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

2022-11-03 加工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1

  甲方:

  乙方:

  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长期向乙方定制团体(后勤管理人员、安保人员、收银员、营业员、设备维护人员)职业服装,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销售商品甲方定制服装的名称、款式说明、数量、单价、金额详见下表:(或在同样格式的附件中详细列明,该附件经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完整组成部分。)

  二、款式和面料说明: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样衣款式和面料为准。

  三、供货说明:鉴于甲方是商场,员工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会有不定期的订货需求,乙方必须保证随时供货。

  甲方有订货需求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以利乙方准备面料等。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0日内向甲方提供订货。

  四、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设计要求,按国家一等品标准(不起球、不裂缝、不褪色、不变形),具体款式工艺要求以双方确认的样衣(供货前由乙方签字交甲方保存或双方封存备验货)和工艺单为准。

  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有不合适,乙方负责无偿

  修改或调换,保证每套衣服都合适,中间如若产生物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产品在一年内如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无偿返修或者重做;若因甲方日常使用维护不当,如没有正常洗涤或人员流动等而造成使用功能的残损,乙方应积极协助修改解决。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以及产品价格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及产品价格,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交货方式和付款条件: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无偿送货上门,将制作完毕的工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办公区。

  3、交货时间:年月日之前交货。

  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同时,甲方预付工装货款合同金的30%,作为预付款,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货到验收合格后于7日内付60%,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剩余10%,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明显质量问题,在1个月内付清。

  七、付款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收到发票后以现金方式与乙方结算。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缴货期限10天没有向甲方交货,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甲方已付款额的20%向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该批产品总金额的20%-50%作为赔偿;

  5、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20%违约金;

  7、产品交付提出异议的期限:收到产品后,甲方在一年内可以向乙方提出异议,具体按本合同第三条执行。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争议解决:合同执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当双方就本同相关事项产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原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2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

  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

  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

  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

  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

  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

  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

  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服装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____天至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第二条 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略)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____。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运费由____负担。

  第八条 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

  3.销售期限:____。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10.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的,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4

  合同编号: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

  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服装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以上;

  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

  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60%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

  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3、加工费余款的10%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签名盖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5

  合同编号: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_________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__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装委托加工的合同书6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如: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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