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我写了一篇《杜撰的文化与脆弱的生命》一文,在原创力量站,高尔山先生对我的此文写下了留言:“文化原本是一种现象,而我们却把它当成了本质。问好山野居士!”
我的回复:“是的,原本是现象的东西,人们却习惯于当成本质来推理和演绎。现象让我们学会反思,而如果把现象定义成了本质,那么,诡辩也就能大行其道了。请茶!”
高尔山先生继而再回复:“谢谢!山野君所言极是。就目前人们对文化的反思情况看,虽然这种反思也不过是一种现象。但其程度也到了‘无所不能及’的本质地步,究竟该怎样反思?说到底,参照系的不同,所认识的结果就截然不同。比方说,宇宙的本质是什么?那是无数的现象汇总而成。所以,包括人类在内的文化,才仅仅是这宇宙的冰山之一角,我们凭什么说‘自己’是主人?骄傲自大的结果惨不忍睹。您说是吗?回茶!”
针对现象与本质的探讨,我将要写的这篇,也未必就能谈出个所以然,所以我只不过是想尽力挖掘一下其中的内在关联性罢了。
高尔山先生,无疑是个喜欢用辩证的角度去思考的人,这一点,令人欣慰。
我究竟该如何答复高尔山先生的提问呢?
我只是觉得,人类的骄傲自大,在推动诡辩论肆无忌惮地横行于世的方面,的确起到了一个相当大的影响作用,但我认为,这并不是最主要和最全面的因素。
造成诡辩论能横行于世的原因,我认为是多方面的。
我觉得,诡辩之所以能横行于世,其最主要的根源在于两点。
第一点:喜欢玩诡辩的人数众多;第二点:喜欢不分青红皂白,就胡乱跟从“诡辩”这个恶魔,而瞎嚷嚷的跟屁虫也多,正所谓“一犬吠形,百犬吠声”。
现象与本质,在很多时候的确如高尔山先生所说的那样:由参照系的不同而会演化出不同的争论结果。
针对“共产主义”,有人就认为这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本质,但是作为一种学说而言,我却认为这不过是一种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现象。
资本主义,却是被全世界各国的历史所证明过的一种社会组成形态,而如今,一味地宣扬“资本主义是错误的”这种论调,在目前看来是毫无现实根据的,而这种论调本身,也脱离了实事求是的辩证法原则,而纯属于主观论断。
我认为:在某种现象并没有在现实的人类社会生活中得到最广泛的普及和应用之前,不能轻易地就上升到本质的高度去下结论。
有的人,看到一部分现象,就会主观地把这种现象当成了社会的本质,这正如空想社会主义的破产,是根本经不起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检验的。
正如无数女士们,都曾利用历史上的男尊女卑之社会现象,以及现代社会里各种破产的婚姻之社会现象,来力图解析和重构婚姻的本质概念一样:她们的言论,实质上都是非常可笑和荒谬的主观诡辩论,而非站在实事求是的辩证分析之立场上来看待客观事物的。
诡辩论之最大的荒谬特征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看到一个社会现象,就通过诡辩逻辑去分析推理,然后再想当然地去推而广之,最后,就开始一叶障目地否定所有一切客观的东西,这就是“诡辩”这个恶魔的实质。
诡辩之所以能横行于世,跟为数不少的'人喜欢用一叶障目的惯性思维,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关联性。
我举个典型的诡辩例子。
有一位女士曾经说过:男人都好色,好色的家伙都是登徒子,既然都是登徒子,那还有什么好东西?
诸位看官发现了这句话中的诡辩性质没有?
首先,登徒子是不是好东西,我们暂且不论。而男人都好色,不假,但如果硬把好色的男人都比做登徒子,也可以极勉强地说得过去,然而,“既然都是登徒子”这句话,就内藏了很强的诡辩逻辑。这也正如《人如衣服》论的荒谬:你可以比喻,但是决不可以想当然地用“是”这个字而胡乱地去为任何事物定性。
“如”与“是”,存在着天壤之别,而这种错误的思维方式,在人类意识形态领域内所衍生的惯性,倒常常能把任何一个思维还正常的人的脑子给搞得一塌糊涂。
“如”,是一种外在的表象,而“是”则表证了事物的本质。
现象能否成为本质,不能依靠主观地把“如”用改头换面地障眼法变成“是”的诡辩论方式来兑现,而这就是“诡辩”与“思辨”的根本不同点。
比如龙文化,算得上令每一个中国人都能自豪到极点的文化传承之一,但是,再怎么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的民族比喻成腾飞的“龙”,事实上中华民族并不是“龙”。而“如狼似虎”这个成语,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形容词,而并非能给客观事物定性的“是”。
诡辩论的症结点,就在于把很多用来描述社会表象的形容词,利用偷换概念的手法,给强行定性成了判断性很强的动词“是”。
至于到底“是”还是“不是”,却由不得某些形容词擅自作决定,至少要在看全面任何事物的本来面目之后,才能下结论。
我们都知道一首歌,一首费翔曾经演唱过的“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这首歌的歌词很有意思,我个人估计是一首男人写给心爱的女人的诗,而在其中就用了“像”这个字。假如我们现在换一下歌词,改成“你就是那冬天里的一把火”,大伙认为结局会如何?
我能肯定:这首歌会卖不出去,而费翔本人,也许也会拒绝唱这首歌。
因为:“像一把火”,代表的是一种浪漫的象征,而“是一把火”,则演绎着一种隐喻的恐怖。因为人们都知道,“像火”的时候,不过是充满恋爱热情的比喻,而“是火”的时候,则会演化成有可能引火烧身的恐怖了——天底下的男人,有谁会希望自己喜欢的女人变成事实上的一团火呢?
滞留于对客观事物之表象的形容,常常会被诡辩论者以及“百犬吠声”者们,用来制造荒谬透顶的判断结论。
人类社会,很显然是一个综合立体的社会,而作为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单个分子,很显然喜欢站在一个平面的惯性思维之角度上,并力图去解析和重构各种各样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各种思维理念,而这,恰恰就是诡辩论之所以能横行于世的根源。
诡辩论的伪逻辑特征,往往习惯于以点到面地去分析推理,却从绝大多数时刻忽略了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的立体属性。于是诡辩论者,不论他们用尽了多少思考的时间和浪费了多少没用的脑细胞,却依然习惯于站在各种各样片面而极端的角度,力图用薄薄的一层平面去解构和分析万事万物。
于此,我在针对人类自身,进行一番最后的论述。
人,“如”猴,但,不“是”猴;男人,就是男人,也许“如”狼,也许“似”虎,也许还“如”其它的什么,但归根结底,不“是”狼,也不“是”虎,也不“是”其它什么;女人“如”花,女人“如”茶,女人“如”衣服,或者其他的任何比喻也都可以,但,女人最终不“是”花,也不“是”茶,当然更不“是”衣服……
我相信,任何一位有理性的朋友,都能看穿诡辩论的实质,也能找出更多更有力的反驳形式,而我个人,暂且论述到这里,否则,如此一个大命题,也不知究竟分析到何时才能辩证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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