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考核结果运用是“三位一体”考核中一个重要环节,结果运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对目标任务完成具有较大的推动力、影响力和操控力。近年来,平利县坚持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争优、选拔任用以及物质奖励有机结合,以制度、资金、措施保障结果运用,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发挥了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使目标责任考核成为落实工作的强有力推手,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分析,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考核结果运用的重要性,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它已经成为落实工作的推动力、选拔干部的影响力以及促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操控力。我们将继续坚持现有的好做法,着力解决存在的不足,同时借鉴和吸收先进地区、兄弟县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强化措施,在纵深上下功夫,深入挖掘结果运用内涵,努力拓宽考核运用范围,最大限度的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考核结果运用是“三位一体”考核中的重要环节,结果运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对目标任务完成具有较大的推动力、影响力和操控力。平利县自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来,不断对考核结果运用由浅入深地进行研究,做了一些尝试和实践。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制日臻完善的基础上,考核结果的运用也逐渐规范,日益显示出它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主要做法
(一)制度保障考核结果运用。为充分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达到激励先进、推动中间、鞭策后进,促使整体提高的考核效果,我县制定了《平利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运用暂行办法》,以制度来保障考核结果的运用。《暂行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各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规定了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运用的三条原则,即实事就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动态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平等原则;将考核结果的运用归纳为三种情况:
一是在评优上运用。年度考核获得综合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和县直部门,班子可评为“好”班子,并适当依次提高获奖单位当年“优秀”比例。获得综合一等奖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优秀”。
二是在培养使用干部上运用。对综合考评列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其党政主要领导,县委予以重点培养,符合市管后备干部资格条件的,县委向市委重点推荐;其领导班子成员,符合优秀年轻后备干部培养资格和条件、得到多数群众认可的,可列为县管后备干部,在班子配备中优先提拔任用。
三是在惩后上运用。坚持末位淘汰制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属于末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对其党政领导进行诫勉谈话,且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班子其他成员当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被“一票否决”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中承担“一票否决”责任的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连续两年综合考评属末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对在该乡镇和部门连续任职两年以上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予以调整。如无特殊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党政主要领导就地免职。与此同时,《暂行规定》在原则规定的基础上,又具备了一定的操作灵活性,如“科级领导干部因考核结果运用被降职或免职后,工作实绩突出,经组织考察符合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的,可重新提拔任用”这条规定,不会因一时的考核结果影响领导个人的一生,对干部起到了保护作用。
(二)资金保障考核结果运用。县委、县政府把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专门设立了百万元考核奖励基金,对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综合奖和单项奖的乡镇、部门和个人予以奖金兑现,几年来用于考核奖励的'资金均大于或等于100万元,仅2009年在目标考核兑现大会上奖励的资金就达到108万元。县委县政府极大限度地保障了考核兑现资金,对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起到了经济激励作用。
一是保障了干部的年终奖金。近几年来,干部的年终奖金发放标准始终以考核结果为依据,随着工资水平的上涨,年终奖金也在逐年递增。从对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按照机关编制人均奖励现金500、300、200元到人均奖励现金800、500、300元,再到人均奖励现金1200、1000、800元,县委县政府用于干部年终奖的资金始终保持在30—50万元,2009年达到了50.45万元。
二是保障了领导班子的奖励资金。为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我县自2005年开始,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给受奖的领导班子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按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的标准,由获奖单位按班子成员个人工作实绩进行兑现。从2008年起,又在此基础上,对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奖励予以细化,按领导人数、职位量化到人头。对获得一等奖的乡镇部门党政正职各奖1200元、副职各奖1000元;对获得二等奖的乡镇部门党政正职各奖1000元、副职各奖800元;对获得三等奖的乡镇部门党政正职各奖800元、副职各奖600元。2009年仅领导班子的这项奖励资金即达到16万元。
三是保障了单项奖励资金。我县每年按照工作的重点确定当年的单项考核奖项。乡镇主要在主导产业建设上设奖,即茶饮、蚕桑、畜牧和中药材。对获得主导产业建设考核一、二、三等奖乡镇,分别奖励现金10000元、8000元和5000元。部门主要在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上设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现金8000、5000、3000元。除此之外,县委政府还根据每一年度工作重点的不同,特别设立一些重点工作奖在专项的工作会议上予以兑现。对一些有难度的重点工作,为了鼓励和倡导各单位“跳起来摘桃子”,实行经济重奖,如2008年的城市建设奖金10万元、2009年的通村公路建设奖金10万元、膨胀城市人口工作15余万元等等,2010年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县委县政府也已列入单项考核,重奖重建工作突出的乡镇。
(三)措施保障考核结果运用。为发挥考核工作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突破发展,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采取多项措施落实考核结果。
一是将考核结果与评优树模相挂钩。在评选先进和推荐省、市先进集体及个人过程中,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集体、个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名次居后的乡镇、部门,其单位及领导干部不得评选各类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近三年来全县推荐和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均为年度考核受奖单位,先进个人也均出自考核受奖单位。
二是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相挂钩。凡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分别按20%、18%和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其中获得一等奖的,主要领导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考核未受奖单位,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内根据得分排序按1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其中单位排名在考核部门类别中处于倒数10%名次的,主要领导一般不确定为优秀等次;排在末位且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镇或县直部门,领导干部不确定为优秀等次。工作人员的考核也与本乡镇、本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获奖等次分别按照20%、18%、15%的比例评选优秀。在提高受奖单位优秀比例的政策出台后,我县每年均有30余名公务员享受到评为优秀的名额。
三是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坚持“凭实绩用干部”原则,把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主要依据。近三年来,结合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结果,把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工作实绩突出的15名优秀副职领导提拔为正科级领导;把26名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对评议中群众公认程度低,工作成绩不明显的1名领导干部降职使用。同时,采取了公开招考领导干部与年度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的办法,09年我县首次从上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位居前三名单位的49名后备干部中,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和全委会票决任用干部的方式,公开选拔了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010年又将在09年获得考核综合奖的42个单位近百名后备干部中公开选拔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实现了目标考核与评人、选人、用人的有机结合。
四是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奖惩相挂钩。我县每年召开目标责任考核表彰大会,对年度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做到奖罚分明。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综合一、二、三等奖的乡镇、部门,由县委、政府授予先进荣誉称号,并按不同等次发给一定数量奖金予以奖励;主导产业建设被评为一、二、三等奖的,由县委、县政府授予该项产业先进乡镇的称号,并发给与等次对应数量的奖金给予鼓励;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等单项工作被评为先进的乡镇(部门),由县委、政府授予“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优化投资环境先进单位”称号,并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给予奖励。通过此项激励措施,激发了全县干部谋事干事、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二、主要成效
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争优、选拔任用以及物质奖励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使目标责任考核成为落实工作、形成争先创优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有力推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标责任考核成为落实工作的推动力。在目标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中,考核成为最大的工作推动力。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绿色农业、环保工业、生态旅游业三大经济体系,全县上下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谋发展,推动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茶饮产业“一业率先突破”发展的绿色农业,年实现产值8个亿,茶饮产业基地面积累计达12万亩,产值3.7亿元,先后被评为“全国绞股蓝生产第一县”和“西北名茶大县”。环保工业,发展规模以上工业22户,总产值达到15亿元,跻身安康市环保工业四强县行列。生态旅游进入全新发展阶段,2009年接待游客14万次,实现综合收入2.04亿元,成为安康市三个重点旅游区域、四个重点县之一。
(二)目标责任考核成为选拔干部的影响力。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使得全县各级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干事业的激情得到充分释放。通过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充分运用,形成了重工作、重实绩选拔干部的良好用人导向。近几年来,我县结合考核结果,注重发现干部、识别干部、选拔干部,特别是把在实施“一业率先突破”发展战略以及重点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群众公认的实干型干部提拔到重要岗位上,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县有近50余名工作成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在全县营造了凭实绩用干部、靠贡献坐位子的良好用人氛围,实现了考事、评人和用人相结合。
(三)目标责任考核成为促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操控力。通过推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统一了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体现了强大的生命力,有着不可估量的操控作用。几年来,我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将科学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实现农业主导产业“一业率先突破”,打造了“百里生态经济长廊”;让“陕西最美丽的乡村”成为蓝图和现实,带动了乡村游,切实提高了农民收入;坚持“工业强县”,使工业、龙头企业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龙头和支柱;通过几年的努力,全县社会经济呈现健康快速发展态势。09年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获得工业发展、新农村建设、通村公路等多个单项奖。2010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10.609亿元,可比增长17.4%, GDP可比增速全市排名第一。
三、启示建议
考核是手段,不是目的。为了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现行的“三位一体”考核评价机制更应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考核奖励名次有限,在考核中排名靠前的总是只有少数几个领导班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使整体提高的考核作用没有得到完全体现。同时,年终考核的结果虽然与干部年终奖金相挂钩,但额度不高,甚至有的受奖单位比个别不受奖单位自筹的年终奖金数额还低,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再加之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没有体现出优先考虑的原则,影响了公务员争当优秀的积极性。
要想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取得突破,必须做到在考核结果运用的内涵上求“深”、范围上求“广” 。
(一)把考核结果运用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中。对考核中发现的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干部,重点培养,加快其成长。对工作能力欠缺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教育。对考核评定的“一般班子”、“基本称职”领导干部和考核处于末位的领导干部,考核办要做为平时考核的重点,进行跟踪了解和掌握。
(二)把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的提拔任免上。坚持“凭实绩用干部”的原则,在干部调整中,无论是升降奖惩,还是调整交流,都应该与干部的考核结果挂钩,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基础依据。经考核确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要委以重任,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或调整到关键岗位;经考核认定实绩一般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出示“黄牌”警告,限期改正;对经考核认定绩效较差者,确属不胜任或不称职的,要视情予以降职使用,改任非领导职务、转任、离岗培训、待岗、辞职或离职分流,切实做到将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解决干部能下问题的一个突破口。要特别注重对艰苦一线干部、踏实苦干干部、不图虚名干部的选拔任用,不让老实人吃亏。
(三)把考核结果运用于优秀年轻公务员外出培训和专门培养。在贯彻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拓宽考核结果的运用范围,要加强优秀公务员的多岗位交流培养;对基本称职、不称职以及末位公务员要组织提高培训,建立待岗、降职机制,以加大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
(四)把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的酬薪激励方面。应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对干部的一次性奖金水平应与其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持平。同时要建立领导干部职务岗位奖,设置“一把手”专项奖金。
在实践与探索中,我县的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时代要求还有差距,还未发挥最佳效果、获取最大值。我们还要在纵深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动性和创造力,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推动县域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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