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在我们的头顶照耀,光的强烈使我们无法直视它,只能沐浴在它博大的光热中,感受着它的温暖和无所不在。
略阴点的天它的影子又太模糊,黯淡得也没有魅力。夕阳可观,安静而恬淡,可毕竟是看它一点点落下,最后在远山或是地平线上消失,只留下余晖让人在不舍的心绪里回味。
这个冬天一次上班的路上,我感受了朝阳的蓬勃和迷幻。
柏油路两边是落尽了叶子的枝桠还算稠密的树。开始,初升的太阳在这些枝桠间隐约着它的美丽。金黄的,出奇得大而圆,隔了极薄的`雾气,边缘显得相当清晰,平添了它的妩媚,让我想到女孩子描了唇线后玲珑娇嫩的唇。没有枝桠挡着时,它的容颜一览无余,好象离我特别近,而无论怎样地向前,它总是以同样的距离待我。我不追赶,我不是夸父。
朝阳也有安静的时候。我想起以前有人用文字形容过明月“静如处子”。朝阳的静是绝不能用“处子”来比喻的。月儿的光是借来的,所以它是不动的,也清冷。而朝阳无论是被薄云还是淡雾遮了,它的燃烧是永恒的,所以它的光彩饱满而跃动。眯了眼,金黄的光束一下射到了近前,象一条金丝带,两边闪烁着七彩霓虹。太阳光是七色的,在有水气的睫毛间就验证了。
淡雾渐散时,它明亮起来。边缘变得不那么清晰后便开始昭示着它的蓬勃,直照我的印堂,我觉得我仿佛被它蛊惑。它是燃烧的,眼光里是它四周窜动不已的亮亮的火龙,让人不禁猜想那里该有一个怎样的天地?一个融化的世界,一个迷幻的世界。
我想到尼采,是不是他的发疯是被太阳蛊惑的呢?被如此神奇给予万物生机令所有生命敬畏的太阳在印堂上照耀,直视它迷幻四溢的光彩,我想被它蛊惑了也是大有可能的。
在原始社会,人们就对太阳顶礼膜拜,认同为万物之灵。在中国的一些地方还有祈求日出等对太阳祟拜的岩画。美州欧州的诸多地方也存在对太阳的信仰。
今天,我第一次感受太阳的迷幻,也更深地感悟到为什么美州的印第安人会把太阳视为“活的精灵”。
宇宙尘寰究竟是怎样的广大与神奇,人类在其中,繁衍着生命,发展着思想,建设着一代代进步的文明。山翻水覆,时光变迁,太阳依旧的迷幻壮丽,大自然依旧的雄伟神奇,让生活在其中的我们感受天地美好的同时也感受自身生命的美好,活着欣赏着并认知感悟着。
朝阳依然直照我的印堂,照耀着我的生命和灵魂。于是深深地感悟到,面对太阳,我们每一个人有思想地存在只是短短的百年时光,更当珍爱生命,好好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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