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

2022-12-09 汇报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进行汇报,汇报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最重要的是结果,经验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怎么样才能完成优秀的汇报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范文(通用2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2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3

  近年来,随着以税费改革为重点的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如何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据开江调查统计,全县10镇10乡、194个村、1512个村民小组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累计达3071.4万元,其中垫税1017.5万元、开任公路1056.5万元、拖欠工资429.6万元、应退个人保险金24.7万元、卸职费444.8万元、其他98.3万元,拖欠费用最多的是甘棠镇,达488万元;拖欠费用最少的是永兴镇,为39.8万元,平均每个乡镇153.8万元、每个村15.8万元。

  一、危害性

  1、危及基层政权的稳定和巩固。随着拖欠各种费用的不断产生和发展,使得村组干部缠身的债务就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问题也越积越多。全县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3071.4万元,牵涉到1万余户群众的资金和利息,他们无法从乡镇领回本金和利息,使他们的子女上学、就医等造成困难。由于民间借贷利息较高,一般都在月息2-3分左右,有的甚至高达5分左右,而且每年利息增长特别快、特别多。近年来,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就增长了98.3万元(利息增长),利息平均每年递增20%,随着时间的延续,逐年增加。村组干部只好到各级党委、政府上访,寻求政府解决,一旦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造成群体上访,最终导制基层政权无法运转而瘫痪。如靖安乡伏龙寺村原村干部刘祥见卸职下来多次上访反映私人垫缴农业税3.6万元,要求乡政府偿还。

  2、挫伤村组干部的积极性。全县20个乡镇拖欠在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882.6万元,拖欠卸职村组干部各种费用1188.8万元,涉及村组干部2447人,平均每个人1.3万元。他们都不同程度采取借、贷、垫等方式来完成税费、修路、达标升级活动等各项任务,成了“债务”人。一些在职村组干部担心这些费用成为呆帐,只好硬着头皮继续干下去,卸职村组干部每逢年终前缠乡镇领导,大多没有解决,能解决的也只是极少部分。加之现行的管理方式对村组干部没有相应的激励机制,使其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责任与实际报酬反差太大,老有所养等后顾之忧得不到彻底解决,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一些年轻的村组干部看到政治上没奔头,经济上没搞头,工作上就耍玩头,有的干脆辞职不干。

  3、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村组干部成天陷在沉重的债务中,担心乡镇又来兴办公益事业如乡村道路修复、学校建设、村级办公条件改善等,村上没有集体收入,倡导群众集资困难,使得债务再次增大。至于发展农村经济,整天疲于应付要债的群众,无暇顾及农业生产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旦这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村组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将受到影响。

  二、形成原因

  造成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问题,具体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村组干部卸职费解决难。全县共拖欠村组干部卸职费444.8万元,除讲治镇靠镇财政贷款兑现了该镇村组干部的卸职费外,其余19个乡镇拖欠卸职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平均每个乡镇达23.4万元,平均每个村组干部3350元,拖欠最多甘棠镇达72.1万元。一是按照税费改革前的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由乡镇财政补一点、农民统筹的管理费中出一点、村集体经济出一点“三个一点”的办法解决,由于全县几乎所有的村都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导致这个一点无法落实,加上乡镇财政紧张,补这个一点也没有完全兑现;二是按照税费改革后的开江县委[]77号文件规定,村干部的卸职费采取县、乡(镇)财政给一点、农业税附加补一点、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的办法,其中的乡(镇)财政给一点和村可支配收入挤一点根本无法落实,而农业税附加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比例才能返还,一个组或几个组拖后腿往往会影响一个村,一个村或几个村拖后腿往往会影响到一个乡,绝大多数村根本无法按时足额拿到返还的农业税附加,致使卸职费的兑现受到影响;三是农业税取消后,乡镇、村没收入来源,由乡镇、村负责统筹部分无法解决,县上也没有配套措施加以解决,乡镇感到十分棘手。

  2、个人垫资回收难。村组干部垫资上缴税费、公路款已是普遍现象,有的村组干部个人垫资高达几万元,少则几千元。全县村组干部累计垫资总额2074万元,平均每个村垫资10.7万元,造成一些村组干部不想干,又苦于垫资收不回,工作只好得过且过;乡镇为了完成上面任务,挪用应退村组干部个人保险金24.7万元,一些乡镇想调整个别工作不力的村组干部,也无法调整。

  3、工资兑现难。全县20个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工资429.6万元,一些在职村组干部反映,他们在基层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到头,按照上面的规定,他们的工资每月50—200元,可是由于每年都不能如数完成乡镇下达的各种任务,就不能领工资,对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这里面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如数缴清上面的各种款项,但是下面的钱确实又无法足额收起来,乡镇就只好扣他们的工资。以甘棠镇朱家槽村为例,原每年足额收取农业税后,农业税附加只有1.3万元,村上7个村干部,8个组干部,即使足额收取农业税,每年工资差额在3000元以上,更何况根本无法足额收取。

  三、对策措施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乡村收入基本固定,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难度日益增大,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威信,削弱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有序化解,切实维护农村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

  1、理清工作思路,积极促进化解。按照“夯实收入、调整支出、确保平衡”和“不借垫、不预征、有序消欠”的工作思路,通过三年的努力,挤出资金,基本解决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遗留问题。一是对各村的高息借款,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息,通过清算,抵冲本金,调息、降息减债,明确偿债主体,制定分年度偿债计划;对村组干部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原借银行和信用社资金、财政周转金、农发基金等形成的债务,应予扶持性免息;对村级因“普九”建校、配套设备等形成的债务应全部划转,确保村级消债顺利进行。二是出售部分公有住房,包括村组撤并后闲置的村办公房、村小学校资产消债;加快土地流转,将农民举家外出或从事工商业后长期荒芜的承包土地和山林依法收回,通过拍卖、招标承包的形式合理流转给经营者,集体从中获取租金差价,缓解部分债务。三是利用地理位置优势,对处于场镇、乡村道口属集体的不动产进行拍卖,对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做好“边角资源”的文章,筹集资金,缓解部分债务负担。四是从县财政再补助一点,个人缴纳一点建立村组干部养老基金。退下来后,乡镇和财政补助部分就由村组干部本人缴纳。这样就可以落实那些因年龄、身体等原因退下来的村组干部的经济待遇,解决其后顾之忧,以达“安置前人,激励后人”的目的。

  2、调整管理体制,实现增收减负。改进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两确保、四激励、一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县对乡镇财政激励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确保村组干部补助兑现和基层组织基本正常运转的支出需要,对村组干部补助实行了按省确定的标准委托金融机构按季打卡直发到人头的办法,今年对村组干部补助人平每月再增加了50元,同时,根据村、社区委会的常住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解决每个村、社区委会全年办公费3000-5000元,有力保证了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进一步促进乡镇积极化解拖欠各种费用,县上还根据各乡镇的不同债务规模和自身努力程度,量化考核,以奖代补,专款专用,从资金安排上全力支持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同时,为避免“鞭打快牛”,对过去在消赤减债工作中做得好的乡镇,建立了“发展专项资金”,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激励地方经济和税收增长,巩固已取得的消债成果,防止债务反弹。对当年化解拖欠村组各种费用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实行“以奖代补”,给予专项奖励,今年县上将上级转移支付增量补助的20%用于建立“偿还基金”,消化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到期的债务。

  3、立足发展实际,壮大农村经济。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经营,通过盘活固定资产及创建科技示范基地、农村中介服务组织,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制约经济发展瓶颈,特别是积极探索“村民自治、村事村办、村务公开”的运行机制,大力兴办“自我投资、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受益”工程,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农民筹资民主管理,充分发动群众自己动手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现代新型农业,把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和种养业大户,组建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与农户、农产品与市场的桥梁作用,让农民在生产联合中组织起来,成为带领农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经济和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积极吸纳周边及外来民营企业、业主到一些小城镇建公路、建市场、建住宅,以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推进二、三产业的大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4、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强化监督。从严控制超越承受能力的农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禁止开展由农民出钱出力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在安排农业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时,一律不再要求乡镇配套资金;上级部门在乡镇、村开展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所需费用一律不得转嫁乡镇、村,也不准以补贴名义留下差口,加重乡镇、村的负担。建立乡镇新增债务审批制度,凡未经批准对村产生的新增债务,按照“谁决策谁负责,集体决策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的组织领导力度,把乡镇化解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工作纳入地方或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乡镇主要领导政绩中的“隐绩”指标考察。按照“管理上放权,政策上放活,工作上放手”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职能作用,赋予其应有的财权、事权和人权,确保工作重心下移,推动乡镇、村发展。同时,继续完善乡镇经济发展对村的利益分配机制,推行严格的消债监督约束机制和逗硬的消债奖惩激励办法,实现三年内化解乡镇拖欠村组干部各种费用目标。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4

  根据《xx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清欠专题工作会议,组织专人负责,规范工作台账,积极完善治理清欠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今年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清查力度,做到不留死角。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清欠工作力度,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优先清理目标任务进行清欠,进一步逐项梳理拖欠账款情况,细化摸排、查漏补缺,确保应付尽付,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规范台账资料,助力清欠工作。

  严格按照县清欠办相关规定,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存在分歧的拖欠款项,必须说清情况、列出明细。按周清理清欠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表格,做到不迟报、不漏报,使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工作情况都有据可查。

  三、完善长效机制,严防新增拖欠。

  积极完善治理清欠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条件审批,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得开工建设,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清欠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出现新增欠款。对新增拖欠、延迟支付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必要时给予严厉处罚。截止20xx年xx月xx日,我镇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5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动员会议。10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县清欠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廖先卫进行动员部署。

  (二)成立组织。成立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政、房建、综合、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扎实推进。10月22日,11月6日,分别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清欠工作,明确清理重点,印发摸底统计表,由各相关股室及业主代表对照填写,并提供相关的合同资料。局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摸底统计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甄别分类,确保无遗漏。

  目前,已全面完成自查、排查工作,未发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动态管理。针对建设项目多,每个项目的拨款节点不同等特点,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持续跟进清欠工作。

  二是建立台账。认真整理、完善清查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支付管理台账,确保工程款按期足额支付,坚决杜绝拖欠工程款情况发生。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6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201号)、《成都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金牛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

  按照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总公司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部门、各分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和安排,并及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明确清理目标任务。

  按照我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一是遵照“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疏堵并举、支持与惩戒结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化、法制化手段,将各部门、各分公司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问题作为此次清理重点。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20xx年2月底前优先完成对存在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省级、市级或区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有条件清偿的“两款一金”等欠款。对暂时难以落实偿还资金的欠款等,主动对接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收回应收款项,各部门、各分公司要制定详细清偿计划,在20xx年底完成清偿。在此阶段要落实好严防新增欠款,同时尝试将公司应付账款控制纳入内部绩效考核。对清理欠款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并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整改。

  二、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公司均未出现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清查力度。总公司及各分公司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清查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力度,做到不留死角,防止“边清边欠”“清完又欠”等现象。

  (二)完善印证资料。严格按照区减负办相关规定,做好相关印证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7

  为了响应《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xx年春节前农民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我部对在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一、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计划部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2、定期在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彻底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财务部储备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资金,用于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二、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活动

  1、全面调查摸底。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在广大群众中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更为有效、健全的实施方法。

  2、查找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拟出治理工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向。重点查找工程建设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

  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自查情况

  我项目部落实了现场每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自查工作,未发现有拖欠工资的情况,由于人员流动较大的客观因素,部分人员来到我工地不到一个月即离开,但我部手续明确,均有领取工资的记录,长期在本工程工作的农民工均已领取工资。

  临近年关,我部非常重视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我部一定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无突发事件发生。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8

  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工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志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加强工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性,安排专人,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为下一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结构调整做好准备。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工资福利与离退休政策方面

  根据人事变动及人员变化,及时办理调出、辞职、长期病假人员及死亡人员的工资核减或停发手续;我办没有未经批准长期在外地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仍领取工资的现象;也不存在死亡后继续领取工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的情况。

  市志办现有2名退休人员,分别于20xx年3月和6月退休,我办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退休制度,及时填写退休审批表办理退休手续;至今再没有病退和提前退休人员。没有退社保补差人员,不存在已办理退休人员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到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一人两个身份,既在企业办理退休,又占编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取退休费。没有拘役和受行政、刑事处罚人员,没有不按规定擅自进入,弄虚作假或挂名占编领饷情况。

  二、工资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对照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简历建立工资信息,并及时根据变化进行申报变更。不存在将不符合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和退休(退职)以及编制外人员纳入到数据库集中管理。截止20xx年6月1日前的各类工资晋升、工资变动、年度考核晋档晋级、警衔津贴、岗位津贴、信息变更等工资变动已经同步完成。

  三、工资档案资料管理方面

  按照工资管理要求和人员变化,新进人员工资审核相关材料能够做到齐全、规范。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将在职人员的年度考核晋档表、个人工资审批表等存入个人档案。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9

  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

  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

  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

  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

  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

  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

  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

  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

  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

  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

  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

  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

  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0

  根据XX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自查的要求和部署,为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做如下自查。

  一、主要做法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单位对立项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足额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在建筑企业项目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实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各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劳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追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防止事态恶化。

  (四)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有些单位法定代表人隐匿、逃匿,致使农民工拿不到工资而有可能引发群事件的,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农民工生活费,防止群事件发生。

  (五)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镇政府投资项目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农民工理性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够。部分民工投诉不按程序来,怨气很大,在时有过激行为,也有越级上访,还有在媒体上发表有关言论,给解决实际问题带来很大的困难;还有部分工人与工头串通一气以讨要工资为名而讨要工程款,大大增加了解决农民工工资的处理难度。

  (二)劳资关系不断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部分建筑企业将工程层层分包,他们层级之间通过承包协议确定关系,最低层的包工头向工人支付工资。包工头人间蒸发或挪款他用和包工头管理不善,导致民工拿不到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施

  (一)明确各部门、各村的工作职责,把好职责关,监督好本村内涉及工程用工的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镇、村及各分管领导之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

  (三)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新建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五)严格把关全镇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上一期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后才支付其工程进度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1

  20xx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 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 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xx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于20xx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使用。20xx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xx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协调组,全程跟踪协调处理欠薪事件:

  1.组织专人,全面登记核实欠薪情况,累计欠薪430余万元,涉及近200名农民工。

  2.向农民工解释事件原委,做好劝导工作;

  3.抓住外出人员返乡过年机遇,会同新沟村两委、承包方制定优惠政策,发布公告,鼓励预购房户提前交款结算,同时积极卖房,筹集资金;

  4.召开协调会议,明确事件解决途径:一是承包方作为欠薪主体,需积极筹措资金,兑付农民工资;二是新沟村积极组织卖房、结算,筹集资金;三是镇财政预借部分资金;

  5.向区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做好应急预案。

  至20xx年2月17日,在区劳动监察 大队、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积极协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处理,欠薪民工满意,结果如下:

  1.承包方承担350万元,其中年内兑付100万元,下欠250万元承诺于20xx年端午节前兑付到位;

  2.新沟村通过售房筹集资金40万元;

  3.镇财政预借40万。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转发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大督查迎检工作的通知》和水务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水利建设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排查情况

  为切实维护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我局对全县水利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了自查,做到了情况清楚,底数明确。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目前。均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其主要做法有:

  (一)足额收取保证金。我局对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足额向相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进而从源头上控制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建立实名登记制度。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农民工进驻工地时进行名登记,并制定考勤表和工资表,避免发生劳务用工纠纷。

  (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及时掌握用工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另外,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由于点多面广,且单个村工程规模小,投资小,施工方虽已提供民工工资书面承诺书,但不排除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

  2、在排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法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不足,农民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很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

  (一)加强和落实专人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巡查,及早发现问题,对各种理由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新建项目在进场施工之前时,督促施工单位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缴纳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三)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支付,要求施工企业提供民工工资支付证明,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落实力度。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3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二、SPV公司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三、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预案和处理讨薪事件的应急措施:

  (1)派人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并对现场农民工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包工头以变相手段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2)我司定期安排人员到农民工中进行回访、调查并安排投票选举民工代表定期向我司相关人员进行汇报,杜绝包工头变相克扣、拖欠、套取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四、我司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4

  现将我县开展《20xx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

  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

  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

  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5

  根据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回头看”有关工作的通知》,我街道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街道副主任董春燕亲自抓,研究部署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开展清查、清欠行动,务求取得实效,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是制定工作方案。街道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我街道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街道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对拖欠账款问题一直列为街道党工委一项大事来抓,严格政策落实。截至目前,我街道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街道将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街道各中心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街道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7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四不两直”检查督导的通知》精神,省政府信访局高度重视,1月11日至12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祥荣同志带队,对滁州市2021年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滁州市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自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来,滁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位推进,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共排查用人单位590户,共涉及农民工187589人;涉及市场工程项目406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84个。针对欠薪隐患精准施策,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聚焦重点企业特别是全国欠薪线索平台接收的欠薪线索,做到一案一策、一案一查。截止目前,接收的1590起线索,已处理回复1378起,剩余212起正在积极办理中。依托平台预警,压实企业责任,针对存在欠薪预警的项目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约谈,推动治欠保支工作从被动防范向主动预警预防转变。专项行动以来,结合系统预警共化解欠薪隐患、欠薪矛盾纠粉等近百起,对于预警未及时化解的40余家施工企业集中约谈并都促整改。强化执法行为,切实掌握存在欠薪隐患项目,约谈施工单位。开具问题整改清单,并下达欠薪隐患风险告知函,依法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立案查处工作。

  二、检查督导情况

  督导组对滁州市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及线上线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滁州市明光市、凤阳县两个县区在建项目进行实地督查,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0个,其中政府项目4个,市场项目6个。分别是明光市:状元坊、碧桂园˙城南九玺、长三角一体化明光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提升项目、明光市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南崇和悦城A区主体工程;凤阳县:牡丹花园西区工程、通和凤凰熙岸二期、凤阳县云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凤阳淮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凤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工程。督导组采取查阅台帐资料、随机访谈农民工等方式,详细了解在建项目制度落实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地督导中发现,各项目工地均配备了专职劳资专管员,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在落实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个别项目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明光市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状元坊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使用简易合同,存在工资支付比例约定不明确、绩效工资发放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个别项目存在考勤数据丢失的问题。凤阳县云霁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存在发放工资与考勤天数对不上,部分工人无考勤,但有工资发放记录的情况,实名制管理需细化。

  (三)个别项目劳资专管员业务不熟练。个别劳资专管员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熟悉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应及时做好对劳资专管员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常态化。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8

  一、面临的严峻形势

  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20xx年该县农民工欠薪案件和涉及人数与往年相比都有大幅上升,因工程款和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上访讨薪问题居高不下,拖欠工资问题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该县虽加大了清欠力度,但仍有大量的欠薪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清欠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该县先后发生了18起因讨薪而引发的群体性堵路、围堵政府机关、爬塔吊讨薪等事件,甚至发生一起堵市长虹路的群体性讨薪案件。群体性讨薪已呈现出井喷式、多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甚至有愈清愈多,并由建筑行业向其它行业漫延、由城区向镇区漫延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老板组织农民工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群体讨薪的案子急增。随着南漳经济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逐年增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垫资施工现象严重,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欠款数额大、人员涉及多的问题,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实际上都是讨要工程款。近年来,由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劳动保障监查成了农民工讨薪的主渠道。少数施工企业和包工头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程款或合同结算纠纷问题,而是借用农民工讨薪名义执意要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但劳动保障监查部门并无调处经济纠纷的职能和手段,为了“维稳”勉力而为。在20xx年的清欠款中80%-90%都是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更有甚者有的就是材料款或者是设备租赁款。如:天地时代城、子捷山水传奇项目都是老板组织农民工采取堵门堵路方式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的。

  2、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非常普遍。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急于开工建设,有的开发商寄希望于开盘后预售收入支付工程进度款。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趋于饱和和发展放缓的现实下,部分因自身资金实力不够,导致工程款难以如期向建筑方支付到位。当建筑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时,就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从而形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作业队或工班长劳务费、作业队或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大部分包工头为了工程能正常施工都按工程进度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这些工资款的基本上都是借来的,部分甚至来源于民间高利贷,而房地产商与承建包工头的结算方式是在工程完工后将所建房屋抵作工程款,承建的包工头不仅承担了农民工工资的借贷风险,更承担了工程款的结算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承建包工头深陷债务泥潭后极容易发生跑路,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原因。

  3、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常把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分包出去,而工程往往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再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小包工头)。另外,还有部分建设项目是借别人的资质中标,然后吆喝一班子人干活,总承包方只认包工头,请谁干活,请多少人,他一概不管,活干完了他只对包工头结帐,根本不管农民工是不是能拿到工资,一旦发生欠薪现象,总承包人还振振有词地说:“该付的工钱我全付完了”。中标的负责人更是“理直气壮”地说:“又不是我请人干的活,我负什么责啊!”有用人权的单位没用人,用人的工头没有用人权,也可以说:有资质的没活干,干活的没资质。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转包、分包、借别人的资质中标,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是导致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主要原因。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将工资按月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以货币的形式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将工资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而在南漳,由于一些建筑业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取项目部、班组、包工头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一旦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农民工一是手中无欠条,二是联系无方式。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总承包商连干活的农民工是谁都不知道,何谈直接对农民工发工资。施工企业对用工、工资支付情况没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工班长(包工头)结算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甚至一走了之。农民工没拿到钱,有的根本不知道拿多少钱,就到劳动监查部门讨要工钱,劳动监查连调查的时间就没有,怎么要“钱”,要多少钱?“讨工资找监查”这话不假,但干啥活,咋算帐,给多少钱,这些非劳动监查部门所能及。

  5、非建筑企业职工欠薪族的加入,壮大了欠薪者队伍。在

  全县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中,难免有资金不实的“南郭先生”,项目进入时信誓旦旦,海阔天空。项目建成投产后,因管理不善以及生产出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小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浩瀚大海中难免沉没。企业没了,老板逃了,建成的厂房因债务被法院查封了,干活的工人拿不到工资了,于是就要找“劳动监查”了。如明瑞电子公司、神马服饰公司等。还有极个别企业还没建成投产就成了“乱尾楼”,农民工工资长期被拖欠。如清河银富公司、繁锦公司等。还有少数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造成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有的拖欠三、四个月,还有个别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达半年之久。如陶盛陶瓷公司、湖北融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巩巨鑫煤矿等等。

  6、政府项目多,承建方实力不够,导致欠薪事件频发。城市美化、亮化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还建等很多政府投资项目,起初设计比较完美,可承建方为了获取工程,不管你提什么条件,他都能够应承下来,且信誓旦旦。一旦工程到手,他便将工程进行了分包,请单包工垫资建设。所有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是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的,工程在没有完工前,是由承建方负责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而承建方他不给单包工办理结算,不给单包工出具证据,也从不拨付农民工工资,就等着政府拨付工程款后再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导致单包工带着(有的甚至请农民工)讨薪。如:发展大道工程建设项目、丹阳大道、徐庶还建房项目等。可以说每年都有大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讨薪事件发生。

  7、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动机制,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难度。目前,南漳县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小学校校舍新建改建、企业厂房建设等等这些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标、管理都是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是否缴纳了工资保证金、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劳动保障监查部门一概不知,但到了年终,农民工拿不到钱就要找政府上访,找劳动监查部门处理。特别是一些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工程发包出去后,只注重了工程质量,忽视了农民工工资这一块。工程验收后就拨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是否支付,一概不管不问。农民工找到主管部门,一些部门领导还说,我们工程款已合同拨付了,我们不欠你们的钱,老板欠你钱你去找劳动监查部门解决,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如蛮河堤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巡检镇白鹤船村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等等。

  三、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同时,也考验着县委、县政府执政能力。因此,县委、县政府要将20xx年列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之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发现、早处理、早落实,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详细时间表和路径图,并将这项工作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之中。

  (一)明确一个“责”字,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与各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责任书,实行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原则上第一责任人为各镇(区)镇长(管委会主任)、各工程项目(企业)行政主管局局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辖区域和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存在重大欠薪隐患问题或群体上访讨薪案件进行处理。并全力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地区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各镇(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一个项目(企业)、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检查督办专班、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包保机制。

  (二)立足一个“早”字,从源头上控制。

  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县劳动保障监查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划拨工程款项时,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0%优先划入农民工工资帐户,由劳动保障监查大队负责管理。劳动保障监查大队凭施工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明册直接将工资打到农民工的银行卡或农民工手中。对未按要求划拨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是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所有非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动工前,必须先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签订不欠薪承诺书,然后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才可发放施工许可证。无施工许可就开工的项目,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得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施工过程中,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查部门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18%标准,将农民工工资直接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不管工程如何分包,农民工工资由各班组长(包工头)出据的工资名册交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将原农民工工资支付链由“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农民工”缩短到“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哪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不按这个模式运作,造成农民工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就追究哪个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一个“管”字,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秩序。

  20xx年县劳动保障监查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县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xx省劳动保障监查局监制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手册》中要求的“三表三册一书一牌”的内容进行规范,即: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记录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册、农民工工资发放册、劳动合同书、劳动用工监督公示牌。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核查承建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借资质挂靠,中标单位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违法层层转包、分包;承建商必须与所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禁小包工头代领、代发工资;每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必须报建设局、劳动监查大队备案,否则,发生欠款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审批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分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由劳动保障监查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绝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让其复工,做到规范一家复工一家,以达到全部规范的目标。

  (四)突出一个“效”字,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边清欠、前清后欠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2013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项目招标的必备条件,对没有到人社部门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批准开工报告;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未缴纳保证金的,应当督促其及时补缴,未补缴的,完工后不得进行验收。

  二是建立欠薪市场准入限制制度。对存在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等问题的单位,在招投标、开工项目、资质评定、信贷等方面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系列制度。如农民工因讨要工资而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暂停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开发项目,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拖欠工资情节恶劣的,冻结其在本县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依法拍卖抵付农民工工资,吊销其开发资质,清除出南漳市场。

  三是探索建立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食宿、交通等问题。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县人社部门要尽快拟订出《南漳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拟报请县政府印发。

  四是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制度。20xx年,县维稳办与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将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制度,对到县有关部门上访讨薪的投诉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维稳办、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联名下达《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函》,对全县清欠农民工工资实施量化管理,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账销号。

  五是建立欠薪“黑名单”管理制度。20xx年,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执行《襄阳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一年内被发现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次性拖欠人数超过20名、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等行为,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将采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列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列入工商部门企业不良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劳动保障部门诚信档案记录、录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暂停其未销售商品房的销售、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作为办理信贷业务重要参考等措施,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融资贷款、优秀工程评选等方面予以限制。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将依法暂停其工程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清出南漳建筑市场。

  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县纪检监查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引发多人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其责任。

  七是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牵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人社(劳动监查)、房管、法院以及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年前,应急工作专班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堵门、封路等突发事件和多人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人员在接到预警后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县维稳办负责摸清基本情况,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劳动保障监查部门要向参与堵门、封路等行为的农民工发放《农民工依法讨薪告知书》,引导农民工依法讨薪,用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到场,切实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不许出现长时间堵门、堵路等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对参与堵门、封路等扰乱社会治安者进行劝离无效的,公安部门要调集警力依法从快进行处理。

  (五)抓住一个“查”字,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负责制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部署。县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班对所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进行大排查,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要将工程建设领域、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作为检查工作重点,挨门逐户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对重点企业定员上门指导,提前调处,最大限度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把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经常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按时支付;对重大拖欠隐患,早发现,早介入,较好地防止了大面积集中拖欠行为的发生。

  (七)依靠一个“法”字,加大恶意欠薪查处力度。

  县劳动保障监查大队作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要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同时,对受理的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人社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及时处理,可立案的应及时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姑息;非劳动保障法规调整,且有欠条的劳动报酬,法院应依法及时下达“工资支付令”;凡有欠薪群体上访的项目,人社部门即时曝光总承建商,“刷黑”该单位。

  总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劳动者的高度警惕,不能把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集中在春节期间。同时,政府应着力解决防欠治欠必须的工作经费,办案设备,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欠薪事件。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19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社明电〔20xx〕2号)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查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查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57户,涉及农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违法用工单位11户,接受咨询法律法规政策178人次,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6件,劳动保障监查立案17件,依法责令补签劳动合同671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7.1万元。通过严格检查,对用人单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规范了其用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专项检查活动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监管错位

  我县从事建设项目的建筑企业大部分是南阳市的企业,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业,这些企业大都在外地注册,在桐柏只设立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连业主也是外地的,在我县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现劳务纠纷,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很难制裁它。同时这些企业在我县境内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些即使有项目部,也很难找到相关负责人,再加上一些投诉人不能为我们提供被诉人的企业名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给监查人员送达文书及调查取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双方都有责任。一是被投诉人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签协议,不出据任何条据,使监查部门无证可查。单凭申诉人一方的证据,又不能追究被投诉人的责任,因此申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诉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收集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给劳动监查部门依法维权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经费紧缺,制约监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劳动保障监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其职能,必须有充足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劳动保障监查工作经费紧缺、没有专用的执法车辆,这些都直接制约着监查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打开我县劳动监查工作的局面。

  鉴于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现将下步打算汇报如下:

  1、提高认识,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解决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作为首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投诉举报案件一查到底,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保证农民工能在春节来临之际拿到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2、澄清底子、预防与查处并重。进一步加大对矿山开采、建筑施工类企业的摸底排查,了解这些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做好预防工作。同时,要求各用工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企业名称、施工地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做好记录,一旦发现有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能够及时联系,便于调查处理。

  3、人员车辆到位,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在目前人员少,没有专用车辆的情况下,我们将克服困难,搞好协调配合,保障人员车辆到位。同时,继续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持做好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使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坚决作到有投诉、有记录、快立案、快调查、快结案,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20

  20xx年,我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认真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扎实有序开展劳动保障检察执法工作。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几点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

  一是成立了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人社、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13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解决全县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保障机制。不断探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和清欠工作新思路,开创新局面。我县制定出台了《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该办法共十条,明确了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制度、欠薪领域预警和监测报告制度、欠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溆浦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制度》,再加上2017年、2018年出台的《溆浦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制度》、《溆浦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溆浦县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一系列新举措和新机制,构成了治欠保支工作健全完善的保障机制,形成县乡上下联动、职能部门横向联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并列联动,坚持源头预防欠薪和事中事后从严处置欠薪并举,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和全面治理。三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临一线、全面调度欠薪案件处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参与农民工工资信访接待和处理。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公安主要负责人,亲临一线处理欠薪案件。针对我县存在的一些突出欠薪事件,县委书记蒙汉同志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门进行研究、部署和督办。商成县长亲自挂帅负总责、常务副县长马源同志具体抓落实,一个案件一套班子,每套班子都由县领导任组长,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集中力量,限时办结,成效显著。

  二、加强检察执法,保障执法力量。

  通过机构改革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6名,目前我县检察大队人员配备从去年的3名增加到8名工作人员。截至目前共接待劳动保障相关来人来访1100人次,劳动检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件,立案处理结案6件,调解处理结案17件,涉及农民工286人,累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22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劳动检察案件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

  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8月份开始,县人社、住建、交通、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施工企业及加工制造业等易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行业和单位,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联合执法检查组认真排查每一个工地、每一个项目,逐一查清欠薪隐患,共对全县在建的2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深入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成立了工作班子,限时化解矛盾。对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当场责令整改。同期,县政府督查室和县人社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重点县直单位、重点乡镇和部分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了通报。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四、坚持分级管理,落实包保责任。通过建立和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从县政府分管领导到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主要领导的职责,以及县乡政府和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同时,在建设领域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归口解决”等原则,形成了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强大合力,确保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实行群防联动,高效联动处置。

  一是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20xx年上半年,我县由县人社牵头,县住建、交通、水利、公安等13个职能部门参入,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对我县辖区用人单位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用人单位167家,涉及农民工人数17850人,发现4家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102人工资58万元,检查组第一时间责令4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且已支付到位。二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目前我县共有175个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393万元,退付51个工程项目保证金713万元,保证金专户结余2680万元。三是从严打击处理欠薪行为。我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共5件,公安机关办结5件,刑事拘留6人,在全县形成了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起到了很好的震撼作用。

  六、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从源头根治欠薪。

  从20xx年8月2日开始,全县全面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采取两种方式开设账户支付工资,一是县人社局已在县工商银行、湘江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开设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便于投资小、周期短的项目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二是由施工企业自行到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专户,行业主管部门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专户一次性或分期划入工资性工程款,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月底前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农民工考勤情况,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和班组长签字,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银行直接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到农民工个人的社保卡或个人银行卡上。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凡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资金划入不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了我县重大违法欠薪案件,宣传了根治欠薪夏季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等。

  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部署安排,20xx年底政府投资项目欠薪要清零,20xx年春节前其他欠薪要清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溆浦正由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步伐跃进,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全县各级各部门有决心有信心,在稳步发展经济的同时,坚定不移地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相关文章: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精选6篇)12-07

拖欠工资问题解决的情况汇报材料(通用13篇)12-07

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解决措施方案(通用5篇)12-07

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解决措施方案范文(精选5篇)12-07

拖欠工资申请范文05-04

拖欠工资辞职信06-17

拖欠工资辞职信12-05

拖欠工资辞职信11-07

问题解决方案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