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度考核方案

2024-06-23 考核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年度考核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1

  一、制订工作程序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规范要求,监督所对日常工作制订了详细的工作程序,明确各项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工作方法、步骤以及工作中应保存的资料和保存资料应涵盖的信息等,这些资料将作为档案资料的重要来源,并以此作为评价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方式

  档案按照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实行所、科两级负责、全所统一管理的模式。

  (一)成立组织。监督所成立档案管理委员会,设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全所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使用,并负责对各科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各科室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本科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资料的收集、归档。一是完整性资料。完整性资料按照工作程序要求,明确归档的资料,各科室应于次年1月15日前移交所档案室,所档案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接收。交资料时,接收人应逐项审核移交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要求的交接双方签字,由档案室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卷,对不符合要求但可弥补的由科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充实完善,符合要求后再移交。对不可弥补的,由科室写出说明交档案室一并整理归档。二是跨年度性资料。对一些年度内不能完成的工作,由所档案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字认可,待工作完成后资料再移交归档。三是延续性、活动性资料。对一些延续性、活动性内容不能固定的资料,科室每年写出总结性材料报所档案管理委员会,所档案管理委员会逐项审核后,形成活页档案,由科室保管。如工作延续性终止或资料内容不再变化,随时按程序整理归档。

  (三)档案资料的保管。各科移交资料整理归档后,对反映主要业务工作总体水平的资料以及在基础工作中形成的综合性、分析性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档案,原则上由所档案室统一管理。科室使用频繁或需在一段时间内集中使用的资料,科室可办理借阅手续,由科室保管。

  (四)电子档案的管理。随着办公自动化速度的加快,一些档案资料电子化速度也在加快,所按照各项工作程序研制开发了相应软件,对这类档案资料,年终也需随文字材料一起移交档案室,所档案管理委员会按标准审查合格后收集整理,刻录光盘存档。

  三、考核

  严格的考核是规范档案管理,促进工作上水平的关键。各科档案管理考核由所档案管理委员会负责,纳入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从资料的收集、整理,到档案资料的管理、使用都有明确的考核细则和量化标准。考核分为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和年终移交档案考核3种形式。

  (一)定期考核。定期考核即是所档案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各科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限期改正,并在下次检查中作为必查内容进行复查,再次检查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标准扣除综合目标管理得分。

  (二)不定期考核。不定期考核即是所档案管理委员会不定期抽查科室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正意见,并作为定期检查时的必查内容。再次检查仍不改正的将依照标准扣除综合目标管理得分。

  (三)年终移交档案考核。年终移交档案时,所档案管理委员会对各科资料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进行全面细致的考核,发现不规范、不及时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进行改正或造成档案资料缺失不能弥补的,除通报批评和按标准扣除综合目标得分外,并取消其先进科室评选资格,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和先进工作者。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2

  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xx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在编人数为10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月28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略)

员工年度考核方案3

  一、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

  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湖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试行意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为依据,紧密结合公务员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实事求是的考核和评价,做到科学组织,认真评议,准确合理地确定考核等次,使年度考核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有效地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

  二、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1、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各级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人民团体、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中央在鄂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凡工资关系由地方审核管理的,按省里统一规定执行。

  三、年度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1、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考绩为主。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指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2、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3、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4、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5、基本称职: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基本适应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一般。

  6、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在实际操作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各考核单位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需同文明单位建设和评先表彰结合进行。对受到国家部委、省级综合性表彰,被当地党委、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或记二等功以上的单位,按15%的标准确定优秀比例;对受到国家部委、省级单项表彰、被记予三等功的单位,按13%左右的标准确定优秀比例;其他单位,按12%以内的标准确定优秀比例,其中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按10%以下标准确定优秀比例。各单位内部要按各职务层次分别核算优秀等次比例,各职务层次之间原则上不得互相挤占。优秀等次应按核定的比例限额,原则上以民主测评中所得优秀票数的多少确定,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测评中所得的优秀票数一般应达到参加测评总人数的40%。

  四、年度考核的程序

  1、事前审核备案口按照年度考核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和分职务层次优秀比例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召开动员会。布置年度考核工作,提出考核工作具体要求,说明考核办法。

  3、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个人对照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述职并填写《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领导小组公布个人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述职和测评的范围一致,各单位可按职务层次不同确定不同范围。

  4、确定考核等次。主管领导根据个人述职、平时考核和民主测评情况,在《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评鉴和考核等次意见,再报单位负责人审定;属省委管理的干部,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省委组织部审定。

  5、书面通知考核结果。由本人在《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就考核结果签署意见。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10日内向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确定优秀等次之前,还应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6、备案与归档。单位将年度考核总结和《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湖北省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备案。及时将《湖北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入被考核人档案。

  五、年度考核有关审核备案的权限和分工

  1、各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由同级党委组织部负责按程序审批备案。

  2、各级政府部门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3、各级参照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委托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4、垂直管理部门实行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系统内分级审核备案,其中县(处)级干部和省级机关的公务员报省人事厅审核备案,厅级干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六、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的兑现工作,把年度考核工作与工资晋升、职务升降、奖惩和辞退工作有机结合。

  1、对称职以上人员,可按单位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兑现有关年终奖励。

  2、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提前晋升一级级别工资档次:连续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档次3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直接定为不称职。

  4、当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由任免机关在3个月内予以降职。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在3个月内予以辞退。对受到党纪、行政处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仍按鄂组通[1998]39号和鄂人[1998]199号文件执行。

  七、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工作要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由单位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各单位负责人、主管领导人、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年度考核的,经查证落实,应责令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否则考核结果不予审核备案;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衔私舞弊、打击报复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每年年度考核工作,一般从本年12月份开始至次年2月底结束。各地各单位应及早布置,认真安排,保证年度考核工作按质按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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