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赏析:同桌的你

2021-06-10 经典美文

  打开电视,就听到老狼在唱《同桌的你》。在这适合思念的五月的清晨,我也想起了同桌的你。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我们村的小学堂在一座小山上。三条从山顶蜿蜒而下的小路上,迎来送往着从村子各个角落聚集的孩子们。那时候,每个村子里都有小学,集中一点的村子还有初中,比如我们村就有三个初中班。同一个班级的孩子,基本上是本村本队的,大人熟悉,小孩子也常常聚在一起。我的同桌是我们本队的一个小男孩。兄弟姊妹多,家里很穷,上课时常焉焉的,原来是饿的。那个年代,大多数都是穷人。因为我们家是独立的小院,院子周围种了许多果树。果子成熟季节,我常常带一点果子到学校去,悄悄给同桌吃。同桌投桃报李,把他家屋后的葛麻藤给我割了好几根来做跳绳,(我们时兴跳长绳,葛麻藤大小合适,韧性好,是做长绳的首选。)还悄悄的把他家大公鸡的尾巴毛给我扯了几支来插在我的毽子上,听说为此还挨了他妈妈的揍。(当时的毽子,都是妈妈们用铜钱做的鸡毛毽,好看的鸡毛不容易寻得。)也给我锤过滚圆滚圆的石子,(课余我们喜欢玩抓石子,石子是用小石头或者瓦块锤成的,也和同伴比试谁的石子圆,谁的漂亮。)我的这些玩具,在当时可是很时髦的,让同伴们羡慕了好一阵。学校虽在我们队的土地上,但上学放学必须经过一座小桥。那座桥离水面很近,家里大人常在桥面上搓衣服,我们直接叫它搓板桥。夏天雨水多时,桥面常常被水淹没。可苦了我们这一群上学的孩子。大人也不放心,总会把我们送过小桥。有一次提前放学, 桥边没一个大人,我们在河边犯了愁。同桌看看河水并不大,桥面都能看见。自告奋勇的和几个男孩护送我们几个女孩子过河。大家手拉手连成一串,两个男孩在两边,两个女孩在中间,四个一组过河去。到最后一组时,同桌不小心踩到桥边,一下就从桥洞掉下去,被湍急的水流冲走了。我们大惊失色,面面相觑。好在桥下的水潭并不大,水一冲就快到边上了,潭边种了许多芋头,同桌也会游泳,他趁机抓住了一根芋头梗,爬了上来。上岸后,还冲我们做鬼脸,告诫我们不许对大人说。时隔几十年,那时的情景依然令人后怕。现在,老家的那座小桥早就升高加宽,人们都买了洗衣机,再也没有人在桥边洗衣服了。孩子们也不用担心上学过不了河,遗憾的是村上的学校已经撤销了。小学毕业时,我考上了镇上的重点中学,同桌连本村的中学也没考上,就失学了。那时候,能让孩子小学毕业已经算家长开明了。后来,听说他出去打工了,听说他结婚了,听说他的一个孩子有点小问题,听说他买车跑货运了。今年春节,我远远看到他在给人送家具,听说日子过得不错。

  今日乐相乐,别后莫相忘

  中学的时候,我的同桌是一个腼腆的男孩。因为我们是一个姓,相处得就像兄妹一样。他的数学成绩特别棒,而我,好像对数学有仇,简单的计算题也会出错。在学习蔚然成风的校园里,我们自觉的组成了互助小组,他给我讲数学,我督促他学英语。记得每天下午放学后,学校外面的空地上,菜地边,到处都是看书的学生,调皮的几个男孩子甚至挂在了树枝上。我和同桌也会加入学习大军,一段时间的互相监督,我们的成绩居然都不错。那时候经常停电,我们都自备煤油灯,关系不好的同桌各自为阵,我们则是一直共用一盏灯。毕业时,我顺利升上了高一级学校,成绩和我不相上下的他却落榜了。复读一年后,他上了昆明的一所中专院校。期间,我们一直书信往来,互相鼓励着前进。现在的他,已经是一家公司的副总,事业如日中天。我们会时不时的联系,说一些学生时代的故事。因为我很少出门,去过天南海北的他会给我讲一些见闻,让我也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

  羞答答的花儿悄悄地开

  开学了,换了一个新的环境。对于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幸运的是初中时的好朋友菊儿和我还是同班,我们居然还是前后桌。看着教室里一张张陌生而热情的脸,我和菊儿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不知什么时候,我身边的座位上已坐了人。竟然有这么瘦的男子汉!初见同桌,我大吃一惊。看着同桌那瘦得可怜的身材,“一定是营养不良”的想法油然而生。不禁有几分同情有几分好奇。

  我正在胡思乱想,同桌已转过脸来,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就拉开了话匣子。当晚饭铃声响起的时候,我和同桌已经相当的熟识了。

  几天时间下来,我和同学们比较熟了,和周围的同学已能随便谈上几句,而同桌的勇已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们学校每人每月补助24元钱,32斤粮票,在八几年的小城,这是很不错的生活了。转眼间,又到了该发饭菜票的日子。我打开自己的小盒子,哟!里面还有这么多票!饭票有八九斤,菜票也不下四元。看来自己过惯了原来的苦日子,这么多的饭菜票还不容易用完呢!当室长把饭菜票发下来时,我特兴奋:“成富翁了!”建梅接过话茬:“吃不完就拿去卖吧,男生吃东西可凶了,再多的饭菜票也能一扫而光。”“居然可以卖钱?”我把这句话反复想了两遍,来到了教室。

  教室里,几位男生正在高谈阔论,话题正是说到何处去买饭菜票。“男生果然要买。”我一阵高兴。

  上课的铃声骤然响彻整座校园,操场上的人如潮水般四散开来。同桌照例是最后一个进教室。十月的天气,虽不冷,却也不热,他却满脸汗渍,准是在打篮球。一坐下来,同桌就开口了:“刚吃了半斤饭,才跳一会儿,肚里又在唱空城记了,馒头稀饭真不顶事。”我暗自好笑:“吃这么多,还像瘦猴,真是人不可貌相。”突然,同桌说:“你们女生的饭票不是吃不完吗?把你们剩的卖给我们男生吧!”我巴不得这一句话呢。可是好朋友要,怎么能收钱呢!就送给他吧。结果我俩为了钱的事差点生了气,最后以我的妥协了结。

  以后每月中旬,我都会把多的饭票送给同桌,这已成习惯。

  时间在友谊的氛围中溜得飞快,一学期结束了。由于离家百来里远,我们回家的早班车是五点半。头天晚上当勇说太早不来送我们时,一种说不出的感觉积压在我心头。在去车站的路上,我东张西望,虽经菊儿的提醒,仍然摔了一跤。当车发动时,我的'失望感越来越强,忍不住又伸出头向窗外望去,一个瘦瘦的人影孤零零地站在车旁。是他!我心里荡起了一阵涟漪。车开走了,眼前一直晃动的是他明亮的眼睛。

  三月,桃花开了,柳树绿了,在草长莺飞的艳阳天,全班师生兴致勃勃去野炊。

  当饭熟菜香时,组里的同学围坐在简易饭桌前。大家举起装着啤酒的碗,痛快得差点连碗也一起吞下。那黄中带绿的皮蛋惹得我忍不住想吃一个,可刚咬了一口,觉得不对自己的口味,想扔掉又觉得可惜。坐在身边的同桌趁人不注意把碗伸了过去。眼尖的建梅已看见了。我羞得满脸通红。

  野炊回来,同学们常常善意地笑话我和同桌。那时,我们只是相互喜欢而已,十六七岁的孩子,根本不懂什么叫爱,只是对此好奇。但相处久了,彼此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留在了对方的心里。我们天天在一起,偶尔的分开还真不习惯。

  在那两年时间里,我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课堂上我们努力学习,课余时间,学校周围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大佛寺里有我们虔诚的心灵,闇公陵园有我们凝重的神情,松林坡听见了我们清脆的笑声,人工运河看见了我们并排的身影。日子,在甜美中一天天过去。

  毕业了,我和同桌明白了我们那就是恋情。于是,在毕业后的第三年,我羞答答的初恋之花修成正果。同桌成了我的老公,成了我一生一世深爱的老公!成了霖儿亲爱的老爸。

  有一次,霖爸问我:“你和那么多人做过同桌,谁是你最好的朋友呢?”

  “是谁呢?”我的大脑飞速转动,使劲想……

  “哈哈,是我呀!这么简单都想不到。”

  是呀,我只顾想别人了,怎么没想到霖爸呢!

  脑海里,老狼的歌声还在盘旋:“明天你是否会想起,昨天你写的日记,明天你是否还惦记,曾经最爱哭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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