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土地流转合同

2023-01-30 合同范本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荒山土地流转合同范本(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荒山土地流转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________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南至

  东起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五、承包年限:自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____年。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____%罚乙方违约金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

  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土地流转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自己所属的坐落在细茶窝一块荒山,发包给乙方从事林业生产经营。(北以公路为界,西以大茶窝为界,东以陡山博为界,南以乌龙尖为界。)

  二、承包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结束。

  三、整个承包期限内,承包费为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四、合同签字当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时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林业用途,主要是植树,也可以间作农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权和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满,乙方将承包山交还甲方,此时,承包山上的树木由乙方自由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现违约,将按民法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然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发行各自的义务和享有各自的权利。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式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流转合同3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材林、经济林等。

  第二条

  林地山名为_______,东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面积为_______亩,以人工测量为准。

  第三条

  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造林、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

  承包期限为五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

  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每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如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当年的承包款项给甲方。当年承包金计算方法是:以年承包金为基数,从确定交地之日起至年底的实际天数比例计付当年承包金。

  第六条

  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乙方用地前6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以及林木砍伐手续。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

  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林。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不计入承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承包的林地60%以上被国家征占的。

  3、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4、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林地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林地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给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签章:  镇政府签章:

  林业站签章: 年 月 日

  荒山土地流转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土地流转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签定如下协议:

  二、四至界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石岩子荒山面积地属____村____组____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止,________年。

  五、承包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六、乙方有权在所承包的荒山范围内植树造林,不得开荒种地。

  七、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征占用,所得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

  八、由于自然灾害人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九、如乙方需采伐木料,需要有关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盖给公章,申请等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荒山土地流转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甲方现有荒山地的开发利用和集体经济的发展,甲方同意将本经济社集体所有的荒山地发包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承包荒山地的具体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地址、四至、面积及承包期限:

  1、地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荒山地位于____,宗地号____。

  2、四至: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_。

  3、面积:约____亩(实际面积以国土部门最终实测为准)。

  4、承包期限:承包期为50年,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发包条件: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合法,界址清楚无纠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对外发包的签名原件,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合法。

  三、土地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为每年每亩综合价人民币____元,除此承包金以外,乙方不再支付给甲方其它任何补偿费用。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擅自提高承包金。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基本帐号转入人民币金,待完善承包合同的一切手续后,乙方支付前15年的承包款给甲方作为第一期付款(定金自动转为第一期转让款)。第二期付款为第16年起的头六个月内,乙方付给甲方后十五年的承包金。后20年的承包金从第三十一年起一次性付清。在每次付款中,甲方应提前将付款申请书送达乙方,并在收款后出具发票交给乙方。

  四、承包地的用途:

  乙方承包的荒山地可用于各种农业种植、养殖、放牧、旅游观光农业及建设经营管理用房(配套性建设)等项目开发。如因发展需要,乙方须改变或扩大该土地用途的,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及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到期收回发包的土地;

  2、有权对该土地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护土地合理开发使用。

  3、甲方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该土地开发经营所需的各种申报手续。

  4、乙方承包的荒山如因界址不清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因权属纠纷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可从承包金中扣除。承包的荒山地范围内所有的农作物、附属物和坟墓由甲方在半年内负责清理和搬迁完毕,否则,乙方当无主财产和坟墓处理。承包期间,甲方群众(村民)不得在承包地上耕种或阻挠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否则,应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应对乙方开发经营承包地给予大力支持,乙方因开发种植需要,甲方应允许无偿就近连接电源和取水灌溉。在原有道路的基础上,甲方应无偿提供进入承包区沿途拓宽道路的用地需要。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承包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如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其义务,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承包的荒山地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或者联营,也可以依法转让、转包、分包、出租和入股。在承包期内,因土地经营所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增值利润归乙方所有。

  3、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根据项目规划进行开发经营活动。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依法成立,双方均不得因当事人变更或经济组织形式改变及合同签定时双方不可预见等因素的发生而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并由双方签署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否则,终止合同的行为无效。如单方强行终止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八、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行为依法征用本合同规定内的土地,地面附着物、种植物、固定资产补偿费和投资回报利润的补偿费应归乙方,甲方还应按实际承包使用时间退还乙方已交的承包金。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固定资产可折价给第三方或甲方。

  九、承包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鉴证和审批,并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及其他相关权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证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要按规定的时间支付承包金,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滞纳金。

  2、甲方保证其对上述发包的土地享有合法的发包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将该地发包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设置抵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3、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双倍赔偿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成立。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贰份,其他提交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签证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荒山土地流转合同7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二组组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四组组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五组组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村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从业种植等农业及商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流转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流转费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上一年度流转费用_________元(大写:)。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一致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流转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及挖掘土方,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七、乙方在荒山流转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八、甲方人员不得破坏乙方流转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荒山流转期间,山林防火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取得土地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商业及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原流转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十、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以内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一、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流转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流转的各种优惠政策;

  4、乙方的流转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流转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流转期间,有权享受除流转费外同甲方其他流转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甲方及所属村民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流转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经营。

  十二、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流转地段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之添附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的,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置,合同终止时,乙方添附的所有财产由乙方在期满后三个月内另行处置。

  十三、原荒山树等附属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归乙方所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流转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围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六、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八、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改荒山和荒地优先流转权。

  十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五份(叁页壹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叁份备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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