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雇佣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雇佣合同1
为了发展商服业,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经考察论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黄河路中断设立中老年食品门市部一处,随着业务的扩大,确定雇佣商务劳动服务人员一名。经朋友介绍 村 同志同意该项目的应招,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1、经营副食店店主法人张伟以下简称甲方, 村 同志以下简称乙方。
2、合同运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果再同意为甲方服务,经双方修改时间,合同有同等效益。
3、劳动范围:乙方要按照甲方制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服从甲方的安排,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除店内服务外,还需对常户门市部的送货,要做到发货收货准确。收款要细心,不能造成人为的差错,如果出现人为的差错,后果由乙方自负。
4、待遇:乙方每月工资1200元,每月的休班时间不得超过两天。两天以为可按实际缺勤工数从工资扣除。本店因是个体服务商服业,利润不大,效益不佳,对乙方的劳保用品或养老 保险,均由乙方自理。
5、安全:乙方要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要有高度的戒备心态,乙方在路途、店内或者店外送货,出现的伤病亡事故均有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担。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中介人一份,监督执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中介人代表:
劳动雇佣合同2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秦安县文化演出有限公司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秦腔演出服务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秦安县及周边乡村。
三、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双方协商为 元/月;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人民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10日前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自动离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双方商定。
(三)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五)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年 月 日
劳动雇佣合同3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就意味着,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两次两年期限的合同后,就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在劳动者的劳动生涯中,如果劳务派遣机构没有派遣任务,他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薪酬。由于劳务派遣规模较大,巨额的薪酬它必然不会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有关短期契约工的规定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对于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等严厉的惩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与其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这也是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对简单的权利义务相对应的。非全日制用工双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劳动雇佣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短期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试用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工作岗位。
3、甲方聘用乙方的工资为_______元/天。
4、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在工作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工作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5、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待遇的.权利;
3)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需提前_______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6、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
7、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合同;
(2)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处理。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雇佣合同5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员):
户名:
地址:
电话:
账号:
开户行: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家政服务员)自愿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内容为:(服务的家庭人口数人)□一般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带养小孩(辅食制作、洗澡抚触等)□医院陪护
其它:
2、甲方向乙方商定的服务费为__元/月,休息日:2天/月。甲方必须保证每月对应日前一天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3、如协议期乙方取得甲方同意离职,需提前半个月(15天)进行口头通知,服务费支付至工作结束当日。如家政服务员离职时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以其擅自离职为由拒付未通知缓冲期(即半个月15天)的服务费。
实际服务时间未满1个月,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4、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不满意,可以提前三天向其提出辞退要求,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计算。
5、甲方向家政服务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
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保证家政服务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
6、甲方有权要求和安排乙方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另外,甲乙双方不得隐瞒各自病史。
7、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于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其人身权益。
8、各方如需延长协议期限,应在协议期满前7日内办理续签手续。
9、本协议服务期限为10个月: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提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
11、本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员):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劳动雇佣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注册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原劳动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并签订本劳动合同续订书。
一、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于期满,本次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第
种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②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制度、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等按照原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三、双方协商变更或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除本劳动合同续订书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约定外,其他内容与原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致并持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各自约定的义务。若原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与
现行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
五、本劳动合同续订书私自涂改无效,若要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六、本劳动合同(续订书)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乙方档案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合同续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雇佣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________年龄: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2、甲方招用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的质量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3、工厂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4、乙方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元。
5、甲方在每月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6、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工作保险。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雇佣合同8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经济类型: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
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七条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八条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雇佣合同9
用工单位(甲方)和临时用工人员(乙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种补贴、津贴、住房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最低工资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条例和工作岗位需要,为乙方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保护设施。
3、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条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请他人代岗等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除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六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
身份证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劳动雇佣合同10
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外派海员________(海员证号码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雇佣乙方到其所属的________轮担任________(职务)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聘用期限为________个月,根据航行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个月不超过14个月。聘用期满,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长本合同至该航次结束。延长期内乙方基本工资增长________%。
二、工资及支付
乙方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加班费(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从乙方离开中国之日起),从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国之日止按月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具体标准根据职务见附件1。
乙方工资分家汇和在船领取两种支付方式,家汇薪为________美元/月,其余工资在船领取,领取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应完全保障乙方获得租船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给予的利益。
三、工作时间及加班费
乙方通常工作时间为天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星期六、星期日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超过56小时之外的工作为额外加班。但通常情况下,每24小时内乙方应至少连续休息8小时。如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证,该情况每七末内只能出现一次。
乙方如系持证高级海员则只有固定加班费,如系普通海员,除固定加班费外,额外加班时间应按小时支付用度。固定加班费及额外加班费标准职务见附件1。
中国国内法定节日每年10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元旦1天,国庆节3天),乙方在上述法定节日的工资按双倍日基薪计算。
四、伙食费
乙方伙食费标准为天天不低于4.5美元,具体的食品和物品供给依据甲方规定。
五、劳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2的标准,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劳保用品。
六、医疗及病假工资
乙方在合同期内受伤或生病,甲方负责承担住院、治疗、食宿等一切用度,并发给基本工资。如经一年的治疗后乙方仍不能康复,甲方可按照保赔协议的`规定,一次性支付乙方用度手免责。
七、伤亡保赔
甲方按不低于“香港雇员赔偿条例”(香港法规282章)的规定标准,向有声誉的船东互保协会投保乙方自离开中国国境起至返回中国国境止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险,并负责事后追偿。甲方保证将所有赔偿如数交付派出乙方的代理公司,并由代理公司全数交还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续人。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死亡,甲方除按上述保赔标准赔偿外,还须付清乙方所有应得收进、返还遗物、妥善安置骨灰并支付丧葬费。
八、航行区域
乙方服务的船舶应在航区航行,如需要改变航区,应事先与乙方代理公司及乙方商量。
如甲方的船舶需驶往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对乙方的基薪和本合同第七条款中的所有保险和赔偿加倍。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负责将乙方转船或安排回国。
“战争或类似于战争的区域或有战争危险的区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第七款的船东互保协会的最新规定为准。
九、登船及遣返用度
甲方负责乙方因登船产生的用度,但乙方在船发生弃船、漏船事件时,需自行负担上船的用度。
甲方负担乙方下述情况的遣返用度:合同到期;因病或因伤提前结束合同;因雇主原因结束雇佣合同;船舶灭失、搁浅或卖船;船舶被扣超过14天;船程中配偶、子女或父母生命垂危或死亡。但甲方不负担下述情况的遣返用度:乙方要求提前结束合同;乙方漏船、弃船;乙方因违约行为、违法行为以及任何不当行为而遭遣返。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劳动雇佣合同11
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雇佣合同12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
性别
身份证
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工程完成止。其中试用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工程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验收合格,工作地点为全国。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15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2600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元/月。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或者通过协商以附件形式约定。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劳动雇佣合同1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现应甲方需求,乙方申请,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需要完成甲方家中老人的一日三餐(三餐以清淡为主,口味不可太重,食物不可过于辛辣或难以消化),以及甲方老人家中的日常家务(买菜,做饭,洗碗,打扫室内卫生,老人衣物的清洗和住院期间的日常护理)。甲方不得给乙方随意增加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
2)根据市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持有《身份证》,保证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且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甲方留存。
3)尊重和维护甲方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家政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4)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务工资的权利。
5)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6)安心做好家政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2、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乙方足额的劳务工资__元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正常食宿。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
3)发现乙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等不能胜任家政服务的疾病,或因身体突发意外事件,即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薪金:甲方每月25日前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元。
三、其他责任:
1、如遇甲方老人突然病故,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乙方自动离开甲方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涉及任何财产分割问题。
2、合同期未满,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劳动雇佣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云南省个体经商户、私营企
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
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元。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个月内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付乙方加班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劳动雇佣合同15
劳动合同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极为相近。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规范的对象都是劳务的提出与劳务之受领。但在我国现实人口众多,不能完全实现就业情况下,两者的规范、调整及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主要区别是:
(1)二者的历史不同
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3)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而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4)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5)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而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6)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我国合同法尚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规制。
(7)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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