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1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及市教育局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
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
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1、考核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2、以中心校、教学片区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片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片区内各校校(园)长组成;片区下以校(园)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校(园)长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单位班子成员、教代会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50%。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xx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党、政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2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滕巍
副组长:么丽丽
成员:刘印、邬存明、刘洋、李俐励
二、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意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教师淘汰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教师师德师风常态化考核机制。
二、基本要求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强、自律。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优化职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
三、考核的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七个方面,。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每学期考核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和12月。
六、考核机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从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群众威望高的教职工中,通过民主推选方式产生,且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七、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开展评议。
1.教师自评。以学校为单位,对照《评分细则》的具体内容,组织教职工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本人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20%)。
2.教师互评。以学校为单位,以教职工大会形式,对照《评分细则》,组织教师互相评议,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20%)。
3.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15%)。
4.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15%;其中幼儿园本项占总分30%)。
5.学校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收集整理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照《评分细则》,逐项对每位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30%)。
八、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五个方面的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师风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审议并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记入个人师德档案。每次学校考核结果上报镇中心校备案。
九、考核等次确定
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的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唆使学生违法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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