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 篇1
委托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_______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_____
____
法定代表人:___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制冷剂R143a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委托加工产品范畴
产品规格:国标优等品
第二章委托加工订单
2、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
2、2委托加工过程中,甲方可视具体变化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30%,若超过30%,双方须另行协商。若订单有所调整,乙方接到调整通知后须按照调整后的订单进行代理加工生产。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义务
3、13、2按订单情况提供相应的原料。
3、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5甲方须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账款。
3、6甲方须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理加工活动。
4、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达到行业内优等品级别的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生产加工不符合订单明确的数量和品种。
4、3乙方代理甲方验收相关原料且负有对原料产品的质量标准把关的义务,并出具原料质量检测报告单,若原料不合格,乙方应拒绝收货。货物重量按照原过磅单(发货单)和乙方验收核实的过磅单对照确定,当原过磅数量与乙方核实的过磅数量误差在0.3%内时,按原过磅单计量;误差超出0.3%时按乙方核实的过磅单计量。如因在代理验收的过程中,未对原料质量及数量把关,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4甲方提供给乙方400吨氯乙烯,300吨氟化氢原料供乙方进行加工生产,乙方须产出300吨制冷剂R143a并负责运送至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4、5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付款及运输约定
5、1认无误进仓入库后,由甲方财务收到宁波艾科化工有限公司的账款且核实相关单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代理加工费。
5、2乙方未按约定标准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3乙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5、4货物由槽车运输,乙方承担运费。货物在乙方送达交货地点前,货物的运输及储存的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5、5额减去20.4万,即为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加工费。
第六章验收标准
6、1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0%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7、2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导致货物损失,须承担该批货物的所有损失。
7、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八章协议期限
8、1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九章其他条款
9、1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9、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 盛泰国际广场12#楼窗户制作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盛泰国际广场12#楼
二、工程地点: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410 元/平方米,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成品制作、包安装、包竣工验收,保修期内免费维保、半成品材料费、运费、安装验收费、税金、材质检验费等、玻璃洁净、材料的场内外运输、保险及风险等一切措施费、利润等费用)。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按工程进度付款,30%工程款为现金,其余70%工程款以物抵现金;其中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期满后返还。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和安全玻璃,详见施工图纸。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1.该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 ,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2.在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时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另行找人维修,所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2、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及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品牌、型材、五金配件、质检部门检测报告等,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应当在物品进场后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进行甲方报验,报验合格后方可安装,验收不合格,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乙 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加工合同 篇3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
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加工合同 篇4
大米加工企业合作意向协议书
甲方: 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公司 法人代表:
为发展省县农业产业化项目,将 县粮食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粮食标准化加工的生产水平,双方本着诚信守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多次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 委托稻谷收购和大米加工
甲、乙双方合作初期采取松散型合作方式,即在不影响乙方原有生产条件和业务开展的利益前提下,甲方出资委托乙方协助收购甲方指定区域所需品种的稻谷进行加工。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按甲方指定价格及时收购稻谷进行加工,确保加工的大米按质按量及时交货,加工费用随行就市。
第二条 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甲方委托乙方收购的稻谷及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1、按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和指定的价格进行收购。
2、确保收购的稻谷符合生产加工标准和质量标准。
3、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5、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6、全力协助甲方解决粮食仓储和物流事项。
第三条 双方紧密型合作后成立新公司
随着甲乙双方合作的逐步深入,根据甲方销售市场业务发展的规模和进度,双方认为条件适宜时,愿意由松散型合作上升为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规划、投资征地,成立一家新公司并建设现代化标准新厂房,将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条 新公司甲乙双方的责权
甲乙双方成立新公司,按股份比例出资工商注册。甲方拥有公司股权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出任,公司总经理由乙方出任。双方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责权、履行义务,管理运营好公司。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职责分工
1、甲方主要负责外部市场产品销售业务与整合资源。
2、乙方主要负责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粮食收购和生产加工主业务,甲方委派人员协助乙方经营管理。
3、原则上,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决问题,但在公司重大决策存在争议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决策执行,同时责任风险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 投资的项目和企业,如需当地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乙方应全力协助争取,并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
商议确定。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为确保双方利益和双方共同发展意愿,原则上双方在省县 镇不再设立第二家粮食加工企业,即将双方成立的新公司做大做强,全力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双方商定紧密型合作的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正式合同在成立新公司、需完善相关手续时签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委托方原料完成工作的),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2、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委托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委托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委托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委托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委托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委托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方赔偿。
二、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委托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委托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委托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委托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加工合同 篇6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m,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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