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

2023-01-18 考核评价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评价目的

  第二条 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 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条 促进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 评价对象与时间

  第五条 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第六条 每学期评价一次。

  第四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五章 评价指标

  第九条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xx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

  (一)《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

  (二)《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

  第六章 评价体系构成及评定办法

  第十条 评价体系构成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构成。

  (一)学生评教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每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学校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选课之前进行。

  (二)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基础上,对本系教师进行网上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三)专家评价

  专家组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各二级学院应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校级教学督导员及中层干部的随机听课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二级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监控提供参考。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xx师范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结果中按照Ⅰ、Ⅱ、Ⅲ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10、8、5分。

  第十一条 评定办法

  (一)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分值。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汇总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得分。

  第七章 评价结果反馈与处理

  第十二条 评价结果反馈

  (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汇总后的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单独反馈给每位参评教师,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互相查阅。

  第十三条 评价结果处理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学质量奖”,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20%,或位于前30%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将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由其所在系对其进行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落实,提高教学水平的具体措施或变换工作岗位。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若有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门课程,且这些课程同属于一个学院,教师最后评价得分为这些课程的平均得分。

  第十五条 院、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情况,将作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 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2

  为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师教学师德素质和教学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听取教学对象、同行和教学管理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按照“隶属部门考核,服务对象测评”的方式进行,提高考核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定性指标便于观察,定量指标便于度量,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4、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做到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该学期在学院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周期,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作为教师全年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结果。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师的思想素质和师德规范;

  2、治学态度、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

  3、教学业务技能和教学组织能力;

  4、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果。

  四、考核项目和方式

  1、考核项目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等教学环节。

  2、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同行测评(本教研室教师测评)、考核小组(由系部组织)测评及综合测评四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分占40%,同行测评分占10%,考核小组评分占40%,综合评分占10%。

  3、学生、同行测评采用院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考核小组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综合测评以教学管理部门意见为准。四项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五、组织实施方法

  1、学生测评:由教务处牵头,各系教学干事和学生辅导员配合,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本系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同行测评:每学期,各系部安排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在此基础上,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上网对所听课教师的教学质量予以评价。

  3、考核小组测评:每学期末,由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考核小组,对本系部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4、综合测评:教务处、教务处等教学检查、督导部门在学期末,将本学期教学检查、督导记录及时反馈系部,系部根据本学期教师教学的奖励和处罚情况,以5分(无奖励无处罚教师的分值)为基准分,进行加减分,最高分为10分。

  5、各系部将本部门的教师测评结果,由教学干事提交教务处审核,报送分管院领导。

  六、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分A、B、C、D四等,其中A等不超过20%,B等占65%左右,C等不超过10%,D等5%。统计赋值:A=95,B=85,C=75,D=50。

  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同行测评和考核小组测评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D等;出现其他教学事故的,按综合测评的计分办法扣分。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期末、年末的考核结论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各系部告知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绩效工资分等的依据之一。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平均分折算等级为C等及以下者,不得晋升上一级教师职务。

  4、对年度评为C等的教师,所在系的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帮助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要求其提出整改措施,提高教学水平。

  5、连续三次学期考核评为D等或三年内累计四次评为D等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争议处理

  教师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告知其考核结果的7日内向本系部提出书面申诉。教学系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分管院领导,由教务处会同教学系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认定事实不准确的,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确定考核结论。

  九、存档管理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资料由各系部存档,考核分项计分及综合结果报教务处存档。教师可到本系部或教务处查阅对本人的考核结果。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3

  一、指导思想

  课程改革是我国推进当前中小学教育改革、实施专业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提出了“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指导思想,强调学生个人的成长发展、自我发现和个性发展,“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这为《体育与健康》的课程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机。目前,中小学校中相当一部分学生活动时间少,运动能力薄弱,自觉锻炼的主动性差,整体身体素质差,加之现有的评价体系不能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导致这学生对《体育与健康》这门课程产生了一定的厌学情绪。因此,在充分认识现行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与局限的基础上,对《体育与健康》这门课程中的评价体系进行改革势在必行:进一步强化评价中的发展性导向功能,强调个体差异,重视学生的努力,肯定学生的进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生身体素质的全面评价体系,实施学生综合性评价,完善学生自评、互评及教师评价方法。

  二、评价原则

  为了更有效的发挥体育教学评价功能,必须根据体育教学的规律和特点,确定一些基本要求,作为教学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实施的基本准则。

  1、客观性原则

  是指在进行体育教学评价时,从测量的标准和方法到评价者所持的态度,都应符合体育教学的客观实际,不能主观臆断或掺入个人感情。

  体育教学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合理,要体现确定正确、合理的评价目标和标准,还要有合理的方式和方法。要做到不带有随意性、不带偶然性、不带主观性。

  2、整体性原则

  是指在评价时,应对体育教学做出全方位的考察和评价,不能以点带面,以偏盖全。首先,要根据体育教学系统的复杂性和教学目标的多重性,从整体上全面考虑教学评价的内容,教学目标多样化才能保证其整体性。其次,要注意教学目标的层次性,排列评价的主次关系。在评价方法上要把握定性评价的全面、准确。

  3、指导性原则

  教学评价具有导向作用,教学评价要与教学指导结合起来,使评价者和被评价者都能更好地了解自己、指导要明确,反馈要及时,要有理有据有说服力,防止只评价不指导,或只指导不评价,最好是把评价和指导结合起来。

  4、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评价标准、评价过程和方法要其有科学性。首先,应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要根据《课程标准》的目标体系,根据多项领域目标,确定合理的评价标准。评价时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定性和定量评价方法结合起来,按照统一的标准或尺度分析、衡量学习效果。其次,评价的量具有准确性,使之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可信度。

  三、质量评价内容

  (一)教师教的评价

  教师教学评价是课程评价的主要内容。运用恰当的评价理论和方法对老师的体育教学活动和结果进行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1、评价的目的

  是通过客观、公正、及时、可靠地评定体育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发现教学活动中的优点和不足,提供具体、准确的反馈信息以帮助老师改进教学工作。促进老师自身的发展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2、评价的内容

  教师教学评价内容包括对教师完成各方面工作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的评定。本《课程》程所要求的教师教学评价,主要是指教师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等以下几方面的综合评价:

  (1)实施新大纲内容的评价

  根据中小学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纲要精神,结合学校开设的专业特点,场地器材的具体情况。按照指导纲要中的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要求,基础模块(必选内容)和拓展模块(选项内容)。制定出学年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评价,课时教学计划。

  (2)编写课时计划评价

  编写教案的重点是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的.设计。它是一节课中组织教学的依据。认真写好教案是合格教师的基本功。教案的形式不拘一格,内容详略也不一,一般来说,教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本课课题②教学目标③课时分配④授课类型⑤教学内容⑥教学重点和难点⑦教学内容的导入⑧教学过程⑨教学的主要方法⑩教学手段⑾场地器材⑿课后小结和作业

  (3)体育课的教学常规评价

  按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按课时计划布置好场地、器材,教学用具。做好自身备课活动。注意仪表整洁、举止大方,在课前换好运动服装,运动鞋,带好口哨,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讲解语言清晰、简洁、动作示范准确规范,合理组织课堂练习。加强安全教育采取防护措施,课结束前做好整理工作。

  (4)体育专业教师专业素质评价

  体育教师专业素质评价,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考核评价:

  ①职业道德评价。主要是指教师的敬业乐业精神以及对学生的热爱和尊重。

  ②教学能力评价,主要包括对大纲精神、教学内容的领会和掌握程度;对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和掌握及运用程度,从事体育教学必须的基本技能;激发和保持学生运动兴趣,促进学生形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的能力;

  ③教学科研能力评价,教育科研能力主要包括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是搞好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教研包括公开课、看课、评课、论文撰写、以及运用计算机和多媒体辅助教学以及开发和运用体育资源的能力等。教师要树立以“教师为本”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真正把教师的教研工作做得更富有成效。具体操作如下表:

  (5)课堂教学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注重发展性的评价促进教学工作的不断改进。教师教学能力体现于课堂教学,而课堂教学的评价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①教学目标是否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宗旨

  ②教学内容的选择是否科学合理

  ③教学过程结构是否合理,过程清晰、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

  ④教学策略与方法的创新程度

  ⑤教学效果是否完成课的任务

  体育与健康课说课评价表

  学校:说课课题:说课教师:

  3、评价的形式

  教师教学评价主要采用教师自我评价和学生评价的形式进行,同时也可采用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和学生成绩分析等多种评价形式。评价时可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实际情况,针对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方面的内容制度适当的量表,做到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二)学生的学习评价

  通过定量评价考核《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达标水平,以及掌握健康教育知识的情况来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能达到职业中专学校最基本的要求。对某些运动技能和有利于促进身心健康、适应社会和提高职业素质的运动项目进行考核,则应更多采取定性和发展性评价的方法,重在评价学生的进步幅度和发展潜能。

  1、学习评价的目的

  (1)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以及达到目的学习目标的程度。

  (2)判断学生学习中存大的不足及原因,改进教学方式。

  (3)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能力、水平、个性的机会,并鼓励和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

  (4)培养与提高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能力。

  2、评价的内容

  (1)体能。体能达到的水平与进步幅度

  (2)知识与技能。体育与健康知识、科学的学习与锻炼方法、体育技能战术知识与方法等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

  (3)学习态度。学生对待学习与练习的态度,以及在学习和锻炼中的行为表现。

  (4)进步幅度。进行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后自己的进步幅度。

  (5)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在体育活动中的情绪、自信心和意志表现;对他人的理解与尊重,交往与合作精神。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4

  根据市教育局质量评价方案的实施意见,为了构建我校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提高小学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评价制度改革的深化,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一.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应具备的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评价。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形成性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和学习落实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终结性评价是指一段较长的时间后对教与学的结果进行的一种检测,其目的在于检查长期目标的达成情况。对教与学两方面评价要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过程,又关注效果。要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的功能,要有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激励师生共同进步。

  3、总体评价与抽样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总体评价是指全体学生参加的学科评价,而抽样评价是指对部分学科和部分学生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定期评价为基本形式,适当采用不定期分项抽样评价,加强对教育教学状况和效果的宏观监控和微观管理。

  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定性评价采用“等级”与“评语”评价等方式,定量评价采用“分数”和“比率”的方式,使评价尽量科学合理。

  二、评价方式

  1.分级评价: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价。

  2.分段评价:以1-3年级为低年段,4-6年级为高年段进行过程和阶段性评价。以低年段为例,分段评价是指对一个行政班,从一年级跟踪评价到三年级,研究三年内学生的学业水平、行为习惯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三、评价内容

  1.学生方面:

  ①学业水平;

  ②能力水平;

  ③情感、态度与学科素养;

  ④学生个性特长发展。

  2.教师方面:

  ①专业发展水平;

  ②备、讲、批、辅、研。

  ③教学质量书面检测。

  四、评价实施

  1.学生方面:设立学生成长档案,把各阶段有关学生能力水平、个性特长发展、情感态度和学业成绩的考评结果都放进学生的成长档案里。具体做法:

  ①学生作业评价:由教导处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任科教师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任科教师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②学生文明礼貌与卫生习惯评价:由学校德育部门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班任执行,通过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班任评价实施。(每学期评一次)

  ③才艺展示(包含科学小实验、小发明、小制作、书法艺术等)评价:由学校综合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综合科执行,通过学生个人申报、展示,最后由综合科成立考核小组评定。(每学年评一次)

  ④学生语文口语交际、写字水平评价:由语文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语文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⑤英语口语表达评价:由英语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英语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⑥数学口算能力评价:由数学科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各数学任科教师评价。(每学期评一次)

  在认真做好上面各项评价的基础上,再填写下面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并归档。(附表一)

  2.教师方面:健全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采用量化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并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评价结果要与奖金分配和评先评优挂钩。具体做法:

  (1)工作表现(工作态度、责任心,常规工作完成情况,培训进修与专业水平的发展等)占30%:

  ①教师的备讲批辅研工作完成情况,由科组长与行政每学期检查一次,每项按优6、良4、中3、差1给分;

  ②教师读书学习和培训进修情况,由主管行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

  ③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由校长评价,按优10、良8、中5、差2给分。①②③项得分之和的30%为实际得分。第一学期与第二学期的实际得分之和就是第(1)的最后得分。

  (2)工作成绩(每学期教师教学质量书面检测结果)占70%:

  ①第一次(第一学期)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平均分、低分率、及格率、优秀率、高分率)各项指标的比较值在同级中排名得分:第一名10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注:跨年级任教两班以上的独立计算后取平均值,平衡班取各项指标比较值的平均值计算,一个教师任教全级多班的按第二名计算。)

  ②质量检测的5个指标第二次(第二学期)与第一次(第一学期)的比较值的差乘以10为各指标全年得分,5个指标的得分和为第②项的实得分。第①与第②两项得分之和的70%为第(2)的最后得分。

  (3)第(1)与第(2)的最后得分之和为教师学年教学质量的总分。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5

  一、评价目标

  用新的教育评价理念,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多元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使教师正确地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专业发展;改进学校管理,以评价促发展,提升全校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同时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是为了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个人素质的发展,引导教师通过评价进行自我反思,帮助教师看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激发广大教师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主动性与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和学习当中,进而实现自我完善与自我提高。所以评价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终身发展提高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2、全面性原则,根据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状态、学习状态、研究状态、创新状态,多指标、全方位、多层次地实施评价,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师的专业发展状况。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准,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导向性原则——评价最终目的是为了引导广大教师准确地对自身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业务水平、教书育人和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做出公正、准确而又全面的价值判断,帮助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凝聚力与战斗力。

  三、评价内容

  1、师德规范。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与时俱进;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上进,乐于奉献,对于学校分配的任务,没有拈轻怕重的现象;公正、诚恳、具有健康心态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

  2、教学状态:主要从四个方面评价

  1)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有全新的教学观、质量观、学生观,善于与学生共同创造学习环境,教学过程师生关系平等,积极互动,突出学生主体;

  2)教学设计:教学设计重视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全面培养;

  3)教学方式:实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运用小组合作、综合实践活动、社会体验等多种教学方式,促进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实践操作与合作交流,逐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

  4)教学手段:课堂教学中能合理、有效运用多种课程资源,教学手段先进,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器材和自制教具,实现现代教学手段与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逐步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教学手段,提高获取学习资源的能力。

  3、学习状态:主要从三个方面评价

  1)自修研习:每学期都有自我研修和发展的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建立学习型校园的行动,让读书成为习惯,不断提高学习意识、提高意识或超越意识;

  2)学习心得:积极参与以读书为载体的学习研讨活动,在职业道德、新课程理念、专业成长等方面有深刻的心得体会,学会自我学习评价和同伴交流合作;

  3)集中培训: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积极参与校本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4、研究状态:主要从三个方面评价

  1)反思行为:能够对自己或同事的`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进行分析、反思与评价,有相应的改进措施,善于开展教学反思或案例分析;

  2)研究行为:能够根据自身专业发展需要,进行教学实践性研究和课题专题研究,积极参与以课例为载体的教研行动,教科研同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对教学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3)研究成果:在课题研究和教革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问题,探索方法,总结经验,把研究成果上升为理论,并积极推广研究成果。

  5、创新状态:主要从两个方面评价

  1)创新实践: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能够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2)评价观念:能够建立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评价方式多样,内容多元开放,贯穿学习全程,富有创造性,为学生喜闻乐见。

  6、教学成果

  1)学生的考试成绩,以学校组织的各种类别的考试成绩、以及中考的状况确定。

  2)学生的学科素养,如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参加学科活动的水平,学科研究性学习课题、科学探究活动的开展状况等。

  四、评价方式和途径

  (一)依据客观考核结果

  以所带学生成绩为客观依据(含考试成绩、指导学生获奖等),以教务处、德育处、校长室等的检查结果为客观依据,以教师的各项实际获得的荣誉,取得的各项成果为依据(发表论文,参赛获奖),以教师在基本功方面的真实状况为依据。

  (二)依据主观评价

  1.教师自评(权重占40%)应用自评量表、数学反思日记、阶段性工作总结、个案分析或成长记录等自我反思方式,与可比对象比较,调查问卷,调查交流或问题诊断等分析他人对自己评价的方式进行。要求能经常地反思,自觉地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给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如何,客观地分析别人的评价意见,确定自我发展目标,实际可持续性发展。

  2.同事互评(权重占10%)应用教学人案分析和研讨、说课、听课与评课、述职测评或展示成长记录等交流方式,调查问卷或互评量表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建立教师教学个案研究制度,以教研组或年段为单位进行互评,互评应持真诚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形成团结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3.领导评价(权重占10%)应用面谈、座谈会、评课或教师述职等交流方式,日常观察、常规检查记录或教师成长记录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领导评价时要实事求是,注意营造和谐、民主的氛围,关注教师个体差异和工作特点,体现人关怀,注重发现教师的闪光点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4.学生评价(权重占30%)应用问卷调查或个别征求意见等调查方式,座谈会、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师生对话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评价工具,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学生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以大多数学生的意见为准。

  5.家长评价(权重占10%)应用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家长开放周、座谈会、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和热线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要适当进行培训,让家长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以及工具等,针对家长的城乡地域、文化素质等差异,设计相应的评议工具,要信任家长,要正确引导家长客观、动态地评价教师,鼓励家长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家长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有分析地看待评价结果。

学校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6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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