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国家人才培养农业科技论文

2021-06-25 论文

  1.典型国家和地区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经验借鉴

  典型国家和地区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手段上各有异同,但从中还是可以总结出共有的、一般的规律。成功的经验值得学习推广,失败的教训值得反思,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与实用性,更好地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

  1.1健全的法律或规章制度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

  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方面,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运用行政法律手段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美国出台了《史密斯—利弗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美国建立了“教学、科研、推广”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也造就了一批批高素质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法》和《农业改良助长法》等法律的颁布开始了现代农业科技推广制度,也使得日本更加重视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工作。印度农业大学《规划法》确立了其农业教育体系。中国台湾也出台了《台湾省农业推广实施办法》、《实施要点》等规章制度指导农业科技推广和教育工作的开展实施。

  1.2科学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重要前提

  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关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开展与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研究中发现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具有科学稳定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美国政府在联邦农业部、各州、各县都设有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各部门之间联系紧密,负责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同时,美国建立了以“教学、科研、推广”一体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日本、印度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形成了政府或当局领导、各级部门组织相互协调的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各级推广单位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教育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一个国家或地区只有形成科学、完整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才能系统地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人才的培养。

  1.3与时俱进的高校教育体制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

  高校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高校的教育体制直接影响农业科技推广人才的培养质量。美国赠地学院的运行机制在当时极大地推动了美国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美国高校开设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项目,为培养美国农业科技推广人才提供了渠道,极大地促进了美国农业现代化。日本众多与农业相关的高校,农业教育与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由单一型向多元化与综合型发展,日本农业高校在如何构建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培养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值得推广借鉴。因此,中国始终要把农业高校作为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不断改革并完善农业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在招生标准、培养方案上围绕农村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做出适时调整。

  1.4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根本要求

  在农业科技推广人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参加农业生产与社会实践活动,只有在农业生产与社会实践过程中才能提升推广人员掌握农业科技并进行全面推广的能力。日本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上更加看重个人的实践能力,要求推广人员或学生先进行一定时期的社会实践活动,然后再学习有关知识。印度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上更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中国目前培养模式还是过多地通过理论知识学习培养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广大高校与教育培训部门应当结合实践教学,将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带到田间地头,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通过实际农业生产让学生掌握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用最直接的方法将先进的农业科技推广到农村,真正实现先进的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需求的无缝对接。

  1.5多元化培养路径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发展趋势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模式和培养目标通过长时期的实践与应用,不仅已趋于多元化,而且已取得很好的效果。美国高校在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供了多种选择项目,同时考虑不同地区学生,灵活安排开学时间。日本、印度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在教学方式不仅是集中在学校进行学习培训,而且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远程教学,方式更加灵活,培养质量得到极大提高。此外,这些国家和地区高校或科研机构通过短期培训、定期培训的教学方式对在职技术推广人员、基层农民进行农业科技推广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农业科技推广水平。

  2.加快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政策建议

  2.1探索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新体制,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

  面对中国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才队伍增长缓慢的现象,必须要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体制。国家层面构建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的顶层设计与长远规划,明确各部委,各省、市、县,以及农业高校、农业科研机构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与责任。地方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与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现状,依托高校与培训机构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体系,因地制宜地探索多层次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机制。农业高校、农业科研机构要从自身的学科优势和科研优势出发,瞄准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农村改革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紧密结合农业发展与农业生产所需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与新手段,因校、因地制宜地完善并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不同层次推广人才培养模式,尽快培养一批懂理论、有技术、会推广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人才。目前,部分高校中的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正是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体制创新的典范。

  2.2创新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农业高校人才培养主体地位

  长期以来,中国高校为培养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和服务农村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太行山道路”、“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大篷车”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推广和服务模式,加快了中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要在高校农业科技扎根农村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将高校院所、地方政府、农业企业与广大农民通过这一全新平台紧密地结合起来。安徽农业大学利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建设平台,打造了“一站一盟一中心”的合作新模式,改变了依据农业科技项目提供服务的传统方式,由合作双方共同设立固定岗位、固定编制、固定人员服务“三农”。创新了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模式,为新时期新阶段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积累了经验。

  2.3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体系,壮大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

  将农业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到农业中,不仅要依赖科技专家,更要重视不同层次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重要作用。因此,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素质培养上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方向人员提供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对具有一定科研水平,特别是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具有一定推广经验的在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基层熟练从事农业工作人员等不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应区别培养,通过农业推广硕士、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历教育、农广校和短期进修培训构建多层次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体系,分别为其提供不同的培养方案和发展路径,有层次提升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有效发挥不同层次农业科技推广人员能力。

  2.4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法律体系,充分保障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权益

  当前中国与农业科技推广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收入得不到保障,也造成了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人员不断减少。因此,中国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法律体系建设,建立一个多层次的、多渠道法律保障体系和规章制度。紧密结合中国目前的实际,在培养上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培养机制、在考核上制定合理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业绩激励机制、在工作上为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搭建施展才能的应用平台,在生活上为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充分保障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权益。让更多的农业科技推广人才走进田间地头,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为广大农民服务。

  2.5鼓励农业科技推广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推广经验

  各级政府要积极发挥在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合作中的桥梁作用,为农业科技机构国际的交流合作创造条件,鼓励其发展长期伙伴关系。一是通过搭建高校交流平台,借鉴国外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在推广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教学手段创新、考核标准设置等方面逐步与国际接轨。二是推动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境外短期学习交流,开阔国际视野。三是鼓励与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利用双方的优质教育资源,共同设计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农业科技推广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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