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用的代销合同范本锦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代销合同范本锦集1
甲方:
乙方:
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经销协议。
第一条产品、要求及期限:
1、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服饰,并从事产品的售后服务和宣传促销等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甲方代理服饰的期限为: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3、乙方门店地址: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乙方必须将销售过的款项全部支付给甲方,未销售的服装由甲方全部撤回。
2、甲方持所有代销服装的全部版权。
第三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服饰无质量问题。
2、乙方保证所剩服饰无质量问题,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有质量问题及影响二次销售乙方需支付服饰的原价给甲方。
第四条其他(场地租赁合同):
1、本协议的解释、修改权在甲方。若有修改,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双方同意通过司法部门仲裁解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的代销合同范本锦集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供应的______________等水果。
二、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时间给乙方供应货物。
四、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义务: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规格交付货物;
2、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的义务:
1、妥善保管代销物品,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2、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责赔偿责任;
3、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的货物,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5、如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销售物品价格而造成物品积压,使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需付全部责任;
6、如价格出现变动乙方需马上跟甲方及时调整价格。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供货而给乙方造成损失。
2、乙方拖欠实销货款不按期交付货款,应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调整价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
六、双方发生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发生争议后,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实用的代销合同范本锦集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的代销合同范本锦集4
甲方(购买方):
乙方(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 的 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属于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 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xx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十、关于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十一、关于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关于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关于其他约定
十五、附则
1、本合同表面清洁,没有任何涂改。如有涂改,则需双方在涂改处加盖印章或按捺指印才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的代销合同范本锦集5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
第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甲方位于
城市客厅展区进行销售。乙方负责提供陈列产品,甲方负责销售。
三、名词解释
第四条 产品:是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 销售支持:指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过程中乙方无条件给予甲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
第六条 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 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七条 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自进入甲方库房之日起超过__天未能形成销售的剩余产品。
第八条 返利: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乙方以甲方在乙方的进货额(或回款 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甲方的进货折扣。
第九条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加上甲方扣抵的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金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条 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在甲方销售的乙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补足甲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二条 货款结算周期:指甲方销售乙方提供的产品,每隔一定期间,甲方向乙方就该期间内甲方所售出的产品进行结算,该期间即为结算周期。
第十三条 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因乙方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
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3、因乙方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
4、虽未被曝光,但因乙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5、乙方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2 %,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其他乙方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进 场
第十四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销售,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4、相关产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5、商标注册证和质量认证标准;
6、专利产品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并承诺提供的产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7、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8、乙方如为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商资格证明。
9、甲方指定的其他证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上述证件如需年检、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必须及时变更,并在甲方备案。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中,存在虚伪、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的,乙方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产品作清场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应保证产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提供捆绑销售的赠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POP等也受本条款约束。
五、产品价格
第十六条 乙方有制定产品零售价的权利,但零售价不得超出同等销售规模商场的零售价。乙方制定的零售价需在甲方备案,并采用甲方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
第十七条 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及贵宾卡,乙方产品也享受同等优惠,乙方并承担贵宾卡优惠金额的 %的费用。
六、产品订购
第十八条 甲方从乙方处进货时须提前 日向乙方传真送交进货计划,乙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乙方的公章),并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十九条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 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七、产品运输
第二十条 乙方负责所有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货款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产品的销售货款,统一缴甲方收银台,不得漏缴少缴。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提取收益:
甲方按乙方产品每月销售额的 提取收益。
第二十四条 货款结算周期为 ,在次月5号双方对帐签字确认,次月10号前甲方支付乙方销售货款。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甲方有权暂不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为 (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十六条 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 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一)甲方向乙方按扣除返利后的差额付款,乙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不得在价格中直接低开,甲方不再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甲方向乙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九、销售支持
第二十八条 门店营业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同意乙方派出具备该项商品专长、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并将此列入该员工的考评、升迁依据。
第三十条 甲方销售人员工资、餐费、制服费、物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举办的各项促销活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如乙方参加,应全力配合,合作细则由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单独推出的各项促销活动,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如需作任何折扣促销或调整商品原售价格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
乙方产品设置任何广告时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进行。如在任何媒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甲方名称,均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需确保产品安全,乙方如需调换产品,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于甲方售出的乙方产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先行负责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理意见。若乙方不当拖延,应视为认可甲方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三十六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以 (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5日内以现款;2、第一次结算时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甲方已经销售的乙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甲方直接用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12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10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九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两个月。试销期内,如乙方产品连续两个月在甲方的销售额在 元/月以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试销期内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订单约定数量供货的;
2、合同约定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乙方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
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
丧失商业信誉的;
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
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
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等等。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条 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 不免除。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 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有效期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九条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
第五十条 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周内(含双方约定的撤柜日期),负责将所列销售商品撤离,如拖延未履行时,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遗失或损毁,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十五、 其他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甲方注册地)签订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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