向地对学生进行引导。大学生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尊重。所以高校在制定管理制度时要注意大学生的心理特点,适当地调整管理手段,转变传统的理性管理方式,更多地偏向人性化管理方式。通过对学生积极性的调动,激发他们自我控制和自律意识,以更多的引导代替硬性的规定,用情感交流来感化学生,从而提高管理工作的实效。由于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行为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重视非理性因素的管理方式往往能够收到更好的效果。理性因素对人的影响是直接的,以奖励和惩罚等最浅薄的层面为基础,其效果也是短暂的,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人性的一种无视,很容易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非理性因素是以对人的心理和感情的影响为基础的,虽然不能像理性因素那样立竿见影,但是其过程是间接的,是潜移默化的,不仅效果好,而且不会引起反抗情绪。理性管理手段,在规范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治安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理性管理并不是适合于任何环境,只有将理性管理和非理性管理结合起来,才能将被动的约束变为主动的自律。

  四、学校文化建设渗透人文精神

  学校的文化建设中要注意人文精神的渗透,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中要体现人文特征,高校文化的建设不仅要顺应时代的要求,还应当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要求。学校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校园文化的形式,将人文精神慢慢地渗透到学生生活的点点滴滴,感召和激励学生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让人文精神内化到学生的精神世界中去。人文精神不像高校的规范文件,不是说有就有的。人文精神源于高校的文化实践活动,来自于师长潜移默化的影响,是从学生的文化生活中自然而然地流露出的。它不是学校的条幅标语,不是学校的宣传板报,不是教授的讲座。严格地讲,人文精神不存在于任何学校精神文化中,它只存在于老师和学生的一言一行中,是人们人性化的行为方式。人文精神是学生对生活的感悟,是学生体会到的同学之间、老师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是学校对学生权益的悉心维护,是学校对学生的爱护和关怀,是学校处处为学生着想的良好作为。有些高校喜欢总结所谓的“校风”“校训”,或者是“学风”“班风”,将这些“风”用大红字刷在学校的墙上,供全体师生瞻仰,或者干脆弄一块巨大的石头,刷上大红字放在学校的大门口,让过往的社会大众也能被“风”吹一下。其实仅是这样的做法收效甚微。学校的人文精神建设必须从思想上起步,以物质建设为基础,以保障学生权益为方向,切实地为学生服务,把学生当作真正的校园主人翁。只有这样,人文精神才能得到发扬。人文精神才能逐渐深入到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去,这样,人文教育的价值才能够得以体现。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在整个学校管理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这不仅影响着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各种活动的开展,还影响着高校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因此,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以及人文精神必须得到提升。当前,我国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太过僵硬,主要是以老师为中心,针对学生的硬性管理,缺乏必要的人性化内容,不仅让学生容易产生反感的情绪,而且管理的效果也不理想。在新的发展形势下,高校必须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加注重管理制度中的人文关怀,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中不断进行人文精神的渗透,从而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人性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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