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考核方案

2026-01-10 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考核方案1

  为加强农业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扶持政策落实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促进各职能科、站、室和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农业项目的实施行为,建立健全以农民受益、产业发展为主要衡量标准的农业项目监督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项目管理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逐步构建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资金安排新机制。

  二、考评对象

  农业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职能科、室、站对本县内农业项目的实施管理负责。考评以县为单位,对象为我县20xx年度建设的省级高效设施(园艺、畜牧业)农业、农业三新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农业信息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项目等五大类项目。

  三、考评内容

  农业项目考评分县组织管理考评和项目绩效考评两大类。一是县组织管理考评。主要对县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业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见附件1)。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重大挤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或有其他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考评按0分计算成绩。二是项目绩效考评。主要对被考评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绩效进行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另行制定)。

  农业项目考评总分为100分。县项目管理自评成绩、业务科室(站)核查确定的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省级抽查考评成绩分别占20%、30%和50%。县农业项目管理考评得分计算方法为:县组织管理自评成绩×20%+业务科室(站)核查的各类项目绩效评价汇总成绩×30%+省级抽查考评成绩×50%。

  四、考评办法与程序

  考评采取县自评、业务科室(站)核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对县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各科、室、站对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进行全面自评,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农委高效办汇总报省农委。待行业处室对自评结果进行核查。省农委组织省级抽查。

  (一)成立考评组织机构。县农委成立农业项目考评领导小组,分管项目的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科、室、站负责人为考评小组成员,负责考评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委高效办,负责项目考评的牵头和指导工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项目自评。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考评标准,对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和被纳入考评范围的农业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打分,并附相关说明和得分依据。11月10日前,将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业务主管科室(站)。

  (三)科室(站)复评。各职能科、室、站根据各项目单位提供的自评表和相关材料,最终确定各项目得分,并汇总全县同类项目得分,同时作出该类项目的总结,将总结和项目绩效考评表及相关资料于11月15日前报农委高效办,由高效办汇总后上报省农委。

项目考核方案2

  本公司实行“内企业家”式的项目管理模式,项目被正式立项后,公司将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所谓“内企业家”式项目管理模式,即各项目经理相当于一个内部企业的负责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项目经理统管项目的人、财、物各类资源,与公司公担风险,共享项目创造的效益。为此,特制定本《项目经理绩效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公司给予项目经理的条件

  公司研发人员可向公司提交立项建议书,对项目目标,投入资源需求、所需待遇、创造价值量等指标进行科学的、清晰的描述。立项建议书通过公司评审,立项申请人即成为项目经理,公司按评审通过的立项建议书为项目团队提供所需条件,包括:人员、材料、设备、资金等。

  由公司指定立项的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项目经理的考核仍然按照本办法执行。

  为控制项目进展,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须详细说明项目实施计划,详细列明项目各阶段的时间、人员安排和费用预算等指标。公司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二、项目经理的薪酬发放

  项目经理的月收入模式为:“保底工资(40%月薪)+绩效工资(60%月薪)+奖罚额”。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其中,绩效工资作为项目风险金暂扣抵押,待项目完成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三、项目经理的权限与责任

  项目经理须按照评审通过后的立项建议书中的约定,负责项目的组织及实施,须充分利用和保管公司分配的资源,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沟通、汇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权限

  (1)项目经理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统管项目所需的人、财、物各类资源。

  (2)项目经理需要对项目进展、费用预算、人员等进行管控,并对结果负责。

  (3)任用、考核项目团队成员,有权决定其工资分配及奖惩情况。

  (4)公司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2.责任

  (1)认真履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实现项目工期、质量、经济效益等责任目标。

  (2)风险管理,对项目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应对方案。

  (3)认真做好项目成本预算、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进展分析,努力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4)团队组织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标准,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团队,实施绩效管理,做到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认真履行、互相配合。

  (5)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指标,控制项目的成本。

  (6)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四、考核的主要内容

  1.项目完成时的关键绩效指标

  该项目的成本管理(有无超过预算)

  该项目的时间管理(有无按时完成)

  该项目的'质量管理(通过验收交付)

  客户满意(客户满意度调查)

  2.项目执行中的月度考核指标

  项目的执行有一个时间周期,很多项目在三个月到半年,有些项目在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为了确保项目最终目标的达成,按照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思路,必须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和相应的过程考核。

  该项目当月发生的费用(计划与实际进行比较)

  该项目当月的进度指标(项目里程碑)

  该项目完工所需费用估算(决定项目费用是否需要变更)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实施部门

  项目经理的考核由公司总经理牵头,质控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商务部门等部门参与,按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

  2.考核实施

  考核办法以项目例行检查和项目阶段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评定。

  (1)项目例行检查:由质控部每月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展进行例行检查,例行检查的目的是了解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情况,保证项目处于受控状态。

  (2)项目阶段性考核:采用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总评相结合的方式,由质控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从项目进度、项目质量、项目投资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经理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考核采用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相结合的综合评分制。

  六、其他奖惩规定

  1.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绩效显著的事项,给予奖励:

  (1)荣获国家、省市科技奖项的,奖励1万~10万元。

  (2)项目成功并实现销售,从项目完成起连续12个月为公司创造的纯利的30%奖励给项目经理及其团队。

  2.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对项目经理出现的下列问题,给予处罚:

  (1)未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及管理信息,经相关部门查实,给予项目经理100~300元/次项处罚。

  (2)影响其他部门和项目组的工作被投诉的,每次给予项目经理200元的处罚;

  (3)月度考核总分为末位的或一个季度内被两次月度考核不达标的,扣除一个月的绩效工资。

  (4)项目团队之一个成员月度考核不达标的,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绩效工资扣除30%,并依此类推。

  (5)出现突发事件,项目经理未能及时果断处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或因管理不善或决策失误,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一次性给予项目经理经济处罚,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七、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根据经营条件的变化,在征得项目经理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调整。

  遇到特殊情况致使项目无法达成时,则由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协商处理。

项目考核方案3

  1、考核目的

  项目部进行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工作人员的定期绩效评价,,为薪资调整,岗位调动,人员管理培训等提供决策依据,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项目的施工生产,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及指标的顺利实现。

  2、考核的范围及内容

  绩效考核涵盖项目全体员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完成工作的质量与数量,有无责任过错,有无突出或特殊贡献。

  3、考核的依据考核的依据基准主要包括:

  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项目规章制度、员工日常的工作表现。

  4、考核频次及实施办法

  4.1、绩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月底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元月份进行。

  4.2、一般员工绩效考核由员工自评、部门主管考核、分管领导考核三部分组成,考核最终结果以分数(总分100分)形式出现,三部分在考核结果中的的比例为30:30:40。最终考核结果=自评×30%+部门×30%+分管领导40%考核系数=最终考核结果/100

  4.3、部门主管绩效考核由自评、分管领导考核、主管考核组成,三部分在考核结果中的比例为30:30:40。最终考核结果=自评×30%+分管领导×30%+主管×40%,考核系数=最终考核结果/100

  4.4、项目班子成员的绩效考核与分管部门的绩效考核相联系取均值系数。

  4.5、员工自评,部门领导及分管领导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若评定考核与工作表现,工作过程明显不符或出入较大,则追究考核人的`责任,取消考核资格,降低本人绩效系数0.5。

  4.6、考核表完成后交由经理审批,转交财务部及办公室备案,以做为薪酬发放与人员管理的基础资料。

  5、考核结果的使用

  5.1、经批准月度考核系数用于核定员工的绩效工资、奖金或奖励。

  5.2、经批准年度考核系数用于核定员工的年度奖金或其他。

  5.3、项目员工在考核过程中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由部门主管、分管领导分别找其谈话,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在下月改进或提高。对不听劝解或二次出现考核不合格者,项目部将辞退或退回公司。

  5.4、对考核中成绩优异者(90分以上),项目部在年终或年末予以表彰,作为先进生产者人选向公司推荐,对党组织考虑优先发展。

  6、本考核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项目考核方案4

  团队是指两个以上具备互补知识与技能的人组成、具有共同目标和可测量的绩效目标的群体。团队的特点:目标依赖性、角色依赖性和成果依赖性。

  (一)团队绩效考核的流程

  1)人力资源部发布考核通知,启动考核程序,公布考核的要求。

  2)对各个团队负责人的`绩效进行考核。

  3)根据员工所在团队负责人的评价结果确定团队成员的评价结果分布。

  4)进行团队成员评价。

  5)员工的直接上级与员工就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沟通,并制定来年的工作目标。

  (二)团队绩效考核指标确定的方法(三个步骤、四种方法)

  1、三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团队和团队成员两个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

  第二步,划分团队与个体绩效所占的比重和比例;

  第三步,分解绩效考核的关键要素,用具体的评价指标来衡量他们。

  在这个几个步骤中,团队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是该体系的关键点。

  2、四种方法:

  (1)利用客户关系图来确定团队绩效考核指标。

  (2)利用组织绩效指标来确定团队绩效考核指标。

  (3)利用绩效金字塔来确定团队绩效考核指标。

  (4)利用工作流程图来确定团队绩效考核指标。

  (三)知识型团队的绩效考核方法

  知识型团队的绩效考核要以结果为导向,而不是行为。知识型团队的绩效考核需要综合以下四个角度的指标进行:1)效益型指标2)效率型指标3)递延型指标4)风险型指标。

项目考核方案5

  为客观、公正地做好20xx年度省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工作,强化项目建设工作,确保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平、公正;

  (二)坚持突出工业项目;

  (三)坚持突出主导产业;

  (四)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五)坚持以奖为主。

  二、考评对象、范围

  (一)考核对象

  20xx年省项目办确定的平舆县省重点项目。

  (二)考核范围

  新建、续建、扩建的工业项目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到位情况。

  三、考评办法及评分标准

  省重点项目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50分,作为加分因素计入年终综合考评千分制。

  (一)半年考核。由县委大项目办根据省重点责任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实地丈量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为基础,考核结果排名情况按季度通报。总分50分,排名第一得满分,其他按比例折算。

  (二)年终考核。每年年底进行一次,由县委大项目办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省重点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四、考评要求

  (一)实行考评工作责任制。考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严格程序,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对在考核工作中不负责任、数据资料失真、考核材料失实、隐瞒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考核组及成员的责任。

  (二)实行重点工作督查回访制。考评工作结束后,适时对考评对象重点工作绩效进行“回头看”,对照工作台账再次进行确认。发现与认定结果不符、有欺骗行为的,取消已享受的各项奖励,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主要负责同志和当事人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三)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被考评对象要正确对待考评工作,真实、客观地反映工作情况,对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据资料的,该项工作考核认定为零分;对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有重大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其他

  (一)项目建设考评奖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由县委重大项目办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考核方案6

  一、考核内容

  1、考核对象

  (1)重点对象。15个乡镇 、3个街道、bb**经济

  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14个市直部门(同XX年)组成20个作战单位,下达工作指标见(XX年**市招商引资暨工业固投指标分解表)。

  (2)其他对象。其他市直部门及垂直管理部门不下达具体考核指标,以招商引资500万元为奖励起始指标。

  2、考核范围

  (1)落户**经济开发区的固定资产(土地、厂房、设备等,下同)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XX万元的项目。

  (2)落户**工业集中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的项目。

  (3)进入两区孵化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

  (4)落户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资产盘活及新建工业项目。

  (5)落户各乡镇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及旅游开发类项目。

  (6)续建项目固投5000万元以下的跨1个年度考核;5000万元至1亿元的跨2个年度考核;1亿元以上的跨3个年度考核。

  (7)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1000万元的其它项目(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

  (8)已交土地款,尚未摘牌,未开工的'项目不考核。

  3、计分标准

  重点对象计分标准:

  (1)基础分:完成市里下达指标数的得基础分100分;完成指标数在60%-100%的按百分比得基础分;完成指标数低于60%的不得基础分。

  (2)成果分:符合考核范围要求的项目,固定资产每到位100万元得1分,上不封顶。

  (3)各项加分:

  ①新建大项目加分:新建1个固投3000-5000(含3000)万元的项目,另加25分;新建1个当年固投到位5000万-1亿(含5000万元)的项目,另加50分;新建1个当年固投到位1亿元以上的项目,另加100分。每到位1000万元另加50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②续建大项目加分:续建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另加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另加10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

  ③外资项目加分:外资项目固定资产到位资金经换算后按同比增加20%计;

  ④规模以上工业加分:新增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统计局认定为准)加5分,上不封顶。

  其它对象计分标准:

  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奖励起始指标的基础分为10分,其余各项计分标准比照重点对象计分标准计算。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现场实际踏查与查验相关证明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看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各相关部门要对所考核项目出具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土地出让缴款凭证(租赁协议)。

  (2)基本建设完税凭证。

  (3)设备购置发票、生产性车辆购置发票及行车证。

  (4)考核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5)联合引进项目双方单位出具的分成比例协议书。

  没有上述凭证的固定资产投资,以考核组现场认定或经有资质的中介部门评估为准。

  三、结果运用

  1、XX年市财政列支25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奖金,按分计奖,分值为:总奖金×全市平均完成率÷全市总得分。如果奖金节余,滚入下年。

  2、设立特大项目奖,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1亿元)至2亿元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另奖2.5万元,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项目,每一个项目另奖5万元。

  3、重点考核对象实行一票否决制,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它各项目工作不得分,不排序,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2:

  XX年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我市促进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和实施“小老板”创业工程目标,制定我市XX年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全市15个乡镇、3个街道及包保部门。

  二、考核内容

  1、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分配原则:①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②全市18个乡镇、街道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三类,按10:8:6的比例确定任务)。

  2、向盛市微机统计系统准确上报民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标准(基础分100分)

  完成年度任务数得80分,准确上报民营经济7项指标得20分。

  1、任务完成低于60%不得分,完成任务得基础分80分,每超1户加5分。

  2、准确上报民营经济7项指标得20分,按月、季、年完成情况记分,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四、考核条件

  1、XX年度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建档的各类民营企业(重新登记注册的除外)。

  2、当年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当年竣工、投产、见效的企业。

  3、安置下岗就业人员8人以上。

  4、已纳入牧业小区考核的企业除外。

  五、考核办法

  由市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考核条件逐户考核验收。

  六、奖励办法

  市财政列支30万元做为奖金,年末按得分计奖,分值为总奖金×全市平均完成率÷全市总得分。如果奖金节余,滚入下年。

项目考核方案7

  “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生态文明”的有力抓手。在综合示范项目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让群众充分享受改革丰硕成果的重要创举。是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司法行政向基层社区延伸的有力措施。为更好、更有利地在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中提供及时全面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经局党组研究,拟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以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为方向,加快“一主两翼四走廊,两线三带五园区”建设,奋力打造高端低碳、集约高效的产业强区,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宜人新区,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面向现代化、充分国际化水平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共创共享”的核心理念,以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健全法治建设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机制优势,全面加强城乡社会法治建设,有力维护社会秩序,有效激活社会活力,努力形成全区人民依法维权、守法履职、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加快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提供重要的社会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用4年左右的时间,在9个综合示范重点项目中的每个集中居住区打造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功能于一体的法律综合服务体。探索构建在党的领导下,政府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示范作用,社会依法自我调节、群众依法自治管理,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的法治社会建设体制,大幅度提升社会法治程度和群众幸福水平。具体目标包括:健全依法治理规范体系,完善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法治准则;健全城乡基本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机制,保障群众各项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健全城乡法律服务民生工程机制,建设公平正义、文明和谐、服务完善、民主平等的法律服务民生工程共同体;健全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发展机制,激发全系统共建和谐城乡的内在动力;健全社会矛盾疏导和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的利益诉求,促进各类矛盾妥善化解。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大力保障和服务民生,努力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社会全面发展和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基础。

  2、坚持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组织、志愿者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社会法治建设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和法制建设新格局。

  3、坚持法治建设、依法推进。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深入实施依法治区方略,建设中西部法律服务最优、法治文化最浓、法治环境最佳的法治强区,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逐步形成有力、有效的社会公平法制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在民主法治框架内,通过平等对话、沟通协商等方式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点位及建设时限

  (一)石板滩镇红枫林客家生态度假村。建设时限为20xx年。

  (二)军屯镇4A级乡村旅游景区。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新繁镇锦绣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四)斑竹园镇花香果居。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五)马家镇八大农庄。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六)新民镇万亩生态农业产业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七)清流镇清渔田园。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八)新都镇粮安天下丰收新都。建设时限为20xx年至20xx年。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区司法局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为成员部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系统九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科室要明确该项工作负责人,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能,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强城乡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社会建设法律人才保障。优化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形成适应我区社会管理、建设及创新的一流法律服务人才。壮大社会建设法律服务队伍,探索与“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工作者)”、“一村一大”制度的有机衔接,鼓励退休公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党群工作者、村(居)干部、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建设法律志愿者服务。进一步完善和保障激励机制,保护和调动好法律服务队伍的积极性。开发专业人民调解工作岗位,完善公开招聘、合同管理、专业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充实城乡社会建设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力量,健全、完善、强化法律综合服务体服务能力。

  (三)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社会建设经费保障。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法律服务制度,力争提高公共财政资金对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律师服务的投入量和使用效益;放开一切可以放开的法律服务领域,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完善社会捐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向法律援助中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机构捐款捐物,发展公益和慈善性法律服务事业。

  A、项目概况

  显示屏安装结构框架为轻质钢架,在相应的梁柱部分采用化学铆栓铆固钢板作为承托结构,显示屏钢制框架与铆固定钢板连接;

  电源经配电室由电缆传输至显示屏配电柜;显示屏配电柜安装在屏体框架内,由远程开关、PLC程序控制器、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固态继电器和其他控制显示部件等组成。显示屏体与控制室之间采用CAT5作为视频信号和各种控制信号传输的媒介;显示屏的控制计算机、视频设备等所有外部设备均安装在控制机房。

  全过程包含以下环节:

  显示屏深化设计与研发

  显示屏设备的生产制造

  金属框架的制作和安装就位

  电源和通讯线缆的布设

  显示屏和控制室设备安装

  框架铝板包边装饰

  系统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B、项目组织

  为使本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项目组织以达到如下目标进行设计。

  工期目标:根据合同确定的工期要求,充分做好生产、技术、人员和物料等方面的准备,保证按期交货到指定的地点完成相关设备的安装、测试。

  质量目标:以合同相关技术指标和部分行业标准为原则,制定详细的质量保证计划,确保优质高效地履行合同。

  安全目标:制订严密的安全保证措施杜绝一切人身、设备责任事故,保证安装施工期间零事故率。

  文明施工目标:科学管理、有序生产、团结协作、多方配合、保护环境及原有设施、场地整洁。

  环保目标: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确保不污染、不破坏现场环境。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我司成立由罗霖为组长的项目组,统一进行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现场工作由赵海金主要承担现场协调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主要承担结构制作、包边装饰和其他电器安装工作。

  各专业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如下:

  C、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目标科学管理、精心设计、严密组织、文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工程优良率达到100%,工程履约率达到100%,顾客满意度达到100%,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工期目标实现: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施工任务。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通普公司以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对工程技术设计、制造、采购、物流管理、现场安装调试和项目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将整个系统工程的各个层次、各个阶段均实现预定的质量目标,最终满足项目质量目标的需要。

  项目组长是项目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实施过程开展全面的质量管理;开展项目过程质量基础教育,不断提高我方工程实施人员和其他项目参与人员的质量意识,以高质量的产品及施工对业主负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工程实施过程的技术交底措施;严格执行公司质量管理规章,严把材料采购、运输、检验等环节的质量关,确保原材料质量;设计变更、材料替代必须经过设计审核,并征得监理和业主同意后办理变更报批手续;建立各个层次的质量检查制度,实行过程控制质量一票否决制;按照ISO9001体系要求,建立完备的质量记录,确保项目软硬件设备的质量可追溯性。品质量部及现场负责人有责任确保项目通过质量考核。

  材料采购和配件加工管理

  材料、设备采购和配件的加工发布严格按照合同和质量管理要求执行,制定采购和加工计划并严格执行,保证采购物品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为生产打好基础。及时提交设备、材料的供应进度表,以便于业主、监理单位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监督采购及加工质量,安排本项目的相关协同工作。所有的采购材料及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与质量验评标准,成品、半成品具有合格证、厂方质保书或试验报告。经报验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按时按质供应。

  生产质量管理

  严格质量管理,明确生产过程质量责任制,生产部经理对产品出厂质量负责。在品质部专职QC的监控下,实行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是上道工序的质检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品质部对原材料、制造过程和出厂产品负责质量控制、检验和测试,对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和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检验和测试仪器的计量符合有关标准。

  产品老化及检测管理

  按照工艺要求的环境和方法对产品进行老化工作,产品老化期间有专人职守,认真填写老化记录,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产品软硬件检验,按合同规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

  包装和运输

  安装显示屏的结构材料、钢管架等使用专车按照城市相关的规定进行运输,显示屏屏体部件采用塑料袋、发泡聚乙烯和纸箱包装,确保设备在运输和存储环节的安全;所有的附属设备均采用原厂包装。采用柜式车辆运输,专人负责监督装卸作业和押运,确保所有产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安装和调试

  提前准备好设备安装所需的技术资料、安装规程、必要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和专用工具、设备等,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安装现场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现场测量和质量控制;针对安装现场的难点和临时出现的问题,主动与业主协商,提出解决方案。重点控制安装工艺,重点核查显示屏箱体安装精度,做到牢固端正、部件齐全、安装位置准确,平整度及箱体间隙符合要求,保证安装质量和效果。安装完成后的屏体无划伤裂痕、色泽均匀。接受业主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供货及质量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安装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和系统设备材料及时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并派专人进行保管;施工期间随时对已经不必要的机械工具、设备、材料进行清理。

  系统调试分为出厂前调试、设备安装后调试和系统试运行、竣工验收测试等。调试遵循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合同规定,投标人也将尊重业主提出的有关调试内容和方法的建议。系统安装完毕后,投标人安排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对系统的配电、系统连接、结构安全、绝缘、接地、平整度等安全和外观质量进行自查;邀请业主和监理进行复查;由本项目组长最终确认后,进行全系统现场通电调试。

  D、安装现场及安全管理

  1、现场管理

  严格按业主对施工现场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施工建设。服从业主和监理的统一管理。做到统一布置,统一安排。做好对安装调试人员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定期检查,认真记录。搞好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施工场地拉好隔离带、安全防护网。现场材料堆放合理,摆放整齐,插表持牌,各种材料不乱堆放,任意抛散,不污染周围环境,工作现场做到人走场清,工完料尽,垃圾和余料集中存放,及时外运。开工前,注意保护现场周围的其他设施,设置明显标志,采取相应之保护措施。电动机械加工、切割、焊接等相关区域的地板、墙面做好防护措施。对于能产生较大噪音的施工将集中10:00至14:00和15:00至20:00时段作业,以确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1.1电源施工:

  敷设电源线:不在同室取电时须布设线管。室外布线由承包施工方负责隐蔽工程布管布线及开挖恢复等施工。施工中须避让其他管线并尽量减少施工面积。正在敷设的线路不得连接电源。安装负责人进行督导。

  电源连接:首先确认供电端处于“分断”状态,必须自用电端开始连接(如设备开关或设备配电箱等)。检查用电端连接无误后方可连接供电端,首先连接保护接地,其次连接零线,最后连接相线。

  电源连接后:检查用电端开关或设备配电箱电压,确认无误后“分断”电源。电源线须依颜色区分地线、零线及A、B、C等相线。无条件以颜色区分时,须在线端挂(套)固定标识区分。

  1.2通讯线缆施工:

  屏体和控制系统不在同室时须布设线管。室外布线、隐蔽工程、及开挖恢复等施工中须避让其他管线并尽量减少开挖面积。安装负责人进行督导。

  1.3基础施工:

  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基础施工须与管线施工相互配合。安装负责人进行督导。

  1.4钢结构施工。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安装负责人进行督导。

  1.5装饰及封闭、包边施工。按照图纸要求及客户确认的材料(含颜色)施工。安装负责人进行督导。

  1.6设备安装

  1.6.1散热设备安装:空调安装由供应商负责,要求安装通电即开机制冷运行,室外机稳固可靠,冷凝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1.6.2箱体安装:设备搬运。须配备充足人力,确保安全。注意保护设备,不得磕碰造成设备外观损坏。

  准备工作:安装吊装挂件、滑轮、绳索或带锁止倒链葫芦进行提升;提升机构使用前必须检查稳固性和可靠性。准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器材,安全帽、安全带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的尾绳就近扣在安全、牢靠的固定件上。

  逐行就位:拆开箱体包装,利用吊装设施将箱体提升至钢架,按照箱体编号逐行就位,就位后的箱体立即进行预紧固,确保箱体稳定。经过调整后完成紧固,再进行上一行箱体就位。

  调整:调整箱体发光面不平整度≦1mm,矫正箱体顶部水平面、侧面垂直面,调整箱体模组之间缝隙≦1mm。每行箱体调整前,须拉好水平线,按照水平线对箱体进行调整,调整后完成紧固。

  1.6.3照明设备安装。照明电源不得随意布置,须布设金属或塑胶管线,灯具布置不得影响通行及安装维修作业。

  1.6.4配电箱安装。配电箱安装须牢固可靠。保护接地可靠。

  1.6.5设备暂时存放须保证安全,确保放置稳固,并防止水、灰、坠落物和其它外力侵害。

  2、进度管理

  根据施工总体进度做出分部具体施工进度计划表。严格控制各作业准时完成。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作业计划,均衡安排施工力量,减少因工序衔接出现的拖延现象,提高施工效率。

  3、消防和安全管理

  3.1工程实施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任何行为都要对安全负责,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从意识上、技术上、装备上、管理上来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3.2工程现场配备防火安全员,负责防火和安全工作,并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采取防火措施。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现场,杜绝施工人员在现场吸烟现象。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易燃材料(主要是漆类和纸箱)集中管理和存放,在临近使用前进场,并设有明显标志,使用后的余料及时撤出现场。使用焊接设备前向业主和防火主管提出申请,并清理场地;使用中设专人进行监督;使用后检查焊接场地和周围环境,确保不留火险隐患。

  3.3场施工人员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加强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特别是贵重器材和设备保护,对贵重材料、工具及设备及时收回,妥善保管。布置任务与安全教育和提示同步,工序和过程交接必须有安全介绍和说明方面的内容。重视用电安全,所有设备机具均做接地保护,所有临时输电线路的配置符合安全标准和业主的规定要求,电缆穿越建筑物、通道等易受机械损伤场所加保护套管。任何人均有权指出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安全员负责落实相应的措施,消除隐患。

  3.4高空安全

  3.4.1作业时离开地面(或楼面)即为空中作业,离开地面(或楼面)1.5米可视为高空作业。

  3.4.2使用登高器具时先检查并确保器具牢固稳定,登高人员须精神集中,现场其他人员不得呼唤正在登高人员,登高人员在移动中不得负重,攀爬时移动速度要慢,至少保持方式一只手和一只脚处于稳定状态。登高人员在室外遇风雨天气或照明不足时停止登高作业。

  3.4.3作业人员在空中作业时,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使用前须检查安全器具的完好性,不得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防护用品。作业时不得将工具、部件等所有物品置于无约束状态,不得高空抛物。

  3.4.4现场摆放的物品须稳固可靠,依托物必须是固定的。

  3.4.5安装现场须配备安全员负责安全施工管理。

  3.4.6重复使用的绳索、滑轮、支杆等须经安全可靠性检查,起吊物品时下方禁止人员停留和活动。起吊前须检查物品与挂钩的连接确保可靠,物品移动的路径中不得存在障碍物。

项目考核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宜昌市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xx〕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乡(镇)、街道

  第一类:红花套镇、高坝洲镇、姚家店镇、枝城镇、陆城街道;

  第二类:五眼泉镇、聂家河镇、潘家湾土家族乡、王家畈镇、松木坪镇。

  (二)市直部门(矿区、市属平台公司)

  高新园区(含市高新投公司)、松宜矿区、市经商局、市住建局(含市城投公司)、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水利湖泊局、市文化旅游局(含三江文旅投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政务数据局、市国通公司等。

  二、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乡(镇)、街道

  1.投资指标(60分)

  (1)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5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增速(5分);

  (2)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值(15分)、目标完成率(5分,以市发改局下达的计划目标为依据,下同);

  (3)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0分);

  (4)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5分);

  (5)省、宜昌市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占全市省、宜昌市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比重(3分);

  (6)省、宜昌市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占本地年度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比重(2分)。

  2.项目建设(40分)

  (1)项目入库个数占本地申报入库个数比重(5分)、占同类单位入库总数比重(5分);

  (2)新开工项目个数(10分)、亿元以上项目个数(5分);

  (3)新投产项目个数(10分)、亿元以上项目个数(5分)。

  3.质效评分(满分20分。同组中得分若有超过20分的得满分,其他得分与最高得分比值算分;同类单位中若都没有超过20分的按实得分计算)

  (1)对3亿(含,下同)以上的服务业或5亿以上的工业项目,开工1个计0.5分;对5亿以上的服务业或10亿以上的工业项目,开工1个计1分;对10亿以上的服务业或20亿以上的工业项目,开工1个计3分;对20亿以上的服务业或50亿以上的工业项目,开工1个计5分;对50亿以上的服务业或100亿以上的工业项目,开工1个计10分。

  (2)对纳入省、宜昌市的重点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考核中每个计1分;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考核中每个扣1分。

  (3)对纳入省、宜昌市集中开工活动并作为主会场的项目,考核中每个计3分;其他纳入集中开工活动的项目,考核中每个计0.5分。纳入省、宜昌市集中开工活动项目没有按期入库的,考核中每个扣0.5分。

  (4)对纳入宜昌市及以上观摩拉练活动的`项目,考核中纳入现场观摩的每个项目计2分,纳入视频观摩的每个项目计1分。

  (二)市直部门(矿区、市属平台公司)

  1.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完成率(40分);

  2.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值(40分);

  3.项目入库个数(10分);

  4.项目入库个数占本单位申报入库个数比重(5分)、占同类单位入库总数比重(5分)。

  三、考核分工和计分办法

  (一)考核分工

  市政府办(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市发改局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等基础数据,市统计局负责入库项目、投资等基础数据,市经商局负责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等基础数据,市目标办负责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

  (二)计分办法

  1.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单项得分。同组单位得分=(A-MIN)/(MAX-MIN)×B×50%+B×50%。(MIN为同组中完成数最小值,MAX为同组中完成数最大值,A为某单位完成值,B为某指标满分)。若某项指标完成值为0,计0分。

  2.指标中设定有目标值,同组中有完成率达100%及以上的,采用功效系数计分;同组中完成率没有达100%的,在功效系数计分的基础上,按完成率最高比例折算得分。

  3.半年、三季度、四季度考核投资数据均采用累计数据计分,其余数据采用当季数据;半年考核得分=二季度得分*50%+一季度得分*5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每季度得分*25%。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当季目标管理考评,总分计10分,同类乡(镇)、街道中考核排名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8分,第三名计6分,第四名计4分,第五名计2分。市直部门、市属平台公司中考核排名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8分,第三名计6分,第四名及以后名次的计4分。

  市政府每季度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奖励季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单位,分类考核排名第一名奖6万元,第二名奖3万元,第三名奖1万元。对分类考核排名第一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排名前三的市直部门(矿区、市属平台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分别给予及时奖励。

  每季度分类排名末位的单位,由市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安排在全市工作例会上作表态发言;对影响全市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结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分或问责处理。

  本办法自20xx年一季度开始执行,《宜都市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考核办法》(〔20xx〕7号)同时废止。

项目考核方案9

  一、考核内容

  1、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

  bb**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和18个乡镇、街道组成20个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其中的14个乡镇、街道与市直部门一对一组成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每位市领导包保其中的一个责任单位,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

  在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同时,包保该单位的.民营经济企业,带领和帮助责任单位完成年度发展任务。

  3、包保大项目建设情况

  由市委书记、市长确定每位市领导包保一个或几个在建大项目,包保领导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项目如期完成建设。

  二、考核办法

  1、包保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2、包保民营经济企业工作。年终检查责任单位工作情况。

  3、包保大项目建设工作。年终审核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按项目建设协议书形象进度投资的视为完成任务。

  三、成果运用

  根据包保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和民营经济企业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1、市财政列支一定资金作为市领导包保项目建设工作奖金。其中,工业固投任务每人基础奖金元,民营经济企业基础奖金 元,完成任务的得基础奖金,超额完成或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得奖。未包保责任单位的领导得平均奖金。

  2、如包保单位被一票否决,市领导同样被一票否决,不评各类先进。

项目考核方案10

  为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和蓝办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凡列入蓝办发〔20xx〕13号文件的重点建设项目及县级领导、责任单位的考核按本方案进行。

  第二条全县重点项目考核由县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县重点办协办;季度、年度考核由县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县纪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等单位参与。

  第三条考核项目投资额由县重点办、县统计局认定;税收及形象进度考核由县考核办组织,由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考核办共同认定;投资完成及基础工作考核由县重点办组织,县统计局等单位协助。

  第四条考核采取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评、半年一小结、年终结总帐的办法进行。

  第五条考核主要内容为20xx年度重点项目投资额(含形象进度)和税收(地税、国税)完成情况。

  第六条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向县考核办和县重点办每月月底按时提供以下资料:

  1.属于政府投资性质的在建项目由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出具投资额证明;

  2.属于外商(私营)企业主自主投资的项目,必须由投资商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

  3.存在农民自主投工投劳的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的投工投劳数额可折算计入投资额。

  第七条年终考核时被考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列入县级考核的重点项目年度工作总结;

  2.考核项目目标任务投资完成进度表;

  3.重点项目投资统计台帐;

  4.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方面的情况;

  5.考核项目年度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等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八条实行100分制考核。统计台帐、会计报表等基础工作,计5分;投资任务完成进度计15分;形象进度计20分;税收任务计60分。

  第九条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分半年、年终两次兑现奖励,县委县政府根据各重点项目的`投资和税收任务统筹安排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其中全年税收总任务50万以下的重点项目最高奖金不超过3万元,全年税收总任务50万以上的最高奖金不超过4万元,保底1万元,1—3万(4万)元之间的按实际完成税收占全年总任务的比例测算奖励经费。

  (一)工作经费安排原则

  1.最高不超过5万元,保底2万元,中间的按实际完成税收的10%测算,烟叶税、烟基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厦蓉高速、永蓝高速等有办公经费来源的项目,不再安排工作经费。

  2.有征地拆迁任务的重点项目,工作经费从发放征地补偿款总额的10%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指挥部的工作经费,具体比例标准由县财政明确。

  3.县重点项目类别中的其他项目,由县财政与指挥部单独签署责任状,落实工作经费。

  (二)半年奖励原则

  1.全面完成“双过半”(时间过半、税收任务完成过半)任务的各个重点项目,按实际完成税收的6%测算奖金。其中每个重点项目最高奖金不超过1.8万元。

  2.税收完成低于半年总任务90%的,半年不兑现奖励。

  (三)年终奖励原则

  1.全年实际税收完成达80%以上(含80%)的,按实际完成税收的6%测算奖金。其中全年税收总任务50万以下的重点项目最高奖金不超过3万元,全年税收总任务50万以上的最高奖金不超过4万元。

  2.全年实际税收完成低于总任务80%的或完成大量前期基础工作但无税收产生,且指挥部配合督查考核工作的,一律按保底1万元奖励;对于部分征地拆迁任务重、群众思想工作难度大且完成效果较好的重点项目,县考核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视情况可以对其酌情提高奖励标准(不超过2万元)。

  3.凡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超额部分按8%安排工作经费,其中20%可用于奖励有功人员。

  第十条重点项目考核单位的划分及计分办法:

  1.责任单位,考核分100分,对应和折成县综合考核分10分。只有一个项目为第一责任单位的,对应取分;同为两个以上项目的第一责任单位,考核取平均分;不是第一责任单位的参建单位,以该项目的考核评分酌情减1—2分进行评分;参建两个以上项目的,取各项目考核得分的平均分。

  2.未列入项目责任单位,但具有服务、指导、协助等职能的单位,对应县综合考核分为6分。实行全年一次性考评,视业绩和业主意见,可酌情加减分。

  3.未列入重点项目考核对象的其他有关单位,对应县综合考核分为5分,实行全年一次性计入。

  4.责任单位所承担的工作由二级机构负责的,考核分同增同减,年(季)度考评表彰视情况取其一。

  第十一条实行重点项目季度考评:

  1.季度考核内容及目标任务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各指挥部确定申报,经县考评小组研究后下达,作为季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2.季度税收任务按一季度20%、二季度25%、三季度25%、四季度30%进行考核;

  3.季度投资任务可适当调整,但累计不得低于全年任务数;

  4.季度所得奖金由各项目指挥部安排,指挥部及成员单位一把手按1:0.5的比例予以安排。

  5.凡影响全县当年绩效考核计分的责任单位,一律不评先评优,并取消一把手当年工作津贴。

  第十二条实行重点项目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设一等奖1个,奖励项目指挥部10000元;二等奖2个,分别奖励项目指挥部8000元;三等奖3个,分别奖励项目指挥部6000元。

  经考评认定未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80%、税收任务80%的重点项目,不参与重点项目评奖;

  第十三条在项目建设中出现严重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或当年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项目考核方案11

  一、目的

  为加强单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合理评价施工项目部各类人员的工作绩效,顺利实现目标,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方式分类

  结合项目施工特点,绩效考核分为日常绩效考核和项目周期绩效考核。

  (一)、日常绩效考核

  日常绩效考核是指每月以不定期1-3次(包括上级领导或本单位领导的抽查、督察)对项目部工作人员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进行信息汇总,确定其当月业绩,当月绩效实行 百分制。日常考核占整个项目绩效考核的50%。

  每月项目绩效计算方式:(第一次得分+第二次得分+第三次得分)/3=当月绩效分具体考核目标说明见施工项目部日常绩效考核评分表。

  (二)、项目周期绩效考核

  项目周期考核是指在项目结束时对项目部在项目实施期间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进行综合测评。项目周期考核实行百分制,项目周期考核占整个项目绩效考核的50%。 具体考核目标说明见项目周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项目部绩效考核得分计算方式:

  项目部绩效分=平均每月绩效考核分x50%+项目周期绩效考核分x50%。

  三、考核结果应用

  (一)、平时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1、项目平时绩效金以施工人员当月的施工津贴为准,项目部可参照员工日常考核兑现给职工。

  2、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考核档次优秀良好较好合格不合格发放比例140%100%80%60%0

  3、考核比例:优秀占10%;良好占70%;良好以下占20%。

  (二)、项目部周期绩效考核奖惩办法

  1、项目部周期绩效金的组成:

  (1)、项目控制经济指标xx5%,由工程项目利润指标确定。

  (2)、超利润指标金额x50%x90%(其中10%留作单位奖金)

  (3)、项目绩效金

  2、绩效资金分配:项目经理占20%;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绩效占30%;其他参建人员绩效占50%。 按以下考核标准兑现:

  档次优秀良好较好合格不合格奖励比例100%80%70%30%0

  3、项目部周期绩效金的发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按项目绩效金的60%兑现,其余40%

  在质保期满后兑现。若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项目部绩效金根据实际发生数进行重新核定。

  4、处罚:

  (1)、项目部完不成任务指标者,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项目部再按绩效资金分配比例相应地对参建人员进行处罚。 完不成指标差额处罚标准

  10%以内差额金额x5%

  10%—30%差额金额x10%

  30%—50%差额金额x15%

  50%以上差额金额x20%

  (2)、项目出现亏损,除按第一项处罚外,还按亏损金额的50%处罚项目部,项目部再按绩效资金分配比例相应的对参建人员进行处罚,同时对项目部三大负责人按照总段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施工项目周期绩效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部:最后得分: 考核目标规定

  分具体项目扣分说明扣分 合计

  工期目标20未按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所管理项目(总工期不超过10天)推迟10天内扣3分;推迟20天内扣6分;推迟30天内扣10分;推迟60天内扣15分;推迟60天外扣20分。

  质量目标25所管理项目经项目办按规定程序一次性竣工验收不合格每次扣5分

  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每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每次

  扣5分

  财务管理5会计基础工作扎实反映业务真实可靠,资料装订整齐有序,迎接业务检查和审计,严格按财务收支程序结算业主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

  审计出现问题被业主通报扣2分;发生违纪违规现象扣3分;帐务混乱,资料不齐扣3分。安全生产目标15项目无重大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产生的费用未超过项目部承担的费用) 12 / 19 不扣分。

  项目出现较大工伤事故(事故伤一人,伤残在八级以上五级以下的或同

  时伤两人但未伤残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扣5分。

  项目出现较重安全事故(事故伤一人,伤残在五级以上三级以下;或伤

  两人以上,伤残达到七至五级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万元的,扣10分。

  项目出现安全重大事故(事故伤两人以上,伤残达到四级以上或发生死

  亡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的,扣20分。 廉政建设5遵守廉政规章制度;设置廉政监督员;和劳务队伍签订廉政合同情况

  没有设置廉政监督员的扣2分;没有签订廉政合同的扣2分。

  技术档案和结算资料管理目标5项目施工技术档案和结算资料,整理不完善,不齐全,不符合标准,未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同步移交和办理不合格。超过20天扣10分;超过30天扣15分;超过40天扣20分;超过50天扣25分;超过60天扣30分。

  成本控制及责任目标25所管理项目经济指标超出单位所定目标1%的扣10分;超出单位所定目标2%的扣20分;超出单位所定目标3%的扣30分;超出单位所定目标4%的扣40分。

项目考核方案12

  一、考核指标:

  公司对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有:销售计划(数量)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费用、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顾客开发率、老顾客保持率。

  二、考核频次:

  1、月度考核,每月评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销售员年度考核得分,即销售员年度考核得分=(销售人员该年度6个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将被考核人员考核表报送人事部。

  三、考核细则: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70%)+(出勤×30%)

  出勤(百分制):30%

  当月满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计)

  四、销售员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户的管理方面(30分),出现下列情况,每项扣5分,情节严重者该项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户开发维护计划;

  (2)客户存在问题,销售员未能及时解决;

  (3)没有严格执行公司销售政策,缺乏对公司产品的了解;

  (4)没有很好的'执行公司领导取得的订单;

  (5)客户反馈表对销售员工作不满意;

  (6)回款不及时;

  2、销售员管理方面(70分)

  (1)周报(40分):认真填写《周工作汇报表》,未按时交付、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此项不得分;

  ①上周工作总结(10分):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②下周工作计划(10分):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③客户走访情况(10分):每周须走访1家以上,并对走访情况在周报上做详细记录,不得漏项。如连续走访同一家客户将《客户拜访纪实》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该项不得分;(每项扣3分,2项以上不填者该项不得分);

  ④跟单记录(10分):对于签订的订单合同及跟踪施工过程需填写每日跟单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2)市场信息反馈(10分):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内容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3)产品质量问题反馈(5分):认真填写,要求做到及时有效;

  (4)周转车辆管理(5分):销售员须严格遵守公司《周转车辆管理制度》。如发现违反《周转车管理制度》中任何一项条款,该考核分数全部扣除。

  (5)内部培训(10分):无缺席,成绩优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负责考核。

  注:如连续不上交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扣分。

  (六)考核权限:

  1、采取逐级考核原则。

  2、销售员的考核由主管评分,由人事部负责考核汇总,业务经理初审,分管副总经理复审。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业务经理评分,由人事部负责考核汇总,分管销售副总经理初审,总经理复审。

  4、公司销售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考核。

项目考核方案13

  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时间:

  每一学年或每学期以教育局规定时间进行考核。本考核为一学年计分,若以月考核作相应折算。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杨在初

  副 组 长:孙金和、杨永华、王席陶。

  成 员: 杨子镔、许卫、程大俊、年级组长、魏玉仲、杨清华、梁安生、武斌。

  四、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出勤1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师德。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

  1、理论学习

  ①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主动自学自悟,记好记全学习笔记。学习期间无迟到、早退、缺席,并认真做好笔记者得满分。

  ②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③早退、迟到一次扣0.1分。

  ④笔记不全者视情况扣0.2分。

  2、职业道德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达到者得满分。有如下情况者扣分或加分:

  ①言行违背规范,打架、污辱他人人格等现象,每次扣1分。

  ②有乱收费、乱订资料情况,每人次扣1分。

  ③因工作不当,引发家长告状,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每人次扣2分。

  ④学期内受党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者扣5分。

  ⑤教师穿着仪表、举止不文明者发现一次扣0.1分。诸如:穿奇装异服,穿拖鞋、背心、超短裙、短裤进教室,染指甲,在教室内吸烟,坐课桌,随地吐痰,扔杂物,说话粗野等不文明行为。

  ⑥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师德得分为0。

  ⑦把学生赶出课堂,每人次扣0.1分。体罚或变相体罚,每人次扣0.3分。留惩罚性作业,每人次扣0.1分。

  ⑧教师为人师表,行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积极影响,加0.2分。

  ⑨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完成其他临时性任务,维护学校声誉,为集体做出贡献的教师,酌情加节0.2分以上。

  ⑩学生测评合格率在90%以上者得1分,不合格一票扣0.01分。

  、出勤。忠于职守,工作积极主动,一丝不苟,完成任务好。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顾全大局,有责任心,愉快接受临时性工作,积极参加义务活动。

  1、工作纪律

  ①一学年病事假在八天内不扣分。在八天以外,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旷工1天扣3分,出勤的1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不假离校以旷工计。

  ②本人结婚婚期7天内不扣分,产假90天内不扣分,本人的直系亲属婚丧在5天内不扣分。公派学习、公假不扣分。

  ③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a、本学期累计旷工达20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b、脱产学习的;c、解除聘用合同的;d、停发工资的;e、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工作态度

  ①违反工作纪律,如课内时间闲谈、玩电脑游戏等,发现一次扣0.1分。

  ②强调个人原因,不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被动,推推动动,应付差事,每次扣1分。

  ③上班时擅自离岗,每次扣0.2分。

  ④擅自调课每次扣0.1分,上课迟到,每次扣0.1分,上课时间无故接听手机扣0.1分,中途脱堂,每次扣0.1分。

  ⑤全勤:按学期考核,若无事假、病假与迟到等缺勤的算全勤,加3分。

  教育教学工作量

  1、教师课时数

  与教学内容有关的

  ①课时折算办法

  a、学科教学科时数

  单班语文、数学、英语=1.2,单班物理、化学=1.15,九年级单班政治、历史、四五年级英语=1.1,单班政治、历史、生物、地理=1.05,单班体育、音乐、美术、微机、小学思品、科学及地方课程=1.0,跨年级的学科只一次性另加1.0课时。

  b、教学自习课时

  自习课=0.8。

  c、教学辅导课时数

  所有学科辅导=0.6。

  d、在学期进行中,因教学任务需要,临时安排接课时,所接课与任课若为两门主课,所接课的 =1.5,所接课与任课若为一个头的主课,所接课的 =1.4,所接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主副课,所接课的 =1.35,所接课与任课若为两个头的副副课,所接课的 =1.3,自习课=1.1, 学科辅导=0.9。

  ②教师课时数

  以一周每位教师课时总量与①中权重计算出每位教师的周课时数。

  与授课班级内学生人数有关的

  ÷2+1

  与学段有关的

  ①一、二、三,=0.85

  ②四、五年级,=0.9

  ③六年级, 七、八年级,=0.95

  ④九年级=1.0

  其中、、的相应的权重的积为教师课时总数。其中副校级另加平均工作量的2/3,主任、会计另加平均工作量的3/5,主任、出纳另加平均工作量的1/2,幼儿教师以平均工作量计入,后勤人员由考核委员会评定工作量。

  2、教师工作量学年得分

  教师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学年度人均教育教学工作量×30分。

  教育教学过程。岗位专业知识及基本功扎实、过硬,工作中具有不断创新能力;主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掌握运用现代化教学或办公手段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对学校、班级、学科工作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教改实践、教学评价、教研科研的能力。

  1、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①不按时限制订工作计划,或虽制订但任务不明确,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无创见,进度不合理,扣0.5分。

  ②不重视工作中的信息反馈,个人实践资料积累不及时,期末无一定价值的总结或报告,期末查无记录,扣0.5分。

  ③不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每缺1次扣0.1分。

  ④认真备课,教案能体现现代教学理念,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有实现目标的教学过程,有教学反思和强化训练题及板书设计;有创意不照搬教师用书。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⑤无学生平时成绩记录、成长活动记录不齐全,经检查有一项扣0.5分。

  ⑥对学生要求不严,学生作业缺交严重,且书面脏乱、潦草,任课教师无改进措施,批改不合要求。由教导处对每次检查的教案评出abcd四等级,每次b等级扣0.1分,c等级扣0.2分,d等级扣0.3分。

  ⑦所任课堂学生纪律差,教师维持无效,以致逐渐形成乱堂,每发现一次扣0.1分。

  ⑧教导处等的常规检查送检不及时,每次扣0.2分,缺检每次扣0.5分。

  ⑨教师学期累计听课少不于15节,每少1节扣0.2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0.1分。

  ⑩监考:履行监考职责,监考期间,不离开考场,不随意走动,监考时宽严适度,学生不能出现,否则扣2分;阅卷:按要求阅卷,保质保量地批阅试卷,不能出现人为抬高得分或压低得分。否则扣2分。

  2、公开课或校考评小组采用推门进课堂方式对教师听评课,一次或多次听评取平均分。由教科室学期结束时对教师的上课情况确定abcd四等级,b等扣1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教学过程

  ①以新课标为依据,吃透课本内涵。

  ②课堂内容适当,重点突出,难点突破适宜。

  ③讲课思路清晰,节奏适当。

  ④鼓励独创的教学风格,鼓励创新思维的培养。

  ⑤注重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

  ⑥鼓励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学习和生活的联系,加强学科之间的整合。

  教学方法:

  ①强调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

  ② 教学方法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课堂生动、活泼,有利于学习内容的接受和能力的培养。

  教师基本功:

  ①衣着得体、教态自然、有亲和力。

  ②语言规范、标准,富于表现力和感染力。

  ③能处理教学过程中随机出现的问题。

  ④板书工整合理,规范科学。

  3、未及时完成学校各处室交办工作一次扣1分。

  教育教学业绩。育人成效明显,学生综合学业水平提高,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实现自我积累。

  1、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设立三级教学成绩质量指标。

  教学成绩以期末统考为考核对象,以期中考试为参考。达到一级指标积分20分,视为教学成果显著;达到二级指标,积分18分,视为教学效果良好;达到三级指标,积分16分,视为教学效果一般;教学成绩低于三级指标,积分10分,视为教学效果较差。a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92%,三、四为总分的'85%,五为总分的82%,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76%;b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75%,三、四、五为总分的65%,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60%;c率:一年级和二年级为总分的60%,三、四、五为总分的50%,六、七、八、九年级为总分的40%。

  注:①、若教办有统一进行成绩分析或教育局对有些年级进行成绩分析时,以此数据为准进行考核。

  ②、若中途接班以接班的基础为基数,根据升降酌情加减分。

  任教两科或两科以上得分综合取平均值。

  凡未参加学业期末质量检测的学科,视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完成情况、活动开展等由考评委综合评定等级。a等:18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10分。

  2、教育教研成果

  ①所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学习行为习惯好。由考评委定出abcd四个等级,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3分。

  ②评为优质课、说课、优秀教案、教学案例、评选的获奖论文、课件及科技作品、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教育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模范班主任、等加分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③班主任、教研组长工作责任心强,工作及时到位,成绩突出者加2分。

  ④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等荣誉称号的记 1分。

  ⑤有课题实验并有实验方案及实验记录材料的教师加2分,取得成果的,按等级区、县、市、省、国家各为1、2、3、4、5分。

项目考核方案14

  根据《江西省“项目大会战”(20xx-20xx年)实施方案》(赣府厅〔20xx〕7号)以及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有关要求,现就江西省20xx年度重大项目建设考核评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价对象

  全省11个设区市、赣江新区、100个县(市、区)。

  二、考核评价指标及权重

  江西省20xx年度重大项目建设考核评价设定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总分值100分;同时设置加分项、减分项。

  (一)重大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拉动情况。设置分值40分,包括全部施工项目个数及完成投资增长情况(设置分值10分)、全部新开工项目个数及完成投资增长情况(设置分值10分)、亿元以上施工项目个数及完成投资增长情况(设置分值10分)、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个数及完成投资增长情况(设置分值10分)4个二级指标。

  (二)所属省重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设置分值48分,包括所属省大中型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及实际完成投资占全省比重与当地GDP占全省比重的比例情况(设置分值6分)、所属省大中型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增速及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比例(含省大中型项目中投资5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完成投资占年度计划比例,设置分值12分)、所属省重点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增速及实际完成投资占计划完成投资比例(设置分值12分)、所属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综合评估情况(设置分值12分)、所属省大中型项目入统情况(设置分值6分)5个二级指标。

  (三)“项目大会战”工作落实情况。设置分值12分,包括本级政府印发本地区“项目大会战”方案及年度推进项目清单情况(设置分值4分)、本级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情况(设置分值4分)、省级层面协调推进问题解决落实情况(设置分值4分)3个二级指标。

  (四)加分项。包括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含两办),省委、省政府(含两办)或国家部委正式文件表彰情况,各领域“项目大会战”推进成效明显的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含两办)正式文件表彰1次计2分,受省委、省政府(含两办)或国家部委正式文件表彰1次计1分;“项目大会战”每一领域排名第1的设区市和前10名的县(市、区)计0.2分;同一事项多次受到表彰的,取最高分值计分;加分上限为总得分不超过100分。

  (五)减分项。包括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含两办),省委、省政府(含两办)或国家部委,省发改委正式文件通报批评情况,重大项目推进虚报瞒报、弄虚作假或省重大项目推进不力受省级层面通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季度增速被约谈情况,各领域“项目大会战”推进不力的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受党中央、国务院(含两办)正式文件通报批评1次计2分,受省委、省政府(含两办)或国家部委正式文件通报批评1次计1分;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受省级层面正式文件通报1次计0.2分(所在设区市、所在县<市、区>同时扣分);省重大项目推进不力受省级层面正式文件通报1次计0.1分(所在设区市、所在县<市、区>同时扣分);固定资产投资季度增速年内两次及以上被约谈的计0.2分;“项目大会战”每一领域排名最末1位的设区市和最末10位的县(市、区)计0.2分;同一事项受到不同层级通报批评的,取最高分值计分。

  本办法考核指标与下一步公布的20xx年度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冲突或重复的,以20xx年度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为准,本办法中不予考核。

  三、评分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评分方法。二级指标的评分根据该指标的特性,分别采取功效系数法、特殊计分法进行评分。考评对象的综合得分为所有二级指标的评分总和。

  1.功效系数法。将考评对象的指标值由大到小排序,最大的计该指标分值的满分,最小的计该指标分值的60%分数,其他的`采取[(本地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该指标40%分值+该指标60%分值]的公式计算得分。其中,考核对象无省级重大项目的,对应指标按最小值计分;所在地方没有省级层面协调解决问题的,对应指标按最大值计分。

  2.踩点计分法。明确该指标的要求,考评对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符合要求的取相应分值。其中,考核对象没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的,对应指标按平均分计分。

  (二)数据来源。二级指标根据该指标的特性,数据来源分别为省统计局、“项目大会战”各领域牵头单位、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发改委组织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年度综合评估得分情况,以及考评对象收集提供和省发改委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情况。

  四、考核评价工作程序

  (一)数据采集。根据各指标的数据来源进行数据采集。考评对象收集提供的数据具体由各设区市发改委收集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加盖政府公章于20xx年2月15日前报送。考评对象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核评分。按照各指标的评分方法和计分细则,计算各考评对象的指标评分,并加总形成综合得分。依据综合得分排序情况,分设区市和县(市、区)得出考核评价结果。

  (三)结果审定。将考核评价结果报省发改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后,报省考评办审定。

  五、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于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中“重大项目建设”指标的考核。同时,对考核评价一类设区市中排名前2位的、二类设区市(含赣江新区)中排名前1位的、一类县(市、区)中排名前4位的、二类县(市、区)中排名前3位的、三类县(市、区)中排名前3位的市县,省发改委在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安排各地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时给予一定倾斜,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申报。

  本办法由省发改委负责解释。

项目考核方案15

  为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推进全市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抢抓机遇、集中精力狠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着力促进加工制造类、农业产业化、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

  二、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实事求是。

  (二)区别对待,分类评价。综合考虑各单位基础条件、项目质量、项目来源等因素。

  (三)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工作为主,平时掌握日常情况,年终集中考核评价。

  三、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市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市属以下);管理和服务于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的省、市重点项目工作人员。

  四、考核标准

  (一)先进单位考核

  考核采用积分制,基础分为200分(其中:完成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占80分,完成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占12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完成情况增减分数。

  1、市属及以下单位的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重点项目(包括前期项目和在建项目),每个单体项目加10分;完成年度计划再加10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每个项目减15分。市属及以下单位的市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前期项目和在建项目),每个单体项目加5分;完成年度计划再加5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每个项目减8分。

  2、当年新开工的重点项目,按投资总额,分段记分。总投资1亿元至5亿元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5分;总投资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10分;总投资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20分;总投资20亿元以上50亿元以下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项目加40分;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加60分。

  3、每开工建设一项农业产业化、加工制造业、商贸服务业单体投资1亿元以上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重点项目加1分。项目总投资额以1亿元为基数,每超过5000万元分别再加1分。

  4、省属及以上单位的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市重点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完成年度计划再加2分。未完成年度计划的,每个项目减2分。当年新开工1项单体投资5亿元以上的省及以上单位的项目再加2分。

  5、市属及以下单位的重点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加1分,实际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分别再加1分。省属及以上单位的项目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

  6、每竣工投用一项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省重点项目加5分;每竣工投用一项市重点项目加2分。

  各县(市)、区和各管委会自己引进的项目,视同市属及以下单位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额为依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统计报表为依据。

  (二)项目单位考核

  1、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单体总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

  2、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

  3、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

  4、一般加工制造类项目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

  5、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类项目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

  6、服务业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

  对以上项目的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考核,项目总投资额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额为依据,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以统计报表为依据。政府投资的项目不在奖励范围内。

  (三)先进个人考核

  在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五、考核程序

  各县(市)、区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或项目单位,每月和年终分别填写“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度表”,并于每月6日前将上月、次年1月6日前将上年的完成情况,报市重点办。市重点办会同市考核办组织专门小组对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然后计算并汇总各单位最终得分。

  先进单位考核程序:依照上述标准评分汇总后,按照市内五区和高新区、辛集市、四个组团县(市)以及其它县(市)、区,五大基地管委会和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共四个层次分组,按总积分排名。

  项目单位考核程序:项目竣工投用后,在符合奖励范围和标准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择优给予业主单位一次性奖励。

  先进个人考核程序:由各县(市)、区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推荐,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报市政府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奖惩办法

  以平时工作情况为主,根据日常项目调度、工作成效、指标完成等情况,参照年终集中评价,形成综合考核结果。由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考核办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结合与上年度考核位次进位等情况,分组评价,提出奖励方案,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后,报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批准。

  (一)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奖励专项资金。每年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励石家庄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对先进单位的奖励。各县(市)、区和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以积分排名,参考当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总体情况,综合考虑各地各部门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数额和奖金数量。所有先进单位获得的奖金中,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所属的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处室),各获奖金额的50%。奖金分配时,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正职分别获其奖金额的40%,其余由正职安排奖励相关人员。

  (三)对先进个人的奖励。应从直接从事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服务的人员中推荐,经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确定,每人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四)对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的现代服务业、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项目,所用土地由市政府负责解决,并奖励引进人员1000万元人民币;对大型总部经济且现金流发生在我市的,奖励引进人员100万元人民币。

  (五)对每组积分最后一名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各基地管委会、南部工业区管委会,实行诫勉告诫。当年考核最后一名的,对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黄牌警告;第二年考核仍为最后一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停止工作。

  (六)本办法由市重点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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