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余数除法》的教学反思

2021-02-19 教学反思

  《有余数的除法》是表内除法的延伸,这节课主要是让学生理解以下问题:1,余数要比除数小。2,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一、问题呈现

  14根小棒可以围成几个正方形?解决问题时,把理解余数要比除数小和怎样处理除法竖式连在一起教学的,除法的余数问题和除法竖式的书写和理解对二年级学生来说都是难点,学生不容易理解。

  在教学时,我是把这两个问题分开来教学的。我借用书上呈现的情景:14根小棒每4根围成一个正方形,怎样围呢?请同学来分。这是学生已有的知识,学生很快就能解决,得到围成3个,还剩2根。问题:还剩2根,还能不能继续围呢?如果再继续围,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学生说到:不能继续围,因为这时只有两根小棒。所以剩下的两根小棒是不能再围了。问题:剩下的小棒数是多少时,就不能再分。学生回答:剩下的小棒数少于4时,就不能再分了。

  在这里把解题方案转化为算式,4是除法算式中的`除数,剩下的小棒数是除法算式中的余数。14÷4=3(个)……2(根)。从这里得到余数比除数小。如果是15,16,17,18,19,20,21,22……根呢?

  16÷4=4(个)

  17÷4=4(个)……1(根)

  18÷4=4(个)……2(根)

  19÷4=4(个)……3(根)

  20÷4=5(个)

  2、总结规律

  1、余数总是比除数小。

  这时同学们还发现:余数要1,2,3。我顺势问学生,如果除数是3,余数可能是什么?最大的余数是几?如果除数是5,余数可能是什么?最大的余数是几? 2、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通过对这几组算式题目的对比与总结,如15÷4=3(个)……3(根),即15=3×4+4。17÷4=4(个)……1(根),即17=4×4+1。18÷4=4(个)……2(根),即4×4+2,。总结出被除数=除数×商+余数。

  三、对有余数除法口算的一点思考

  通过本节课的教学,我发现学生完全可以自主发现并掌握余数的概念,以及余数要比除数小和被除数=除数×商+余数。在今后的乘法口诀求商的口算应用中联系有余数除法的规律可以快速求解商和余数分别是多少,以及去检验是否计算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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