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加工合同

2022-09-01 加工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材加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石材加工合同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乙方大理石板材加工经验,发挥乙方的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有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位于干挂石材大理石大理石加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内容:

  大理石板材加工及管理,大理石毛板下车、上台车锯切、线条拼装、平板开槽。

  第二条:承包期限:年月日至石材幕墙结束。

  第三条: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台车锯机及其附属设备由甲方提供,切割板材用刀片乙方自理。

  第四条:承包费用:

  1、大理石板材加工承包费用为综合单价元/平方米(本单价包括管理费用、人工工资、生活费、住宿费用、保险等)乘以甲方提供乙方料单加工完成量为最终结算总价。甲方不在追加其他费用款项。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大理石排锯台、必要的工作场地及平板车相关设备等及配套设备给乙方使用【附设备移交清单】。

  1、中甲方提供加工厂的合法证照、水、电、路三通。负责提供加工的机械设备工具。

  2、甲方根据现场需求向乙方下达加工任务。

  3、甲方为乙方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生产的教育、提升产品质量、加工技能培训。

  4、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如乙方连续7天不能按时完成现场所需石材切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工作时间或更换人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服从甲方的组织指挥和总体安排,遵守各项规定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必须服从甲方监督,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

  2、爱护甲方设备、设施等公司财物,合理使用材料,因材用料,不造成浪费。

  3、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石材加工标准要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质量事故、产品损失或声誉影响,乙方应承担其责任。

  5、录用工作人员,要符合劳动法规定,所录用员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乙方关心员工身心健康。

  6、按时给其人员发放薪酬,不得拖欠。

  7、工作区域保持坏境卫生整洁。

  8、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应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生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加工的产品不合格需返工的,乙方须承担返工所需的相关耗材费用及电费。

  第六条:质量标准

  1、板材对角线误差控制在3㎜之内;线条拼接缝隙控制在1mm之内,无法拼接严实的,须用石粒及胶填满。

  第七条、结算方式:

  甲方按时支付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承包费,尾款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结清。

  第八条:设备移交:

  在本合同签定5日内,甲方向乙方现场清点交付机械设备工具、水、电设备和有关设施,签署交接清单。待合同终止时,乙方按照清单向甲方交接有关设备和物资,确保设备、物资完整无损,可以正常使用。

  第九条:合同争议: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补充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

  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

  乙方(盖章):年日日月

石材加工合同2

  需方:

  供方:

  兹有需方向供方订购用于杨桥东XX之福州XX保护改造工程

  第三坊A工程的外墙墙裙石材,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 货物内容:

  芝麻灰石材,单价75元2,厚度

  1.5c左右,腰线86,单价77元,磨边或砌450角单价8元,规格按甲方提供尺寸。

  二、 货到工地:

  由需方指定收货人验收。

  三、 交货时间:

  按签订合同之日起待甲方提供尺寸后,十天内交

  第一批货。

  四、 交货地点:

  ____市杨桥路19号三坊七巷保护改造工程

  第三坊A工程工地

  五、 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需方在七天内付该批货款70%,余款待验收后____日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 本合同成立后,货物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价格,供需双方不得异议。

  七、 以上单价含税收、运费、装卸费。

  八、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地为____省____市,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 本订货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认真严格执行。

  十、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签订《XXXXX装修工程石材采购合同》(下文称主合同),现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到如下补充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经甲方与 同意,乙方委托 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

  第二条、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收取 代为支付的款项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向 履行偿还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 公司代为支付货款的行为,由乙方与 公司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与 公司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与 公司承担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甲方作为债权人,只收取主合同约定的货物款项。

  第四条、乙方应当保证所委托的 公司是经工商局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经营、完善公司制度与健全的会计制度,不存在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乙方与 应当承担各自行为产生的税收缴纳工作,乙方应保证 公司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具有合法来源,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单方负责。

  第五条、甲方有权单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中无条件解除主合同。甲方解除主合同的,在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时即生效,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均终止,且主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救济措施、争议解决条款、诉讼约定等条款全部同时失效。

  第六条、主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之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起任何权利请求,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等。甲乙双方在合同解除前一方享受权利与一方履行义务产生的问题在合同解除后均由其由各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杨夏冬律师,福州知名律师,手机:。任与对方无关,不得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七条、主合同解除后,甲方如有收取 公司代为支付的预付款、货款,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将所有款项退回乙方书面指定的账号,但是因已款项产生的利息部分不予退回。

  第八条、主合同解除后,如甲方从 公司有收到款项,乙方应当保证 XXX公司不向人民法院诉讼主张要求甲方返还收取的款项(比如 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理由要求甲方返还款项)。如果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返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向XXXX公司的返还责任。同时在诉讼中乙方应当无条件作为共同被告参与诉讼,并在诉讼中承担向XXX公司的全部返还责任与案件的诉讼费用,并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第九条、本补充合同的效力大于主合同,优先适用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4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来料方)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5

  订货方: (甲方)

  订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方: (乙方)

  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产品。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共计货款为:

  一、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剩余10%尾款在甲方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计人民币 凭产品验收合格单支付支票或现金结算。

  二、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安全交货,如因交货时间延误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地点:

  四、运输方式: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 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八、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6

  甲方(订货方):_____

  乙方(供方):_____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订购加工一批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的。

  第二条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在货到前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合格证书并加盖乙方货厂家的鲜章。质量等级证书和质量检验报告书,经甲方和业主检验合格后再进入施工场地(可先提供传真件);

  2、石材的质量必须符合能适合建筑室内装饰的行业标准。

  3、产品送达至合同约定地点后,甲方有权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3日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提供产品,乙方承担费用及工期延误的损失。甲方对产品的签收不视为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的认可,只有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视为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_____

  1、实际数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货到现场后,实际收方计算为准。

  2、运输途中损坏由乙方负责。

  3、货款支付:_____

  (1)本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50000元;(大写):_____伍万元整。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甲方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保修期2年满后甲方内无息返还。

  乙方应于办理首次付款前提供全额发票及银行账户、付款资料。

  第四条交货时间

  首批货乙方应于20___年元月15日将货运至甲方施工现场。

  全部货必须在20___年元月20日运到现场。到货品种的顺序乙方应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协商,乙方供货时间应不影响工程的进度。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一)乙方的责任

  1、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新产品检验报告书、新产品等级证书等相关资料。

  2、产品花色、品种、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施工时间,乙方应付甲方每天1000元违约金。

  (二)甲方的责任:_____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质量(增加品种和数量除外),应与乙方协商调整。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如乙方还未加工的部份,乙方应予退货。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发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申请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7

  需方:_______

  供方:_______

  兹有需方向供方订购用于杨桥东路19号之福州三坊七巷保护改造工程第三坊A工程的外墙墙裙石材,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货物内容:芝麻灰石材,单价75元/m2,厚度1.5cm左右,腰线8×6,单价77元/m,磨边或砌450角单价8元/m,规格按甲方提供尺寸。

  二、货到工地:由需方指定收货人验收。

  三、交货时间:按签订合同之日起待甲方提供尺寸后,十天内交第一批货。

  四、交货地点:福州市杨桥路19号三坊七巷保护改造工程第三坊A工程工地

  五、付款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需方在七天内付该批货款70%,余款待验收后十五日之内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成立后,货物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价格,供需双方不得异议。

  七、以上单价含税收、运费、装卸费。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诉讼,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订货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必须共同遵守,认真严格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签署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8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9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来料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10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1.3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1.4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_约定单价。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1.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2.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2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2交货地点: 3.3现场收货联系人:

  五、包装标准

  5.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5.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六、货款支付

  6.1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6.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6.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6.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甲方以汇款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笔货款的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财务发票给甲方。 乙方的收款单位是: 户名:账号: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7.2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7.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9.1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0.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0.4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11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于加工成品出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及价款:

  合同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原材料、技术、图纸及治具:

  1、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点)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并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备损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给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该产品的技术、图纸及必要治具,并承担相关知识产权责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则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加工生产、包装、运输及通关:

  1、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在______________地点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2、包装物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包装箱、内包装箱、塑料袋、打包带、封箱胶带、添加剂,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担费用。

  3、乙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代甲方办理托运及通关手续,并由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四条、产品交付及质量检验:

  1、产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

  原材料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试验,并由双方进行书面确认。

  (2)交付时间及地点:

  乙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点)向甲方交付成品。

  (3)质量标准:

  乙方加工产品的质量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质量检验

  (1)原料交接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应于交接3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2)在乙方加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和已生产产品随时抽检。但甲方的抽检不应影响乙方工作。

  第五条、加工费:

  乙方为甲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甲方应在_________运输及通关之前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逾期支付,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并且乙方有权以此为由停止交付加工产品。

  第六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术、图纸及治具等,并支付加工费。

  2、乙方保证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的条件和能力,并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进行加工生产,并按时交付产品。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应承担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通知义务: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后签收或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保守在结缔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对方内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与本协议实质性条款不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12

  甲方(需方):_____

  乙方(供方):_____

  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订购加工一批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的

  1、产品品牌、名称

  2、数量及规格

  实际数量及规格尺寸,由甲方(石材幕墙班主)提供确定。

  3、质量(技术指标)

  产品质量必须为优等品,厚度保证在2.8—3cm.为粗糙的荔枝面,人工打磨,颜色为“中国红”,色差要一致,最低要达到90%的色差率,无杂质,无黑点,色度要越深越好,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绿色标准、色泽及感观质量以样品为准,货到现场由甲方、业主、监理共同验收。

  4、单价:_____

  每平方210.00元。加工费按每米7元(背倒,异形切割)。

  第二条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在货到前向甲方提供该批产品的合格证书,质量等级证书,质量检验报告书,经甲方和业主检验合格后再进入施工场地(可先提供传真件);

  2、石材的质量必须符合能适合建筑室内装饰的行业标准.

  3、甲方和业主在货到时进行质量、颜色初步验收,查验本条1、的品牌按甲方确定的样品:_____“中国红”荔枝面。必须达到质量要求数量(大约):_____按图纸甲方提供

  第三条货款结算及支付:

  1、实际数量按甲方提供尺寸,货到现场后,实际收方计算为准。

  2、运输途中损坏由乙方负责。在全部供货完成后甲方一次性补给乙方石材损耗1.2万元。

  2、货款支付:_____

  (1)本合同签定后预付定金10万元;(大写):_____壹拾万元

  (2)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支付每车材料款90%,不含加工费,扣预付款2万。

  (3)余款在石材供完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不负责石材的税票和下车费。

  第四条交货时间

  首批货乙方应于20___年12月28日将货运至甲方施工现场。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新产品检验报告书、新产品等级证书。

  2、新产品花色、品种、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施工时间,乙方应付甲方每天1000元违约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质量(增加品种和数量除外),应与乙方协商调整。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如乙方还未加工的部份,乙方应予退货。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申请仲裁机构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职责后自动失效。

  订立合同人:_____

  甲方:_____(盖章)乙方: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经办人: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13

  厂方: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车间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生产工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使管理日趋合理化,在按劳取酬,互利互惠原则上,协商确认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责任:

  1、厂方负责生产任务的下达、质量验收。安全检查等,同时厂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提供厨具一套。厂方提供生产用刀头,吊带、包装带、叉车用柴油、卸板用电锤及钻头、制作架子用钉子、200元以上设备配件等。

  2、厂方负责为承包方员工购买保险,承包方员工工作满一年的,保险费由厂方负责,不满一年的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3、承包期内承包者必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和劳动纪律,要有敬岗爱业的精神,如有违反公司制度,将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承包期间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批量出现不合格的产品,厂方有权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按不合格产品的条例赔偿厂方的材料成本。

  5、承包期间若承包方工人到位后,试用期一个月,厂方确定正式留用工人,不合格者辞退,正式留用员工提供身份证,工人需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书给厂方,经厂方研究审批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未经厂方同意承包方私自辞退工人,未办理辞职,未经厂方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厂方,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处理,厂方没收承包方其未发承包工料费。

  6、承包方至少保证两个熟练大切工、四个小切工、两个卸工、一个机修在厂(至少合计9人),加工量大时每班必须保证有三个熟练大切工、六个小切工,三个以上卸工,绝对不能因为人员问题而影响到工厂的生产进度,如有影响厂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生产过程中承包方一定给工人发放必要的劳保用品,如手套、防护眼镜、胶鞋、安全帽、安全带等,确保安全。

  二、承包范围:

  (一)、大切车间:

  1、承包方负责公司下达生产单的材料切割,机台(三台大切机)的维修、本车间行吊、抽水机的维修、电路(切机电路、电机、电控箱)的维修及零配件更换,配件在200元以下的由承包方负责购买,单个配件超过200元的由承包方从仓库领取,除大型配件需要厂里调货外,一般设备维修要在当天内及时完成。

  2、承包方负责整个大切车间卫生、水沟、水沟石粉的及板头废料的清理、机台所使用的大切片体、刀头、机油、齿轮油、冷却剂、配件、钢丝绳、卸板及工人工资和劳保用品发放。

  3、承包方生产前须先看懂生产单的内容,并对生产的要求与车间主管做整批单的生产计划。做到生产前的产品省料、省时并按工程的要求从先到后、从急到缓、按时按质有条不稳的一条龙生产。

  4、承包方生产前要与上道程序办理领料手续(如荒料领用),此道工序完毕需与下道工序办理入库手续,在办理领料过程中,有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不得有私自销毁或将错就错生产,发现者按公司材料价格全额赔款处理。

  5、由于荒料品质不稳定,承包方切开表皮后,及时砸掉表皮查看水线的分布情况,然后会同主管确定板材切割规格。承包方不得随意切割。

  6、承包方承包方负责荒料的码放、吊装,切割,卸板、刀头焊接等生产工序,荒料进场后按照厂方主管安排整齐码放在堆料区域,生产出的毛坯卸完板后在区域内排放好,不可叠高,乱摆乱放。

  7、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需做好标识,特别是石材原编号。

  8、承包方生产中所用的锯片要排挂在专用铁架上,做完刀头的锯片也要排挂铁架上,并做好锯片生产统计记录。不能乱扔乱放,做到整齐、不丢失,若发现乱扔乱放,每片罚款50元,若发现丢失每片按进价赔款。

  9、质量要求:

  ①大切车间生产正常按两班倒,每班轮看机台,如遇生产任务不多可全部安排夜班切板,合理避开用电高峰期,以降低工厂生产成本。

  ②承包方按生产单的规格进行合理排料切割,厚度15mm~40mm毛板长度验收按300mm进,卸板后厂方统计确认,厚度41mm~100mm毛板以小切打包好后按装车发货单验收统计。

  ③毛板成材率控制:毛板成材率≥90%;小于以上成材率相对应部分不计算工料费并扣相应平方数的工料费用(每平方5元)。

  ④平整度验收标准:700头及以内≤0.5mm;800头以上≤0.8mm,经验收合格的正常结算,不合格的按C级品处理。

  ⑤厚度验收标准(15mm~95mm):按生产单要求,厚度按照±21验收,在以上标准内且符合平整度要求的为A级品,超出生产单厚度要求±1mm为B级品,超出生产单厚度要求的±1mm为C级品。

  ⑥B级与C级品中超厚或超薄的,码放在单独地方,并做好标记,不给予计算工料费,但不能超出总产量的2%,如果超出,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待客户要求较低订单签订发货后,给予计算工料费。

  ⑦吊破板,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计赔。

  10、承包单价:A级品厚度15mm~40mm每平方4.5元,41~100mm的每平方6元。B级与C级品待厂方销售单价由于质量问题降价处理的合理价格结算,不合格的超出总产量2%的,所超出部分按5元/平方扣除。

  11、承包工料费发放及结算:以厂方质检员验收的日报表进行结算,当月承包工料费在地三个月的5日左右发放。

  (二)、小切车间:

  1、承包方负责公司下达生产单材料的切割、板材倒运、架子制作、打包、装车。工人工资、辅助材料、刀头焊接及机台(红外线1台,中切台2台,开槽倒角机1台,单臂吊2台)的维修及各相关配件,配件价值200元以下由承包方负责,配件价超过200元以上的由公司负担。(人为操作造成损坏不论价值多少由承包方负责),一般设备维修要在当天内及时完成。

  2、承包方负责整个切边车间卫生、水沟的清理。水池外水沟石粉由公司清理。承包方同时负责废料头的清理及可用料头的码放。

  3、承包方生产前须先看懂生产单的内容,并对生产的要求与车间主管做整批单的生产计划。做到生产前的产品省料、省时并按工程的要求从先到后、从急到缓、按时按质有条不稳的一条龙生产。

  4、承包方生产前要按车间管理的要求严格用料,没有按排的料不能乱用,有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车间主管,不得私自销毁或将错就错生产,如有发现者按公司材料赔款条例处理。

  5、承包方生产出的边板排放好,不可叠高,乱摆乱放。承包方生产出的产品需做好标识,按加工单编号,不能混箱乱摆乱放。

  7、质量要求:长宽误差:±1mm,对角线误差:±0.5mm。

  8、承包方按生产单的规格进行合理切割,确保产品质量及出材率,大板成材率≥90%;小板成材率应≥85%,如果出材率不高,需经管理人员许可才能切割,未经许可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厂方按加工单要求打包装车后进行验收。

  9、加工过程中弄破板,按材料成本的20%计赔。加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承包方及时通知厂方,如果通过整修达到质量要求,按照合格品验收统计,如厂方发货后,使用单位发现不合格品,厂方不计加工费用,按材料成本的60%计陪。如不合格产品整修后也不能达到质量要求,厂方不计加工费用,如果厂方变换规格销售,承包方负责加工,如果不能销售按材料成本的30%计赔。

  10、承包单价:

  厚度:15mm~40mm:4.0元,41~60mm:6.0元,80mm:12元,100mm:15元。承包工料费发放及结算:以厂方所下单加工完成装车后的发货单进行结算,当月承包工料费在第三个月的5日左右发放(即1月份在3月5日左右发放)

  三、承包人全面负责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工人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每天做好安全检查,要求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将安全隐患排除。员工上班时应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同时应穿胶鞋,戴安全帽、佩戴防护眼镜、高空保养设备佩戴好安全带,同时下方必须有人提醒防护,严禁任何人私自动用、改装电器及防护用品。私接乱拉电线电缆。严禁随意打开配电箱及进入配电室,电器出现故障,必须要求专业电工维护,设备出现较大异常,必须及时通知厂方,厂方派专人检查维护,在工作中因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在工作范围内非人为造成的工伤事故,如发生工伤事故,保险金受益人须授权给厂方。按政府单位调解后的医药费(理赔金)理赔。保险公司保险不足调解理赔金的部分,承包方与厂方各付一半责任。

  四、任务繁忙时,未经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许可,不得自动离开岗位,工厂跟据情节每次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自动离职处理。

  本合同为期一年,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继续承包合作,厂方原则上应优先承包方签定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14

  需 方: (甲方)

  供 方: (乙方)

  一、订货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订货地点:

  三、品种及价格

  四、交货日期:

  收到定金后 18 天完成 500 平方,其余的 每星期一车 。

  五、交货地点:

  需方施工现场 。

  六、付款方式及验收:

  甲方预付人民币 两万元整 作为定金,每车货到付 一半 货款,余款在业主给需方拨款时一次性付清。____市农村信用合作银行账号:XXX2 户名:江X会

  七、质量:

  厚度按以上要求,平整度达国家标准,光面达85度,颜色与样品基本一致,板面基本无色线及色斑,无扫花,无裂痕。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加工了的石材,甲方不得中途退货。

  2、乙方要按甲方要求按期按质交货。乙方负责包装及装货,运输费需甲方自理。

  九、解决方式:

  1、先协商解决。

  2、如不能解决则通过经济仲裁机构解决,有关赔偿按双方实际损失赔付,无特殊裁决情况下,相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注: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终于甲乙将本次合同中订的货供完,如有变更双方另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加工合同15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____%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____%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____%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 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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