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论文

2021-06-13 论文

  第一篇

  1存在主要问题

  1.1质量监督主体的问题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是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他们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人员组成存在“杂”情况,专职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少,兼职人员情况多,由于基层很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都面临老龄化,伤病困扰情况,本来数量就少的技术骨干担任质量监督员,他们疲于应付本职工作,如何能做好质检工作,临时凑数的更是无法开展质检工作,二是质量监督技术人员学历低,经验不丰富,在细节问题上模棱两可,质量监督人员缺乏水利工程建设经验,自身业务水平有限,面对具体工作不能够准确找出问题,不能满足质量监督工作的具体要求,尤其是水资源欠发达地区,更是摸着石头过河。三是有的质量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主动性责任心不强,走过场检查工作,权责意识淡薄,不能积极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1.2质量监督机构体制建设的问题

  质量监督机构目前面临问题有:一是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法人(建设单位)通常是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而质量监督机构的成员又是当地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员工,所以由自己人来监督检查自己的项目往往无法保证监督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甚至质量监督工作完全由水利行政主管领导说的算,工程质量监督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其应有作用。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编制性质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又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情况,让没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质量监督活动,以及对参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相应行政的处罚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这样做会造成监督工作失位,质量监督人员也会情绪低落,监督机构被动地开展工作。三是相关经费问题短缺,质量监督经费是从建设单位收费,这样可能会造成经费短缺,没有项目建设就没有收入,开展日常工作会遇到困难。此外,质量监督工作与经济收入相联系,会滋生权钱交易的灰色地带,不利于公平公正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树立政府的权威公信力。四是目前现行的法规制度往往是针对大型水利工程制定,我们对于中小型水利工程套用大型水利工程的管理方法并不适用,部分地市级、县区级水利管理部门在缺乏相关规定情况下开展工作往往会发生人治大于法治的情况,因此建立和完善中小型水利工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势在必行,而且现在施工工艺、技术水平发展非常快,有些规范评定标准是多年前制定,相对落后,迫切需要进行相应修订。

  1.3质量监督工作过程的问题

  我们在监督工作中会发现,一是借壳上市问题存在,有的符合资质参建单位会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从中收取管理费。让没有相关建筑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违法行为,他们无法从保证工程质量,质量监督工作就是要坚决取缔这些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要加强对施工原材料检验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监理单位要负责对所有进场原材料进行抽查,相关设备是否有检测合格证、试验报告,加强日常监管;质量检测单位应该到施工现场取样检测,有的施工单位会主动把达标原料送去检测,而现场使用不达标原料,这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2采取对策

  根据水利质量监督机构行使职责,政府部门可适当增加水利行政部门人员编制,成立专业监督队伍,要独立监督机构法人,让该组织公平公正地发挥监督作用。政府也应该在财政上解决监督经费问题,建议取消向建设单位收取质量监督费用,提高政府公信力。政府及水利主管部门应该出台针对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法规,更新落后规范、评定标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专业培训、经验交流会议等方式来提高水利工程监督技术人员业务水平,要对监督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考试考核,保证学习质量。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将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工作进行相关监督检查,禁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施工单位有偷梁换柱行为就要严肃处理,对于施工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应该建立现场签定和现场签收验证制度。以往我们重视施工现场质量监督,今后还要把重点放在勘察、设计、监理、质量检测单位工作中,开工前检查从业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完工后要把好最后关口,落实竣工验收工作。

  3结论

  水利工程监督工作遇到的问题不仅如此,还会有更多的问题亟待解决,重点要突出科学监督,在国家经济建设大力发展基础建设的新形式下,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建设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要保证科学管理的有效性,随着整个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工作将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作者:王嗣夫 胡凯 单位:大连市金州新区水利管理服务中心 辽宁省东水西调工程建设局

  第二篇

  1新形势下质监工作存在的问题

  (1)无编制,人员严重不足。人员不足,水平有限。目前,正赶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编制冻结,编制有限,质量监督人员大多是从其它下属单位抽调的非专职人员,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涉及设计、施工、监理、法律法规等多个领域的综合学科,需要质量监督人员具备较强的综合专业能力,但现有质监人员的素质与这样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有机构,无经费。2008年11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的通知》,其中就包括质量监督费的取消,改为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监督机构的经费仍没有保障,使得监督工作不能够顺利开展,质量监督变为政府监督,检测只能由工程第三方检测完成,监督机构更多侧重于核备、核定,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监督工作缺乏权威性。

  (3)流域面积大,路途遥远。塔里木河流域是环塔里木盆地的阿克苏河、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开都河—孔雀河等144条大小河流的总称,流域总面积102万km2,每年的水利工程较分散,质量监督人员从库尔勒出发经阿克苏、喀什、和田,一路检查工地,再返回库尔勒,检查一次工地大概需要半个月时间,行程约4000km,有些工程检查一次就完工验收了。巡回检查费时费钱费精力,工程质量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

  2对今后质量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流域各地区的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人员素质,管理设施均存在差异。建议塔管局在流域下属单位设立专职的质量监督机构,设专职的质量监督员,塔管局质量监督站垂直领导下设机构的工作,定期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培训,提高质量监督的整体素质。一是从源流各单位的工程科选定专门的质量监督员,到塔河质监站交流学习,加强源流管理单位的质量监督职能。二是每年在流域范围内举办一次培训班,加强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队伍的文化素质、科技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创新意识。三是质量监督站应大力吸引一批从事过工程建管、监理、检测等方面具有较高技术职称的人员,充实到流域机构工程质量监督队伍中。

  (2)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抽检,树立监督工作的权威性。质量监督站做检测既无设备又无经费,费用也无保障,检测难,要树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可由质监站委托独立的第四方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测,若抽测结果合格,费用由项目法人承担,若抽测不合格,则由施工单位承担此费用。质量监督站应逐年加大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工程原材料、主要分部工程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及时发现施工单位自检、建设监理单位抽检未发现的质量缺陷和隐患,抽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使工程质量的鉴定,核备核定结论更具有科学性,可有效促进和提高质量监督水平,树立质量监督站的权威性。

  (3)加大网络信息技术在质量监督工作中的应用。质量监督人员可通过网络QQ、微信等软件将工程图片、摄像等资料的上级质监站进行传输,实时对大型水利工程的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施工进行跟踪监督。网络信息软件的应用可加大源流工程项目的`各参建单位与塔管局质监站的沟通交流,可实时对无法亲临现场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有效提高质量监督的质量。

  (4)大型水利工程可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随着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形显示技术等高新技术的日趋成熟,视频监控系统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南疆水利建设项目种类多,施工规模越来越大,施工现场环境复杂,作业人员众多,结合施工现场的生产调度与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为提高管理效率,笔者认为,在新的形势下,应充分利用现有手段,对重点水利工程或投资大,工期长的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可先在即将开工建设的喀群渠首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广到各类大型水利工程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可及时发现控制,纠正和处置工程质量缺陷,能更好的解决工程施工监督面广,人员不足等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并可以使每个受监督的工作面,关键部位得到有效控制,尤其是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等进行实时监督。在工程施工完毕后,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可改造为自动化监控系统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应用于枢纽的日常管理和水量监测等。

  3结论

  塔河水利工程作为国家投资的公益性工程,国家在逐年加大水利工程的投资力度,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到南疆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结合南疆水利发展的形势,改革质量监督体制才能更好的促进塔里木河流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的水平,不能让质量监督工作成为被动控制,改革发展质量监督是塔河流域经济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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