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台州时达水暖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因生产发展需要,委托 (简称乙方)制造塑料模具 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模具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模具要求:
1、 型芯材料40Gr,型腔材料P20或德产2738。
2、 模具全部自动脱模。
3、 模具首次交样时间为38天,交模时间为45天。
4、 按国家相关的模具技术要求设计加工模具,注塑件无飞边、毛刺。收缩等缺陷;
5、 模具寿命:万模次以上;
6、 模具分型面错型不得大于0。05mm;
7、 其它要求按照甲方图纸所列的技术要求达到标准。
三:制模依据:
按甲方提供的加工;
四:售后服务:
1、 模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模具的修理,原则上修模地点在甲方,如遇甲方加工设备等原因无法在甲方
完成修理的,可以送回到乙方修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甲方需要改动引旨起的模具修改,乙方酌情收取成本费,不计劳务费。
五:乙方需要提供给甲方的资料:
1、 模具结构图
2、 模具操作及保养说明书
3、 模具材料的质量保证书(国产材料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正式签订之后首付定金(预付款)为总额的 %,即 元整; 2、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再付总额的 %,即 元整; 3、余款在模具交货验收合格后 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准时按质量完成模具加工,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相应的模具款,如未按时支付(非人为因素
除外)模具款,甲方应支付迟纳金或延期模具总价的 %。
2、 乙方应按时按质地完成模具的加工及相关的修理,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模,则每延迟交模时间(含试模
合格的时间)一天甲方将从应付予乙方的模具款中扣除1000元以示惩罚,如果延迟交模时间超过1个月,甲方就不再接收此模具,并有权收回此模具之全部已付款,乙方同时须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此模具制造价格1倍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其它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台州时达水暖制造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模具加工委托协议附件
1、 模具的表面不允许有影响模具使用及维修的划伤或碰凹处;凡质量超过25kg的 板必须做吊装孔;模具要求结构合理,产品脱模顺利;
2、 对于新委托加工模具的分供方,本公司规定第一次只能付预付款为模具总价的40%,后期付款方式待乙方第一批(副)模具加工出来之后视其模具加工的质量而定。对定向委托加工方按本协议第六条之规定付款;
3、 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甲方要求选用正确的模具材料,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动模具用料或者在模具材料选用方面以假乱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为该模具总价的1倍。乙方加工的模具的型芯及型腔、滑块等重要构件在试样合格以后均需氮化处理,同时乙方有必要在交付模具的时候附上重要构件的材料牌号证明及相关热处理说明;,
4、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核实乙方的模具加工进度,当甲方在核实到实际情况认为乙方没有能力或未能按时按质完成本合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收回已付款项,并拥有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的权利;乙方在正式加工模具前必须向甲方开列模具结构图,并做必要的说明,以便甲方进行可行性分析。
5、 乙方加工模具需严格按照GB4170—84?注塑模零件技术条件及附录?内容加工,模具验收时甲方要求
乙方提供加工该模具所用的电极(易损处日后维修用); 乙方在正式交付模具之前须由甲方派工程师到乙方工厂现场试模(每模试样20模次以上),待试模件正式验证合格并经本公司相应工程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拉回本公司试模,经本公司(产品设计工程师、模具设计工程师、质量检测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经入库之后方可再付相应的二期模具款;
6、 在加工过程中,如乙方为达到甲方的要求需要改动产品结构时,必须提交相关的书面说明报知甲方,待甲方相关人员审核通过之后才能着手加工;
7、 一般情况下模具要求采用标准模架制作,模具加工完工后乙方须在模具的侧面(非工作表面或模脚)刻上该模具名称,文字线宽为3mm,深度为0。5mm左右;
8、 对于复杂模具的安装,乙方为甲方指导安装或提供相关说明;一般情况下模具的简单维修可由本公司模具车间员工进行,如遇不能解决或无法解决之维修情况,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的维修要求电话或其他信息24小时以内到位着手维修,否则甲方将拒付相应模具款,同时乙方不能享受本公司定向委托方的相关条例所定之优惠条件。
9、 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结构图及其它有关图纸保密,如发现因乙方泄露而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照实际损失对乙方进行索赔;
10、本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随合同一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PE模具价格表(附表)
注:以上价格含国家规定增值税,模具协作方在本公司按合同支付出相应款项后应开列相应的正式发票。
委托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委托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____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双方合作及供应产品和服务的准则。
第一条 委托加工产品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生产、制造并提供给甲方附件所示的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详细产品列表参看本合同附件《委托加工产品信息表》 。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或甲方的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不得隐瞒原材料的缺陷,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存在缺陷,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2、乙方生产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原材料的,必须将相关标准合格文件提交甲方备案,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但是该过程监督并不免除乙方对最终成品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
第三条 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
1、产品品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或规范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及环保要求的规定,且必须符合甲方有效企业产品标准(详见附件)。
2、产品同样需符合甲方指定封存样板、样品、乙方提供的技术指标及出厂合格证参考数据。
3、产品净含量偏差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4、冲突处理: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相关规定或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对产品质量要求高者为准。
第四条 产品包装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订单自行印制或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其他单位印制,乙方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的应将包装印制单位的相关资料提交甲方备案,未经备案而擅自委托其他单位印制包装物的视为乙方违约。需方提供产品包装桶、产品标签(产品单价中已扣除包装桶、产品标签等费用)。
2、产品包装物外观按照甲方提供的印刷版面印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修改印刷版面。甲方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的产品注册商标、产品标签、外面标识等。
3、产品所使用的包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与所包装产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按照法律规定标注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
第五条 产品订单确认
1、甲方授权_____或__________为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并代表甲方签署订。甲方将经其签名确认的订单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盖章或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订单已生效。
2、若甲方在订单生效后的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的2个工作小时内[i3]提出异议或确认,在此期限内乙方未提出异议或者确认的,视为新订单已生效。若乙方提出异议,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送达甲方或其本协议上一条指定的授权负责人。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以最后有效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及生产过程的监督
甲方有权但非必须采取认为可行的措施,对乙方的物料采购过程、生产流程、过程管控、生产标准、产品质量、物流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乙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设置障碍或拒绝。
第七条 交货事项
1、交货期限:如无特别要求,乙方应在订单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交货。特殊交货期,经双方在订单中确认后执行。
2、交货费用、地点及方式:
(1)乙方承担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
(2)交货地点: ,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3)收货人为甲方,订单另有要求除外。
(4)交货时乙方须提交与产品相符的送货单并加盖公章,验货手续必须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甲方指定 或 为收货负责人,负责签收送货单。
(5)乙方有义务确保每批发出的产品及其包装外表整洁、干净,并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张贴产品小标签和包装说明标签。
3、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产品送达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后方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本合同约定所有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认证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采购或退货,乙方应于甲方发出停止发货通知或退货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对于甲方提出的其他认证申请,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协助。
2、本合同规定产品技术指标及要求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货后3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及产品相应检验报告。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有效异议,则视为该批次产品验收合格。
3、甲方按照有效订单对产品进行验收,甲方允许乙方每批次单品种数量偏差为有效订单该品种数量的3%以内,对超出此误差范围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如果产品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2%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批换货或将当批次产品中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清点、检查不合格品所需的人工费用按照当批次产品总价的2%收取,该笔费用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交货存在瑕疵时,甲方有权根据货物验收情况决定是否让步接收,甲方让步接收的,应当按质论价,另以书面形式确认。甲方的让步接收并不代表乙方交付产品质量合格。但甲方让步接收后,不再以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权利。
6、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均可委托甲方所在地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本合同对甲方封存样品进行检测,并依据其检测结果确定乙方产品是否合格,检测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由乙方事先垫付。
第九条 价款及结算
1、本合同单价为: 。(签约前请选择填写完整)
1.1、固定单价:在合同书有效期内,双方同意以附件确认的供货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
1.2、可调单价:如遇市场影响,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大于10%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单价作出调整,但调整后的单价应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单价经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按照新单价进行供货和结算货款。未经双方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改变供货单价,或以此为由单独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结算方式:
2.1、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之日起的 个月内支付。
2.2、甲方付款以甲方确认的送货单或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为依据。
2.3、货款以电汇、转账等方式支付。结算方式如需调整,双方以订单形式重新确认生效,双方按照新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乙方应按照甲方订单中的相关要求开具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到下一付款期付款。
第十条 产品保证、投诉处理
1、乙方在接到甲方有关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并于48小时内予以解决。
2、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在五日内完成退货或换货,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退货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风险等。
3、除甲方保管不当外,保质期内及验收阶段,如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供应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需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及损失赔偿、退换货运输费用等。
第十一条 服务、推广支持
1、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技术咨询、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服务。
2、为支持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制作并提供样品。提供给甲方的样品,乙方应备有留样。
3、对于甲方下单的每批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同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检报告、样品等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及样品各一份。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条款
1、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为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产品及其包装所涉及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嘉XX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所有,乙方不得因双方存在合作关系而主张其享有上述权利。非经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删除、更改、毁损、涂抹商标标识、辩识数字、知识产权声明等。但涉及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除外。
2、乙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经退回乙方的不合格品以及多余产品及其包装,乙方应对其进行破坏性处理(即消除产品及其包装上有关甲方及甲方商标的所有标识、标志信息);同时,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及其包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供应给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及范围行使相关权利或许可、同意第三方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或许可乙方行使的相关权利。
4、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授权仅限于本合同业务与目的,乙方不得将甲方包括商标标识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用于本合同约定产品以外的产品、包装、店面、市场宣传等。本合同业务合作结束后,乙方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任何甲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宣传资料、产品说明等。
5、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包装、标识、产品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如果是乙方提供的相关设计,甲方取得相关成果所有者权利的对价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产品价款中。
6、甲方创造的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及/或其关联方的财产并由其独家持有。本条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合同签订前已有和将来会有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专利、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版权、技术规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以及商业产品包装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未经甲方授权同意,禁止乙方将甲方的知识产权使用于非供应于甲方的或双方约定之外的产品上或者作其他目的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委托生产的任何产品销售给任何第三方。
8、乙方违反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约定或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知识产权时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或20万的违约金,以高者计,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不竞争条款
乙方任何时间(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双方业务合作结束后)不得与甲方现有或将来开发的各级经销商(含总经销、分销商)另行签署或开展与本合同业务、甲方及关联方原有或未来业务形成竞争的合同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如相同或近似功能产品、替代产品等各种方式的竞争业务。否则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双方法律关系
1.根据本合同所建立的乙方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采购供货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对方或以对方名义签订合同。本合同并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以对方的名义或以对方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时,应赔偿对方所遭受的损失。
2.双方同意不会实施以下行为:
2.1向任何第三方表述其与对方之间的任何关系;
2.2直接或间接(例如,通过关联机构)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以任何方式侵犯对方的任何合法权利。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时应当支付对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未经书面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的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以及甲方的技术资料、图纸、数据、工艺标准、价格等任何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均不影响本条款对双方的约束力。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的,每天应当按未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销售的,乙方除承担因退、换货而支付的费用与风险外,应按照甲方月均订单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及客户的损失。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包装产品,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成本与风险,导致迟延交货的,按照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迟延交货(包括迟交、更换、补交等)或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每天应当按照当批货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i24]若因此导致甲方延期交货给第三方的,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因延期交货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逾期交付产品达1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不能交付产品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支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6、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或收货人发货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收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产品的责任。
7、如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义务或责任而导致甲方以诉讼或其它方式请求乙方履行的,则乙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并应给付甲方因此诉讼或事件而给付或代垫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会计师费、差旅费等。但该违约金应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商誉损失等,否则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所受的前述损害。对乙方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执行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5%比例的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中止按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未付部分的款项,直到双方就解决乙方违约一事达成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后,甲方再按该协议或判决恢复支付款项,但甲方无需就中止支付款项支付利息或承担任何违约金。
第十七条 合作终止原材料及包材处理
1.如果双方终止合作时,对于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剩余包装物,甲方负责按照甲方订单的预订数量和甲方以往供应商供货的最低价回收合格包装物。
2、对于超出订单预订数量及/或不合格的带有甲方标志标识的包装物,乙方应当及时在甲方的见证下销毁,否则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与甲方是同行业企业,任何原因导致双方合作终止时,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及前述条款以外的其他包装物,无论乙方供应商交货与否,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对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八条 一般约定
1、乙方承诺,乙方具备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要求规定的从事本合同约定业务的完全资质并通过相关审核获取相关的许可,否则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业务实际发生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依据法律或本合同约定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或其他款项将被视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张的债权,对该债权的实现,甲方可以主张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本合同下的款项(如果有)或其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款项(无论是否处于迟延状态)中直接扣除直至抵销完毕,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
3、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时,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本合同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权利行使有关的条款。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使用电话、传真、邮件、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进行通知,并自通知日起生效。如乙方地址、电话等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发往本合同地址、电话、传真、邮件、通知即视为送达成功。
5、合同登记、鉴证:如本合同及/本合同业务需办理有关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税费和费用。[i26]因乙方未办理相应手续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一方对于天灾或其它法定不可抗力事故且非该方之过失所致迟延履行不负责任。如有上述迟延原因,一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即采取所有措施避免损害。
2、如有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甲方可依其判断选择下述措施:(1)终止本合同或任何尚未履行完毕的全部或部分;(2)在迟延原因期间中止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或部分。
3、如甲方选择前款第(2)者,甲方于迟延原因停止时,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或任何乙方违约事由致甲方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者,甲方不承担违约及给付违约金、价款、利息的责任。
第二十条 纠纷的处理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1、合同效力: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导致无效时,不影响其他条款与合同整体的效力;实际业务在本合同实际签署前已经实际履行,则本合同自动具有向前的溯及效力;合同期满,如果继续存在本合同约定业务往来的,业务行为受本合同约束。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
地址:
被委托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饮料产品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总则:
1、合同期限:有效期自年月月日,到期如需要续签合同,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另行协商合作相关事项。以上合同期限内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法、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本合同方可生效,否则自动终止,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承担责任。
2、乙方同意使用现工厂资源为甲方加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代加工部分或全部转包委托他人。(乙方不能私卖甲方产品)
3、甲方负责提供瓶型、瓶标、瓶盖样本,乙方按照甲方的样本进行生产及采购(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盖章封存的样品为准)。
4、乙方负责代工产品生产及定期仓储,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成品出货。每批订单生产完毕,甲方接到乙方提货通知后应及时提货,乙方为甲方提供30日的周转库位,逾期乙方将按天加收仓储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加工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二、 加工产品的数量、费用、付款与结算方式:
1、 加工数量:乙方单次(班)计划生产量不低于箱,依据当月双方生产计划进行。
2、 付款方式: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订单之日起,两日内提出具体生产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标准计算该产品的代工费,向甲方出具付款通知单。
3、 结算方式:订单生产完毕,乙方通知甲方提货,双方依订单生产入库检验合格品量进行核算,核算后结清剩余货款,款到发货。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双方各执二份,公证处一份,双方质检局各存档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权利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6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 %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 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上海xx酿酒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xxx厂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上海xxx镇
委托加工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生产“涵德”岩茶系列产品,相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详细产品见附件)。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QS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国家许可的证照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在包装上。
二、订货方式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以本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当双方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账款结算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时间为每月的15日。甲方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的形式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责任
1、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须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增加相应条款。协议期限为20xx年11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甲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福建泉州丰泽区
委托加工合同 篇8
甲 方(被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12月12日起至年12月12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委托加工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服装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4.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____天至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第二条 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___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第三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略)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四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绣制杉杉标徽工艺的确认。
4.缝纫手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____。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运费由____负担。
第八条 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
3.销售期限:____。
第九条 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支付违约金。
8.每件产品必须加贴防伪标识,每少贴一件赔偿甲方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10.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的,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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