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24-05-16 计划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做好计划,让自己成为更有竞争力的人吧。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内容及要求

  (一)营养餐的供餐方式

  本学期我校从2月17日开始供餐,学校统一进货,再由食堂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花卷、饼干,价格为县教育局确定的价格。

  (二)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五级责任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1.开学初,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履行好监管职责,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2.在日常工作中,分别从食品采购质量监督、财务管理、供应加工监督、宣传和档案管理四个环节负责对营养餐改善计划各环节进行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主要从食品卫生和安全入手,确保学生能吃上安全、卫生的营养餐,确保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

  (三)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1. 严把进、收货关,确保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学校。为了把好这第一道关,由学校、食堂与营养餐各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杜绝从小商小贩,无证无照商贩处购买原料,特别是防止地沟油、劣质添加剂、过期食品流入我校。另外,学校还在各灶分别安排了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各灶的食品卫生和供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2.严格监管,按照学校加工制作环节的要求,向学生提供合格食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身穿工作服,卫生帽,各食堂购买了消毒柜、冰柜、食品留样柜,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发挥功效。为了消毒达标,学校要求各灶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用84消毒液对所用餐具按“一洗二消三冲四保洁”程序进行消毒。学校监管方面,每天由各灶监督员和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项目涉及卫生、质量、数量、留样等。

  3.加强统计记录环节的监管,为学校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每天营养餐就餐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如实填写实名制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就餐观察登记表,作为学生营养餐具体落实结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4. 按照县上要求,我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使用。

  5.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堂管理人员职责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向家中心小学

  20xx年2月17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

  一、食品加工人员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加工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进行操作,不得穿拖鞋、戴首饰上岗加工操作。

  三、鸡蛋加工前要检查鸡蛋有无破损,并对外壳进行冲刷、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工时发现腐坏变质或者感观性状异常的蛋奶不得加工。

  五、加工蛋奶的.设备及所用器具要经常清洗和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六、营养餐食品专人加工,专人负责。

  七、严格加工操作程序。不得让学生喝过期、变质奶、冷奶、吃半生不熟鸡蛋。当加热的必须加热,当煮熟的必须煮熟,否则发生事故将追究责任。

  八、加工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食品加工后,必须经过管理人员检查审定后方可让学生进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3

  为推动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时间、范围及标准

  (一)实施时间: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

  (二)实施范围: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营养早餐(含民办学校)试点,覆盖全县212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32所,小学180所),享受人数52695名。

  (三)实施标准营养早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不含加工费),每年按学生在校200天计算。所需经费,省财政按总额的30%补助,其余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家长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二、实施办法

  (一)供餐模式。

  1、学校食堂供餐。建设有标准学生食堂的义务教育学校,由本校食堂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学校食堂每周制定营养食谱,确保所供应的早餐安全卫生、营养结构均衡、口味好。此模式涉及学校32所(其中初中18所,小学14所),惠及学生20924名。

  2、企业供餐模式。在城区及周边区域,没有建设标准食堂的学校,由招标指定企业负责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企业严格按照营养标准,合理搭配学生膳食,确保营养早餐安全卫生,让学生喜欢吃、吃得好。此模式涉及学校9所(其中初中1所,小学8所),惠及学生14295名。

  3、企业加餐模式。无法实施企业供餐模式,并且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企业加餐形式,由招标指定企业按照蛋奶工程标准供应学生营养早餐。此模式涉及学校150所(其中初中14所,小学136所),惠及学生17667名。

  (二)政府采购环节。

  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采购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选择确定有实力、信誉好、有保障的品牌企业提供学生营养早餐。

  (三)营养餐配送环节。

  按照“保障、快捷、方便”的原则,根据协议(合同),经食药监管、工商、质监、畜牧等部门检查验收后,由食品供应商统一配送到相关学校。食品配送到校后,由学校负责检查清点验收,签字确认。考虑到加工分餐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食品供应商要按照实际供应量不低于3%的数量提供耗损。

  (四)供餐要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营养早餐的验收、储存、保鲜、加工、分餐、就餐及食品安全、食品留样、台帐档案、宣传教育、废料回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形成规范的工作流程,坚持按时发放、定量供应。不得采用学生轮流、隔天(周)发放、集中发放等做法变相降低学生营养早餐实施标准。各种制度及流程要张贴公布,装订成册,形成规范档案,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县营养早餐工作由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原则,米、面、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其余所需物品实行定点采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局及项目学校负责监督管理营养早餐的食品质量。各试点学校要专人负责营养早餐的日常管理,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要定期督查营养早餐实施情况,重点督查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组织供餐、完善条件和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同时,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举报电话:0913—3266028,举报邮箱:dlqgb012@163。com。

  (三)建立建全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制定《大荔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早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试点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重点强化学生食用米、面、油、蔬菜、肉类等食物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有效防范食物中毒、操作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集体卫生事件或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承担第一责任。凡因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源性疾病发生的企业或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各学校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对实施营养早餐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利用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普及科学的营养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4

  学校必须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学校或个人,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1、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学校或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 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制度、制度未悬挂上墙、制度不健全的。

  (2) 经检查发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的.。

  (3) 未配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贮存室的。

  (4) 贮存室无防鼠、防蝇、防虫、防潮、防盗、冷藏等相关措施的。

  (5)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的。

  2、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理。

  (1) 确定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名单,不按照市、县相关规定办事、徇私舞弊、厚此薄彼,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2) 对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损坏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因管理混乱,造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浪费严重的学校和个人。

  (4) 对学生浪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有关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1) 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或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2) 对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或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或个人。

  (3) 对保管不善、操作不规范,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规范管理 安全实施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具有重大意义。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切实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x政[20xx]18号)的通知精神,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局委领导为成员的“xx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教体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落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意见》(潢教体[20xx]44号)和《关于印发xx县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的通知》(潢教体[20xx]61号)。为我县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保证优秀的学生营养餐企业中标

  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招标。教体局、政府采购办、纪委三家联合选定具有甲级资质、注册资金二千多万的招投标代理机构―xx中建公司,并对投标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必须是国家大型企业,大品牌;二是注册资金必须在2亿元以上且信誉好。通过招标公告有四家投标企业报名参加,然后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xx县检察院、纪委、教体局、政府采购办等四家对招标程序进行严格监督,xx中建公司严格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最终信阳康乐乳业有限公司脱颖而出,成为xx县学生营养餐中标企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省定四种供餐模式中选定两种:一是课间餐,提供牛奶+x(火腿肠、面包、饼干);二是学校食堂供餐。

  三、规范管理,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工作的安全实施

  (一)硬件建设

  中学、中心校必须建立学生营养餐储存室,储存室原则上设在一楼,便于收发。

  1、标准:供餐人数在x人以下,为一间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供餐人数在x人以上,为二至三间,面积不少于x平方米。

  2、要求:

  ①要达到“五防”要求:安装防盗门、防盗窗进行防盗;安装纱窗、门帘进行防蚊蝇;房门要安装50厘米高的防鼠板、内设防鼠台(隔墙30-40厘米,高50-60厘米,坡度25-30度)进行防鼠;无防鼠台的,要有离地离墙10厘米以上的平台或货架,要有通风设施进行防潮;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开锁房门,防止人为事件地发生。

  ②要干净、卫生、整洁,仓库内不准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以外的'物品,包括分发后产生的废品和垃圾等。

  ③室外要有“营养餐储存室”室牌;室内要有上墙的各种制度、领导小组、各校(班)营养餐责任人(中心校是每所小学校长和两名教师、中学是每班班主任和两名学生),张贴整齐。

  ④有条件的单位,可安装空调。

  (二)软件建设

  1、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所有副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

  2、成立营养餐管理办公室: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为副主任,班主任和有关人员为成员。

  3、制定各项制度。

  4、建立应急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做好运作流程各环节记录。入库由学校和供餐企业配送人员签接收手续;分发由各校或各班三名责任人中的任一名签字领取;学生请假、生病、不适宜饮用、“问题食品”退换等特殊情况处理记录。

  6、建立学生实名制台帐。各学校实名制建好后,中学按级段、班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中心校按学校、年级汇总连同学生名册一并上报(汇总表必须由校长签名、加盖公章),每学年开学初上报,学期中有学生流动,要写出报告及时调整。严禁虚报冒领学生营养餐,违者追究校长的责任。

  7、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8、档案内容:上级文件、领导小组、制度、预案、各项记录、学生名册、培训和宣传等一切资料。

  (三)配送存放

  1、配送人员要配带标志,配送车辆要有“学生营养餐专用车”标牌;

  2、中学直接配送到校,小学只配送到中心校,由中心校配送到各小学或由各小学到中心校领取。

  3、营养餐在存放期间,要按照食品存放要求,分类、分架存放;

  4、营养餐分发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定期检查,变质或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管理责任

  学生营养餐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教体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认真做好学生营养餐监督管理和安全许可工作。

  1、实施学生营养餐的乡镇政府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2、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营养餐配送企业对营养餐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

  3、实施学生营养餐的学校校长、营养餐配送企业负责人为营养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五)食餐管理

  1、营养餐专管员要求。各校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的同志担任营养餐专管员。专管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必须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必须做好营养餐的接收、分发、保存、管理和各种有关档案资料的完善、归类、入档工作。

  2、严把三道关。专管员在分发时,严把第一道关,按照培训要求,认真检查营养餐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胀包、破袋,受潮霉变等等;到班后,班主任严把第二道关,再详细检查;分到学生后,要求学生进行第三次把关,确保无异样后再食用。

  3、学生生病、过敏、不适者不用;空腹慎用,建议“先吃后喝”。

  4、食用后的包、袋要收集,不得乱扔、乱抛、乱丢;收集后单独存放或处理,不得再进入储存室。

  (六)宣传教育

  1、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宣传普及科学营养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良好氛围,使此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将营养知识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中,从正面引导学生食用营养餐,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七)监督监测

  1、各校要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体保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局每学期组织一次由体保站、纪委、督导室、普教股等股室组成联合督导组进行工作运行情况和清点学生人数的专项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用于年终目标考核。

  2、营养餐实施后,要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状况,建立学生营养状况和体质健康监测评估制度,为开展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八)应急处理

  学校必须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具体到人员、车辆,并严格执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立即救治病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九)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范,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以及造成食物中毒后,隐瞒、谎报、漏报、缓报的学校和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学校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食物中毒的,追究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范,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克服困难,正视问题,切实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的稳步推进

  经过一个多月的实际操作,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村级小学比较分散,不少村级小学人数较少,配送到校十分困难,存在经费问题;二是由于运输保存和3元钱的成本控制等问题存在,配餐方案所实施的空间仍相对有限;三是学生数多的学校,教师又比较紧张,在分发上存在人手不够,加大工作量的困难;尽管问题和困难较多,但我们要正视问题、克服困难,尽最大努力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促进学生营养餐工作稳步推进。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6

  一、 鹧鸪希望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接受制度

  1、 接货。接货应做到准备充分,手续清楚、责任分明、验明日期、单据和凭证齐全。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了解货物的类别、特性、数量、件重等具体情况。安排和准备卸货场地及货位,准备卸货、搬运设备及劳动力;并查验供货商提供的本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报告单(或检验报告单复印件)。

  2、 检验凭证。凭证检验的依据是供货合同和日期。它包括的主要内容有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供货单位、供货方式、时间、地点、包装标准、双方管理人员签字。

  3、 货物检查和验收。首先对货物进行外观检查,看有无受潮、进水、破损、变形、污染、有无过期等现象;核对到货品名、规格、型号、标志、数量、发货单位、收货单位等是否正确。如发现有不相符的现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签办理入库手续,并报告领导处理。

  4、 实行食品接收管理签字制度。食品接收管理人员接收食品必须严格检查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做好详细记录,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须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方可入库贮存。

  二、 鹧鸪希望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贮存室管理制度

  1、 学校设置专用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贮存室,应设有防鼠、防蝇、防虫、防潮、防盗、冷藏和温度显示等有关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安全。

  2、 严格加强对贮存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贮存室。

  3、 做好对贮存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定时对贮存室进行清扫和消毒。

  4、 加强对食品的管理,不得将食品直接放置于地面,不得超时贮存食品,不许因学生请假不在学校而长期贮存食品。

  5、 存贮食品必须规范安全,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6、 贮存室管理人员应负责整理贮存室物品的出货、储存、保管、检验及台账报表的登记等工作。

  7、 贮存室内食品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此原则分别决定储存方式和位置。

  8、 贮存室不准存放与食品安全无关的其它物品。

  9、任何人除留样所需外,不准将贮存室物资试用试看。

  10、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贮存室。严禁室内会客及其他部门职工围聚闲聊。

  11、贮存室严禁烟火。配置的消防器材,贮存室人员应会使用并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12、贮存室管理人员对物品进、出,应当即办理手续,不得补办;应保证账物相符,经常核对,随时接受单位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抽点。

  13、贮存室每月应盘点一次,检查收发数量是否一致,账物是否相符。

  14、贮存室物资如有损失,应及时上报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15、贮存室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贮存室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贮存室的'安全。

  四、鹧鸪希望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留样制度

  1、供给学生的每样食物都必需由专人负责,提前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未发现异常时才能向学生发放。若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的应当立即撤换处理。

  2、留样食品放在留样容器中用保鲜膜密封后,放置于冰箱保鲜室内。所有留样食品均由下一批次留样食品替换。

  3、留样期满,食用者无不良反应后,才能解封处理。

  4、认真抓好食品检验、留样、解封处理记录,妥善保存相关资料档案。

  5、凡未检验的食品禁止配发。否则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鹧鸪希望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发放与用餐制度

  1、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要具体负责学生每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发放工作,并认真做好食品发放的登记和学生用餐后的反响、动态。一旦有特殊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2、班主任(或科任老师)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间的秩序、监督用餐的全过程,要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批评教育、妥善处理。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发放工作人员要及时将食品发到学生手中,不得克扣、截留或转移给他人饮食,一旦发现,学校要严肃处理。

  4、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发放工作的教师要经常对饮用营养餐的学生进行调查,逐一摸排,造册登记,如果食用营养食品有过敏者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做好相应工作,予以调整。

  六、鹧鸪希望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度

  1、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在每学期开学前后10天内,初审辖区内配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并造册登记,经公示无误后逐级上报。

  2、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管理工作,将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管理,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坚决禁止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否则,一旦查出按违纪行为论处。

  3、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不得直接发给个人和家长。

  4、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面,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5、认真做好农村语文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的资料、专账管理,不得销毁、丢失原始的印件,要有专人负责,否则发生账务上的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七、鹧鸪希望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卫生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组织营养餐管理人员、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建立样的卫生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按照有关要求配备专(兼)职的卫生检查人员,检查搞好学生个人、教室、环境卫生,严把食品卫生关,自觉防病防疫,预防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强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使学生养成餐前、便后要洗手,不要暴饮暴食等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以防疾病发生。

  4、严禁学生在地摊前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零食、饮料。

  5、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贮存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6、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参加工作。

  7、建立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卫生责任制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

  8、学校积极做好学生近视、沙眼、龋齿等学生常见疾病和群体防治和矫治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9、坚持做好对学生的体检工作,学生体检率达100%。

  10、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常识和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宣传和教育工作。

  八、鹧鸪希望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档案管理制度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应建立档案,由营养餐管理员负责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下发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接受、发放营养食品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月份存放。

  5、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7、学校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8、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9、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10、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并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安排落实

  开学前,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及马官镇中心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学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相关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就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开餐工作准备。

  二、高度重视,提供保障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开餐。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顺利,尽量让学生吃好营养午餐。

  三、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上学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制定和各种工作应急预案。

  四、认真组织,监督管理

  学校管理人员亲自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指导和安排。校长不定时对学生进行了询问,了解掌握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做好工作开展的监督和管理。

  五、供餐模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制定了科学合理的供餐模式,学校实行食堂中午供餐,供餐食谱为: 米饭+三菜。

  六、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

  食品原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由上级部门竟标确定的供应商供货的原则,杜绝从其它任何渠道进货。每批食品原料送到时,都由管理人员就食品的品质、价格、数量进行十分严格的把关,并向供应商索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七、充分发挥监督小组职能

  向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公示营养改善计划、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监督电话:0853—8611212。就每批食品原料的进货情况、每周供餐食谱、和资金食用情况及时张贴公示,广泛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社会监督。

  八、科学、合理制定食谱

  认真为学生负责,严格执行供餐食谱,积极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做到丰富花样、多供蔬菜、多种肉类搭配供餐。

  九、严把储存、加工、留样关

  除了严把食品采购和入库关,对储存、加工、留样各环节同样高度重视。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教育,食品原料离地分类进行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做到生熟食物分开、荤素分开。定期对操作间、配餐间、储藏室、食堂周边环境进行消毒,确保卫生良好,餐具、用具干净清洁。食物加工好后,在开餐半小时前由专人尝试,在确保食物无异样后,才提供给学生食用,并备专用容器留样密封保鲜存放48小时。

  十、档案建设

  账目完整,档案齐全,上级下发文件通知、学校制度类等资料分类保存。

  十一、供餐操作

  坚持统一领取、统一发放、统一食用,餐前洗手、餐后处理垃圾,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做到不挑食,不浪费食物。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环境不足。学校由于条件有限 ,学校食堂是简易食堂,没有餐厅,操作间与配餐间是混用进行操作。

  (2)工人工作量大,工资待遇较低。

  十三、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尽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有全校教职工的'满腔热情和尽职尽责的工作,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跟上级的要求及学生和家长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对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学校的好做法,发扬长处,改进不足,全面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努力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得更好。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8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学生营养办于20xx年12月对我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食堂建设情况

  中央财政从20xx年起连续三年累计安排资金35.31亿元支持我省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三年省级财政配套资金5.27亿元,其中分配到26个国家试点县20.37亿元。根据资金分配情况全省共规划食堂7918所,截止到20xx年11月底,竣工7478所,占总规划数的94.44%;在建119所,占总规划数的1.51%;未开工321所,占总规划数的4.05%。国家试点县共规划食堂5187所,竣工4879所,占规划数的94.06%;在建41所,占规划数的0.79%;未开工267所,占规划数的5.15%,仅剩新蔡县160所、兰考县107所未开工建设。

  二、供餐情况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模式为课间加餐与食堂供餐并存。截止到20xx年11月底,受益的9528所学校中,有5148所学校为学生提供了完整午餐,占比为54.03%,这一比例距全国的平均比例还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影响全省工作的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等文件要求,地方政府要将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等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大部分试点县没有严格按文件要求,解决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还有存在挤占学校公用经费的现象。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试点县有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效果监测评估等缺乏地方政府相应的专项经费支持,影响了试点县工作开展。一些试点县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县营养办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有些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目前,沈丘县为本县营养办申请到9个人的编制,鲁山、内乡、固始等县为县营养办配备了专职人员,但其他试点县营养办人员多为兼职,甚至部分试点县兼职人员数量还在3人以下,严重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2.食堂供餐比例仍较低。20xx年底我省试点县学校食堂供餐率排名全国第24位,仍处倒数第二。试点县中淮阳县、汝阳县、兰考县、新蔡县、光山县食堂供餐比例过低,未能拿出有效办法改变落后的状况。

  3.已建好食堂使用率低。我省试点县规划建成的7478所学校食堂中,投入使用的比例只有65.01%,直接影响到整体的食堂供餐比例。主要问题:一是学校存在观望状态,不主动克服困难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二是食堂配套设施不到位;三是招标程序繁琐、复杂、不够规范。

  4.新蔡县、兰考县食堂建设滞后。在26个试点县中,学校食堂建设未开工项目还有267所,其中兰考县有107所,新蔡县有160所,两个县因食堂建设资金规划的问题导致未开工建设。

  5.食品卫生安全和资金安全仍有风险。资金安全方面,一是有些学校补助资金不能足额用于完整午餐和课间加餐,企业供餐食品品种单一;二是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中,个别县、学校仍存在虚报情况,造成资金的大量节余;三是有些县在招标过程中未按照国家及省级文件执行,屡次导致废标,从而影响到学生用餐;四是部分学校食堂采取企业托管方式经营,供餐所需的水电、燃料费用还是由企业承担,不能保证每天4元钱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缺乏对采购、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设备匮乏落后、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缺乏等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要落实好地方责任。各试点县要设法解决好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和食品配送费用的问题。在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宣传教育等环节加大经费的投入和支持。

  2.抓紧完成食堂规划调整。食堂建设任务未完成的,希望当地政府尽快拿出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成任务;规划需调整的,要尽快上报调整规划报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上报全国营养办备案。

  3.尽快实现提供完整午餐。各试点县要积极督促学校认真总结、查找问题、相互借鉴、克服困难,不断改进,按照要求,为建成的食堂尽快配备配套设施,尽快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

  4.确保膳食资金安全足额使用。各试点县要通盘考虑,探索创新的管理方法,不断总结经验,统一核算,降低成本,保证资金足额用于完整午餐;要规范招标程序,避免因招标不及时导致供餐延误,甚至停止供餐的现象发生。

  5.要规范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各试点县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各级职责,层层鉴订目标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9

  一、投入

  (一)项目立项(12分)

  1、方案制定与审批(4分)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市教育局、财政局制定了《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六教秘[20xx]80号),方案贯彻落实了《安徽省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2、机制建立与执行(3.8分)

  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食药监等部门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六政[20xx]7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查全市营养餐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县区也建立健全相应机构、机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市教体局学生营养办公室,有2人负责日常工作,有良好的办公条件,年度预算工作经费15万元。

  3、绩效目标情况(4分)

  根据《20xx年六安市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明确了县区目标责任,对食品安全、资金安全、食堂供餐率、公示公开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和可衡量。

  (二)资金落实(8分)

  1、资金到位率:(4分)

  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省、县区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分别为:104679774.00元、17768339.20元、24924506.40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4分)

  二、过程(40分)

  (一)项目管理(25分)

  1、目标责任书(3分):市政府与试点县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市教体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县区目标责任;试点县区政府、部门、学校和供货企业(个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2、政策宣传(3分):制定了《六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明确了宣传工作的总体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市、县区营养办积极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在街头设宣传台,宣讲政策,散发彩页。在市政府民生工程网和市教育局网《教育民生》专栏,有80多篇报道全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动态。8月26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全面宣传我市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情况。省教育厅网站和省、市多家主流媒体20余次宣传报道我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市营养办下发《关于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微信群的通知》(六市营养办[20xx]2号),市、县区、学校分层建立工作微信群,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家长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向学生家长宣传政策、公示菜谱、菜品,深受家长的欢迎。经过努力,全市学生家长微信群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3、信息公开(3分):公示国家、省、市、县区营养办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市营养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示市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公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公示大宗食材招标采购情况;通报督查、巡查、检查情况。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3.9分):各试点县区都建立健全了食堂食材采购进退出机制。大宗食材(粮、油)由县区集中招标采购,全市今年共采购659.31万公斤大米,103.45万升食用油;82所中心校、333所学校食堂荤蔬菜、调料等食材公开招标,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和实行市场食材价格询价制度和黑白名单进退出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6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学校负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负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陆续建立家长代表轮流陪餐制度。每学期开展1次营养餐食品安全督查、1次暗访,已发通报、督办函4次,整改通知22份。814所学校食堂实施明厨亮灶。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示范食堂活动,已评出23所,第二届争创示范食堂工作已全面启动。市、县区分级组织食品安全织培训18次,4800余人次受训。市、县区、校逐级逐校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6、信息平台管理(2分):结合全省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按照在校、在籍、在受益原则,核实营养餐受益学生人数和拨付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动态监管。还按照市民生办要求通过民生工程(学生营养改善)信息管理平台,核实每位学生的身份信息、家长电话信息等。

  7、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2分):市、县区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市教育局已发通报、督办函四次,加强对县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市、县区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及时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8、资料报送情况(1.9分):市营养办及时、真实、准确地向市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图看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等相关资料;向省营养办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双月报等相关资料。国家学生营养办来我市进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调研工作,市、县区营养办提供了大量详实的数据资料受到好评。

  (二)财务管理:(15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3分)

  在自下而上、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了《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六安市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会计核算制度(试行)》。各县区、学校相应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开展营养餐财务审计,全市31所中心校、519所学校接受审计,审计面达92.6%,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资金使用合规性(6分)

  试点县区投入食堂运转资金1907.21万元,投入食堂从业人员工资3163.31万元,投入教师午间看护补助411.6万元。国家、省、县区膳食补助资金147372619.60元,均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膳食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准出现白纸条和不合规凭证,大额费用不得现金支付。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3分)

  各试点县区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2.9分)

  市、县区教育部门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查、互查,市营养办发整改通知22份,通报两份,督办函两份。

  三、产出(25分)

  (一)项目产出(25分)

  1、覆盖率(10分)

  国家试点县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681所农村初中小学,165157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地方试点县舒城县、裕安区341所农村初中、小学,97072名学生享受营养餐,实现了试点县区学校和学生100%全覆盖。

  2、食堂供餐比例(10分)

  国家试点县区金寨县、霍邱县、叶集区学校食堂供餐数分别为245所、373所、63所,食堂供餐比例均为100%。地方试点舒城县食堂供餐学校172所,食堂供餐比例为100%,裕安区食堂供餐学校164所,食堂供餐比例为97.04%,食堂供餐率位于全省前列。

  3、质量达标(5分)

  市、县区教育局、食药监局多次对学生营养改善食品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对食材质量进行检测,共抽检25批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从随机突击抽查的学校食堂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全市未发生一起营养改善食品安全事故。

  四、效果(15分)

  (一)、项目效益(15分)

  1、社会效益(5分)

  (1)、学校食堂基础建设明显改善。试点县区共投入1.7亿元用900余所学校食堂、小伙房的新建和改扩建,食堂供餐条件得到很大的改善,加快了农村教育发展。

  (2)、食品安全有了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了严格的餐前、餐中、餐后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每天26.2万名学生在校就餐,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3)、资金安全管理得到了加强。全市建立严格的学生营养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坚持阳光操作。截止20xx年10月,国家累计在我市已投入10.02亿元学生膳食补助资金,没有发生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学生膳食补助资金。

  2、营养改善成效(5分)

  (1)、供餐质量明显提高。学生在校就餐数大幅上升,学生的`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身体素质增强,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促进良好学风、班风、校风的形成。

  (2)、培养了学生的良好的饮食习惯。有不少家长反映自己小孩有挑食、偏食毛病改了,还养成饭前洗手,不剩饭菜的好习惯。

  3、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5分)

  食堂供餐老师的工作量大了,但减轻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也减少学生中午接送途中的安全隐患,使家长有时间和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对控辍保学及脱贫攻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学得好,深受学生家长的衷心欢迎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通过市、县区学生营养办的随机问卷、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进行满意度调查,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0

  为深入推进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质量数量落实到位,我校成立了已校长为组长的自查整改组,现把自查整改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共六级六班,实施营养餐学生299人;教职工20人。于20xx年八月重建学生食堂,食堂餐厅面积约300平方米。从业人员4人都已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餐饮服务证、卫生许可证都在有效期内,自20xx年9月以来学校先后添置蒸饭车、切菜机、切肉机、餐桌50张、消毒柜2台、冰柜2台等314件,总投入62118元,基本保证学生食堂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二、具体做法

  1、 按照每生3元的补助标准足额向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具体是每 天午餐时免费向学生提给烹饪熟的、安全营养的、价值3元的肉类商品。平均发给每位学生,直到打完为止。

  2、严把食品采购关,学生每天的营养午餐主要以鸡肉、猪肉、 蛋为主。全部为本地没有喂过饲料的、没有病的家禽。

  3、严把食品购入数量关,防止克斤扣两,杜绝资金流失,弄虚作假,中饱私囊。在烹饪营养餐前,由分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 表、 学生代表亲自参与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 学生代表亲自参与核准和登记进货的数量, 并负责列好每日进货清单、建好供餐台账。

  4、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每天做好厨房、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每日都有食品留样,及时杀灭蚊蝇蟑螂等,杜绝饮食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5、每天领导小组成员都检查炊事员饭菜的洗涤、搭配、卫生安全等。。

  6、学校专门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专账,监督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每生3元足额使用,专款专用,一律杜绝克扣及挪作他用。

  7、严把食品存储关,做到定期检查,分类储存,标识清楚,杜绝霉烂变质、过期食品出仓。

  8、严把教师就餐值班关,确保学生就餐秩序,杜绝混乱就餐,随意就餐。

  9、严把人员管理关,学校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知识等培训,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学期及年度工作考核,均与绩效工资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10、学生营养午餐管理情况。我校严格按照“麻城市营养午餐工作流程”从采购、入库、出库、午餐加工、试尝、留样、分配就餐、成本核算每个环节严格把关。

  三、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字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学校定期将营养餐供给及学生签字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存在问题

  1、校本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2、从业人员不够稳定。

  3、学校资金紧张,炊勤人员工资缺口较大。

  4、编制紧,监管人员、分管领导均有较重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其他兼职工作,导致有时的监管未完全落到实处。

  五、今后打算

  1、进一步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监管人员、校本培训力度,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使监管落到实处

  2、尽可能安排营养午餐专职管理员。

  3、压缩开支,开源节流,保证从业人员工资,稳定从业人员队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1

  按照省营养办的要求,20xx年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考核延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中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量化打分。现把我市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

  (一)项目立项。我市人民政府、寿县人民政府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印发了《20xx年淮南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经寿县人民政府同意,寿县印发了《20xx年淮南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

  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市十二个委办局为成员单位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寿县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设食品安全、资金保障、监督检查、食堂管理、应急处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的`专抓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政府主导、教育牵头、部门合作、学校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

  根据安徽省《20xx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和淮南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市县分别制定了《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细化、量化、可衡量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资金落实。截止评价日,膳食补助资金100%到位。截止12月31日,资金到位及时率为100%。

  二、项目实施过程

  (一)项目管理

  1.层层签订项目责任书。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供餐企业(个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明确,管理责任落实。

  2.加强政策宣传。淮南市营养办将市县每月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工作编印成简报,寄往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教育扶贫制作营养改善计划宣传展板,在各区巡回展出,通过淮南日报、淮南市广播电视台等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展示工作成果。

  寿县教育局制定了《寿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了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快报、主题班会、横幅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寿县电视台拍摄了《营养餐民生视线专题片》。在《安徽青年报》、《中安在线》、《安徽教育网》、《淮南民生工程网》等媒体发表营养餐资讯12篇,确保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效果显著。

  3.强化信息公开。市、县营养办将每月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分别在市教育局、县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学校重点公开食堂经营许可证、内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带量食谱、饭菜价格、营养餐补助标准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阳光透明。

  4.淮南市、寿县建立并严格执行供餐单位(或个人)准入和退出机制,寿县政府实行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

  5.食品安全管理。寿县指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由专人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级各单位建立并完善了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有关各级行政部门、学校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或演练;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了学校校长陪餐制度。

  6.信息平台管理。寿县教育局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7.实行信息通报制度。淮南市、寿县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市县营养办将每月营养改善计划主要工作编印成简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按制度规定进行通报。

  8.规范报送工作资料。市县营养办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准确、真实报送月报表及各种上报资料。

  (二)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市县分别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管理使用资金。

  2.规范管理使用资金。寿县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县应配套资金和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均及时纳入了县年初预算管理;实行了分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无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

  4.加强监督检查有效性。淮南市、寿县有关部门20xx年开展二次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

  三、项目产出

  (一)覆盖率。截至20xx年12月31日,寿县共有269所学校、97687名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覆盖率达到了100%。

  (二)食堂供餐比例。我市寿县共有269所学校,有265所学校,9.4万名学生采取午间食堂供餐,食堂供餐学校覆盖率达分别为98.5%、96.9%。

  (三)质量达标。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和营养办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查时,采取抽查食品进货验收资料,查看抽检报告单,供餐食品质量均符合要求;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四、项目实施效果(项目效益)

  (一)社会效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促进了扶贫攻坚工作的顺利开展,减轻了贫困地区学生家庭负担,大大改善了我市试点县农村学生的身体素质,提高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加快了农村教育的发展,促进了教育公平。

  (二)营养改善成效。我市寿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几年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明显改善,身心健康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三)学生及教师的满意度。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学生满意度100%。教师满意度100%。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2

  教育部昨天发布,已与十多个省份签订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目前,此计划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已经实现了全覆盖。

  截至20xx年10月底,全国超过二分之一的县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超过二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营养餐,近四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生享受营养膳食补助。

  严格把关杜绝从孩子嘴里“揩油”

  教育部要求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落实到每一笔大宗原材料采购,严把“入口关”,坚决阻止不合格企业参与,让任何单位、任何人不能从孩子嘴里“揩油”。同时,大力推行“阳光校餐”项目,实现营养改善计划执行规范化,学生营养科学化、标准化。

  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五年来,可以说基本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在校吃饭问题。按照每人每天4元,每年800元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91亿元。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连续四年的.跟踪监测表明,国家试点县中小学生贫血率降低8。9个百分点,学生养成一日吃三餐饮食习惯的比例增加4个百分点。学生的身高体重都有所增长、身体素质有所改善、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学生缺课率明显下降。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xx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所做主要工作及取得的实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付泽明

  副组长:江路华

  营养专干:蒋成军

  成 员:各班班主任级村小教师

  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2、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学校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负责人、班主任、从业人员签订了相关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了管理责任。成立了由校长、家长、学生、在职教师等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监督小组和家长委员会,在醒目位置定期公示了监督小组、经费账目、食品名称和数量,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向家长、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我校严格依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了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符合学校实际,并具有操作性。并积极落实了预案的学习、演练等工作,师生熟悉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和相关办法。

  (二)规范操作方面

  本期我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总人数为689人,其中中心校651人,犀牛村教学点28人,道台村教学点20人。我校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选拔业务能力过硬,责任心极强的蒋成军老师专项负责此项工作。

  1、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不存在随意调整供餐食品的数量等行为,确保了给学生提供足量的营养食品。

  2、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基本规范。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做到了持证操作。工作人员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了勤洗手、勤消毒、勤剪指甲、穿工作服、戴口罩上岗操作。按计划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为服务好学生做好了保障。定期对储藏室和食堂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各个流程运行顺畅,记载细致、有据可查。

  3、食品验收符合要求。学校注重与配送企业的沟通协调,并认真做好了食品的接收工作,确保配送食品按质、按量、按时送到学校。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供货商查验、索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学校还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验收记录,并注明了名称、数量等事项,有签收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实行食品质量监督登记:

  营养专干对食品卫生、储藏室卫生、营养餐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食品贮存干净卫生,做到了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严格按照卫生规范及食品留样制度按时留样,牛奶留样一盒(200毫升),鸡蛋留样2个。并做留样记录,详细记录了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留样每份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留样器皿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同时做好了试尝和陪餐工作,详细记录了试偿、陪餐的日期、时间、数量和姓名等信息,做到了天天记录,有据可查。

  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品的监督和发放工作,实名登记就餐学生及数量,营养专干核实人数后由班主任签字按时领取营养餐,并监督学生于早自习前在教室内使用,防止学生弃餐、换餐、留餐,吃不完的食品坚决逐一回收销毁,及时处理食品垃圾。

  5、档案资料齐全:

  由营养专干负责有关方案、制度的起草及相关表格的制定、填写,及时搜集上报上级要求的相关信息,按上级有关要求对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保存,做到了档案齐、分类细。

  6、学校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加强了学校食堂的建设,食堂规范、整洁、卫生。新制定了有关节约及安全方面的标语,张贴于醒目处。建立了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储存场所,配备了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贮存、加工等场所配备了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学校食堂新增了与供餐量相适应的食品加工、分发、学生进餐的设施。

  (三)工作中取得的实效

  1、建立实名制学生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学校还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营养的实施情况予以监督,按计划召开相关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及收集家长和学生的反馈信息。

  2、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制度的制订和监督,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到实处。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要取得社会对营养餐的理解与支持。在实施营养餐计划的整个过程中,学校坚持不懈的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通过校会、主题班会和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提供营养餐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及时撰写简讯,上报我校的先进事迹和优秀经验。

  4、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把好卫生安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是营养餐工作最起码的'要求和持续正常开展的关键。我校非常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特加大对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检查的力度和密度,针对各个季节的不同特点和容易出现的卫生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性,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从而确保营养餐工程的顺利实施,本期未出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

  5、认真组织,及时发放营养餐。学校实行专人管理,专人发放。做好签收、储存、分发、留样、信息收集、食用的痕迹材料。

  6、建立健全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无学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7、认真做好了体质健康监测与上报工作。在监测过程中,认真负责收集相关数据,按实录入系统并及时上报,不拖延。

  7、加强了平时的监督和管理,对班主任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了考评制度的制定和公示,依此对营养餐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做到营养餐工作与绩效挂钩。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校目前实施的蛋奶模式,主要存在下面一些问题:

  1、场地、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需要。存储室小,收到场地制约不能很好的开展工作;没有餐厅,现在学生都是在教室里用餐,卫生达不到标准,存在着安全隐患。食堂加工条件有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2、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3、工作人员(除从业人员)正规培训不够。

  4、由于我校有两所偏远的村小,蛋奶的运送和保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对存在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

  1、近期我校将对旧危房教室进行改造,在改造设计过程中,将充分考虑食堂和学生就餐环境的改善。

  2、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专业论文、各类资格考试、生活休闲娱乐、文学作品欣赏、行业资料、高等教育、应用写作文书、中学教育、54思贤小学20xx年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等内容。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4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学校特将相关事宜告知家长。

  一、实施范围

  国家在我县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一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共计600元。

  三、资金定位

  第一,补助。中央提供的是营养膳食补助。第二,扶贫。目前中央提供的营养膳食补助覆盖的都是特困地区,带有扶贫性质,不同于一般专项资金。第三,足额使用。补助资金要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第四,改善营养。补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改善农村学校学生的营养状况。第五,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是国家补贴给每位学生的专用营养补贴,学校应在原有膳食搭配方面提高标准。

  四、供餐方式

  由县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餐饮企业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营养早餐,具体由学校食堂实施,实行早餐免费供应。

  五、注意事项

  1、为了防止因食用早餐引发不安全事故,对一些喝牛奶会引起胃肠道反应不能喝牛奶的学生、患有胆囊炎或胆固醇较高不能吃鸡蛋的学生,家长可以向学校及时反映情况,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调配。

  2、学生营养餐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班主任的看护下当场吃完,不得带回家食用。

  监督电话:0839—7802031

  20xx年11月1日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xx〕25号),指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自20xx年起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一项健康计划,由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0xx年起,陕西将“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在非国家试点县(区)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20xx年底实现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市、县、区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营养改善计划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省政府成立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供销社、团省委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简称省学生营养办),负责全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市、县、区政府。市、县、区政府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二)县级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的建设、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配套资金、配足食堂从业人员、保障运行费用、督促部门履职,保证实施质量和安全。

  (三)学校负责具体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要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

  (二)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资金政策,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县(市、区)财政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食堂设施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电煤气费用等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力度建设符合学生就餐标准的食堂和餐厅。

  (四)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支持各级政府,加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施,保障营养改善计划的长期有效实施。

  (五)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鼓励和推动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学生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

  (六)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八)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促进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九)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物价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

  (十一)粮食部门负责培育“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实施“放心粮油”进学校工程,组织“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供应网点向学校供应质量安全的粮油产品。

  (十二)供销部门负责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十三)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基层组织和营养健康协会,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积极参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改善就餐条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章 实施对象和范围

  第八条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也纳入实施范围。其中西安市莲湖、碑林、新城等3个市辖区,以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九条 鼓励各市、县、区政府在确保应享尽享、人财物有长期保障的情况下,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第四章 供餐内容和模式

  第十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按照“安全、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学生供餐内容。

  (一)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县在20xx年底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供餐,地方试点县(市、区)要加快制定学校食堂供餐或配餐企业送餐方案,到20xx年全面实现学校食堂供餐。

  (二)供餐内容。以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为主,暂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供餐内容,通过配餐中心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新鲜、保质期较短和价值相当的完整营养早餐或正餐。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和膳食指南,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带量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供餐企业和配送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对粮油等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严格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结算的办法,从源头和过程上确保实施安全。粮油应优先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中采购,县(市、区)政府要协调推动学校与“放心粮油”供应网点建立直接、有序的采购关系。

  第五章 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加大食堂建设力度,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建设全覆盖。

  第十三条 学校食堂建设要遵循“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建设方案要按照“明厨亮灶”要求和食堂设置标准,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实施,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建设的餐饮安全指导。

  第十四条 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倡导政府向专业团餐公司购买服务,引进专业化大型团餐企业委托运营学校食堂,促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食堂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不低于1∶80的比例为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待遇,加强专业培训。加强学校食堂设施配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 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具体责任人。学校要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七条 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试点县(市、区)要从长远发展考虑,科学定位配送中心的'运行机制、配送内容及模式等问题,鼓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

  第十八条 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评优活动,优先考虑解决营养改善计划专(兼)职管理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分配等问题。各市、县、区在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时,要将农村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人员纳入政策实施范围。

  第六章 食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 各市、县、区政府和学校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学校食堂、配送中心、供餐企业要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储存。食品储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五)食品配送。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配送条件和资质。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

  (六)清洗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教育。教育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配送中心、供餐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以及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 应急事件处置。各市、县、区和学校要逐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2小时之内向当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学校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七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资金安排。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补助标准均为每生每天4元,一学年按200天计算。其中43个国家试点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64个地方试点县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共同分担,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地方试点县(市、区),给予奖励性补助。

  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专项资金进行预算、分解和下达。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封闭运行,依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二十五条 资金使用。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为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 专项资金结余应当继续用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结转结余不得超过两年,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七条 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级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依托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系统和月报系统,监控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动态情况,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负责专项资金日常使用管理。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依法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健全食堂原料采购、入库贮存、领用加工等管理制度,加强食堂会计核算。

  第二十九条 资金监督。各市、县、区应当借鉴“阳光校餐”成熟经验,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次等信息。学校、配餐中心、供餐企业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实名制受益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同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章 营养监测和评估

  第三十条 各市、县、区卫生、教育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督促监测县(市、区)和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常规和重点监测,运用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学生体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期考试等,全面评价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成效。

  第三十一条 各市、县、区要成立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配备专(兼)职营养师,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和科学配餐指导,开展餐厅文化、文明餐饮、感恩励志、养成教育等活动,让学生全面掌握科学的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的饮食习惯,使学生终身受益。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宣传、教育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高度注重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省级重点督查,市级定期巡查,县级全程检查,学校日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第三十四条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市、县、区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xx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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