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里的水稻姿势挺优美,水塘清亮亮的,牛狗有韵味地叫着,乡亲们的声音土言土语……但我的日子不想在此沉积,我的人生不愿绑架于家乡。那年,一个朦胧的春晨,在父母两双不舍眼睛的抚摸下,我离别家乡。妻子走时有些兴奋,儿子打着哈欠还没睡醒。树叶、草上的露珠含情地看着我们,我们在草地上走,露珠忘情地把潮湿送到我们的鞋帮上,与我们一路前行。这露珠的眼睛,与父母的眼睛有些相似。
这一出走,便是十余年光阴转眼而逝。中途虽趁着节日的节奏,或亲人温馨的节拍,我也小聚于乡村老家,但与故乡匆匆做交流,又急急忙道别。故乡就在不声不响中新老更替着,一些熟悉的人被无情的时光打发得永远地闭上了眼睛,而陌生的小人儿从娘胎里不失时机地钻出来看世界了。几岁的小孩远远地躲着看我,有胆大者笑问“客从何处来”。两条小狗看到不速之客的我经过,一条汪汪汪地边叫着边跑走,另一条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开了,而邻居那条上了年纪的老黑狗看到我摇头摆尾,像是欢迎我这个“故乡狗”的光临。小时候在作文中形容“非常多”时打过的比喻“多如牛毛”,而如今那“牛”已是石沉大海。也总算懂得什么叫泥牛入海了。
一次次的回乡,见得多的是老人和小孩,青壮劳力难得一见。还不到七十岁的父亲几年前走了,因为走得匆匆,因为我的疏忽,我竟然忽视了父亲那双渴盼的眼睛。
没错,常回家看看,歌词颇动人,旋律也优美。然而,我似乎忘记了家乡,毫不客气地成了一条拽不住家乡尾巴的流浪狗,这条狗的眼睛,故乡人看着熟悉,我有时也觉生分。我想用一双饱含泪花的眼睛,不知能否直抵故乡的心田,拥入故乡的怀中。我有时怀疑,我的眼睛是否近视,有点看不清家乡的方向了。而家乡永远是清醒地驻守一方,那么亲切,那么自然,不嫌贫爱富,不招摇撞骗。
刘醒龙说过,无论你多么伟大,回到家乡你永远都是孙子。而无论你多么卑微,家乡仍是你永远的根,你永远的港湾。我在想,有一天,故乡的新生代又茁壮了,他们迫切地离开故乡的天空,故乡会不会成为一座没有多少人烟的空城?一些地方不早就上演了几个人的村庄了?妻子像是明白我的意思,等我俩退休了,就回家乡去,栽栽花草,种种蔬菜,养养鱼儿,其乐无穷着呢。好多年前我带走了故乡的三双眼睛,不知那个叫儿子的小子,将来还会与我们一样想起故乡,年老时也带上他的一家子,继续填补家乡的元素?
故乡的眼睛看着我,我有时不敢看故乡。我明白,一个人的根就是故乡,一个人的心应不忘故乡的情。根与心的交叠便是“故乡狗”的`家当。就在早晨回城的路上,我惊异地发现一头老黄牛在安静地嚼着时光里的青草,几颗露珠不慎“嗒吧嗒吧”地滚落于地,也有余下的露珠侥幸成了老黄牛的精美酒水,那嫩嫩的青草正好成了老牛最好的下酒菜。你看它的眼睛是醉了,一睁一闭着,睁时明亮得如同两颗巨大的露珠,闭时却像一个正咀嚼的思想者。我看到那个叫川柏的老农走过来,他手里没有驱赶牛的鞭子,也没有我儿时的牧笛,他静静地欣赏老牛吃草的姿态,并没有急着赶它回去的意思。我忽然觉得,没读过多少书的老川柏,就是几千年前的老孔孟,他用无言诠释着“取物顺时,合乎礼义”的自然法则。即使赶牛走时,老农孔子或孟子也是用眼睛轻抚了它一下,“走吧。”老牛便应声着,走。看着他们一前一后慢慢悠悠地往回走,与时光轻快地打着招呼。我心生羡慕,却又不得不往故乡的相反方向走,我不过是一条在城市缝隙里讨生活的“故乡狗”,已不再是天地里那一头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牛犊了。
记得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里,就故乡的话题作过一段极为精彩的阐述:“我已经发现,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到一个异乡去找它。”这里面的奥秘与玄机,看来我是难以弄明白了。纵使我是那条在外打拼的流浪狗,那条生长于家乡而后改名的“故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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