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2024-11-18 考核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学质量考核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

  一、考核内容

  音乐、美术学科常识性学科知识

  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实践操作

  二、考核细则

  (一)音乐

  1、随机抽取学生考核,班级其余学生参加音乐乐理知识考核。

  2、考试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歌曲演唱(70分)、乐理基础知识(30分)。

  (1)歌曲演唱(70分)

  3—6年级从教材所学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学生能够用自然的声音、准确的节奏和音调有表情的演唱。

  注:

  ①所考歌曲必须背唱

  ②教师不得伴奏

  (2)乐理知识:(30分)

  从3——6年级所学教材中选择基础知识出试卷考核。

  (二)美术

  1、随机抽取班级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

  考试内容:美术基础知识(30分)、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1)美术基础知识:(30分)

  3-4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特别是具有我国民族特色的)美术作品,能用恰当的.词语、短句等表达自己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认识。

  5-6年级依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教材中选取欣赏美术作品,能运简单的美术术语,通过口头描述或写作等方式表达对美术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2)美术基本表现能力:(70分)

  根据20xx年版美术课程标准要求,从美术表现技法的角度对学生进行考核。

  美术基本表现能力的要求:

  3--4年级能够在绘画作品中表现自己所观察到的事物的特征和感受。

  5--6年级能够运用线条、形状、色彩、肌理和空间等造型元素以描绘和立体造型的方法表现事物。

  (三)体育

  1、抽取学生进行身体素质测试。

  2、考核内容及具体记分办法:百分制考试内容:水平二: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50米跑、15秒快速跳绳水平三:50米跑、1分钟跳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立定跳远所测内容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测试。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2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使满劲,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克服管理机制中的平均主义倾向,推进学校内部管理的改革;有利于全面贯彻党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

  在考核中应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家长、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

  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工作负荷,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附加分40分。

  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根据考核内容及其考核细则,汇总后作为学期及年终奖金发放,评优选先,工作调整的重要依据;教师年度考核等第按教育局名额,分班主任和其他教师两组按一定比例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

  三、考核方法

  1、中心小学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政教主任、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学科教研组长、远程教育管理教师参加。

  2、一般可采取观察、听课、座谈、民意测验与查阅教案、听课记录、学习笔记、学生作业、考卷、会议记录、出勤记载、教研活动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3、考核工作中要在充分听取学校领导、同行教师、被考核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3

  一、参评年级:

  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

  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4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职业道德(10分)、教学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体评价(10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细则

  1.职业道德(10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出现下列情况则进行扣分:

  (1)全体教职工会、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

  (4)赌博打架,做出有损师表形象,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一次扣10分;

  (5)无正当理由,故意躲避学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课、监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学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每节课按1.3节计算,其余科目按1节计算;

  ②周课时基数:副校级4节,中层正职6节,中层副职8节,科长办事员10节,其他老师12节

  ③代足课时基数,满工作量者10分,未满工作量,因学校方面原因,按满工作量计算;因教师个人原因(除学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课时基数1节,附加0.5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2)备课5分

  根据实际教学进度确定应备教案课时数,每少一课时扣0.5分。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注重导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5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上课15分

  课堂教学能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课程特点,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法指导到位,完成教学目标,记15分。不按规定授课,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发现教师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接打手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常规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作业批改5分

  根据实际上课时间确定应做作业次数,认真据实填写作业批改记录,足量优质完成者得满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附作业次数规定(文化、专业理论课):

  语文:作文每月2篇,每学期8篇,作业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

  数学: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学期40次,中职班减半。

  英语: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学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学期6篇)。

  大专业(每周开课4节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小专业: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学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级实际人数与所带班级折算,人数超过45人加0.5分,超过2个班级语文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5)教学成绩评价15分

  参加考试科目的按专业部提供的各科教师历次成绩平均分的15%比例纳入评价总分(如:甲教师一学期语文教学成绩的四次平均分为90分,则该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为90×15%=13.5分。乙教师四次平均分为80分,则教学成绩评价分为80×15%=12分);实训课按实训处有关考核方案累计教学成绩计分,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5、11、7、3、0);考查科目则按10%计算,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0、6、6、6)。

  (6)考试工作(5分)

  能够严格按照《教考分离方案》组织考试,服从制卷、监考、阅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认真布置考场并及时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的得5分。以下情况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监考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场出现作弊被巡视人员发现的扣5分,阅卷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监考或阅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场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分别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听课、评课4分

  分四个等级: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学习进修2分

  能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进修,能主动提高个人的专业修养,得满分。消极工作,不能主动要求进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论文、课题占5分。

  以获奖证书、结题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教科研论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积3、2分。课题结题,省、市、县、校级主持分别积4、3、2、1分,参与分别积2.5、2、1、0.5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的分别积5、4、3分,增刊、专辑、论文集、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内刊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在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材料。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刊物合法证明打印件佐证。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4)参加各级基本功竞赛,开设各级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5分。

  以相关文件、证书、学校职能部门的证明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基本功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积2、1分。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省、市、县分别积5、4、3分,校级分别积1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不累计次数计分。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5)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或教师业务)大赛,占5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本人参加专业技能获省一、二、三等获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降1档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凡多人辅导的,则根据辅导教师人数,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给辅导教师。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不含技能大赛)或发表作品占4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级竞赛或发表作品,获得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分;三等奖分别加每人次2、1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4.立体评价(10分)

  实行学生评教、教师互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价三方面综合立体评教(权重:6:3:3),评价依据为本校制定的.教学管理规定中的三类评教“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内容。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二次评价(满分60分,每次满分30分,两次评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师由20名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一个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该班级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二个班级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每个班级派出学生代表评价;每学期教师互评一次(满分30分);每学期学校行政(领导)评教一次(满分30分)。按综合立体评教三类评教累分/10计分。

  5.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教学管理,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教研组长、学生科长、学生社团辅导老师等,尽职尽责。质量评价等级分数(5、3、1、0)。

  三、教师考核的结果和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率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A: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B:一学期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者;

  D:每学期请假超过教育局规定天数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B:出现较严重的教学事故;

  C:一学期旷课在3节以上;

  D:一学期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当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评价结果的使用

  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考评等挂钩。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5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6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考核,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控,促进中澳星火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考核的内容

  对教师的专业基础知识、教学态度、教学素质、教研与科研业绩、教学工作业绩,本学期教学情况等进行的全方位综合评价。

  三、考核的原则

  1、力求简单易行,便于操作。

  2、考核兼顾历史与现实,以现实变化为主。

  3、力求以事实为考核依据,减少主观性评价。

  四、考核的指数体系

  考核分三部分,共计100分。

  第一部分:学生评教,占50%,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部分:教务处考核,占25%,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组织及表达能力进行评价。

  第三部分:教学质量考核,占25%,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素质、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评价。教学质量考核分教研室同行评价、教研组长评价。

  五、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1、考核在教学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主任牵头,各教研组具体组织实施。

  2、教务处考核使用“教务主任评价表”,教务处评价在教务处长指导,由教务主任对所有教师考评,并交教务处复核。

  教学质量考核使用“教研组同行评价表”,教研室同行评价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评教使用“学生评教表”,由任课教师授课所有班级学生评定。

  3、中澳星火任课的所有全职及兼职的任课教师均参

  4、具体实施:

  (1)教务主任、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教务处获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给各学科教研组,供教研组作综合考核时参考。

  (3)学生参评人数必须超过总人数的80%才有效。

  (4)必须保证在考核截止日完成考核工作。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学质量考核可促进教师进一步了解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并帮助发扬或改正。

  (2)教学质量考核将引导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表”,并存入教师档案。

  (4)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是教师聘用、评优、晋升、评职称的证明材料之一。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7

  一、考核目的:

  为实现“强基固本,铸南苑品牌”的目标,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厚实学校办学底蕴。学校拟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估体系,优化竞争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

  在职一线教师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类学科考评:

  学科分为文化考试学科、会考学科、考查学科

  (一)文化考试学科:

  1、以班级各学科在年级中的名次波动情况为依据进行动态考核,即以分班时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1,期中或期末该班学生的该学科均分率、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为N2,按N2-N1的大小排序。各年级的各学科综合得分算式为:

  初一: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二:均分率×40%+及格率×30%+优秀率×30%

  初三:均分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2、起始学科:文科以语文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理科以数学进班考核成绩为依据。

  3、优分标准:以卷面分的90%(语文学科为80%)为标准,及格分以卷面分的60%为标准。

  (二)考查学科:

  1、上全、上足应上课时占20分,一次缺课扣5分,3次以上缺课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2、备课按课时备课20分,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若缺一课时扣5分,扣完为止,无备课则取消该年度考核奖。

  3、课堂教学水平及能力,以学校或年级组检查报告为依据(以听课为主)占30分,学生评教占15分。

  4、奖项设置:一等奖全年奖金为300元/人,二等奖为200元/人,三等奖为100元/人。

  (三)会考学科:

  初二地理、生物、初三体育按中考会考成绩(设合格率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90%>m>85%,则按50元/班发放,若合格率低于85%则不享受奖金。公办参照民办降一等次发奖,若公办m值低于80%不享受奖金。初二班主任享受该班学科考核奖。

  初三体育满分率设为m,若m=100%,则按250元/班发放,若m≥98%(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一),则按200元/班发放,若98%>m≥96%(或全市同类学校第二),则按150元/班发放,若96%>m>90%,则按100元/班发放,若满分率低于90%则不享受奖金。

  (四)初三中考的奖励政策另行制定。

  说明:

  (1)参加考核的学生以期初各年级组核定为准,中途转进的学生按进班后第一次考试的成绩计入,重新计算综合得分后按相应学科的方案考核,转出(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学生,仍按期初分班的时该学生的位次所对应的分数计入考核;擅自流失的学生,班主任所教学科的成绩以0分计入,其他学科按缺考学生处理。

  (2)一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二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40%,三等奖占该年级班级数的30%。

  (3)语文、数学、英语的期中、期末奖励金额各为200元/班;物理、化学各为100元/班;初三政治、历史各为50元/班。

  (4)一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2倍,二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1.0倍,三等奖的奖金为该科平均奖的0.8倍。

  (5)若某年级某学科在市组织的调研测试中其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均名列全市第二(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100元;若名列全市第一(除励才),则另行奖励该年级该学科任课教师每人200元。

  (6)若教师有教学事故(如所教学科(理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10分以上或所教学科(文科)的均分低于年级均分6分以上)等,则不享受考核奖。

  五、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8

  一、考核原则

  1、激励性原则考核工作坚持有利于促进事业的发展和教师的成长;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出满勤,爱岗敬业,注重师德,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全面性原则在考核中坚持平时考核和阶段考核相结合,领导、教师考核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既要防止求全责备,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观性原则考核工作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内容真实全面,考核方法科学简便,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4、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要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励为主,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

  二、考核内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师参加考核。教师年度考核内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教学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对教师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全面评价。考核的重点是工作实绩,也就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

  1、我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小组部署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2、全体教师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的总结。总结要求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总结材料交考核小组。

  3、考核小组汇总考核材料,开始进行考核。在考核称职的基础上,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定优秀。

  4、按教师总人数12%的标准我校评定6名教师为优秀。分别从语文组、数学组、综合组中分别评出2名德能勤绩突出的教师。每个组别按照20xx年月考总分、20xx年度获奖情况、平时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提出侯选人;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不记名投票,按得票数评出优秀人选。

  5、考核小组将优秀人选公示,充分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

  6、考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签写意见,评定等级,汇总结果,上报教育总支。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9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精神,认真执行《晋城市整体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市直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教学评价制度和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评价原则

  (一)方向引导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在对教学质量的评价中,既体现科学教学的理念与方向,同时通过分级的指标,方便进行量化的考核。

  (二)过程监控和结果分析并举原则

  在评估中强调对学校常规教学的监控,同时也会对教学效益和其他结果进行诊断与分析,通过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引导学校注重过程管理,抓好管理细节,整体提升质量。

  (三)效益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方案既着眼于学校教学效益的提升,同时也关注教师研训、特色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情况。

  五、实施办法

  本评价体系具体考核学校教学的五个方面,分别为:课程实施、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教科研和教学效益。

  (一)课程实施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

  (2)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

  2.评价方式

  评价时将采取查阅资料、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的方式。学校不得有编造课程实施资料、临时更换课程表等违规行为。

  (二)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教师应做到教案(或导学案)项目齐全,能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学法等。教案(或导学案)应具有创新性,每周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有改进措施。各年级各学科应实行集体备课。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2)教师能运用新课程理念进行教学,积极创设自主、合作、探究的情境,课堂生成丰富,结构完整。教师能够经常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辅助教学。学生思维活跃,展示积极主动,学习效果明显。

  (3)作业(学案训练)设计规范、数量适中、批改及时,且有促进学生发展的针对性评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初中、高中的作业应有探究性、实践性内容。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措施、有记录。

  (4)高中教师能按学校规定进行自习辅导,学校对教师辅导自习情况有具体要求,有考评办法,有考评结果。

  (5)校长针对各年级的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校级领导(除校长外)和中层领导必须兼课,校领导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领导周课时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和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且记录详细,有点评。

  2.评价方式

  抽查教案(或导学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等,检查学校作业批改检查记录、课程安排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

  (三)课堂教学改革方面

  1.评价内容

  (1)学校有课堂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有具体操作办法和保障措施。

  (2)学校对教师发展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小结;有计划组织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经费有保障;能利用暑期对教师进行培训,老师有培训心得;有老中青教师结对子方案实施情况总结;积极参加省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成绩合格。

  (3)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构建起符合新课程理念符合本校学生实际的有特色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实施与本校课堂教学模式相吻合;有自编自印的教育教学成果汇编。

  (4)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团体赛中,能够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并能够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

  (5)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在省、市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作交流或展示,有定期组织的校内外观摩活动。

  2.评价方式

  查资料、与师生座谈、随机听课。教学团体赛部分,按照取得的成绩进行计分。

  (四)教科研方面

  1.评价内容

  (1)教研机构健全,每周有一次教研活动,且活动有主题、有记录、有小结、有实效;教师有业务学习笔记和听课笔记或听课卡,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

  (2)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达标课或示范课等活动;能积极承担校际教研活动,资料齐全,效果良好;全体教师能积极参与网络教研。

  (3)学校承担有课题研究,有立项书,开题报告,有进展,有阶段性小结。学校重视小课题研究,有相应的研究成果。

  (4)教师能够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在各级各类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

  2.评价方式

  查阅开展教研活动的相关资料;了解学校开展网络教研的`情况,并查看学校教师建立的学科博客、学科微信群等网络教研平台,或制作的微课、课件库、试题库等电子资料;审查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和专著。

  (五)教学效益方面

  1.评价内容

  (1)小学按照抽查考试成绩平均分记分;初中按照中考成绩平均分记分;高中按照当年高二学业水平测试以及高三调研成绩相对于学生中考成绩增长率记分。

  (2)学生在当年的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作文、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发明创造、奥林匹克等竞赛评比中获奖的,按一定比值换算进行计分。

  2.评价方式

  以第一名为基准计满分,其余按各自成绩与第一名成绩的比值进行换算。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校长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当年评估结果位次靠前或教学质量提高幅度较大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工作懈怠、弄虚作假、评估结果处于末位或下降幅度大的学校亮黄牌,提出警告,责令整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规定的小学教师任职条件为依据,以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师态慈、师志坚、师技精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为保证,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方向,以全面提高四十八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为宗旨。

  二、考核目的: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奖优罚劣,优质优教,提高工作效率和学校整体办学水平。

  三、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易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聘任、晋职、评优、评先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及总量指标分配:

  1、师德师风(10分)

  2、出勤(10分)

  3、培训学习(20分)

  4、教育科研及常规(20分)

  5、教学效果(40分)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每学期全面考核一次,平时检查、考核记入阶段性考核中。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考核采取听、看、访、查、议的方式,经考核小组集体评议后定分(个别项目除外)。考核评语及结果与被考核者见面,签字后有效。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经批准的病事假、公出后要及时补考。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得无理取闹或犯自由主义,否则考核结果按末位处理,对考核中的疑难问题可向有解释权的负责人询问。

  (三)、教学效果:套用教学质量评估办法进行评分。

  六、加减分对象、依据、幅度

  为鼓励学校中层领导和教师积极工作,奖优罚劣,特作加减分规定。

  (一)中心小学中层领导担任主课教学工作的加2分。

  (二)学生流生一人,班主任扣2分,课任教师扣1分。留级学生以及不办理转学手续、无回执的均按按流失生算。

  (三)培养特长生获省、市、县奖励的'每生辅导教师加3、2、1分。

  (四)制做教具获省、市、县奖加3、2、1分。

  (五)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的全镇通报,师德修养项为零分。

  (六)违法犯罪一票否决。

  (七)因失职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的扣10分。

  (八)违纪受上级处罚的扣10分。

  (九)在社会上或学生中散布错误言论,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二、评估原则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四、评估内容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五、评估方式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六、结果呈现及运用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七、评估时限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八、说明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为中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更新教育观念,稳定学生在校巩固率,加快推进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最大限度的调动学校和教师的工作能动性、积极性,增强提高教学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奖惩办法》以激励为主,惩戒为辅,促进全镇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依据

  1、九年级以中考成绩和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为依据。

  2、七、八年级以县质量检测成绩为依据。

  3、小学以每学期参加县上及镇质量检测的成绩为依据。

  4、每学年度小学检测年级县镇不重复,确保每个年级在学年度都受到公平公正的检测。

  (二)考核科目

  一、二语文、数学2科;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语数英之外的学科)4科;初中以县上检测的科目为准。

  (三)计算办法

  1、小学全镇质量检测的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2、小学、初中参加县上质量检测的按县上计算办法计算成绩。

  3、参评学生数以秋季入学班级学生数为准。

  三、奖励标准

  (一)九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与目标任务奖,奖励到人。

  先进集体管理奖:九年级综合考评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6000元,第二、三名奖励4000元,第四、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七、八名奖励学校1000元。

  2、目标任务奖:

  1)完成统招县中及商中的任务指标为:定向名额指标的50%。

  2)完成教体局分配的定向名额指标以外,上县中及者商中目标任务,奖励年级组10000元,每超1名且完成县上三项指标任务的加奖500元。

  3)定向名额指标是指教体局分配到九年制学校中考(上县中)的定向指标数。

  4)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上线学生数x本班上线个数〉。

  3、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九年级单科成绩居全县前10名的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理化试验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4、职教招生任务奖,奖励给班主任及参与招生人员,学校自行制定办法。全年累计完成职教招生任务数,每生奖励100元。

  (二)七、八年级质量奖: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①七、八年级综合考评位居全县前8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学校2000元,第二、三、四奖励学校1000元,第五、六、七、八名奖励学校500元。

  ②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2、学科奖,奖励给学科教师。七八年级单科考评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1-3名的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6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第7-10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体育、安全、书法等学科如有参考,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三)小学质量奖:

  1、全县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

  奖励标准:

  在第一组(校本部)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1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三名的奖励15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800元,第七至十名奖励600元。

  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综合考评中位居全县前20名的学校予以奖励,第一至五名的奖励2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1000元,第十一至二十名奖励500元。

  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

  ①(校本部)奖励给学校校长(35%)、分管教学的副校长(10%)、教导主任(10%)、年级组长(5%)、包级领导(10%)、班主任〈(30%)按照秋季入学班级为准,奖金=30%总数/本校前50名学生数x本班前50名学生数〉。

  ②(完全小学)奖励给学校校长(35%)、教导主任(或教导负责人)(20%)、班主任(45%)。

  ③(教学点)奖励给教学点负责人及班主任各(50%)。

  凡是单科成绩排名低于全县参考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后的,不得参与分配奖金,所占奖金由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分配。

  (2)单科奖:

  ①县统考奖:对单科考评名列全县第一组前10名(校本部)、第二组(完小、教学点)前20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第一组位居全县第1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2-3名的奖励800元,第4-6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第二组位居全县第1-3名学科教师奖励1000元,第4-9名的奖励800元,第10-15名的奖励6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奖励)

  2、全镇统考

  (1)先进集体管理奖,奖励到人。奖励人员范围及比例同县统考一样。

  奖励标准:镇质量检测总评第一名的奖励学校1000元,第二名奖励学校800元。

  镇内如若有平行班级,即增加1个参评单位,任同一科目的按照1个科目计算,2人同任同一科目的分开计算,班主任奖励分开计算。

  (2)镇统考奖:

  镇内检测考评前两名的学科教师予以奖励。镇内质量检测位居第一名的学科教师奖励800元,位居第二名的学科教师奖励5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奖励)

  (四)设立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奖,全镇每学年评选若干名。优秀班主任每名奖励300元,优秀教师奖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每名奖励300元。

  (五)包校人员教学质量管理奖:凡在县、镇质量检测总评受到表彰奖励的学校(或者全镇综合质量评比第一名),奖励包校人员奖励500元。(教学点不参与学校总评)

  四、处罚办法

  县级质量检测处罚:

  1、学校总评:

  第一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6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第二组年级总评位居全县后15名的学校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或年级包级领导)、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300元。

  2、单科成绩;

  第一组罚后6名:倒数第一处罚500元,倒数第二、三名处罚300元,倒数第四、五、六名的处罚200元(体育、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第二组罚后15名:倒数第一名至倒数第三名处罚500元,倒数第四至倒数第九处罚300元,倒数第十至倒数第十五名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此标准减半)。

  镇质量检测处罚:

  凡在镇上组织的小学质量检测中倒数后两名的教师予以处罚,倒数第一名的科任教师处罚300元,倒数第二名的`科任教师处罚200元(思品、科学、安全、书法按分值比例处罚)。若镇内受罚学科的分值处在全镇平均分值5分之内的免于处罚。

  学校总评位居倒数第一名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包校人员分别处罚200元。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凡在县镇受到处罚的管理人员权衡全校整体位次,超过1/3(含1/3)不得评优树模,不得评职晋级。当年凡在县、镇组织的质量检测中受到两次或两科以上处罚的教师,根据总体影响程度,原则上予以调整到相对偏远学校工作。凡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调整到边远学校;连续两年总评处于全县处罚位次和全镇总评倒数第一的完全小学校长和分管教学人员免去职务。若学校总评分值处于全镇平均分值10分之内的可以免于处罚。

  五、附则

  1、全镇小学质量检测的核算办法。

  单科成绩=单科成绩=巩固率(10%)人均分(50%)+优秀率(20%)+前50名人数(20%)。

  学校总评=镇质量检测各年级各科目得分之和。

  2、各学校严格按照《山阳县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校长、副校长、中层要带足节次。

  3、在质量检测时,必须让所有学生参加检测。

  4、按照县上文件规定,全镇设立专项“教育质量奖励基金”,每年从学校经费提取5%纳入基金管理(所罚资金一并纳入基金管理)用于全镇教育教学质量奖励。

  5、原《色河铺镇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办法》(色九校【20xx】19号文件同时废止。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3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和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我区小学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切实提高我区小学各学科课堂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控评价的目的

  1、充分发挥质量监控对学生发展、教师提高、教学改进的促进功能,整体提升我区小学教学质量和教学质量管理水平。

  2、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努力减轻学生负担,使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

  3、加强建设全区各个小学教学质量监控的数据采集意识,学习用技术保证发展性评价的有效进行的手段,形成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学校发展的评价体系。

  4、及时掌握教学质量的总体状况,畅通教学质量管理的信息渠道,通过长期监测,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使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始终处于不断完善和改进状态,为教育决策,为实施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沈河区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的领导和组织,根椐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完成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任务。

  三、小学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的基本内容

  小学1—6年级学生。涵盖所有学科内容。

  根据学科特点分为三个部分:

  1)以知识+能力为主体的学科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

  2)以能力+操作为主体的学科考核,包括科学、思品、综合实践;

  3)以知识+素质为主体的学科考察,包括体育、音乐、美术三个学科。

  1、积极推进重在过程的发展性评价

  各学科从实际出发,选择若干个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生学业成绩的发展性评价。体现发展性评价的注重过程、关注学生发展的全面性、关注学生发展的个别差异的特点。区内主要是采用非纸笔测验的一些质性评价的方法,例如实验考查、上机操作、提交作品、口试、活动报告、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完成某个任务的表现性评价、学生成长记录袋等多种方式。

  2、完善学期考试、毕业学业考试等水平性评价

  学期考试是目标参照的水平性考试,目的是通过检测,及时发现教和学中的问题,及时对教学过程进行调控,使学生更好地达到预期的学习目标。区内采用集中测试和随机测试两种方式进行。

  3、集中测试

  每年固定在上学期期末对3、5、6年级进行综合性全员测试。每年下学期期末2、4年级进行综合性全员测试。六年全员参与毕业质量监测考核。

  每年5月份对1、3、5、6年级,10月份对1、2、4、6年级进行集中分学科抽测。集中抽测采取全体与部分相结合,指定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年级。

  每学期期末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在15周学校自行开展口试监测。

  4、随机测试

  随机测试是指每学期不定期、不定学科以质量监控形式的调研性质的测评,包括带有课题研究成份的调研式监测、带有监控性的层级监测、带有跟踪意识的追击监测、关注片际质量的情况的局域考评等。

  四、小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的管理

  1、实行二级管理

  我区小学学生学业质量监测体系实行区、校的二级管理。

  以促进学生学业发展为目的的发展性评价,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区负责指导。

  以检测目标达成度为目的的`水平性考试,由学校和区二级共同负责实施,单元监测主要由学校实施;随机监测、期末考试和小学阶段毕业生学业考试由区和学校负责相应的实施和管理。

  2、建立质量抽样检测制度

  建立学学生学业质量抽测制度,是质量监控的重要管理措施。学业质量抽测的目的是通过对我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的抽样检测,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进行有效调控。学生学业质量抽样检测,由区实施和管理。

  抽测的时间可以是学科在某个阶段学习的前期、中期或后期。要充分发挥期初的诊断性评价、中期的形成性评价和后期的终结性评价在质量监控方面的各自功能,正确认识学生学科的知识、能力、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逻辑起点,调控和导向学生学科的成绩发展的过程和结果。其中期初抽测主要是对学生已有学习基础的检测,一般由校内进行;中期抽测目的是对学生学习过程状况的了解,由校和区进行;后期抽测目的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业结果的监控,由区进行。全区性的质量抽测主要是中期和后期的抽测。

  ⑴质量抽检的内容

  质量抽检不是简单的“统考”,从内容上看,既包括对学习结果的抽测,也包括对学习过程的监控;全区性的学生学业质量抽检包括水平性考试的抽测和发展性评价的抽检两种:

  抽测A:一般采用纸笔考试,全面考查学科学习目标的达成度,属于目标参照的水平性评价。考试命题的依据是课程标准。全区性的抽测由区统一命题,测试后要进行全面的质量分析,指出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统计结果不进行排队。

  抽检B:专项抽检,一般采用非纸笔考试方式(或纸笔与非纸笔结合),是过程性、发展性的评价,例如口语交际、实验操作、表现性评价、成长记录、研究性学习档案抽检等。

  ⑵抽测方式

  全区性的质量抽测,一般一个学科在不同学段只选择一个年级抽测,不同学科适当错开年级。抽测的方式主要有如下三种:

  抽测方式①抽测全区所有学校某一年级的某一学科,由区组织命题,统一组织评卷和统计,抽测结果分区、校两级分析。

  抽测方式②抽测部分学校某一年级的某一学科,可以是在不同类型学校中抽样确定的若干所学校,可以是指定的某一类型的学校。抽测的年级和科目、抽测的学校一般在抽测前公布。纸笔考试由区命题,根据需要,可以全区统一评卷,也可以由学校为单位组织评卷,成绩上报区进行分析。时间以期中为主。

  抽测方式③抽测全市或全校某几门学科,作为学科基础检测,由学校或区组织命题、评卷和分析。时间在期初。

  3、建立质量统一考查制度

  命题要求:

  试题应举有几个功能:监测教学底线完成情况,查找教与学的问题,提示教师注重某些教学内容和方法。试题既要体现基础性,又要关注发展性。

  严肃命题纪律,严格命题程序,避免一切可能出现的问题。

  试卷按照30张一本密封。

  考前要求:

  考试当天取卷,取卷2人,教学主任带领一名教师共同取卷。

  若有分卷,相关人员回避,严禁试题外泄。

  严格组织考务,学生插花排座,监考人员当天公布。

  监考严格,回避热点,言明利害。

  学区内各校设立巡考主任,校际交流

  考试要求:

  严格执行考试时间段要求,不得随意提前和延后考试时间。

  考试期间严禁任课教师进入考场,有问题有教学主任进行更正答疑。

  封卷要求:

  B5两折,三前一后,密封学生信息,后附A4封皮。

  每个考场独立成本订卷。

  考试结束当天卷子统一封存。

  批卷要求:

  年段内教师互批试卷

  各校领导排班巡视

  教学主任分年级把关

  (1)把握原则,统一标准,把住是非关。

  (2)分配好教师批卷任务,充分考虑题量和难易程度尽量分配教师人数合理。

  (3)复检后核分,并统计参考人数、及格人数、优秀人数、总分、平均分、低分率、分数段人数。

  确定批卷地点,明确批卷时间,明确批卷纪律,认真评卷。

  学校统计各班、各学科、各年级成绩,留存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到区教研室。

  集中考试将针对区域整体的学习状况做以评价,全员参与,全面测评,对缺考人员,一律按照0分处理。

  严格组织考务,不人为制造事端。以正常的心态面对阶段教学的效果。学校自行批卷,应组织好教师的批卷和分析工作。数据注重留存,作为今后对学生、班级和教师的跟踪评价的理性说明。

  考试后要求:

  针对命题的原则和意图以及区域的答题情况作认真细致地剖析。

  区域或学校要注意留存成绩。在逐年积累数据的基础上,做学校、班级学科质量发展的跟踪参照。

  认真查找学校教学管理以及学科教师教学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深究问题的根源,找到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

  对于源至调研的需要,或某个区域教学质量的监控,以及对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把握,将采用分散抽测的方式进行。教研室将通过问题分析,汇集成文,以一封写给学校的质量分析报告的形式下发给相应的学校。

  4、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是学校。学校要建立自我评估、自我诊断、自我矫正的校内质量监控机制。

  学校根据区域的质量监控方案,制定出本校具体可行的执行方案,对于教学质量的管理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有规律性的监控操作细则,不仅对要求教师教学行为有准确定位,也能对自身管理工作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做法;学校教导处要注重收集相关数据,建立针对每个学年、每个班、甚至每个学生的成绩记录,逐年积累,作为评价教师工作质量和评定学校教学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明确方向,把控要点,关注弱体。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学校要建立年段间的问责制度,确保段段清,关注衔接,明确阶段任务,不推诿责任,不找后帐。

  5、建立区、校奖惩性制度

  要使关注后进生的帮教和关注学困生的辅导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要认真把握和考评,并设立相应的奖励制度。

  三年的综合评价以及结合调研中的课堂评价后,教研室将结合

  区域角度对所有学校课堂质量和质量监测对学校进行教学评估,公布学校教学质量的梯级。

  教研室将对全校各学科质量长期保持一流的学校报请教育局,给予适当的嘉奖,授予教学质量过硬单位的称号。对于进步幅度较大的学校,颁发教学质量进步奖。挂牌时间期限三年。对于长期落后的学校,教研室要安排长期跟踪调研,深入学校教学一线,查找问题,帮助联系到区内优质学校取经,实施就地培训。对不胜任的教师建议参加停职培训,直至胜任,并形成评价综述上报到教育局。

  对于考试过程中有不良做法的学校几个人,要在弄清问题的基础上,抓住一个,处理一个,决不手软。确保优良教风与学风形成。

  6、经费保障

  (1)质量监测经费

  监测工作中资金保障,每年上下学期预计总经费2万元。

  预算听力磁盘制作费用5000元

  集中批卷教师午餐费10000元

  调研监测材料费5000元

  (2)奖励经费

  每年奖励质量上乘或进步幅度大的学校预计经费9千元。

  综合性测试中分梯级前三名学校各奖励1000元

  进步奖3名,每校奖励1000元。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4

  为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建立科学的`监测及评价奖励机制,进一步强化“质量兴县”“质量兴教”意识,构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良性发展平台,促进我县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整体提高我县中小学校(含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为基本依据。

  三、评价原则

  (一)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导向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核与考试相结合的原则。

  (五)监测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评价内容

  (一)综合考核及评价。

  (二)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

  五、评价办法

  (一)综合考核与评价

  从德育管理、智育管理、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劳动教育和控辍保学等多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简称“5+1”评价(“5”即五育: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1”即控辍保学)。

  1.德育管理。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用好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等资源,打造社会实践大课堂和线上德育学堂等。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性开展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参与的德育模式,努力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特色。

  2.智育管理。学校积极提升学生智育水平,实施创新素养教育,培养认知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形成。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确保学生达到规定学业质量标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上好每一堂课。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质量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3.体育锻炼。学校严格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和监测制度。开齐开足体育课,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和特色体育项目,多形式发展体育健身,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推进体教融合。强化学生健康综合干预与监测,青少年近视率达到防控目标,肥胖率控制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下。

  4.美育熏陶。严格落实国家艺术课程设置相关要求,结合地方文化设立艺术特色课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

  5.劳动教育。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坚持学生值日制度。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开展家务劳动、校园劳动、校外劳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6.控辍保学。各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杜绝学生流失,确保在校学生的巩固率。

  (二)教学质量激励

  1.为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升,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对我县中小学校、管理者、学科教师、班主任予以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奖励激励,以绩效奖励性工资增量方式进行,具体发放方案由学校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2.优秀初高中毕业生奖励。在我县初、高中就读的学生,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标准,从当年初高中毕业生中评选出若干名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奖励。具体方案由学校、县教研室制定,同时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六、资金来源

  (一)本实施方案所奖励学校和教师的资金由县财政通过单列绩效增量的形式划拨。学校获得的绩效增量奖励资金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统筹支配使用。

  (二)鼓励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向武宣县慈善总会捐赠资金,加大“金秋助学”力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困难学生等。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激励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慈善总会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武宣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价激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定期做好评价等工作。

  (二)科学评价正确导向

  各评价细则和设奖项目,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为基本依据。应本着培养人格健全、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导向,实施细则和实施过程由县教育体育局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八、本办法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执行期间,若遇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对中小学校有关政策调整或形势发生变化的,应按相关政策和武宣县实际情况修改。

  九、本办法自20xx年起实施,原武政发〔20xx〕42号自行废除。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确保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从20xx年始试行,原方案(汝教〔20xx〕15号)同时废止。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领导,特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任顾问,教育局局长任组长,教育局分管基教和教研的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局局务会成员及其他任实职的副科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的日常事务。由分管基教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教研的领导和基教股长、教研室主任任副组长。

  二、评价和奖罚对象及奖项设置

  1、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设特等奖和贡献奖。

  2、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乡镇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完全)小学分类设奖,设一、二、三等奖。

  3、县高中阶段学校:高三设高考奖、高二设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中设高考奖、技能测试奖。

  三、评价和奖罚时限

  一个学年度,即上一年9月至当年8月的教育教学质量情况。

  四、评价办法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按《汝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评分细则》实施。

  ①县六中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初中学校第一名且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第一名,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只有一项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按量化排第一名以后或者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和7a人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值,则不评奖。

  ②一完小、二完小按评分细则量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特等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一名且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低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二名且第一名为城区学校、评估方案中文化基础知识质量分高于该校前两年平均值,则评为贡献奖;如量化排全县小学第三名及以后,则不评奖。

  ③除县六中、一完小、二完小以外的其他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评分细则量化排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评1所学校。

  2、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学校设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如奖励办法修改则按新办法执行。

  3、普通高中肄业班设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按一次性合格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高一质量监测奖,按学年期末学生质量监测成绩人平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分别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量化计算(注:计算办法三项名次除以3四舍五入后作为奖惩名次),奖前6名。

  4、职业中专学校设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按合格率在全市同类学校的排名计算,奖前6名。

  五、奖罚措施

  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学校领导表彰奖励、干部奖惩任免、责任追究及教师工资晋级、福利待遇、评优评先、教师专业职务评聘、升迁调动等挂钩。

  (一)奖励办法

  1、高考奖:按《汝城县高考奖励办法》(汝办〔20xx〕53号)执行。

  2、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奖、高一质量监测奖、职业中专肄业班(二年级)技能测试奖:对一至六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三项一致,奖金数据实确定,2-6名按10%递减。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奖金数据实确定,一等奖至三等奖奖金按25%递减,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贡献奖按三等奖奖励。

  4、对获奖学校的校长及分管教学副校长按获奖等次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奖金数据实确定,一至三等奖按25%递减。

  5、对名列第一名至第三名的学校,或荣获一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2个;第四名至第六名的学校,或荣获二、三等奖的学校,奖励当年年度考核学校评优指标1个。

  (二)处罚办法

  1、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得分排全县倒数最后三名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该校通报批评和对校长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进行警示谈话处理,并取消该校当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及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评优评先资格;若连续两年排最后一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注:对科级干部,县教育局将向县委组织部提出处理意见。下同),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若连续两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诫勉谈话处理;若连续三年排倒数第二、第三名的,给予该校校长和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免职处理,当年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对高考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高中阶段学校、高二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一期末监测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技能测试在全市同类学校排后二位的职业中专学校,校长必须向县教育局作出书面说明,教育局核减该校年度考核评优指标1-2个。

  3、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事件的,或在省、市督导评估中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实行评奖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此方案将列入《汝城县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分值占50%。

  六、工作要求

  1、基教股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的评价,考试院负责高考奖的评价,教研室负责高一质量监测奖的评价,职成教股负责职中技能测试奖的评价。

  2、各相关股室每年8月5日前要按量化评分细则内容向基教股提供市级以上各校获奖情况(含学校集体荣誉、学生竞赛获奖等)的获奖文件及统计表,作为记分依据。

  3、各学校要以本方案为依据,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学年度具体详细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奖罚方案,经学校校务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联系点领导审核和局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奖励额度应根据学校的财务状况具体确定。

  4、参与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量化评分,不得徇私舞弊;工作要认真,努力杜绝差错。

  教学质量考核方案 16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考核分值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五、考核记分办法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六、考核等级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七、有关规定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八、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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