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合同

2022-04-09 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劳动 合 同

  甲方:郴州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机动车驾驶员,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合同,具体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根据国家规定购买车辆保险。

  二.乙方入职时,甲方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年保险费用为人民币500元,由甲.乙双方各负担50%。

  三.乙方必须拥有驾驶员必备的合法证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乙方上岗试用期一个月,经甲方考核认为乙方合格者入用为公司正式员工,若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

  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果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法活动的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根据甲方制度处理。

  六.乙方必须严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甲方有关货源等一切商业信息,如有违反,轻者支付违约金壹千元以上,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七.自交车之日起,乙方对车辆和车辆配置的各种工具.证件及车辆维修负责,工具和证件遗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具体维修费用。根据公司制度报销。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万元车辆风险保证金。

  八.运输过程中,乙方要对运载货物的安全负责,如发生遗失、短斤、损坏及淋湿货物等损失由乙方负责,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联系的运输业务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私自运输或虚报运输费用者除上缴运费外,另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乙方必须对甲方的每单业务负责执行,承担甲方和委托方运输协议的各项责任,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乙方承担甲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车辆负全责或主要负责,除保险公司负责赔款外的赔款由甲.乙双方各负责50%。交警部门追究的刑事责任及赔偿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二.车辆正常运营的费用由乙方根据规定执行,并提供票据到甲方报销,包括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住宿费。乙方虚报费用或卖油卖配件造成甲方损失为偷盗行为,经查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违约金壹万元,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合同期间乙方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请假,违者罚款300元/次,影响严重者,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提前1个月续签合同,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中途需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并补偿甲

  方培训费人民币叁千元,乙方若私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十五.乙方在运输业务中所收取的现金和单据必须及时上交甲方,无故拖延罚款100元/天。

  十六.乙方出车在外不得与人结仇结怨,出车前不得饮酒,工作期间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乙方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从事装卸货物及其它事务时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特殊情况甲方只作道义上的补偿。

  十七.乙方出车在外不得挪用公款赌博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作为违反劳动纪律,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十八.乙方出车时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在可控制的情况下,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停车必须关闭发动机,行车时在确保安全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走最节约的路线,各种费用不得高于市场平均值。

  十九.乙方效益工资为600元/月,另加提成(按毛利润的9.5%提成),话费补助100元/月。(另12481/12491/12442在不超载的情况下提成按10%算;12476/12620/12369提成按9%算)。

  二十.驾驶员违章操作(超速超车证件不齐)所造成的罚款后果自负。

  二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地址:

  乙方(出租方):

  因甲方业务发展,货物来往增多,意与乙方就运货、转货、卸货等事项建立租车合作关系。现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因业务发展,现包租乙方 汽车 辆,型号为:,车况良好。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二、甲方包车期限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用车地点为 。

  三、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叉车壹台供乙方使用,叉车所用燃料费用、维修费用以及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其所使用的车辆大小与乙方结算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8.6米的车,费用为人民币300元/车;9.6米的车,费用为人民币360元/车;13米的车,费用为人民币480元/车。包车的驾驶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包车费用以 方式每半个月结算一次,以每月15号、30号为结算点,如遇节假日,结算日顺延;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结算的,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可推迟结算,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如约按期足额支付包车等相关费用,不得无故拖延。如无特殊约定,迟延支付费用 日的,且经乙方 日合理催告仍拒不支付的,视为违约。

  3、甲方对乙方的规范操作有监督权、建议权,经甲方合理催告或建议仍拒不改正且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基于双方友好合作精神,受乙方之请求委托,甲方可为乙方相关人员提供住宿及作业日中餐及晚餐作优惠政策支持。

  四、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设备齐全、无安全隐患且合法手续齐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要遵守工作规范守则和工作流程,因乙方不规范操作引起的货物及人员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工作时要注意轻拿轻放,如因个人不当操作行为造成货物毁损的,应照价赔偿,并且要杜绝错装、混装、漏装。乙方作业时应严格注意工作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每晚不迟于时需派出2名员工到汉西负责转货,遇有返货的情形,乙方有协助卸货的义务,并且白天零担货多的时候(注:需要明确界定零担货多的界线),乙方也应当协助卸货。

  3、为保证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 上班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穿托鞋、不得酒后驾驶,严禁在车上及工作场所抽烟,如发现有上述违规情况的,将每人处以人民币100元/次及以上的罚款。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的停放安全、保养、保险、年检以及有可能面临的交通违章罚款等与车辆及驾驶人相关的费用及责任。

  4、乙方下班前要做好善后工作,作业工具应摆放到指定位置,应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和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五、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且经甲方于合理期间内建议整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以其未结算的装车费用作违约金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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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合同 篇3

  甲 方: 酒泉桑奥快运物流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项目

  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内经营桑奥快运的相关事宜,乙方负责该区域内的服务、售后和市场开发等。

  第二条 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开始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和义务:

  1.1、乙方及其下属完全拥护桑奥快运物流公司的任何决策并且认真履行。

  1.2、乙方无条件完全维护企业形象,力争树立嘉峪关物流行业新标准。

  1.3、乙方负责桑奥快运在嘉峪关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广告宣传、服务等。

  1.4、乙方愿意接受桑奥快运物流对乙方的物流运作进行绩效考核,如不能完成相关考核,愿意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1.5、乙方负责购买桑奥快运嘉峪关站的各类保险。

  1.6、乙方负责清点到嘉峪关的货物数量,一旦签字确认,如有货物丢失,均有乙方负责。

  1.7、乙方无条件执行由公司制定的货物派收价格和服务标准。

  1.8、乙方不能无理拒绝和擅自停止、更改物流服务内容,也不能更改产品的所有权性质。

  1.9、乙方只对客户商品的外包装负责,即在外包装完好的情况下,已经证明我方实现了物流服务的标准。

  1.10、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合法性和交易的合法性不负责。

  1.11、乙方负责将所有货款于次日早晨缴纳给公司。

  1.12、乙方如果没有收取客户代收款而放货,相关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1.13、乙方只对签收后的货物承担相关责任,不对在酒泉至嘉峪关路线上运输中的意外事故负责。

  1.14、因为乙方原因,造成货损和丢失的,乙方要负责赔偿。赔偿方式是乙方先上报公司,然后向客户或者供应商协商赔偿事宜。

  2、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合作范围内的物流运作进行考核。

  2.2、甲方有权更换不合格的物流合作者。

  2.3、协助乙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及时处理在售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4、甲方负责货物价格制定和服务标准制定。

  2.5、甲方负责按月准时发放乙方的提成。

  2.6、甲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公司制定的相关绩效考核,公司不能随意终止合同。

  2.7、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决定权利和价格体系决定权。

  2.8、对乙方客户投诉的监督权。

  2.9、对乙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 约束条款 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以保证甲方营销模式及制度、形象以及服务的统一性、完整性。当乙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甲方有权处以乙方相应的罚款。

  2、乙方出现下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2.1、故意毁损甲方声誉形象的;

  2.2、不执行甲方控制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2.3、对客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4、对甲方有欺骗、欺诈行为的;

  2.5、故意拖欠甲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结算,按照甲方发往嘉峪关的货物运费__________%提成。

  2、甲方给乙方按提成结算,按照己方发往外围的货物运费__________%提成。

  3、甲方每月____日,给乙方结算提成。

  4、乙方每日所有款项,必须次日早晨将货款交付于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不得违约,否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否则将视为违约;如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其相应经济损失。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应诉诸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本合同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号: 邮政编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物流公司合同 篇4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交予乙方的货物运输任务,使货物的运输更加安全及时准确,货物运输的信息沟通及时及尽早发现延误信息并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保证第三方物流业务的有序进行,针对甲方货物情况制订以下操作流程。操作流程的制订是为了更好的优化运输过程,甲方与乙方的头脑与手足的关系做到令行禁止,使乙方的运输资源得到更合理有效的运用。

  一、 下单

  甲方向乙方下达运输任务,甲方根据货物的情况(数量,体积,重量)向乙方下达运输任务,为了更好的完成运输任务,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运输情况及提货时间,以便乙方能够更及时的调动运输资源,完成运输任务。下单的方式可由甲方以电话和传真提货单的形式完成,在这个过程当中,甲方需确切的通知乙方货物的情况(结构,数量,体积,重量)以及提货的准确地址,提货时间,提货时的联系电话及担当人,以便乙方完成运输任务,如甲方对提货有特别要求(提货车型的要求,提货时间的临时变更等)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调整,有效完成运输任务。

  二、 受理

  乙方根据甲方下单提货通知,确定货物情况,根据货物的情况及提单要求合理按排提货车量,乙方需注意货物运输的情况(数量,体积,重量)提货时间,提货地点,提货车型及到货时间合理安排,使运输的过程有效,安全,及时。

  三、 运输作业

  1)、 提货

  提货人员到提货现场提货时注意货物的核对,注意提单与实际提货数量与型号的核对,尤其需要注意货物目的地为几家,货物型号又繁杂的情况,要将目的地不同的货物以标签或标记区分,保证货物运输的准确。提货时提货现场发现意外情况如(货物的实际数量与提单的数量,重量,型号不对时)要立即与公司业务受理人员联系,受理人员要与甲方确认,妥善处理。如发现货物的包装有破损时要即时与现场担当人反映,调换货物或在提单上注明破损情况。提货人员要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合理摆放货物,依据最基本的重货在下泡货在上原则,装车时应确认车辆在行驶途中货物不会倒塌损坏,确保货物在途的运输安全。

  2)、运输

  调度人员在货物提回公司后要合理安排货物的发车时间,保证货物按照甲方的到货时间要求,安全、准确、及时的到达目的地。如货物在途运输发生任何突发事件,使货物不能够及时到达目的地的,乙方需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损失。运输车辆到达目的地后,目的地办事处人员要按照运单要求及时通知客户提货或安排送货,保证货物运输的及时性。

  3)、签收回单

  货物到达目的地,收货方对货物验收无误后,要及时签收回单,同时办事处人员将回单带回上海公司,运输作业完成。

  四、货物跟踪

  乙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及时进行跟踪,保证货物运输过程安全,及时,准确,有序。乙方需将货物的在途运输信息及时告之甲方,如货物因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到达目的地时,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以便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尽量避免损失。

物流公司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

  劳动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地方性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先前有关劳动关系权利义务的任何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动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权利义务之履行以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及甲方合法制定公布的规章制度为准。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为:

  □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壹 年,自 20 11年 8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7月 31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法律规定的终止之日止。

  □ 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期限,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1.2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任何一方未提出异议的,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期限自动续签。符合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自动续签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1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内容为 。

  2.2 双方可另行签订《岗位协议》,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应按照《岗位协议》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3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身体状况和专业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技能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2.4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宁波市彩虹南路11号A 座12B 楼4号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因业务经营需要而变更前述地点的。

  第三条 工作时间

  3.1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对乙方实行的工时制度为: □ 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 根据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按综合计算工时制;

  □ 根据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3.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改变工时制度,对乙方适用的,甲方将根据规定及时告知乙方。

  3.3 若由于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将支付乙方加班工资;若甲方要求乙方在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乙方补休的,则将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但若乙方在甲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非工作日自行上班的将不视作加班。

  第四条 休息休假

  4.1 乙方可按政府规定享受停工医疗期。

  4.2 乙方可按政府规定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法定假期。

  4.3 乙方可按政府规定享受产假(仅限女员工)、陪产假(仅限男员工)等法定假期。

  4.4 乙方可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带薪年假。

  4.5 乙方可按照《员工手册》的规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假期。

  4.6 假期的申请根据《员工手册》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

  第五条 劳动报酬

  5.1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提供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5.2 乙方的每月工资在次月日发放。

  5.3 法定假期工资的计算按政府规定执行;非法定假期工资的计算按《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

  5.4 加班工资按政府规定计算。

  第六条 社会保险

  6.1 甲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依法缴纳各类社会保险。

  6.2 乙方的社会保险缴纳地为 。

  6.3 乙方参加的社会保险为:

  □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 小城镇社会保险;

  □ 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

  □ 农村社会保险。

  6.4 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均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由于乙方已在其他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无法为乙方再行缴纳的,不适用本条的其他款项。

  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1 甲方将确保乙方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下工作。

  7.2 甲方将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7.3 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

  7.4 乙方的工作内容有职业病危害的,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八条 福利待遇

  8.1 乙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外,还可按《员工手册》或甲方的其他补充福利计划享受补充福利。

  第九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9.1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2 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行业职业操守的,乙方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

  9.3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并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该规章制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4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与其工作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0.1 经双方协商一致,

  可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0.2 有以下情形的,本合同解除

  10.2.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2.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详见附件);

  (2)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3)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5)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10.2.3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无法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2.4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裁减人员的法定情形出现的,甲方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可解除本合同。

  10.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10.2.3、10.2.4 款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1)按国家关于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外,本合同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乙方在甲方处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政府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0.2.6 乙方在试用期内欲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试用期满后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0.2.7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2)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3)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 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 甲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甲方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0.3.1 本合同期满;

  10.3.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0.3.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10.3.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10.3.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10.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涉及经济补偿的,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1.1 乙方的工作内容涉及甲方商业机密或技术机密,双方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11.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培训并符合约定服务期条件的,双方应另行签订《服务期协议》。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1.1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根据损失的大小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物流公司合同 篇6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件,主要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二、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派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该押金不计利息。

  三、乙方车辆必须各种手续齐全,防护用品齐全,如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职能部门罚款、扣押及货物丢失、淋湿、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四、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装车和卸货的数量一致,货物完好,乙方签甲方出库单。

  六、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方负责装卸。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按甲方出库单收货,确认货物完好。

  八、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费: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_(转帐或现金),货到目的地日期起,________日内付款。

  九、甲方不得自行租车,乙方按甲方需要指派车辆,如乙方不能及时派车,甲方可另行租车,如所租车租金超过双方拟定价格,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在派车保证金中扣除);

  十、乙方运输货物须在_________小时内安全到达甲方指定目的地;

  十一、超过_________立方或_________吨以上货物如在_________公里范围内,乙方需协助甲方提取且不计运费。如超过此限甲方须酌情补助费用;

  十二、权利义务

  A、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捆扎,遵守有关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B、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按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指定的收货人移交托运的货物。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

  A、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甲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甲方应偿付乙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B、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乙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十四、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运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十五、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______(盖章)乙方:____(盖章)

  代理人:_____(签字/盖章) 代理人:___(签字/盖章)负责人:_____(签字/盖章) 负责人:___(签字/盖章)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开户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月__日

物流公司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电报挂号: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甲方根据乙方上级主管部门______的批准并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租进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即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______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同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西德马克帐号: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验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按fob或c&f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为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1.乙方委托___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经济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有关经济法庭判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

  (3)租赁设备确认书;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持一份外,其他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代表: (章)

物流公司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液化天然气运输合同

  托运方: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运方: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托运方和承运方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液化天然气运输事宜在廊坊市经济开发区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签订方式为每一年签署一次。

  第二条 托运货物

  1.本合同约定的托运货物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简称“LNG”。

  2.托运方交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应符合中国国家GB17820-1999Ⅱ类天然气气质标准。

  第三条 运输区间和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运输区间为:托运方指定符合安全运营条件的气源地和客户之间的运输线路。

  2.运输方式:承运方以公路运输的方式为托运方运送液化天然气。

  第四条 运输计划

  1.运力数量

  1.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承运方负责督促挂车生产商挂车的生产进度,第一批不少于2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运营;

  1.2 第二批车辆30台完整运力最晚于20xx年11月30日投入运营;

  1.3 合同期内,托运方为承运方提供运输任务量应保证承运方单车年平均运营重驶里程≥90000公里(由于承运方原因无法达到该标准的情况除外)。

  2.运输计划:车辆开始运营之后,承运方调度人员每天上午11:00之前,将未来48小时之内可用车辆上报至托运方调度中心,托运方调度中心根据承运方上报可用车辆信息将具体运输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给承运方调度人员(首批运输计划应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

  3.运输计划传送方式以书面方式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话、网络、电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统。

  4.日常联系:双方应各自设立有人24小时值班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协调确定月承运量和监控协调月承运量的执行。双方应在运输起始日开始的十(10)日前将各自设立的生产调度管理机构名称、负责人、正常联系电话、应急联系电话等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 运输价格

  1.根据双方约定,基础运输价格为0.75元/吨/公里。

  2.如遇国家行政政策调整、燃油价格变动,如柴油价格上调300元/吨,吨公里上调0.01元,如柴油下调300元/吨,吨公里下调0.01元,柴油价格调整幅度低于300元时不予调价(300元/吨为一个调价基数,以合同签约时为油价基准日)

  第六条 交付和计量

  1.承运方运输的液化天然气的交付地点为:按托运方运输计划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气采用汽车衡称重计量方式,如卸车量与承运方在液化天然气工厂的装车量的计量差在正负200公斤(含200公斤)范围内时,以装车量为结算依据。

  2.1 当卸车量小于装车量偏差超出负200公斤时,由承运方向托运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价格正常收取运输费,结算量=装车量-200公斤,同时按照托运方当天销售给送达门站的到岸价格由托运方向承运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气量的气费。

  2.2 当卸车量大于装车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时,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运方向托运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价格正常收取运输费,结算量=实际卸车量-200公斤。

  第七条 安全管理

  1. 由于承运方新进入LNG运输行业,缺乏LNG运输安全操作经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托运方为承运方制定LNG运输司机安全知识操作培训方案,并承担相应课程的知识培训。

  2. 承运方所投入车辆统一安装新奥能源物流的GPS监控系统,并编入新奥车队的监控网络体系。

  第八条 结算

  1.承运方在每天10:00前将前一日的装卸车磅单传真(或者电子台账形式)给托运方指定联系人进行结算数据的核对,核对无误后的结果作为此后双方结算的依据。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以半个月为结算和付款周期(特殊情况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节假日顺延),承运方于结算日后运输费(该运输费按照第五条第1款约定价格核算)发票,并于结算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开给托运方的运输费发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

  3.托运方的开票信息为:

  公 司 名 称: 新奥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131011780822987

  邮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源东道

  邮 编: 065001

  第九条 付款

  1.托运方在收到运输费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金额90%的运输费汇入承运方指定银行的账户,剩余10%的运费作为承运方后期履行合同的保证金。。

  2.承运方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公司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第十条 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按装车磅单的数量将货物交由承运方运输,托运方应向承运方明确货物

  运达地点,如运达地点发生变化时托运方应即时通知承运方。如承运方无故不按托运方指定的卸气地点卸气,托运方有权拒绝支付本趟次运费,并追究因托运方没按指定地点卸气而造成限气或断气的一切损失。对于因托运方变更运达地点而产生和增加的运费由托运方承担。

  2.托运方为承运方指定的接收门站必须具备使车辆调头、倒车、会车、转向、行驶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场地。

  3.托运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运方支付运费款项。

  4.托运方有权对承运方的承运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承运方如不服从调度,托运方有权扣除合同约定的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5.托运方有义务协助承运方对车队驾驶员进行槽车安全操作培训,承运方对驾驶员行为规范负责,如若发生驾驶员违反安全操作的生产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经济赔偿。

  6.如果本合同结束之前,遇到国家政策调整、管道气铺设范围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LNG运输业务大幅度下降造成运输资产长时间闲置,则托运方有义务协助承运方对合同约定的投资车辆进行处理,以降低承运方运输资产投资的风险。

  第十一条 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托运方的要求做到及时的运输和交货。

  2.承运方为托运方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种证件,做到手续齐全,符合国家危险品运输法律法规的要求。

  3.承运方应负责运输货品的安全,由于突发性事件引起承运方的运输车不能按托运方的运输计划到达指定的接收站时,承运方应在2小时内通知托运方,并有责任提前确定应对措施。

  4.根据托运方的运输计划,承运方有义务在接到书面通知当日内予以反馈,并服从托运方的调度计划安排,对于不能满足托运方计划的情况,必须给予书面答复;对于托运方安排的紧急二次调度,承运方有义务积极协助执行。

  5.承运方每月为托运方提供符合运输液化天然气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完好车辆(包括车头和罐箱牌照号),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恶劣天气、道路维修等因素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返回,或车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年检、二级维护、罐体检验等导致承运方每天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达不到第四条第1款约定数量的情况除外,但要以卫星系统信息为准,并且承运方要尽力为托运方提供支持,以减少上述事项给托运方带来的损失。

  6.承运方应向托运方提供以下资质证件: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营许可证明文件③行业资质证书④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⑥牵引车及槽车行驶证(复印件)、罐体使用证及槽车压力容器使用证(复印件)、⑦驾驶员及押运员相关手续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1.托运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收取保证金后,如承运方在次月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数达到第四条第1款中约定的数量或者未发生其他违约行为,则托运方在后期结算时将上月保证金一并支付给承运方;如承运方在次月为托运方承运的车辆数未能达到第四条

  第1款中约定的数量或者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则作为违约金,弥补托运方的损失,不再支付给承运方。

  2.合同履行期满以后,如托运方和承运方没有争议事项,在双方账目核对清楚后个工作日内,托运方返还承运方的保证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托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给承运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托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2.因承运方的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使运输物品不能及时到站发生限气、断气事故,造成实际损失的,承运方应当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当事一方控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任何事件或情况,该事件或情况是上述当事一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2.当事方应在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程度内,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内,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则受影响一方应重新开始履行其合同义务。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满后的2年内,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相关信息均应依照本款的约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该期限内将本合同的条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给第三方。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将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给以下人员或机构,无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给该方主管、董事、雇员、关联机构,但该方应要求上述人员保密;提供给对方具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或机构、或答复司法传讯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运商服务行为规范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于开头载明日期签订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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