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方案

2023-08-01 教育培训

  作为一名教学工作者,通常需要准备好一份课件,课件根据教学目标设计的、反映某种教学策略和教学内容。那么问题来了,课件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课件,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方案 1

  1.职业危害是什么?

  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职业禁忌是什么?

  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是什么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4.谁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5.哪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6.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哪些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7.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1)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2)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3)有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4)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其他规定。

  8.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什么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9.简述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的内容。

  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0.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何种评价?评价报告要送什么单位备案?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1.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12.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有什么要求?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13.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生产经营单位要提供什么相关资料?

  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14.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说明书有什么要求?

  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15.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在职业健康方面有什么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方案 2

  一、概况

  项目名称:职业健康教育专项培训

  项目任务科室:办公室人事办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人员:

  项目起止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项目背景

  我公司共有驾驶员

  (二)目的

  ⑴通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认知度和提高其应用水平。

  ⑵在培训过程中,开展互动教学,加强我中心对各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的了解和掌握,便于更好地开展实际工作。

  ⑶通过该培训工作,加强我中心与相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职业卫生方面的沟通。

  ⑷通过该培训工作,增强我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⑸通过被培训人员的工作,将其所获得知识普及给更广泛的劳动人群,促进我区职业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内容

  ⑴计划开展宣传活动≥2次。

  ⑵印发宣传品≥3种。

  ⑶宣传栏出刊数≥3次。

  ⑷举办对企业管理人员或职工培训班≥2次。

  ⑸采用科普稿件的形式通过报纸、网络等传播媒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3篇。⑹工作过程中做好工作记录,工作结束要及时做好总结分析。

  (四)阶段计划及阶段目标

  ⑴五一前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固定宣传栏、工业区、社区设点宣传、宣传车流动宣传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⑵大运会前结合全市大运会安全保障的总体部署,会同监督所对辖区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监管。

  ⑶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印制各种职业卫生宣传折页,小物品等,免费发放给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提高他们防病治病的意识。

  ⑷每季度以辖区常见职业病为内容做一期宣传栏,宣传内容应通俗易懂,图文并茂,以达到广泛宣传的目的。

  ⑸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媒体覆盖面广的特点,不定期的撰写职业病防治科普稿件,多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

  ⑹为配合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开展,拟定于下半年对辖区内社康中心医务人员举办一期职业卫生培训会议。

  三、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

  (一)预期成果

  ⑴通过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让更多的企业负责人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扩大我区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⑵大运前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可以使企业更加重视大运期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减少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保证大运会更加安全、平稳的进行。

  ⑶通过对社康中心医务人员的`培训,增加医务人员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可以发现更多经由社康中心诊治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减少误诊和漏诊率,及时救治职业病病人,提高医疗水平。

  ⑷进入社区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宣传,通过报纸、网络等各种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让更多的人了解职业卫生,将可增加我区职业病防治的社会支持度。

  (二)考核指标

  为保证本年度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的切实实施,将依照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操作手册(职业病防治机构)中对健康教育的相关内容和指标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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