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如火如荼地推进四年多了,沉浸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深刻感受和体验到了基础教育的变化,这种鲜活、创新、丰富的课程实践启迪着我们的教育理念,丰富着我们的生存方式,催生着我们对教育改革的满腔热情,让我们憧憬着课程改革的未来。但是,在旧有课程文化巨大惯性的牵引下,一些阻碍课程顺利展开的因素仍然活跃着,并为课程改革设下了重重陷阱,甚至让课程改革在某些方面举步维艰。如何摆脱和超越这些困境,不同领域学者都提出了许多宝贵建议,本文试图从伦理学的视角,审视并分析这些困境存在的伦理制约因素,把握与借鉴当代伦理学的研究成果,提出伦理学层面的诊治方法与应对策略。
一、困境:课程改革的伦理现状
1.差异显著影响教育公平
农村地区和城市薄弱学校是这次课程改革的瓶颈,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学校,它们的软硬件条件远远低于城市,以城市为标准的课程设计无法适应农村教育的现状,面对几乎校校都存在着的大班额教学,面对骨干教师的大量流失,一些新的课程理念对于他们来说只能是雾里看花。有人甚至偏激地说,如果课程改革对于城市和条件好的学校是一个契机的话,对这些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可能是一个打击,因为如果让这些条件不好的学校和专业素质不高的教师按部就班地“灌”,他们还可以应付,真让他们预设加生成,恐怕就不知道怎么上课了。向“善”的课程改革,在“真”的教育现实面前遇到了尴尬,处理不好可能会使其走向“不善”的一面。更有一些人把希望寄托在信息技术上,认为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让农村教育实现跨越发展,达成课程改革的均衡推进,但农村地区连一些最起码的教学条件都无法满足,危房需要改造,粉笔限量供应,怎么添置信息设备,何谈信息支撑?不由得不怀疑其对善的理解和向善的诚意。
2.平等不足挤压课程民主
作为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由政府部门推动各项改革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课程改革也不例外。课程改革的决策由政府相关权力中心作出,再通过行政手段上传下达,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可以有效地解决许多问题,避免由于分权而带来的效率低下。但是在现实中,过多行政色彩的管理没能与生机勃勃的课程改革相匹配,我们还延续着过去的那套管理模式,平等、开放、专业化的课程管理还有待实现,甚至连关于课程的学术研究都或多或少地带有了一些行政意味,一些研究甚至成为了行政的注解与诠释。虽然在改革初期,就不断有专家呼吁课程改革要实现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有机结合,实际上这种对接没能很好实现,课程运作更多地是一种权力行使,是领导与下级的服从关系,而不是一种深深的责任意识,这是对平等、协商氛围的一种伤害,导致对话沟通系统不健全,缺少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与理解,一定程度上将教育民主与多方参与排除在外,一个由行政部门、学校、社会组成的课程发展共同体当然也就成为梦想。
3.伦理欠缺造成制度缺位与错位
课程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相当数量的问题不是课程本身的问题,而是与课程相关的一系列体制与机制的改革没有到位,不能有效为课程改革保驾护航,部分规章制度与课程精神相左,不能把课程改革的核心精神有效落实下来,甚至于一些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只不过是折射到课程改革中来,课程改革是无力解决的。不仅如此,我们的一些政策和指令本身就存在着矛盾,我们要求教师要培养素质全面的学生,学校里却只用考试分数来衡量一位教师的优劣;当教育行政部门在全面推进课程改革的时候,政府部门对教育行政部门唯一的年度考核指标是高考与中考的升学率。无论是让课程肩负太多的社会责任,或者具体的政策措施与课改精神相悖,还是提出一些互相矛盾的要求,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良德性在制度与规范中的体现,说明我们没有用“心”地对待课程改革,在道德层面存在问题,或者也可以说是没有理解课程改革的本意,没有把真正课程的价值取向很好地融入到制度中来。
4.道德下滑阻碍课改实践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在相当范围内、相当程度上存在着诚信缺失、道义不在等状况。学校不是生存在真空中,道德缺失在教育领域同样严重,教育反映出来的世风不古,只是社会道德的一个缩影。这种道德状况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课程改革的深入,比如,档案袋评价对学生发展有相当的积极作用,但是在高考和中考的终结性评价中不起作用,得不到学校的重视,仅仅用来装装门面,如果真把档案袋评价也作为中考和高考的一项评价指标,学校和教师马上就要造假,而且他们自认为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学生将来有更好的发展。比如,新课程的公开课、评优课,相当一部分是做秀的非常态教学,有的教师甚至戏谑地说,教研部门来我就把板书弄弄好,科研部门来了我就多些新颖的理念,行政部门来了,我就搞得热热闹闹。再如中考、高考中的钱权交易,只要有钱就可以上学,贫困学生考上了也交不起钱,一样没学上。一些美好的课程改革设想只能在这样的道德困境中无奈地叹息。
二、走向:当代伦理学的关注焦点
1.强调伦理公正
对公正的追求,无论是东西方还是中外,都是人类道德的基础,公正的缺失会导致良知退化,加剧人际冲突,也会造成道德高调的虚伪化。公正是最基本的伦理项目,是其他一切善良美德,包括大公无私之类崇高道德的基点。一个鄙视公正,甚至践踏公正原则的人,不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也不会是一个大公无私的人。“什么是公正”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伦理学争论的焦点。公正不同于善,善是对个体行为而言,而公正是对主体间行为而言,公正应当是主体间关系的合理状态,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断言:“公正不是德性的一部分,而是整个德性;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部分,而是整个邪恶。”当代伦理学家罗尔斯赋予公正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其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
2.关注交往伦理
交往伦理是由哈贝马斯提出的,他认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没有规范,社会世界是由规范所组成,抽掉了规范,也就不成社会。但规范性的社会世界如果离开了人的交往活动,也就仅仅是理论的虚构。交往自由需要道德条件,参与交往的人们要尊重相互之间的基本权利,而人们基于交往过程所获得的理性被哈贝马斯称为“交往理性”。相互理解与相互尊重是哈贝马斯的交往伦理学的两个最基础的范畴,或者说,如果没有主体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也就没有正常交往的可能。因此,当代西方社会冲突的主要根源不在于社会再生产领域和分配不公,而在于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结构借助功利性的手段对人们生活世界之价值的侵入以及精英的专家文化与大众文化、日常实践之间的疏离,这种侵入和疏离造成了价值领域意义的丧失、思想的匮乏、规范的失效,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相互信任,缺乏基本的相互理解,导致正常的交往变得不合理,受到了控制,遭致歪曲,交往者因此生活在一个压抑与宰制的社会中。
3.呼唤制度伦理
国外从亚里士多德开始就已经关注公民“道德”和社会制度的伦理问题研究。可以说,制度伦理问题的研究一直是西方伦理学研究的重点。西方学者如罗尔斯、麦金太尔等非常强调道德建设中制度约束的`重要性,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伦理秩序视为伦理学研究的出发点和最高尺度,重视对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伦理问题研究,认为对制度的道德评价和选择应当优先于对个人的道德评价和选择,要把社会公正当作解决社会道德难题的根本价值导向。制度伦理不仅与伦理道德的建设密切相关,更为重要的是它关系到社会转型的核心社会秩序重建的基础问题,制度伦理整合社会大众的德性,实际上是某种时代精神内化为个体道德意识的过程。我们理解的制度伦理应该包括关于制度的伦理和关于伦理的制度两方面的内容,制度的伦理是对制度进行伦理约束与评价,避免不良制度对人们造成的伦理伤害,关于伦理的制度是将伦理制度化的过程,以规范与引领人们的道德成长,这两方面是相互联系并相互作用的。
4.严守底线伦理
底线伦理是指维系人之为人的本性、样态、特质的起码的伦理道德,是一种与人的本性和本质同一的基本伦理,是只要还有人性都认可并遵循的普遍伦理,底线伦理实质上是一个低度的道德共识。底线伦理实际上也是—种普遍主义的伦理,它是要面向和要求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而不是仅仅要求其中的一部分人,或其中最高位或最有教养的少数人,也不是仅仅要求除一个人或少数人之外的大多数人。守住伦理道德底线不是代表一种悲观的情结,而是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也不意味着关注底线就可以轻易放弃对人类终极价值的道德关切,更不能放弃对个人道德问题的关注,而是把人类对终极价值或信仰伦理的执着,看作是一种深厚的伦理精神资源,不断对底线进行规约与引领,实际上也只有实现对最低限度道德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的达成之后,才有可能、有意义地谈论并实现更高层次的道德价值与目标,走的是一条自下而上的道德建构路线。
三、超越:课改困境的伦理救治
1.关注课改中的弱势群体
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领域最大的不公正来自强势群体对弱势群体基本权利的侵害,而不是强势群体无法平等享有课程权利。农村地区、城市薄弱学校中的学生和进城务工者的子女都是课程改革中的弱势群体,而且农村教育一直是基础教育的大头与重点,我们要想全面地推进课程改革,维护课程公正是当务之急,这也是党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难题不解决,课程改革的最终目标很难实现。全纳教育在国外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士的认同,全纳教育要求无条件地、义务地、开放地接纳各种各样的儿童。不管是来自农村的,还是智力存在障碍,或是家境贫困的,他们都履行同等的义务和享有同等的权利。伦理公平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强制性课程政策,在相对平等的前提下,切实保证弱势群体的基本课程权利,担当弱势群体的扶助者,千万不能在课程改革中进一步拉大强者与弱者的差距,这有违课程改革精神的本质。
2.建构和谐的人际伦理关系
营造融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氛围,首先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根本,每个人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上都是一样的,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围绕课程改革要形成一种新型的伦理关系,要打破过去那种等级化的运作方式和官本位的旧有文化,在行政部门与基层学校之间建立平等对话的交流关系,以一种协调的交往伦理应对课程改革面临的诸多矛盾。如果没有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课程改革就会失度失衡,各项有效的措施就会迟滞僵化。交往伦理的在场将为改变单一呆板的课程管理提供宽松的环境,课程参与者要就课程管理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允许不同观点的交流与碰撞,承认有异己者,有不同意见才能有创新、才能有发展,才能形成一个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的合作氛围,在此基础上达成共识,保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双向渠道的畅通,形成良性循环,拉近课程决策者与课程实践者之间的距离,使他们能互动起来,相互为对方的发展注入活力。
3.进行伦理层面的制度建设
新课程改革必然会引发对旧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冲突,习惯了过去的课程生存状态和权力分配,由于惰性的驱使,有时候人们想的不是如何去认同制度、服从制度、创新制度,而是千方百计利用权力、人情、关系等去争取制度的“豁免权”,以达到对过去权力的继续享用,对过去生活的安之若泰。我们必须通过制度伦理为课程改革搭建平台,首先,这些制度要充分体现新课程的伦理关怀,把公正、道义、幸福等理念融入到课程中去,并且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让每个人都可以分享这些人文关怀,体会到新课程给予人的价值与意义。其次,要将一些伦理精神制度化,作为课程改革的保障措施,为课程改革提供伦理支撑,通过规范与制度促进课程建设者们道德的养成。最后,不同的制度之间要形成伦理的共契与协调,不能一个制度要求人们放开手脚,去创新、去生成,去关注学生的生命成长,另一个制度又把人们的手脚捆住,通过各种各样的所谓质量监测、抽查,让教师们又回到原来的教学状态。
4.从最底线的道德做起
转型期的中国出现某种程度的道德下滑是可以想见的,尤其在传统伦理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中,西方伦理又观念驳杂,更加剧了中国社会道德观念的混乱。但是,道德作为一种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在社会发展的任何时期都不可能完全消失,即使在社会大变动的时期,底线道德仍然会发挥一定的作用。道德崇高不是不需要,而是过于崇高会让人有一种距离感和虚幻感,尤其在当下的伦理背景下,人们会对道德崇高产生怀疑,甚至造成道德的去崇高化。教育领域的道德现状绝不容乐观,课程改革更需要伦理道德的介入,伦理道德是一种重要的课程资源与价值支持,但是我们应该从一些起码的道德做起,比如要尊重他人、讲究诚信、保持良心等。换言之,最起码应当有一个是非、荣辱和对错的观念,这些观念要保证课程改革在伦理层面的正义,要保证置身于课程改革中的人都有一种道义上的支持写鼓励,让他们觉得自己做的事不算崇高,却是有道德的,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然后在此基础之上不断提升我们的道德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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