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2022-11-06 奖罚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店奖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1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2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5:30分,迟到罚5元,半小时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煤气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和私拿餐厅或他人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炒菜师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配菜、洗菜保证蔬菜的情况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一次给予10元罚款。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管理人员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本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3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5~50元;

  ②警告:罚款 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50~100元;

  ②嘉奖:奖金 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 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 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 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 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 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 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 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 工作时干私活;

  24)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浪费酒店财物,如餐具,食品,纸张等;

  9)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4)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 进出酒店时拒绝警卫检查;

  16) 为其他员工打卡;

  17)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 在未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如现金等;

  11)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3)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4) 偷窃行为;

  15) 骚扰、欺辱,危害饭店客人或员工;

  16)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7)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8) 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9) 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 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 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 连续三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 积极参加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 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7) 为维护社会公德和山庄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 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山庄的事件的;

  3) 见义勇为且为山庄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5)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6)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 级

  1) 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山庄挽回重大损失的;

  2) 1年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嘉奖的;

  3) 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4) 本年度得到总公司嘉奖的。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4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4厨房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对有如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一、完成销售计划或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二、对于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效果的。

  三、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四、技术熟练,受到顾客表扬或在有关重在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五、当场抓获或揭发摸、拿、偷、盗商品,销售或其它有价值的凭单,情况属实的。

  六、一贯忠于职守,奉公廉洁,拒收贿赂,谋私利有突出事迹的。

  七、利用业余时间修旧利废,为酒店节约费用开支,有突出贡献的。

  八、其它值得奖励的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有下列行为的应以行政处罚或罚款:

  1、在店内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影响的医药费自理,假期工资,损环的公共财物由当事人照价赔偿。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罚款。

  2、因工作失误造成火灾、火警、被偷、被盗、被骗或其它事故的,除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之外,还须视情节重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3、员工在店内拿商品不付款或有意少付款的除补付余额外还须观其认错态度和商品金额的多少,处于倍的罚款。

  4、当班制作人员因自已有事与其它当班人员私搭协议,擅自调换,顶替以致影响出菜速度和产品质量的作旷工论处,并予以罚款XX元。

  5、上班时间不穿戴工作服(帽)或穿戴不整洁或在上岗操作中违反卫生管理条例的予以罚款。

  6、制作人员不按菜肴的质量标准要求做菜,产品粗制滥造,影响产品质量,酒店信誉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应按菜肴同等数量或倍予以罚款。

  7、故意掺和佐料,造成浪费,故意消耗原材料影响酒店经营毛利水平和产品质量的破坏行为。应给予严从重的行政处分和罚款。

  8、制作人员不经服务员传菜,直接给亲友,熟人等顾客配菜、炒菜,份量擅自加多的罚款XX元。

  9、配菜人员不按菜单所列的菜名配菜,以低价菜换实际高价菜,菜单与实际不符的按炒出菜价的倍罚款。

  10、制作人员用餐是私自开设“小灶”,挖酒店“墙角”的,一次罚款XX元。

  11、员工进入厨房。凉菜间偷拿、偷吃食品的罚款XX元,制作人员在场,不予制止的并罚。

  12、酒店组织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员工都应该参加,有急事须向召集人请假,没有请假的,无故缺席的罚款XX元。

  以上条例由厨师长、主管负责实施,罚金额由各种部门用于奖励。如发现各部门对处罚行为没有兑现的,将对各部门负责人罚款XX元。

  总体而言厨房可分类为三个部门:采购、储藏、出品,每个部门做好各自的工作,层层把关,相互监督,才能把厨房搞好。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5

  为了增长餐馆的利益,制定厨房奖罚管理制度,履行厨房员工守则,自觉奠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热爱本职工作,注重职业道德,自觉维护餐厅的声誉,爱护酒店公共财产,必须服从厨师长的工作分配。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串岗,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点,下午4:30分,迟到5分钟之内罚5元,5分钟后每分钟罚2元,半小后根据情况待遇高低处罚。

  3、工作服穿戴整齐(工衣、工帽)保持干净、整洁,如发现不戴帽子的每次给予5元的罚款(厨师长另外),工作服特脏不讲究的第一次通知,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加倍罚10元。

  4、厨房员工一律不准穿短裤、拖鞋上班,如发现每次给予10元的罚款。

  5、厨房重地严禁抽烟,如发现一次每次罚5元,不准进入大厅逗留、闲聊、吸烟等(厨师长除外)。

  6、所有厨房员工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油、燃料等,注意消防安全,特别是值班员工要做到人走灯灭、水停、门关,所有厨房燃料关好阀门,各种菜式收捡好方可下班,如发现菜品误捡,油阀没关等现象,值班人员和主配一起处罚每人次罚20元(主配罚10元),严重影响工作正常操作的加倍处罚。

  7、不准吵闹、打架、拉帮结派,影响厨房整体的团结友好,不得偷窃或私拿餐厅或他人的财产,如发现每人次罚20-200元(严重者交给公安部门处理)。

  8、各种成品或上桌的菜品除了打荷员和厨师长品尝外,其它的厨房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给予20元的罚款。

  9、厨房工作人员充分做好餐前准备,保证出品质量,提高上菜速度,如出现菜品令客人不满意打下来,厨房追究当事人责任,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0、煮饭勤杂工煮饭时要认真仔细淘洗干净,不能出现生饭的现象,避免饭里有砂、石头、谷子、老鼠屎等杂物,如有客人投诉,按情况是否严重给予5-50元的罚款。

  11、洗菜勤杂工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按照一拣、二洗、三过清、四整齐摆放的程序清洗各种蔬菜,如有各种蔬菜上桌被客人打下来,说有虫、草、头发、砂子、黄叶等杂物,洗菜员按菜谱成本价买单。

  12、洗碗勤杂工注意各种厨具轻拿轻放,避免餐具损坏、打破等现象,保证餐具清洗干净、卫生,损坏餐具按进价赔偿,自觉主动报告厨师长打破的餐具,如不报加倍处罚。

  以上罚款不是目的,为了酒店生意兴隆,不断的扩大,敬请每位厨房员工自觉遵守以上规章制度。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6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5、酒店员工奖罚的规章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团结同事。

  2、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

  3、工作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酒店的利益出发,为酒店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和现金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以下条款按次进行现金处罚

  1、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2、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3、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4、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6、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7、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8、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9、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11、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12、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酒店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7

  (一)表彰与奖励

  1.表彰与奖励的条件和分值

  (1)对餐厅管理、服务做出重大贡献者,视成绩大小奖励3~20分。

  (2)工作突出,半年内未出差错者,奖励2~5分。

  (3)服务质量高,服务意识强者,奖励2~10分。

  (4)严格控制成本,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奖励2~20分。

  (5)积极处理突发事件且使餐厅免受损失者,奖励2~50分。

  (6)服务周到、热情,并经常获得顾客口头表扬或书面表扬者,奖励1~5分。

  (7)拾金不昧者,奖励2~10分。

  (8)举报跑单、多收顾客的钱财或其他有损餐厅利益的行为并查有实据者,奖励1~10分。

  (9)对餐厅经营提出有价值的建议者,奖励2~20分。

  (10)积极介绍客户且销售成绩突出者,奖励2~10分。

  (11)对保护餐厅人员、财产安全有特殊贡献者,奖励2~10分。

  (12)帮助顾客解决困难,受到顾客表扬者,奖励2~20分。

  (13)能顾全大局,主动加班者,奖励1~5分。

  (14)能妥善处理顾客投诉者,奖励1~2分。

  (15)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者,奖励1~3分。

  2.表彰与奖励方式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10分,给予口头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20分,给予通报表扬;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30分,颁发奖状和奖品;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4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5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6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7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80分,给予奖金;

  每季度奖励分值累计达到100分,给予奖金并增加工资。

  3.表彰与奖励的程序

  (1)奖励分值由楼面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

  (2)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由主管和经理视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

  (3)颁发奖状、奖品和奖金,由楼面经理报总经理办公室,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后由楼面部执行。

  (二)处罚细则

  1.一般过失

  (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4分。(2)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号牌者,扣1~5分。

  (3)上下班不使用员工通道者,扣1分。(4)在酒楼内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果皮者,扣1~3分。

  (5)当班时串岗、聊天,擅自调班者,扣1~3分。(6)在餐厅内大声说笑,嬉戏打闹者,扣1~3分。

  (7)不礼貌待客,缺乏热情者,扣1分。(8)非当班时,私自在客用场所逗留、闲逛者,扣1~3分。

  (9)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并逗留者,扣2~5分。

  (10)未经允许使用供给顾客的设备、设施、用品者,扣1~3分。

  (11)工作不积极,怠慢顾客,引起顾客不满者,扣1~3分。

  (12)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视情节轻重扣1~5分。

  (13)违反安全规则和保密守则者,扣1~5分。

  (14)不尊重领导,不服从上级的工作指令和工作调动者,扣2~5分。

  (15)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者,扣1~5分。

  (16)有严重或重大过失者,按照酒楼相关规定处理。

  2.处理方式

  (1)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10分,给予批评教育。

  (2)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15分,扣发工资50元。

  (3)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20分,扣发工资100元。

  (4)每季度扣分累计达到30分,扣发当月工资,停职检查。

  3.处罚程序

  (1)由领班或发现人报告楼面主管或经理,由楼面主管或经理视情况决定具体扣分。

  (2)批评教育由领班或经理决定并执行。

  (3)普通员工扣发工资、停职检查及解聘等,由楼面经理执行;领班以上者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楼面部执行。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8

  一奖励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着。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着.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二处罚(轻微过失)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三处罚(一般过失)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四处罚(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

  1.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2.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5.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7.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8.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10.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1.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2.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13.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14.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15.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9

  一、惩处条例

  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吃零食。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5、不走楼梯,非工作需要擅自使用客用电梯。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酒店。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1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元以上。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处以罚款3元以上;管理者处以5元以上。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5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0元以上。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1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15元以上。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注意: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可同时对员工罚款20元以上;管理者处以30元以上。

  二、奖励条例

  1、 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除班前会上表扬外,可奖励5元以上。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除表扬外,可奖励10元以上。

  3、 优质服务,受到酒店领导或客人好评。除表扬外,可奖励15元以上。

  4、 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5、 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除表扬外,可奖励20元以上。

  6、 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或得到职位提升。

  7、 见义勇为,保护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除表扬外,可奖励30元以上。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除表扬外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10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工行为处理。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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