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务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务合同 篇1
买受方:
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数量及价款(含税,税率17%):
序号物料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含税到厂价(远)计量单位备注(件)
二、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一)技术标准
出卖方须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受方企业标准:、双方共同认可的标准/协议:进行供货。如双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本协议项下产品的使用目的和买受方的解释为准。
(二)质量要求
出卖方供货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签订的《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或《技术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出卖方保证供货的产品在买受方主机产品“三包”期以内无任何瑕疵或缺陷,并以此作为评审质量级别的依据(买受方原因除外)。
(三)产品标志
出卖方供货的产品,要具有买受方认可的生产厂家的标志。因产品体积太小无法标注的,则必须经买受方同意后,使用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号,以区分不同的生产厂家。
三、包装、运输要求及费用承担
1、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受方企业标准;买受方无特别要求的,适用商业惯例。出卖方应当保证产品的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的运输和储存,包装费用由出卖方负担。
2、产品由出卖方转移至买受方的运输责任及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出卖方应制做相应的
工位器具进行运输,以保证产品在转运过程中的实物状态不被损毁。
3、买受方有要求时,出卖方应在洛阳市附近建立中转仓库,以保证买受方能够按时按量的组织生产。
四、交货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在买受方下达《采购订单》后,由出卖方按照买受方《采购订单》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送货。
2、出卖方每批次交货时,应列出送货清单,标明零件名称、型号、数量。
3、出卖方每批次交货时,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五、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自到买受方仓库时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货款的,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六、产品验收及质量保证
1、对出卖方供货的产品,买受方按照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每批及时检验。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以买受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有异议,可提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并符合买受方标准,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反之费用出由卖方承担。
2、出卖方向买受方交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如双方解除买卖关系的,一年内结清。(注:不计算利息)
3、产品在进货、装配和“三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详见“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出卖方依据产品入库单(盖章有效)开据正式发票,发票挂帐之日起计算付款期限,____日后以支票、汇票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对超出质量保证金外的货款给予结算。
2、买受方每批货物预留质量保证金或万元(注:不计算利息)。
八、违约责任
1、出卖方进入买受方仓库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若买受方在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或买受方生产的产品“三包期”以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等),出卖方应该及时予以更换,或无条件的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执行。给买受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出卖方须给予赔偿。
2、出卖方未按采购订单的约定按期供货,如影响生产的,按每台500元从货款中扣罚;如因出卖方逾期供货而导致买受方不能按期向第三方交付产品,买受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出卖方除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其它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保密约定
1、买卖双方应对与履行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设计方案以及价格条款等商业、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严守秘密。
2、除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而需接触双方有关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的人员外,买卖双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无关方泄露、转让、交换属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信息。
3、买受方因履行合同而向出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实物等资料,买受方无论何时要求返还,出卖方均应无条件返还,并不得留存复制品(件)。
4、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终止业务往来后叁年内。
5、泄密责任:出卖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因违反保密约定而给买受方造成损失的,出卖方承担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一、约定事项
1、买受方下发的《采购订单》、《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技术协议》等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质量部分以《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为准,技术部分以《技术协议》为准,商务部分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发生文理争议时,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合同履行中如遇市场行情和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应签订“调价协议”;对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予以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出卖方应承担的检验费、退货费、“三包”赔偿费等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由出卖方承担的各项质量损失及出卖方因违约而赔付款项,出卖方同意由买受方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出卖方应在接到买受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偿付。
3、若本合同中第一条第一款的行次不够的,可按该栏目格式制作本合同的附页,每张附页应标明本合同编号,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若两页以上须加盖骑缝章。
4、协议履行期间,买受方向出卖方发出的各类书面通知、质量处罚单据等,出卖方应在收到后____日内签字认可并书面回复确认,逾期未书面回复的,视为默认。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一方日期为准。
十二、其它约定: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1________年____月日31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方:出卖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税号:税号:
商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1346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因甲方受托对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_________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关前期调查工作,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有关前期商务调查事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如下范围的商务调查事务:
1.对公司的主体、设立及存续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商务调查;
2.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商务调查;
3.对公司资产形成中的投资主体、投资行为之合法性,资产之有效性、合同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商务调查;
4.对公司未了结的经济诉讼、仲裁、行政诉讼能否胜诉及其法律后果做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之法律意见仅作为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公司的各种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月前的履行情况作商务调查,对还未完全履行的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作及其后果作出详细的预测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商务调查;
7.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可控程度进行商务调查;
8.对公司的各种资质认证及奖励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作相关的商务调查及分析判断;
9.对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涉及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问题,如是否具备发行股票之条件、股权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等做出商务调查。
第二条 乙方完成上述商务调查事务后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专项商务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仅限于上述内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条 甲方应督促公司真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时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调查报告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对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认真负责的法律审核,但公司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 乙方必须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乙方人员办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应做到勤勉尽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第七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应收取的调查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专项商务调查报告当日付清。
第八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 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甲方所需得专项商务调查报告,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其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 乙方出具的调查报告仅供甲方内部参考,不得对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当的使用该调查报告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进行商务调查时需要向相关部门缴交的调查费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调查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预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审查批准并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则有权相应措施顺延提交调查报告的时间。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专项商务调查报告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箱:
一、总则
(一)甲方是正式授权的行业商务互联网一级中心,是本市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运营的唯一指定城市级机构。
(二)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互联网加盟单位资格审定的要求,充分理解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思想。
(三)甲方和乙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二、释义
(一)商标: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商标以及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和其他特殊标记。
(二)应用费:乙方为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经营权,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授权及一级中心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三、区域服务权的授予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行业商务互联网特许内容为:
1、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相关经营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2、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以方便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中与全国各级中心的合作。
3、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标准平台”系统使用软件。
4、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中文网址分配和同步中文邮箱的分配。
5、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给区域二级中心的优惠价格获得软件开发项目的技术支持。
6、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统一规划,在授权区域内发展区域行业商务互联网项目,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7、乙方享受甲方市场支持内容为:甲方接受乙方提出的市场支持的申请,并视情况提供支持;乙方享受甲方定期传递的各区域中心的市场发展通报。
8、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一级中心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
9、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的技术热线支持。
10、乙方享受甲方定期提供的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
(二)本特许除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本授权不得出售或分割出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授权不得转让。
(四)订立本合同并未涉及对其所拥有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在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转让和转移。
四、加盟区域和使用方法
(一)乙方的经营区域限于_____________地区。
(二)乙方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甲方授予的特权进行地域性的经营活动。
(三)乙方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超越加盟区域。
2、将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非法拷贝、出售。
3、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者泄露、传递以及为第三者或帮助第三者模仿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4、损害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形象、商标、商号名称和商誉及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形象和商誉的行为。
五、商标及商号名称的使用承诺
(一)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依照特许合同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统一的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的登记注册、室内外装修和陈设、招牌、宣传资料及物品。
(二)乙方承诺: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自终止日起,没有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书面授权,乙方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并注销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及其它与行业商务互联网有关的授权内容。
六、应用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行业商务互联网_______二级中心,可业务拓展的具体区域包括:_________________。
加盟方式为__________加盟。(请填写年度加盟或长期加盟)。
(二)应用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
(三)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的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出应用费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长期加盟的二级中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余款____________万元。
(四)除非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否则不论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终止,应用费均不再退还乙方。
七、指导和帮助
(一)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商标、商号名称、以及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乙方应当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以及其它法定证照。
(三)乙方在办理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甲方申请协助,甲方将尽力予以指导和协助。
八、保密
(一)乙方应对涉及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任何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九、双方职责
(一)甲方的职责
1、协助乙方拟定业务发展计划及提供经营指导;
2、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
3、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计划的制定;
4、提供特许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支持;
5、传送各区域中心的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及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乙方职责
1、配备相应人员在区域内进行项目拓展;
2、区域用户的建立与开拓;
3、区域营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4、在甲方协助下,根据区域的差异,可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价格政策;
5、区域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及维护;
6、区域市场的监督与打假,维护品牌市场的有序性。
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一)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成立。
(二)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教育培训。
2、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未按期交纳应用费。
2、擅自转让、出售或分割出售所获得的区域经营权。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十三、纠纷的处理
(一)双方一致同意: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和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贰份,一经签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务合同 篇4
甲方: 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乙方: 酒店
为了保证甲方公司客户在 市有优越的下榻环境,在良好的食住、通讯条件下顺利地开展商务活动,已提高工作成效,并与我们酒店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优先接受甲方房间预订。
二、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客户优先选择住宿 酒店。
三、乙方按标准房费的协议价为甲方提供住宿。
四、乙方将有定期推出优惠措施,届时乙方会视情况给予甲方更大优惠。
五、乙方可为甲方客户提供温馨的住房环境、免费早餐等服务及其他代办服务。
六、乙方可为甲方客户提供餐饮消费8.8折优惠(烟酒、海鲜、燕鲍翅及宴会包桌除外)。
七、乙方酒店正式入住时间为下午二点整,最迟退房时间为中午十二点整。如中午十二点以后退房,乙方将收取半天房费;如下午六点后退房,乙方将收取一天的房费。
八、除非预付定金,或有酒店认可之有效信用卡或公司担保函担保,所以预订将只被保留到下午六时整。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此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
商务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用途
1、甲方将自有的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与未来路交汇处 楼层房间,租赁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详见附件图示)乙方同意承租。该房产建筑面积在经房管部门实测核定前,以上述乙方租赁区域建筑面积为准计取相关费用;该房产建筑面积经房管部门实测核定后,以核定后的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取相关费用,但对之前已交的相关费用双方互不返还。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3、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条 交房日、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甲方于_年_ 月日起将上述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交房时间以双方签订书面的交房确认书为准(详见附件三:交房确认书)。免租期自交房之日起至年 _月__日,该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但水电、物业费等乙方实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指定的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照常收取。租金自免租期届满之日(即起租日)起计算。租赁期限自年_ 月日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以及交纳方式。
1、该房屋第一个租约年租金单位计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元/月。每月房屋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大写:)。该房屋租金从第二年起在前一个租约年年租金基础上每年递增3%计算即:
1)第一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第二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3)第三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4)第四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5)第五个租约年度租金为元(即 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租金从年月日起计算,先付租金后使用,每个租约年分两期支付,每半个租约年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个租约年度的半年度租金(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以后均于每半个租约年度结束前十日支付下半个租约年度的租金,支付方式为:转账。
2.物业管理费:
乙方应按租赁建筑面积以每月 元/平方米的标准,向甲方指定的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物业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详见附件四:物业管理费包含的服务项目)。租赁期内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费自实际交房日起计收,按季度先付后用原则,乙方应当于实际交房日预付第一个租约季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均于每个季度结束前十日支付下个租约季度的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为:转账。甲方在预收物业管理费时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广告宣传费、工商管理费、电话费、保险费、印花税等乙方经营产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其他约定缴纳。乙方如使用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应缴纳相关费用。但甲方出租房屋而产生的应纳税赋包括房产租赁税等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4.租赁期间电费、水费、空调使用费:
乙方租赁房屋的自用电、自用水按乙方独立电表、水表显示的实际发生度数交费,电费、水费按供电、供水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由物业公司向乙方代收代缴。
公共照明、公共设施/设备等公共用电、用水费用,按乙方租赁建筑面积占应公摊电费、水费总的服务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由乙方缴纳;变线损耗、供水损耗按用电、水量的比例分摊(具体计算方式和金额以甲方通知为准)。
水电费缴纳时间:按月缴纳,即乙方在每月20日前向物业公司交清上月的水电费。空调的使用:乙方在使用中央空调时,产生费用按照屋内空调计费器显示的实际发生量缴纳,供冷收费标准按照物业公司核定的单价执行,供暖收费标准按照供暖公司确定的标准执行。中央空调费用交纳的时间为供冷季、供暖季前一个月缴纳。
第四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押金,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情形的,甲方无息退还乙方房屋押金。乙方支付押金前,甲方有权暂不交付租赁房屋。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河南升龙物业公司缴纳水电周转金__元,(大写: )。在本合同终止并结清水、电费后15个工作日内由物业公司将水电周转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租赁期间,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等费用均按国家收费标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
3)有权及时对租赁房屋的原有结构以及隐埋在租赁房屋内部的装置、电线和管道进行保养和维修。甲方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房屋状况良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维修申请后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维修,则由乙方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抵扣相应金额。
4)正常情况下保证租赁房屋有水、电供应,按照本地政府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有冷气、暖气供应。
5)保证大厦有良好的管理服务,包括对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保养维修和清洁服务,
可靠的公共秩序安全管理服务,租赁房屋外围的清洁服务和客户要求的特约服务。
6)通讯系统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协助保证通讯设备基础设施的良好与畅通。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且在符合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不受任何第三人干涉地使用租赁房屋。
2)有权在同等条件下,对租赁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3)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
4)按合同第一条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用作它途或进行违法、非法经营行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交换租赁房屋,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如需要再次装修所租房间(包括成品、半成品隔断、家具的组装和强、弱电布线、增设插座等)应向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拆除装修申请表》、装修方案及设计图、装修用料说明等两份,并由乙方所指定的装修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及施工管理费,经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二次装修的消防验收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迁出时,乙方需在不影响甲方重新租赁的情况下将乙方租赁区域进行搬迁,搬迁前应向河南升龙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搬迁手续,手续齐全,方可搬迁。
6)维护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或附属设施,乙方因素造成
的损害由乙方自行修缮并承担费用;乙方租赁范围内照明灯具、配电设备的更换、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需要按照安全用电操作规程进行,以保证施工安全,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
7)在租赁期内,乙方独立经营,负责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8)乙方须在国家的政策允许范围内依法经营,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义务管理好自己的设备、用品、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如乙方保管不妥,
发生火灾、被盗、丢失等,乙方有义务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甲方有义务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调查。
10)乙方不得擅自自行更换公共区域门窗锁具,自行更换或添加本公司大门门锁,应及时将一把备用钥匙交物业公司统一封存管理,以备紧急情况下经乙方指定责任人认可后使用(如火灾、水患、紧急维修、遭遇恶劣天气房间内未关闭窗户等)。
11)签订合同时,乙方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务合同 篇6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名和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
(1)按国家标准;
(2)无国家标准而有颁布标准的,按颁布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颁布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要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只有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品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商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
1、产品的数量:
(国家和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应当明确确定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和货款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有国家定价但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提高和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商定价执行,如果按该条执行,其价格: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价差,有甲乙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条产品的运输条款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产品的交货期限:
2、产品的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的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索赔条款
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明确责任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货款来冲抵。
第八条仲裁条款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合同发生争议,有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有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规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送达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按设备的售后保修服务给予甲方保修,另外再加增一年的免费保修期,但前提是甲方要把首付货款提升到40%。
本合同自二零一四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说明,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和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商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化工材料领域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在其互联网站上转载对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引用(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彼此互联网站中转载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时须注明
4.甲乙双方必须尊重合作方网站信息的版权及所有权,未经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编其站点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网站以外媒体发布来自合作对方站点的信息,否则构成侵权。被侵害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并视情节选择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的方式。
(二)相互宣传
1.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2.甲乙双方都认可的适当时间内,双方在彼此站点上开设专栏,撰写并宣传与合作对方商业行为有关的话题(具体合作项目另签协议)
3.甲乙双方在有关化工材料专题的研讨会和金融、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双方还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探讨。
(三)其他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2.本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自20xx年6月1日起到20xx年6月1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6月1日日期:20xx年6月1日盖章:盖章:
商务合同 篇8
法律条款主要是与强制性规范以及法律授权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条款有关。例如,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约定是否合法、争议管辖地如何约定等。商务条款则是当事人自己需要权衡和决策的问题,主要是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交易标的、价格、付款条件等条款。
1、商务条款定义
为商业条款。
2、商务条款内容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法。商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商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
(6)货物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照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法。商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法。
(7)货物的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法。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证法。商支付时间通常按交货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法。商付款地点即为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
(8)货物的检验条款
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9)不可抗力条款
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法。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法。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确切涵义的法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构成不可抗力。有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改变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义,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双方公认的不可抗力事故。
(10)仲裁条款
商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法。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凡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11)法律适用条款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2)合同生效条款
规定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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