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概念广泛,给它下一个明确定义是一件具有挑战性的事情。不少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一直努力,试图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来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为止仍没有获得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定义。它既是一种社会现象又人类长期生产与创造的产物。广义而言,文化是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特定的文化包含着特定的政治与经济特点,狭义而言,一个国家的文化包括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思维模式,艺术科技,宗教信仰和价值观,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特指意识形态所创造的精神财富,文化是凝结在物质之中又游离于物质之外,能够被传承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情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各种制度等。狭义的文化,排除人类社会历史生活中关于物质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的部分,专注于精神创造活动及其结果,主要是心态文化,又称小文化。中美文化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是指一种结合松散的社会组织,其中每个人重视自身的价值与需要,依靠个人的努力来为自己谋取利益。“集体主义”则指一种结合紧密的社会组织,其中的人往往以“在群体之内”和“在群体之外”来区分,他们期望得到“群体之内”的人员的照顾,但同时也以对该群体保持绝对的忠诚作为回报。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进程中,儒家思想一直占据着根深蒂固的统治地位,贯穿了中华民族大部分时期,同时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和中国传统文化产生的深刻而久远的影响可谓是方方面面的。其中因为儒家思想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一切言行皆以集体利益为基础,因此,中国文化体现出群体性的文化特征,中国人非常重视家庭亲友关系认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的基础,而且是不允许把个人价值置于群体利益之上的。
而在美国这样的西方国家是崇尚个人自由的社会。西方国家价值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受到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文艺复兴的指导思想是人文主义,即以崇尚个人为中心,宣扬个人价值至上,强调自我发展自我表现。因此,西方文化体现出个体文化特征,这种个体性文化特征崇尚个人价值高于群体利益。因此相比中国,美国更加强调个性自由及个人的成就,最典型的人本主义激励政策就是在员工之间开展个人竞争并就表现进行奖励。
这种价值观念的差异影响到中美交流的方方面面,比如以中美双方商务谈判为例,这种影响会表现在谈判人员的人数上。由于中国强调集体主义,所以中国谈判代表团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数目众多,一般由大大小小十几个各部门主管及相关人员组成。大规模的谈判组不仅能够表明对谈判的重视,所谓人多力量大,还能给人一种气势浩大的感觉。然后数目多的不利影响就是势必容易出现内部矛盾分歧,相互扯皮的现象。相反,由于美国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强调人的个体性独立性,因此谈判组一般规模较小。
这种文化维度的差异还会影响作出决策的过程。由于中国强调集体主义,谈判过程中事物的决策都是由集体讨论后一致得出结论的,并且需要上级领导部门核实和批准方能确定。这样虽然确保了决策的民主性,也导致了中方代表团做决策的时间长,美国人会误解中国人太拖沓,不干脆,增加时间成本,觉得既然谈判人员没有决定权,为什么要出席谈判。而且,由于决策权分散,一旦确定立场,就很难让他们在交涉阶段做出改变。相对而言,在美国每个人都被视为平等独立的个体,美方被选举出的谈判人员是可以完全代表公司,被赋予一定决策权限的,有权对淡判中出现的多数问题当场作出决定。所以相较而言,美方的谈判方式较为自由,能够随机应变,灵活的`决定取舍。另一方面却容易导致中国人误解美国人做决策太草率,不够慎重,不负责任,能够轻易的改变立场是对谈判不忠诚的表现。
二、高语境和低语境
不同文化交流传递信息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沟通方式的直接程度上,低语境文化会使用比较直接明了的方式,而高语境文化偏好较为委婉复杂的表达方式去交流信息。
中国是个典型的高语境国家,有句古训叫“察言观色”。高语境文化的一大特点在于不能仅仅理解说话者的字面含义,要更深入透彻的去猜测字里行间的隐含意义。在谈判中这点主要体现在中国谈判代表倾向于拐弯抹角,委婉的说话。并且擅长使用一些非语言方式如面部表情,手势等肢体语言传递信息。在中国人看来直言快语是缺乏修养的表现,相反一语双关则体现说话的技巧与睿智。因此在于中国人沟通时领悟话外音的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
还是以中美谈判为例,相比之下,美国是个典型的低语境国家。美国谈判者倾向使用直接明了的语言清楚地传递其信息,表达明确,言简意赅,并且他们会主动将自己公司的意图,限制等各方面情况要求直接的提供给中方代表。
中美双方这种高低语境的文化差异也会造成跨文化谈判过程中的障碍。由于美方谈判者直言快语,说话常常具有争辩性,攻击性,这种过于直接的表达方式在高语境文化的国家不太容易被接受。中国作为高语境文化的国家会把这种直接争辩性的陈述视为不礼貌、不尊重。另外,中国自古以来就很讲究所谓的面子,爱面子是中国人的通病,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一种自尊的表现,所以在谈判桌上,美方谈判代表当众明确直接表达出反对攻击性的语言,甚至是威胁警告等强硬手段会导致谈判气氛尴尬,双方关系僵硬。这种说话语境的差异在中美双方表达否定和拒绝含义的时候尤为明显。中国文化讲究“以和为贵”“和气生财”,并且考虑到要维护美方谈判者的面子,所以当在谈判进程中产生分歧时,中方会尽量避免正面直接的冲突和争执,但这并不代表中方不会去表达他们的反对意见,只是他们会用更为委婉迂回的方式暗示美方己方的见解,然而,中方这种出于对对方尊重的表达方式却会让美方谈判代表感觉晦涩难懂,摸不透中方的真实想法,这就导致后面的谈判过程变得艰难,或者是在美方错误地领会中方代表意思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导致谈判陷入僵局。
三、直线型和循环整体型思维方式
中国人侧重整体的思维方式,并且强调一时多用。凡事从整体到局部,由大到小,习惯用长远的眼光和综合系统的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着重关注事物整体的发展运行过程以及独立个体之间的复杂关系。所以在谈判过程中,中国人偏好采用横向的淡判方式,就是财议题进行通盘考虑,在充分了解了议题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情况下几个议题同时展开讨论并同时取得进展,体现了中国人复杂循环的时间观念。
与此相反,美国强调个体的思维方式,直线型的时间观,它习惯把复杂的事物分解成简单独立的要素,逐个地进行研究。众所周知,美国人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和竞争意识,讲究速度和效率,注重结果,他们力求速战速决,尽量减小时间成本,对他们而言时间就是金钱。所以在谈判进程中,他们喜欢采用纵向的思维方式,将谈判分割成为一个个单独的议题并逐个进行讨论。对于他们而言,衡量谈判的进展情况就是看解决了几个问题。
现实生活中,这个文化差异也可以在中美双方商业谈判中显示出来。基于整体的思维方式,中国人认为原则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出发点,所以中方谈判代表习惯先制定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框架,然后在后续的谈判中就有关的若干具体细节问题进行讨论。所以总体原则一旦确立,中方代表后阶段的一切议题都将会围绕这个核心原则展开并得到解决。然而美国人直线型的思维方式促使他们在谈判中非常关注细节,在谈判一开始便直奔主题,急于就价格,担保,交货等具体问题和条款进行讨论。在他们看来,只有一项项具体议题逐步得到实际解决才能使谈判得以迸行。总体原则只是谈判起始阶段为了走形式确定的,中国人只关注可有可无的原则而回避讨论细节问题,这是缺乏逻辑思维的体现,而且整体推进的谈判方式虽然比较灵活,但是对于习惯严格时间限制的美方代表会觉得无法确定谈判的进程,任何结果在谈判结束签订合约之前都有可能发生而且遥遥无期。所以倘若中美双方谈判代表都坚持要按照各自的谈判方式进行谈判,那谈判很有可能无法正常进行。
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了中美文化的差异,才会推动中美交流顺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