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放在案头,似被冷遇,但你别去动它,别去整理,因为我知道它在那儿,而且知道读到了什么地方,,也知道下次什么时候会去动它。
读书不是一口气的事情,不像写诗一气呵成,是要慢慢龃嚼的。但也不是逐字逐句的去读音节,那会因小失大,顾此失彼。要看读什么书,歌赋诗词当然要去意会,因为不可言传。现代小说就可以一目十行的看。经典可就要读他的经络和骨髓。
那本“叔本华人生哲学”放在案头有些日子了,妻子以为我读的差不多了,将它挪了位置,就被我发现了,为什么?因为我常常会瞄它一眼。书、有时摸它一摸,有时瞄它一眼,有时掸掸尘土,你都会有所体悟的。这叫温故而知新,甚而有集腋成裘之功效
以前只知道叔本华说过:“快乐不是最佳状态”,在某一章节里看到了如此的论述:“幸福不过是一场梦,不幸才是真实的”,“贤哲所追求的不是享乐,而是源于痛苦的自由”。忽然就联想到范仲淹的“画粥为齑”,继而是屈原、杜甫、曹雪芹,东西方的哲理原来也是同源的,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一生也没过上几天好日子的。
书乃知识也,知识是越吃越饿的东西,只有读了一半不再想往下读的人才会以为自己都懂了。读书是个循序渐进、由表及里的过程。但有时为了节约时间,是可以倒过来看的,我就常常是习惯先看最后的几节、几页。读书是一种修为,像是气功。不要一听说气功就以为那是武夫的事,不然,文人骚客在提毫书画的时候,是要气沉丹田的,久而就之,气色好了,胃肠好了,曰:“写字作画,功夫在外”也。
只有读书的时候,人才是平等的,上大夫也好,小庶民也好,如若读着同一本书,他们的心境就在同一个位置上,伦敦地铁里的流浪汉要是正好和某位大学者读着同一本书,他们的灵魂就在同一个高度上。没有人能剥夺你的这个权利,除非你自己。
我不喜欢人动我的书,所以,当我读“米兰·昆德拉”的那本《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时,但凡精彩之处,皆朗读于声,与妻子共欣赏之。妻子也是爱书之人,想当初结婚那时,还从上海特地买了四本一套的《约翰·克利斯朵夫》,那是曾被打入冷宫后解冻的一大批外国文学,是由傅雷翻译的“罗曼·罗兰”的巨作,以贝多芬为原型的一个伟大音乐家的心路历程。
你要是细心之人就会发现,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或许他就变了一个人,抑或是入了进去,他便和书的主人公共悲欢、共涕零,他和书中的伟人共思想、共鸣之。怎么会不变?久而久之,就变成了素养,成为你身上的`一部分。这是谁也拿不去的,谁也学不了的,除非他也如你一样读那些书而且要读得进去,像吃进苦荞一样,不得有须臾的怕苦。读书并不都是愉悦的,有时很枯涩的。
读书是种享受,但却决不是身体的享受,我和妻子在这点上有共识,读书决不能半依半躺。那不虔诚不说,其实反而更累的,这倒是实在话。读书必得正襟危坐去读,大脑清晰、思维活跃。事半功倍。读书的享受实乃是内心的享受,灵魂的遨游。和身体无关,因此,病榻上的人也能享受读书之乐就是这个道理。
读书像茗茶、品酒,尝珍馐一样出于同源,是要慢慢地品,方才能够品出味、尝出美来。所以读书又是一种奢侈,而且越是孤寂之人,越是容易得到的奢侈,那些心浮气躁、工于算计之人,万万得不到的。因此、读书是排遣孤寂的良方,是修为素养的良机,是和知识不期而遇的良缘。你不能说还有什么比读书更能使一个人高尚的了。
读书在于选、在于精,最忌烂、最忌粗,有人粗读是为了下一步的精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如入天堂,一本坏书能令人如堕地狱。严格说,书没有好坏之分,就看你怎么认识,许多杰出的人恰恰是从别人的反面学到的东西。把蒺藜薅掉烂在地里就变成了肥料。
读书纯属一个人的个人行为,没有必要大张旗鼓、招摇过市,也没有必要一哄而上,人云亦云。读书完全是你自己的事,看你在什么方面要下什么功夫。读书在于用,学以致用,但不能急功近利,现买现卖,得要有一个消化吸收的过程,慢慢的变成你身体中的氨基酸,再拿出来用方才适合,否则水乳不融,貌合神离,贻笑大方,害人害己。
把读书融进我们的生活中去,一定会受益匪浅,笑傲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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