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2024-05-24 教学评价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1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经研究,制定以下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

  1.评价对象: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全市高中阶段教师、高三学科中心组成员(含教研员)。

  2.分类评价:分为省一级达标校、其他普通高中校、民办普通高中校等三个类别。

  3.评价方法:

  实行综合评价,即以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奖励性评价相结合为原则。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两项总分100分,竞赛奖励分满分10分,考上清华北大学生奖励分不封顶。

  ①过程性评价:以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占10分)、学校规范办学情况及校本作业推进情况(占10分)、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占10分)等项目为主要依据进行过程性评价得分。

  ②终结性评价:以当年高中毕业生中考成绩为参照依据,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占15分)、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占10分),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人数占比进步情况(占10分)、学生三年保留率(占5分)等项目进行评价得分。

  ③奖励分:分竞赛奖励分和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两部分。

  二、评价指标说明

  1.学校规范办学及校本作业评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常规管理的若干工作通知》(莆教中〔20xx〕56号)要求规范办学,以及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校本作业工作有关通知》(莆教综〔20xx〕85号)要求扎实推进校本作业工作,符合要求得5分。如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中,发现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或校本作业工作开展不到位,每通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学科实验开出率和图书借阅率评价:以全市教育装备与自动化管理平台和全市图书馆自动化管理平台统计的数据为准,学科实验开展情况、图书借阅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符合要求得10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高中三年综合质量监测评价:按各校高中三年市质量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综合得分排名先后顺序得分。

  4.本一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一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一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一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一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5.本二上线比例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二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本市高考本二上线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二线人数占全市上本二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6.高考总分平均分排名进步情况评价:学校高考总分标准分总和排名与高中生源生的中考总分标准分排名对比情况,按进步率排名得分。

  7.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校排名进步情况评价:高考九门学科平均分排名名次的总和,在同类校排名得分。

  8.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校后30%学生占比进步情况评价:该校在同类校中,文科、理科毕业学生后30%人数总和与学校生源在同类校中后30%人数相比,按进步排名情况得分。

  9.以上第3-8点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排名先后计分。排在省一级达标校前两名、民办普通高中校前两名、其他普通高中校前四名的,得该项总分的10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三、四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三、四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五至八名的,得该项总分的80%分值;排在省一级达标校第五、六名,民办普通高中校第五、六名,其他普通高中校第九至十二名的,得该项总分的60%分值;其他名次的学校均得该项总分的50%分值。

  10.学校学生三年保留率得分:实际参加高考人数/高一年级时新生人数×100%×5。

  11.奖励分:一是竞赛奖励分,学生参加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文化学科等竞赛获奖的学校予以奖励加分(奖励分加分方案见附件),封顶10分。二是学生考上清华北大奖励分。对县区奖励加分:每位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该考生的小学和初中生源地所属县区各奖励0.5分;对高中学校奖励加分:考上清华北大人数扣除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该校全市中考前200名生源中的招生数乘以6%),每考上一位,奖励高中学校1分,得分不封顶。

  三、评选嘉奖对象

  (一)集体嘉奖对象

  1.县区

  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加上奖励分,合计总分居全市前三名的县区,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

  2.学校

  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三名、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八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得分前两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优秀学校”奖;对各类学校中4、5、6、7、8五项进步率情况得分前三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学校”奖。

  (二)个人嘉奖对象

  以下嘉奖对象分别授予:莆田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1.学校管理者

  综合得分获奖的每个学校,各嘉奖两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2.教师

  ①综合得分获奖的学校按指标推荐嘉奖教师。指标分配办法为:上述三类高中校的`第一、二、三名,分别按高考参考学生数除以12.5乘于7%、6%、5%的人数进行推荐高中教育先进个人名单(其中班主任不少于30%)。

  ②除莆田一中理科奥赛班扣去10名基数外,全市凡有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该学生所在班级参考科目的所有科任老师。

  ③学生高考单科成绩居全市前五名的课任教师,同校同学科不超过2人。

  ④获得许阿琼奖学金体艺类考生的所在班级指导教师1人。

  3.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

  ①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前三名(含第三名),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②全市学生高考单科平均成绩在全省排名与上年度全省排名相比,前进两名及以上的学科,该学科市高三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所有成员。

  ③学科中心组在年度综合评价中取得前两名的该学科市高三中心组全体成员(含学科负责人)。

  四、考评结果应用

  1.对获得嘉奖的县区、学校及个人,在市教育系统和新闻媒体上进行表扬。

  2.对获得嘉奖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并计入各学校规定的相应年度考核量化分。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2

  一、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都可申报参加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分。

  2.激励性原则

  对教学成果显著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通过奖励调动大家工作的'积极性.

  3 .导向性原则

  倡导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树立质量至上的办学意识。

  二、评价内容

  1.落实课程计划;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3.学生发展情况和学校教科研成果;

  4.高考成绩。

  三、评价工作程序

  1.自评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应于当年7月底前认真进行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

  2.申报各校应于当年8月初向市教育局书面申请参加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并提交上一学年度相关材料。

  3.量化评分由教研室牵头,招生办、基教科等科室协同,对各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和量化评分。

  4.审核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领导组审核评分情况,确定获奖等级。

  四、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将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3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经研究,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

  (一)评价对象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教育联盟、中学教育集团、全市高中阶段教师、高中学科中心组成员(含教研员)。

  (二)评价原则

  坚持科学有效,实行综合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结果性评价和奖励性评价相结合。

  (三)分类评价

  分为省一级达标校、其他普通高中校、民办普通高中校等三个类别。

  (四)评价内容

  1.过程性评价(总分25分)

  以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占5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占5分)、校本作业推进情况(占5分)、学科实验开出率(占5分)、学校阅读工作推进情况(占5分)等项目为主要依据进行过程性评价得分。普通高中教育联盟体正常开展“五个一”活动、中学教育集团“五个统一”落实情况。

  注:20xx年起学校科技创新教育推进情况将列入过程性评价。

  2.增值性评价(总分60分)

  以高中毕业生三年前的中考情况为参照依据,双一流高校上线比例进步情况(占5分)、特殊类型上线比例进步情况(占15分)、本科上线比例进步情况(10分)、艺体生本科上线比例进步情况(5分)、中高考总分平均分进步情况(占15分)、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学校后30%学生人数占比进步情况(占10分)、

  3.结果性评价(总分15分)

  以高考情况为参照依据,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学校对比情况(占10分),学生三年保留率(占5分)等项目进行评价得分。

  4.奖励性评价(总分10分)

  (1)竞赛类奖励;

  (2)获得许阿琼奖学金类奖励;

  (3)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和中学教育集团类奖励;

  (4)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培养校奖励。

  评价指标说明

  1.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

  按各校高中三年市质量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情况,在同类学校中,按同类学校总数的线性比例得分,满分5分,最低1分。

  2.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及校本作业推进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工作的通知》(莆教中〔20xx〕56号)要求规范办学,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有序开展集体备课,有效组织课堂教学管理与评价,定期规划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并及时反馈,全部符合要求的得5分。如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或教育督导中,发现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每通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校本作业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xx〕85号)要求扎实推进校本作业工作,按学科分模块建设校本作业资源库,学校申报后,经核查校本作业工作开展符合要求的得5分。

  3.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

  以全市教育装备与自动化管理平台数据为准,根据学科实验开展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类,分别得5分、4分、3分、1分。

  4.学校阅读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学校图书配置情况,学校阅读方案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学校氛围营造情况,学校阅读课程开设及阅读活动组织情况,同时结合图书馆借阅平台中的借阅流通情况和使用活跃度情况等综合统计排名先后顺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类,分别得5分、4分、3分、1分。若学校被评为“书香校园样本校”,则该校在“学校阅读工作推进情况”项目中得5分。

  5.双一流上线比例进步情况(双一流即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双一流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双一流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双一流人数占全市上双一流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6.特殊类型上线比例进步情况

  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特殊类型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特殊类型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特殊类型线人数占全市上特殊类型上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7.本科上线比例进步情况

  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科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本科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科线人数占全市上本科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8.体艺类上线比例进步情况

  学校报考体艺类高考学生,其中本科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本科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体艺类本科线(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本科线)人数占全市上体艺类本科数(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本科线)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9.高考总分平均分进步情况

  学校高考总分标准分与本届高中学生入学时中考总分标准分对比情况,按其进步率情况顺序得分。

  10.高考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学校情况

  高考九门学科平均分在同类学校中的比较情况顺序得分。

  11.历史、物理类学生总分在同类学校后30%学生占比进步情况

  学校历史、物理类毕业生在同类学校后30%人数占比与该校生源在同类学校中后30%人数占比相比,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12.学生三年保留率得分

  实际参加高考人数/高一年级时新生人数×100%×5分。

  13.以上第1点,第5-11点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排名先后顺序得分

  得分分为4层次,第一层次在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2名、在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4名、在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得该项总分的100%分值;第二层次在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2名、在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4名、在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得该项总分的'80%分值;第三层次在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2名、在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4名、 在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得该项总分的60%分值;其他剩余学校均得该项总分的50%分值。

  14.奖励分

  (1)竞赛类奖励加分(含教师与学生的,封顶5分)。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技能竞赛获奖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奖的,其所在学校将予以奖励加分;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文化学科等竞赛获奖的学校予以奖励加分(竞赛类奖励加分方案详见附件);莆田一中教师或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将予以奖励加分,其他9所省一级高中达标校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予以奖励加分,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外其他学校按照竞赛类奖励加分方案实施(见附件2)。

  (2)获得许阿琼奖学金类奖励加分(封顶5分)。学生当年度获得许阿琼奖学金人数与本校近三年获得许阿琼奖学金平均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对比,每增加1名奖励1分,封顶5分。

  (3)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和中学教育集团类奖励加分。获得优秀高中教育联盟的当年度联盟轮值校奖励3分,成员校各奖励2分;获得优秀中学教育集团的集团总校奖励3分,各成员校各奖励1分。

  (4)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培养校奖励加分。对县区奖励加分:每位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该考生的小学和初中生源地所属县区各奖励0.1分;对高中学校奖励加分:考上清华北大人数扣除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该校全市中考前200名生源中的招生数乘以6%),每考上一位,奖励高中学校1分。

  三、评选嘉奖对象

  (一)集体嘉奖对象

  1.县区

  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加上奖励分,评选出3个县区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称号。

  2.普通高中教育联盟、中学教育集团

  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内所有高中学校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标准分与近三年高考平均标准分对比,根据进步率情况在五个联盟体中评选出2名,获当年度“优秀高中教育联盟”称号。

  中学教育集团内所有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标准分与近三年中考平均标准分对比,所有高中学校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标准分与近三年高考平均标准分对比,根据综合进步率在十个中学教育集团中评选出3名,获当年度“优秀中学教育集团”称号。

  3.学校

  根据综合得分在省一级达标校中评选出3名、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8名的、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称号;各类学校中5、6、7、8、9、11六项进步率得分总分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3名、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其他普通高中评选出5名获“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称号。

  (二)个人嘉奖对象

  以下嘉奖对象均荣获“莆田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1.学校管理者

  综合得分获奖的每个学校分别嘉奖两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2.教师

  (1)按各县区总分得分情况,评选出5名按照该县区当年度参加高考学生总数除以12.5后再分别乘以2.5%、2%、1.5%、1%、0.5%所得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下同)比例分配指标,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市直学校按2%比例分配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用于嘉奖辖区内当年度未获得“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和“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称号的学校,且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2)获得“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和“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称号的学校按照该校当年度高考参考学生数除以12.5后再乘以4%所得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法)推荐人选(其中班主任占比不少于30%)。

  (3)全市凡有学生(莆田一中物理奥赛班须超过12名,历史奥赛班须超过4名)被清华北大录取,该学生所在班级所有高考科目的所有课任教师。

  (4)学生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居全市前五名的课任教师,艺体类考生专业课单科成绩居全市前2名的课任教师,同校同学科不超过1人,如同校同分,高考总分高的优先。

  (5)体艺类考生获得许阿琼奖学金的,其所在班级的该专业指导教师1人。

  (6)高考各学科标准分排名与高中生源生各学科中考标准分排名对比情况,进步率排名全市第一名的,该校高三年段该学科所有教师。

  3.备课组长

  获得“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和“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的学校,参考人数在200人及以上学校各推荐备课组长2人,参考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学校各推荐备课组长1人。

  4.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

  高一、高二、高三年段各学科中心组分别按照10%、20%、30%的比例(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法)推荐人选。

  5.服务保障人员

  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的县(区)教育局2人,其他县(区)教育局1人;市教育局2人。

  四、考评结果应用

  1.对获得嘉奖的县区、学校及个人,在市教育系统和新闻媒体上通报表扬。

  2.对于获得嘉奖的个人,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各学校按规定相应计入年度量化考核分。

  3.对高一、高二、高三年段学科中心组中未获得嘉奖的成员,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4

  一、背景及意义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普通高中从“分层发展”向“分层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转变,我省暂停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评估工作,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和批次没有根本改变。为推进普通高中的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加快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决定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二、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校个性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发展。

  三、基本原则

  注重过程,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从实际出发,注重办学质量和特色;突出辐射效应,促进学校在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好表率和引领。

  四、申报的条件

  有三年以上办学经历的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五、评估组织和程序

  (一)评估组织。市教育局成立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承办具体事务。同时建立评估专家库,评估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组。

  (二)评估程序。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具体实施。评估分为学校自评、县市区预评估后申报、市级评估三个程序。

  1.自评。学校对照《阜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及《评估细则》进行认真自评;自评达到优秀等级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申报。县市区所属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预评估,初步认定达到优秀标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3.评估。市教育局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六、评估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学生综合素质、群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A级指标),分为B级指标27条、C级指标76条,总分1000分。为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另设附加分部分。具体内容见《评估细则》。

  (二)学校评估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 其中A级指标中“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三项须不低于本项总分8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

  1.学校所在县(市区)高中布局明显不合理,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没有扶持薄弱高中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或工作没有明显成效;

  2.学校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因学校责任而导致学生死亡事故;

  3.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学校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学校高中规模过小且不足24个班,或班额超过56人;

  6.学校没有实施高、初中分离办学的;

  7.尚未有普通高中毕业生的;

  8.其他情况不适合参加评估的。

  七、结果使用

  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审核专家评估情况,提出认定意见,评估结果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享受省级示范高级中学的政策待遇,但同时必须履行省级示范高中的义务。

  八、其他

  待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修订此评估方案。

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5

  一、指导思想

  引导学校增强质量意识,注重过程管理,激励争先进位,注重发展水平评价;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顺应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评价体系

  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以各校应届生高考成绩和中考成绩为评价依据。内容包含实现目标、发展水平、学科优胜、班级优胜和艺体特色五个部分。综合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其中实现目标占50分、发展水平占25分、学科优胜占15分、班级优胜占5分、艺体特色占5分。

  (一)实现目标(50分)

  1.一般普通高中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目标(实际达一本线或二本线人数除计算在三本数内,另按达一本、二本线1人分别加计三本3人、2人),得50分;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计算得分;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2.市示范高中分二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5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5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二本及以上目标(超额完成一本任务,超额部分双倍计算二本人数),得35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35计算得分;二本及以上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3.省示范高中分一本和三本及以上两段计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得10分;未完成预期三本及以上目标,按实际完成率乘以10计算得分。完成或超额完成预期一本目标,得40分;一本目标完成率超过60%(含60%),按实际完成率乘以40计算得分;一本目标实际完成率低于60%不得分。

  (二)发展水平(25分)

  发展水平评价相对提高比率。相对提高比率是指学校相对提高率与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总分平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总分平均分的比率。各校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相对提高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提高比率乘以25计算该项得分。

  (三)学科优胜(15分)

  学科优胜评价包含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和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两个部分,其中人均分比率评价占40%、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占60%。

  1.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学科人均分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包含文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和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共八个学科,下同)人均分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人均分的比率。每个学科人均分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人均分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40%为该项得分(8为八个学科最优得分之和,下同)。

  2.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学科相对提高比率,是指该学校高考学科相对提高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该学科最优相对提高率的比率。学科相对提高率是指该校当年应届生高考学科人均分与三年前高一入学学科人均分(文综以政治、历史成绩计算,理综以物理、化学成绩计算)的比率。每个学科相对提高比率评价得分等于该学科相对提高比率,各校八个学科得分之和乘以15/8×60%为该项得分。

  (四)班级优胜(5分)

  优胜班级是指班级达线率(省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班级计算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班级计算三本以上达线率)超过全县同类学校平均达线率的班级。各校优胜班级数与高三总班级数之比为该校优胜班级率。各校优胜班级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优优胜班级率之比为该校相对优胜班级比率。各校按照相对优胜班级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

  (五)艺体特色(5分)

  各校艺体考生相对报考录取比率,是指该学校艺体考生报考录取率与全县同层次学校中最高艺体报考录取率之比。各校按照相对报考录取比率乘以5计算该项得分。应届生艺体报考人数低于本校应届生5%或录取人数少于5人的不得分。

  加分项

  1.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超预期目标,每超一个百分点加0.1分,预期目标达线率超10个百分点以上(含10个),超出部分每个百分点加0.2分。

  2.省示范高中一本达线率、市示范高中二本以上达线率、一般普通高中三本以上达线率与上年度高考达线率相比,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1分。

  3.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名每生加5分;录取北大和清华每生加2分;省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名或全市前3名、市示范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名、一般普通高中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省前10000名,每生加1分。同一学生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算加分。此项评价包含应历届学生。

  4.鼓励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通过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每录取1名学生加0.05分。

  三、奖惩办法

  (一)精神与物质奖励

  1.设立“普通高中教学质量综合奖”。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10%奖给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

  2. 设立“特别贡献奖”。根据加分项得分,对位居前三名的学校颁发奖牌,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3.设立“争先进位奖”。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本学年度比上年学度前移的学校颁发奖牌,每前进一个位次奖励5万元。

  4.设立“学科优胜奖”。根据学科优胜评价得分,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学科教师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获得该项奖励的学校最优授课教师另行加奖(语文、数学、英语奖5000元,综合学科1万元)。

  5.设立“优胜班级奖”。根据班级达线率(计算方法同优胜班级),分别对省示范高中类、市示范高中类和一般普通高中类位居全县第一名的优胜班级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通报表彰,并奖励每班1万元,该班班主任另奖5000元。

  6.根据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对各公办普通高中进行物质奖励,发放奖金。具体计算方法是:每分师均奖金数=全县奖金总额(500万元减去前五项奖金额)÷各校得分与各校教师数乘积的总和;各校奖金数=学校得分×学校教师数×每分师均奖金数。

  (二)职称岗位奖励

  对综合评价得分位居前二名的学校,从系统空余岗位中,拿出适当岗位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均奖给学校有功人员,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奖金不得平均分配。

  (三)责任追究

  对未实现目标且综合评价量化得分后二位的普通高中学校纳入重点管理。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导处和教研处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上述人员年度内不评优评先;连续两年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学校,上述人员年度内除不评优评先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超过全校平均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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