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牌加工合同

2024-08-29 加工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贴牌加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贴牌加工合同 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_____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_____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价格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_____(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保修3年,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3、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4、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_____、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货款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星派”贴牌_____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_____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 2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作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装名称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合计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订做物数量与金额:工厂货号客户款号面料成分62%棉,10%竹纤维,18%涤纶,10%天丝60%棉,40%涤纶100%棉100%棉颜色黑色蓝色蓝色黑色单价数量金额(元)货期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____年09月18日到____年3月15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

  六、a.b.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30%(即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70%。

  七、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贴牌加工合同 3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贴牌加工合同 4

  委托方:

  住所地

  受托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就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产品

  第二条 :订货和运输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具体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及运输和交货方式以双方的订单协议为准,该订单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OEM供应商。

  3、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经确认后订单有效。

  4、甲方不能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1、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

  2、乙方开具的发票应为增值税发票。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产品。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或乙方为甲方研发而提供的)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来组织生产,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甲方的签章的技术工艺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乙方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技术标准或产品配方,乙方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产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五条:质量负责条件及期限

  1、在产品保质期内乙方保证对该产品的生产质量和乙方负责范围内的保存和运输始终负有法律责任。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第2条至第4条的规定。

  2、乙方产品必须符合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的要求。(以上文件会不时通过书面通知修改)

  3、产品达到乙方的有关产品品质的说明和保证。

  4、产品符合有关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5、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全套的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记录,产品合格分析报告,以及其他相关单证。

  6、如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标准发生变化,甲方必须遵守新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六条:原辅材料和包装物

  1、原辅料、包装材料、胶带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费用(包括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和预测准备所有的设备(人员)和辅助材料,并自负费用和风险;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生产配方中的所有原料辅料和产品包装物,乙方必须使用且仅能使用甲方专供的物资。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材料的数量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关材料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将该数量2天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4、乙方须对送达的所有上述物资应自担费用负责管理。不得出现交叉污染或与其他非甲方专供原辅料内包装混放混用现象。

  5、所有半成品和其他包装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核定范围之内。超过核定标准的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由乙方承担费用,具体损耗标准有所不同,详见相关附件。

  6、甲方存放于乙方的所有产品、半成品、次品、相关原辅材料和内部包装物,其所有权属于甲方,但乙方须承担所有材料和产品灭失或损害的风险。乙方不得将其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其它用途。

  7、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材料用于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任何材料或产品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或流入第三方。

  第七条 产品验收

  1、甲方对产品在收货冷库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抽检合格。

  2、验收的抽检标准按照甲方已告知乙方的验收书面标准(甲方亦可能随时对标准进行修正)。乙方应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检疫报告。

  3、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第八条 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

  2、第1条所述的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硬的尖锐物等;食品被致病菌污染: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

  3、第八条1所述的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产品的质量的特性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如: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质保期超出等。

  第九条 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

  第十条 交提货方式及费用

  1、交货地点在甲方指定的仓库,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工作和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

  乙方须在每次货物发出并在甲方验收入库后,需根据发送的产品数量,按价格明细表,开具增值税发票至甲方,甲方需在发票日期始30个工作日内,结算所有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汇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甲方保留此事的追诉权。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由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一偿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五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甲方定做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乙方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产品的金额的200%作为违约金,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乙方要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物资损毁、灭失的,应当首先支付甲方物料损失的200%作为赔偿费,另外必须承担甲方所产生的所有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质材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肢解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3、 商标归 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的利益使用该商标。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随时终止本合同和与乙方的其他合同,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保留对乙方追诉的权利和其他权利。

  4、乙方承诺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对其他的个人、公司或团体直接或间接的泄露该信息。

  5、任何乙方一旦违约,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品牌损失等费用,并且双方保留对此事的追诉权。任何一方员工违反"机密信息"条款,由其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或产品订单的,应在24小时之内书面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可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乙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方法,可由协议双方协商决定。

  第十五条 解决纠纷方式

  1、当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有限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贴牌加工合同 5

  甲方: (承揽人) :

  乙方: (定作人) :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______市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 工生产 ## 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服装名称 牛仔裤 牛仔裤 牛仔裤 牛仔裤 合计 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 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 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 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 订做物数量与金额: 工厂货 号 客户款 号 面料成分 62%棉, 10%竹纤维, 18% 涤纶,10%天丝 60%棉,40%涤纶 100%棉 100%棉 颜色 黑色 蓝色 蓝色 黑色 单价 数 量 金额(元) 货期

  二、 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 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 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 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 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 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 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 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 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 ______ 年 09 月 18 日到 ______ 年 3 月 15 日完成,余下货款到 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包装要求: 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 名称、数量、货号。

  六、 a. b. 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 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 30 %(即 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 70 %。

  七、 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 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 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元) ,货好通知乙方 元) ,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贴牌加工合同 6

  甲方:

  乙方:

  为发展 省 县农业产业化项目,将 县粮食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粮食标准化加工的生产水平,双方本着诚信守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多次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 委托稻谷收购和大米加工

  甲、乙双方合作初期采取松散型合作方式,即在不影响乙方原有生产条件和业务开展的利益前提下,甲方出资委托乙方协助收购甲方指定区域所需品种的稻谷进行加工。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按甲方指定价格及时收购稻谷进行加工,确保加工的大米按质按量及时交货,加工费用随行就市。

  第二条 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甲方委托乙方收购的稻谷及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1、按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和指定的价格进行收购。

  2、确保收购的稻谷符合生产加工标准和质量标准。

  3、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5、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6、全力协助甲方解决粮食仓储和物流事项。

  第三条 双方紧密型合作后成立新公司

  随着甲乙双方合作的逐步深入,根据甲方销售市场业务发展的规模和进度,双方认为条件适宜时,愿意由松散型合作上升为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规划、投资征地,成立一家新公司并建设现代化标准新厂房,将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条 新公司甲乙双方的责权

  甲乙双方成立新公司,按股份比例出资工商注册。甲方拥有公司股权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出任,公司总经理由乙方出任。双方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责权、履行义务,管理运营好公司。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职责分工

  1、甲方主要负责外部市场产品销售业务与整合资源。

  2、乙方主要负责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粮食收购和生产加工主业务,甲方委派人员协助乙方经营管理。

  3、原则上,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决问题,但在公司重大决策存在争议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决策执行,同时责任风险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 投资的项目和企业,如需当地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乙方应全力协助争取,并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商议确定。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为确保双方利益和双方共同发展意愿,原则上双方在省县 镇不再设立第二家粮食加工企业,即将双方成立的新公司做大做强,全力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双方商定紧密型合作的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正式合同在成立新公司、需完善相关手续时签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贴牌加工合同 7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

  住所/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具备茶叶生产的相关法定资质要求,符合"贵天下长期茶产品采购合作商选定项目"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保证上述资质的有效延续;现为增进甲乙双方合作关系,确保双方实现合作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模式

  1、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方式为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贴牌生产模式,所贴品牌为乙方指定商标及产品外观设计。

  2、甲方作为OEM产品生产厂商,按照乙方要求生产茶叶产品以及对产品进行包装。

  3、乙方作为OEM产品销售商,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进行销售。

  第二条合作内容

  1、合作产品:__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等级:_____,规格:_____,单价:_____元。

  2、产品外包装标样见附件一,乙方对外包装以标样为验收标准。

  3、甲方决定增加采购品类的,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拟增加采购的茶叶品类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产品的订单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以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乙方下订单。甲方认为必要时,其业务管理人员可以其他方式通知乙方进行生产安排,订单应当注明订单产品品类、数量、规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必要内容。

  2、甲方向乙方提交订单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对订单的书面承诺前,有权取消订单。

  3、甲方预____天向乙方提交订单,乙方应当在按照甲方订单要求备货、发货,除不可抗力外情况外,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需求。

  第四条产品的质量

  1、乙方向甲方供应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当执行地方标准,乙方有企业标准且企业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尚不明确的,按照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甲方对产品质量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3、本条所指的产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中存在头发、蝇虫、草梗、纤维等异物;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超标;产品颜色异变、异味;包装破损;产品尺寸超出规格、温度超标;净量不足、超过保质期等。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茶产品应当通过检测标准(检测标准变动的,本合同随之变动),产品不能通过该检测的按第九条第二款处理。

  5、乙方提供的产品先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待甲方样品确认后,乙方提供该批次产品,产品与样品质量需相符。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生产质量问题的,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及开票

  1、产品供货价格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除不可抗力外,上述确定后的价格不得再增加。

  2、乙方向甲方供货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甲方根据订单向乙方确定采购的产品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对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票,每笔订单的发票应当于甲方支付首笔货款后与货品一起交付甲方。

  第六条付款方式

  1、甲方在提交订单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单所列货款的50%作为预付款,甲方验收乙方所供产品后三日内支付货款的50%。

  2、乙方银行账户信息: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第七条产品的运输

  1、产品运输方式由应当根据甲方需求确定。

  2、乙方应当以合理方式对产品进行运输装载,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及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

  3、甲方选择自提产品的,自乙方将产品装载上甲方运输车辆且该运输工具驶离乙方厂区时,产品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甲方承担。

  4、甲方选择由第三方承运的,由乙方安排产品运输,产品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交付及验收

  1、乙方提交订单确定的产品时,应对提交的产品制作清单,清单上应当明确注明供应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2、对上述清单标明的产品,甲方在3日内对产品的`包装、缺损情况、清洁度和数量进行初步查验,甲方初步查验后认为符合订单标准的,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收货,经签收后的订单产品视为交付。

  3、甲方查验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或者拒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租赁场地、人员薪资和品牌损失等费用。

  4、供应产品的交付并不排除乙方对产品瑕疵的担保责任,初步查验不能确定的质量、规格等产品情况,乙方应继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5、除甲方特别要求外,产品交付的方式为按订单一次性供货。

  6、产品托运的,产品交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所在地,也可由订单另行指定。

  第九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

  2、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以及经查验不符合订单要求的产品,乙方应当采取更换、修整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3、乙方逾期交付订单产品的,应当支付逾期滞纳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偿付滞纳金;乙方逾期个工作日未能交付的即视为不能交付定做产品的,甲方有权取消本次订单,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次订单总金额20%的违约金,该违约责任不排除甲方因此产生的其它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4、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产品款项,未按约定付款方式结清货款超____天的,每超过一日,甲方则以未支付货款部分作为违约金。 5、甲方不得无故拒收乙方按订单供应的产品,若因甲方无故拒收产品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在产品加工期间,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的,乙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5日内,以书面方式将发生不可抗力之证明文件提交给甲方,据此乙方得以免除合同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超过3个月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将本协议提交所在的食品安全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3、本合同履行期间为合同生效后一年,合同到期30天前双方均有权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合同到期终止,逾期未告知的,视为本合同再自动延期一年。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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