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

2024-03-08 汇报材料

  在学习和工作的日常里,很多事情都需要整合,进行汇报,汇报可以是任务开始前,也可以是任务结束之后进行的,每个阶段的汇报重点不一样,说了那么多,你会写汇报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等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等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1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大楼项目:建设工程于20xx年开工,20xx年底竣工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11954㎡,总投资4900万。

  维修改建项目:20xx年万元以上零星维修改造项目11个,全部项目都进行公开及比选招标、报送审计,审减率5.8%。

  二、管理方法

  (一)规范管理制度

  注重立项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参观同等级医院的项目,学习同级医院规划设计、功能布局和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经验。

  反复征求职工代表、使用科室和职能部门的意见,充分论证,优化设计方案,邀请省、市医院感染管理专家、建筑设计院等医院建筑管理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指导,对每个楼层、每个房间布局逐一审定,优化方案,层层把关,最终使设计方案达到满意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建设过程中的布局调整。

  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设置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聘请有专业知识的建筑管理人员为我院现场代表,对工程项目实施从设计、招标、施工、验收以及变更等全程管理。尤其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质量检查,排除质量隐患,定期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及时对现场质量进行讲评和处理。

  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工作责任书,明确工程质量终身追究,规范行为,增强每个人的质量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招标程序管理

  严格公开招标程序,确保所有招标工作规范、健康、快速实施。

  1.完善招标制度

  按照国家工程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医院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规定》。

  2.规范招标程序

  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坚持20万元以上的改扩建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对万元以上及零星维修改建项目全部由科室申请,院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上级纪检部门、上级项目管理部门、医院纪检部门、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共同进行比选招标。

  3.控制招标造价

  加强变更造价控制,充分发挥监理、咨询公司、审计部门的作用,实行招标造价控制,减少施工过程价格变更,对重要设计变更召开专题论证会审查,对大项变更先做概算,按审批权限报批后实施,对已经批准的变更,按合同规定进行计价,现场审核工程量,避免虚报、错报、多报。

  (三)施工阶段管理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周密计划,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总体工期规定,实行计划倒排,做到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日有指标,确保工程的总体进度。

  发挥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的`作用,加强过程控制。建立图纸联审制度,施工图须经设计院内部各专业联审,坚持施工前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建设部门相关人员再次会审;涉及到地基基础、钢筋绑扎、混凝土工程等隐蔽工程,严格执行施工方自检、监理复检、医院现场工程师抽检、建设部门质监站终检的制度;对进场材料在规定检验检测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重要或大宗材料单独送检,对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部位或材料当即损毁,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

  (四)财务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按级别、按权限进行审批,按合同规定进行支付,确保各项开支管控有序。做好竣工决算审计,万元以上的改扩建工程全部审计。

  做好建设项目资料归档工作,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教训。

  三、体会

  (一)加强前期沟通

  1.征求使用科室意见

  重大项目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充分论证,反复征求专家及使用科室意见。满足使用科室的需求,并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布局流程,减少返工带来的损失。

  2.图纸会审

  认真审核施工图纸,提前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有效控制成本,组织相关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对于施工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并向设计院答疑,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返工及材料浪费。

  3.签订责任书

  加强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及相关工作人员与医院签订了廉洁责任书,杜绝违规违法行为。

  (二)规范招标,控制投资

  规范项目建设流程,规范招标,对医院改建项目坚持由科室申请,院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上级纪检部门、上级项目管理部门、医院纪检部门、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共同进行比选招标,每个项目均坚持竣工审计,为医院节约资金。

  (三)全过程监管管理

  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控管理,发挥监理、质检、现场代表的作用,确保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

  加强与设计院、地质勘察、建设、规划、国土、环保、人防、抗震、监理、施工方等部门的沟通,做好各项程序审批工作的监管,尽量避免施工中途变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加强工程后期管理,做好工程决算报送审计工作,做好资料整理归档,交医院档案室保管便于今后查用,积极筹划及实施科室搬迁,从而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 (编辑 刘鲁)

  参考文献

  [1]彭飞飞.医院大规模基建项目建设管理经验浅谈[J].中国医院建筑与装备,20xx(2)

等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2

  第一条为改善与加强医疗卫生工作的宏观管理,调整与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体系,充分合理地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保障人民健康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医院评审制度。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施条件、技术建设、医疗服务质量和科学管理的综合水平,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条医院的设置与分级,应在保证城乡医疗卫生网的合理结构和整体功能的原则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按地方政府“区域卫生规划”统一规划确定。

  第二章医院分级与分等

  第四条医院按功能、任务不同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及集体、个体举办的医院的级别,可比照划定。

  第五条各级医院经过评审,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确定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共三级十等。

  第六条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与指导下,一、二、三级医院之间应建立与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和逐级技术指导关系。

  第三章医院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医院评审委员会是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独立从事医院评审的专业性组织。

  第八条医院评审委员会分为部级评审委员会、省级评审委员会、地(市)级评审委员会三级。

  1.部级评审委员会,由卫生部组织,负责评审三级特等医院,制订与修订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及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各级评审结果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2.省级评审委员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负责评审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包括计划单列市的二、三级医院)。

  3.地(市)级评审委员会,由地(市)卫生局组织,负责评审一级甲、乙、丙等医院。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聘请有经验的医院管理、医学教育、临床、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方面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必须作风正派、清廉公道、不徇私情,身体健康,能亲自参加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条各级评审委员会要制定工作章程,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廉政建设、勤俭节约的.规定。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自查申报。各级医院应根据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先行自查,认为符合标准后,填写《医院评审申请书》一式数份,向相应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资格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书对医院的申请及时进行初审,确认参加评审的资格。

  第十三条考核检查。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实行平时有重点的抽查和周期评审相结合的考核检查。日常考核结果作为周期评审的一部分。周期性评审时应根据评审标准结合自报材料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与管理人员讨论、全面检查、抽查、回顾性调查、接待院内外来访等方式,最后采取评分或数学模型办法对医院作出综合评价。评审过程中,医院应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真实资料和情况。

  第十四条评审结论。评审委员会应对被评审医院作出级别和等次的结论,并提出正式报告呈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凡申报三级特等医院者,应先报省级评审委员会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然后由省级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推荐其到部级评审委员会参加三级特等医院的评审。

  第十五条审批。依据评审委员会的报告及评审结论,由相应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各级医院的审批权如下:

  1.三级特等医院,由卫生部审批;

  2.二、三级甲、乙、丙等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审批;

  3.一级甲、乙、丙等医院由地(市)卫生局审批。

  第十六条申请复审。医院对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审结论的正式通知一个月内向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凡要求复审者,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评审委员会研究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是否复审,复审只限一次。

  第十七条评审费。申请评审(包括复审)的医院,应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报物价部门核定。评审费收入只能用于开展医院评审活动的正常支出。

  第十八条评审周期。每一评审周期为三年。医院应在评审周期结束前十八个月提出申请,呈报资料。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在本评审周期结束前三个月完成评审。

  第五章评审结果

  第十九条经过评审的医院,由审批机关发给全国统一格式的证书,并由发证机关按年度公布评审结果。

  第二十条实行医院分级管理后,医疗收费应按评审结果有所区别。各地可根据国家价格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医院级别,在近一、两年内可先试行对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适当拉开档次。具体调整意见和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物价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各级医院评审委员会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医院应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对其重新评审,对连续三年不申报评审或不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一律列为等外医院,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并根据情况,予以整顿乃至停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参加全国医院统一评审的贫困地区,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地区性标准和实施办法,暂不参加全国统一评审。

等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3

  一、专业技术档案的相关内容

  档案资料是直观的体现出医学工作者工作状态最为直接的方式,也是考量医务人员成果最为直接的方式,也在宏观的方面也是体现出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标志着学校未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这也是对于医院医疗评估的主要方式。专业技术档案管理中有医院医务人员的资料档案、医务人员职称档案、相关技术业绩档案和科研项目立项档案等。下面我们就对其中三种做出详细介绍:

  (1)医院医务人员的个人资料有个人的入职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是相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参加的不同组织机构的专业培训证明(其中含有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时间、学习情况、成绩单)。除了以上的几种之外,还要要求医务人员根据每日的工作情况记录在册,根据每天接诊的病患资料在整理档案,并连同述职报告一同上交,上级领导将这些资料连同对于医生的考核结果统一入档,形成较为完整的档案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医院会有很多对外交流的机会,医生在外地或是出国留学,也需要将专业技术相关的资料和心得及时上交,以便后期的备档;

  (2)医院的层次划分主要体现在职称的不同,不同的医生有不同的职称等级,每人的任职报告中有注明相关的评审结果,对于评审的要求包含有对于医务工作者的申请资料、资格审核表、上级审批表以及医院和个人之间签订的合约等。在都满足条件,医生可以完成职称的评定,并将评定结果统一入档进行管理;

  (3)对于医疗中的相关技术方面的资料管理的更加严格。也是在评审中重要的审核项目。其中包含本年度医院医生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这些专业性的著作要在核心刊物中发表,并记录在档案当中,目的是为年终评选审核作准备。此外对于医院中关于专业技术的科学鉴定成果也需要将结果和相应的证书一并入档。在常规检查中,如遇到疑难杂症或是较为典型的案例的时候,必须要将案例及时记录下来,并将归档资料复印,进行二次归档。同时,对于一些具有医疗研究价值的案例放入较为高级的管理目录中,并需要相应的提供工作成绩方面的有效证明;

  (4)对医院的发展趋势,科学研究是一项重要任务。医院要在科学研究方面提供更多支持。需要在项目的准备阶段填写项目报告书、项目检索表、项目计划安排表、项目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科研项目申办书、项目具体课题、项目同意书等,并将这些资料在科研中进行保存。另外,除去这些要求以外还要将实验中的过程和成果进行阶段性的整理,并同时将计算的资料进行档案管理。

  详细要求了专业技术方面的档案,还有有关于医学实验后的心得体会。总结鉴定评估验收阶段:有评审鉴定申请书、工作总结、科研报告、已发表的论文论著、技术鉴定材料、科研经费使用登记本等。成果申报和奖励阶段:成果申报材料、技术鉴定材料、鉴定证书及获奖材料、证书,推广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检索报告等。推广应用阶段:推广应用方案、技术转让合同等。

  二、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在档案管理中,首要的是对于科学研究态度的端正,拥有良好的科研团队氛围,在具有高水平的创新研究团队中,对于档案的管理尤为突出,使用较为长效的管理机制使得档案管理工作从个人化的工作形态变成医院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能,通过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来形成考核制度,将归档的方式和效率作为考核医院工作人员工作状态的一项指标。在三级甲等医院中,在纳入系统的项目研究中,对于档案的模式管理做到细分管理,使用较为科学的对比模式来提升档案管理的质量,每一级领导要对下面的管理机构形成更为具体的档案管理制度,在系统详细的管理中,将档案管理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完善。

  同时要完善医院综合档案管理模式的过程中,要对于档案的管理具体的行政化,具体的与法律相互的结合在一起,通过将三级医院的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组成部分,让医院的医生和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归档习惯,让科研技术人员意识到归档的重要性,以及归档的必要性,从而在制度下形成较为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建设。

  在医院当中,院方的领导要对档案的建设重点关注,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单位,对于归档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端正态度,对于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要对面对的困难积极的解决,投入更大的人力和物力对于现阶段的档案管理基础方面的建设做出保证。就如在医院的办公空间出现短缺的情况,可以将原有的空房或是储物间腾出位置,这样就可以解决档案存放地点不确定的问题,必须重视的是,工作区域必须与明火和水分开。必要的时候还要将档案管理中使用到的设备进行填补,如档案存储柜、计算机、中央空调、防火设备、防潮设备、防鼠器械和防蚊虫的措施,有效的改善档案存放的环境,确保档案不会在非人为因素下受到破坏的情况发生。

  三、对于评估方案中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1.从每个工作人员的入职开始收集

  首先在医院招聘来的每位医生在上岗之前都要将个人的相关档案报医院方审核,其中包含有上文提到的个人的入职简历、学历和学位证书或是相关权威机构的证明,这样的操作可以使得医院在第一时间去的人事的相关档案;其次是医院的相关资料收集部门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医院医务工作者收集专业技术方面的档案,并将通知的发出作为工作档案的管理章程。在三级甲等医院中的各个科室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记录每天的问诊记录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资料向相关的部门进行呈交。对于资料的收集过程,要充分考虑到档案编写的医务人员的心理情况,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严格的保护档案中的个人专利权益,从档案工作管理性质的完善中打消他们的顾虑,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出保证,也为后期的档案合理的.使用做出相应的基础。

  2.利用医院的一些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收集

  首先,利用医务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的机会进行收集。医务人员在评职称时所上交的资料,往往是最全面、最真实的反映其在专业领域中的工作经历,如其在专业领域突出的强项、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管理水平等相关内容。

  3.“三纳入”、“四同步”的方法有利于档案的收集

  认真落实“三纳入”,从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入手,将技术档案纳入医院的管理制度之中,纳入到相关科室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与经济核算挂钩,把住财务结算关。实践证明,这一措施对技术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保证。坚持“四同步”是做好归档工作的关键。如下达科研计划任务与提出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科研档案材料同步;评审、奖励科技成果或科研人员晋级考核与档案部门评价有关课题归档情况同步等。

  四、加强业务技术档案的管理

  (1)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是做好业务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形成规范、保管完整、系统安全是业务技术档案的基本要求。业务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以此原则为指导,这也是《中华人民档案法》的要求,它不仅符合时展的需要,而且也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标志之一。

  (2)建立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和管理原则。分类是业务技术档案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的前提,也是各级医院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由于技术档案内容丰富、构成复杂、使用率高,因而制定一个既符合科学管理要求又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分类方案和管理原则显得尤为重要。我院在经过广泛调查、全面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以人建档,并实行计算机管理,真正实现了业务技术档案检索、汇编和打印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五、开发业务技术档案信息资源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大部分医院只重视“人事档案”,而对业务技术档案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医院领导清醒的认识到医疗市场的竞争就是高技术和高科技人才的竞争,因此,充分挖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档案的信息资源,为医院各项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为领导决策和医院发展提供可靠依据。

  1.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档案的使用价值,为医务人员职称评聘提供依据和凭证技术档案是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德、能、勤、绩的真实记录和集中反映,卫生人员在填写职称申报表时,可以据此获得直接的数据与凭证;另一方面也为职称评聘提供客观的考评依据,使考评工作既真实,又有说服力,从而克服考评工作凭主观印象和缺乏量化指标的弊端,为职评工作的公正客观创造良好的条件。

  2.开发业务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提高医院科研管理水平充分挖掘业务技术档案的学术参考价值,开展编研工作。如通过编制《医院论文汇编》、《科研立项汇编》、《科研成果汇编》、《医院基础数字汇编》等,不仅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重视科研的工作热情,而且为医护人员提供学术信息,使他们尽快了解到本学科的研究动态和发展方向,吸收和借鉴成功的经验。

  六、结束语

等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4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和优先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环境、航空航天、交通技术领域。具体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

  1.突出节能减排主题,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快重大环保节能新产品开发。

  2.重点支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的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开发、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开发。

  3.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新产品开发。

  4.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5.重点支持有关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新产品开发。

  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

  3.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4.产品为国内首次开发成功,已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5.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较高,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性能。

  三、申报组织方式

  1.申报渠道

  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相结合方式。

  项目申请单位登陆program.most.省略,点击新产品计划,下载相应的软件安装后录入申报书,然后输出打印,并将电子数据和其他材料一并通过主管部门报送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等申报组织单位登陆program.most.省略,下载相应的软件安装后汇总项目电子数据,打印上报项目汇总表,并将汇总电子数据和其它纸制材料在2008年5月30日前按要求上报科技部。其中电子数据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申报中心“一站式”平台上报科技部,电子数据备份和纸制材料报送新产品计划管理办公室。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要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2008)》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申报组织、评估(评审)和推荐工作。

  2.备案制单位管理

  进一步发挥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在新产品计划中的组织作用,继续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西安、湖北、湖南、广东、山东、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河北、宁波、江西16个省(市)实行申报备案制管理,其中,北京、湖南、西安三省(市)实行网上评估。备案制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备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评估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完善项目评审评估体系建设,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精心组织项目。科技部将对2008年申报备案管理单位评估机构的评估和评审工作做重点监督和考核。

  3.项目申报数量

  各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推荐上报项目应择优排序,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部门前两年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平均数的130%,其中A类项目原则不超过上报项目总数的30%。

  4.关于重复申报

  原则上一个企业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材料

  1.必备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5)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2.辅助材料

  (1)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3)其他材料。如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二)申报组织部门提交材料

  1.项目报送函。

  2.推荐上报项目汇总表、项目评审意见表(和项目申请材料一起装订)。

  3.申报纸制材料一式二份。

  4.汇总电子数据(或通过网络传输)。

  (三)材料装订及要求

等级医院评审汇报材料5

  一、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我局注册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不足两年即《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日期在年31日以后的,参加下一个周期的考核。

  变更到我区的医师,其执业证书更换后导致无法查验首次注册时间的,按照资格证书取得的时间推算,即年及之后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核。

  执业级别从执业助理医师变为执业医师的,其时间认定按照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取得的时间计算。

  承担卫生支农、援疆、援外医疗队、四川卫生援建队等任务以及赴上级医院进修的医师,参加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

  二、考核周期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时段为年1日至年31日,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均应在上述期间取得。在此期间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原单位的医师行为记录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三、考核机构

  按照考核机构条件,区人民医院、区笕桥医院申请作为本次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经审核,同意区人民医院和区笕桥医院作为本次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辖区各医疗单位以艮山西路-艮山东路为界,路北的.机构由区笕桥医院考核,路南的机构由区人民医院考核,分支机构横跨该路两侧的,以其上级机构所在位置确定考核机构。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由区人民医院考核。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医师工作成绩评定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和本机构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评定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本机构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医师业务水平测评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医师业务水平测评方式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本次考核采取理论考试的方法。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程序。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

  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对年26日前已经执业的,执业经历满12年的认定依据依次是执业证书注册时间、执业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时间,三种证书之一能够证明其在年31日前执业的,即可执行简易程序。

  其他医师的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

  六、考核步骤

  1.考核机构委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通知本单位医师参加考核。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将需要参加本次定期考核的医师信息填入《市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于年30日前报考核机构。

  2.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按前述规定内容对本机构医师进行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报考核机构。

  3.上报材料须包括本考核周期内的《市医师行为记录表》复印件。医师行为记录中所在单位的表彰奖励是指单位内部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的给予个人的奖励;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是指完成卫生支农(下乡、进社区)、救灾、征兵、招生体检、防盲、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理、援疆、、援外医疗队、四川卫生援建队等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是指取得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项目。可以认定为良好行为的包括各级行政部门颁发的表彰证书及本单位结合年度考核颁发的院级先进证书,但不包括科室内部先进或单位颁发的非医疗业务方面的单项奖励。

  4.本机构内有医师考核执行简宜程序的,填写《市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申请表》,连同该医师的有关证明材料、《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定期考核表》,于年30日前报考核机构审核批准。

  5.按照一般程序考核的医师,其有关证明材料、《医师执业证书》及《医师定期考核表》,于年30日前报考核机构审核。

  6.考核机构将对执行一般程序的医师进行考前辅导,具体辅导时间及考试时间等事宜由考核机构确定并报卫生局批准。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七、考核结果

  考核机构综合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评定意见及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医师考核结果按单位汇总,填写《区医师定期考核结论汇总表》,在定期考核工作结束后30日内报我局备案,同时书面通知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

  八、提前考核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违反《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提前进行考核。提前考核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填写《市医师提前考核申请表》报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在提前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录入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机构版),辖区卫生局确认后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加盖“年月提前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可由原考核机构转交新执业地点主管考核机构。提前考核从年1日起开始执行。

  在30日至31日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医师变更手续,以防止医师在两地均无法完成定期考核。

  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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