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

2022-11-17 经营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1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经营或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财务(审计)等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有偿提供经营中所需有关资料,分公司参加的招投标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协助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

  7、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8、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9、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记实账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

  4、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

  5、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6、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7、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所在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并管理的甲方名义的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9、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三、乙方承包经营范围、管理费用及交纳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额每年不少于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以工程竣工结算为依据。

  3、管理费收取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款的_________%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4、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项目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工程造价_________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

  四、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5、乙方未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7、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8、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工资、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乙方未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六、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饮专营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餐饮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经营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相关业务。

  2、餐饮店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店正式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业务。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资承担。

  2、各方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汇到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四条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

  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出资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饮项目。

  甲方出资方式:______元;缴付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投资金额:______元;缴付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合作内容

  企业名称:

  企业主要经营地: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企业依法或法定事由终止时,企业盈亏按照本协议书相关条款规定的比例承担。

  第三条、合伙企业管理方式

  1、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全体合伙人委托______方管理和经营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享有法律规定的合伙人权利。

  2、财务管理由_______方负责,其他方需要资金时,提前通知乙方准备,金额所用途径其他方必须留有做账凭证,账目条例清晰。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盈利分配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企业亏盈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承担,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分配份额进行分配享有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

  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入伙与退伙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七条、合作终止及相关事项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本协议,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_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书,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八条、争议处理

  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依法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合伙终止财务清算

  1、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财务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返回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合伙人所欠聘用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债务。

  3、清偿后如有剩余,按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4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

  20xx年月日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5

  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开设有限公司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分公司合作合同范本: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并给予分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

  3、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甲方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项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的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如乙方以分公司名义加入甲方总公司,须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加入费x万元人民币,及保证金x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乙方的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乙方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甲方入帐及备案);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7、乙方属甲方下属分公司,由乙方分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甲方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和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对甲方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1、乙方分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甲方以甲方自有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乙方分公司股份的x%;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x%;

  4、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的财务由甲方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分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3、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甲方核对、清查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4、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书6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 ,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xx-20xx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 万/年人民币; 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xx-20xx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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