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合同

2021-12-31 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期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长期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相关项目的采购招标事宜达成下列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采购项目为:。

  第二条委托权限及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主要事项包括:起草规范的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合同文本,组织采购答疑会议,组织招标会议程序,严密组织评标活动,认真做好评标过程原始记录,归集、采购档案等。(其他事项需注明)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采购项目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采购数量、服务标准等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2、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协助乙方组织供应商踏勘采购项目的实施现场。

  3、甲方应根据采购需要指派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项目的论证、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4、甲方应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甲方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

  6、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由甲方依法与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协商决定,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7、甲方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8、甲方应对采购招标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对甲方委托的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招标。

  2、乙方在代理采购项目过程中应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采购项目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

  3、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依法编制和组织评审专家论证采购文件并提交甲方确认。

  4、乙方应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和询价文件中注明采购项目的评审原则、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5、乙方应将经甲方、监管方依法确认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在相同时间内通知参加投标、谈判和询价的供应商,并依法公布经甲方、监管方确认的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文件)。

  6、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应根据采购需要,要求甲方指派采购人代表参加答疑、招标或谈判,并澄清采购项目的需求。

  7、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如因任何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委托事项,乙方应在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在采购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废标和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非乙方责任导致采购活动失败,乙方不承担责任。

  8、乙方应协助甲方解决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与供应商产生的纠纷,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避免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甲方与供应商协商、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9、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有不良行为供应商应及时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出,并妥善保管该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证据。

  10、乙方应对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

  第五条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本项采购代理费用标准依中标合同金额按规定差额定率下浮%后的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系指: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非一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以及战争、罢工和政府禁令等。

  2、前款约定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另一方,最长不超过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5日内。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

  1、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如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监管方协调解决;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

  (3)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合同 篇2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实际借款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章 提款和还款

  第四条 分次提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 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借款的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产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七条 分次还款,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归还本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年一定,第一年的利率确定为年息_________%,期满后由贷款方根据国家当时规定档次利率重新确定下一年的借款利率。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二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内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四章 担保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五条 如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五章 双方承诺

  第十六条 借款人承诺

  (1)项目自筹资金及其他筹措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不得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5)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6)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7)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七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九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提款计划,按时到贷款人营业场所办理提款手续,也未和贷款人达成变更提款计划协议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贷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五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六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十九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6项、第7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违约金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

  (1)贷款证复印件

  (2)借款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

  (3)借款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

  (4)担保合同年字第号

  (5)借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青(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花卉种苗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二、结算方式:任选其一

  1. 甲方先支付50%预付款,乙方按合同提供给甲方所定苗木,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所供苗木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于20xx年12月20日后一次性支付。

  2. 甲方在乙方住所处,在乙方的协助下收购苗木,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场地及装车。货物上车,甲方结清货款。

  三、运输方式:乙方协助甲方联系运输事宜,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包装方式:用草绳包装;乙方承担包装费用。

  五、种苗的合理变异率,经双方协商议定在5%以内。

  六、售后服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无偿技术咨询,每月进行一次现场技术指导;遇特殊情况时,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乙方派人到现场处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交付花卉种苗的,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不可抗力除外。

  2、在质保期内,因苗木质量问题出现苗木死亡等情况,乙方应对问题苗木无偿更换;如乙方不更换,则在质保金内扣除相应价款及所受损失。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以上事项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长期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货品总金额:

  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三、购销条款:

  1、甲方供应的货品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供货,货品质量、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

  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作出质量保证,若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非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则予以换货处理。

  4、甲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定金后三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甲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货品总价20%的违约金予乙方。

  5、若甲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提供货品,而乙方不按时提货,则乙方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违 约金赔偿予甲方。

  四、交货期及交货方法: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付全数货品予乙方。 2、乙方自提货品。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先付定金人民币( 元)予甲方。 2、乙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三日内付清余款人民币(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

  遵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长期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协议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协议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协议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协议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协议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协议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检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协议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协议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协议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协议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协议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协议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按本协议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年__月__ 日

长期合同 篇6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拟定期从乙方购买 供甲方使用,甲乙双方就甲方购买该货物,乙方长期提供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1.1 货物名称:。

  1.2 货物规格,品牌等描述:

  1.3 品种,数量,单价等依照每次甲方的订货确定,订货单参照如下格式:

  订货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订货单为准,未作出约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 合同期限为至。

  2.2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协议书面续约,未书面续约的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依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第三条:运输条款:

  2.1 运输费由办理。

  2.2 交付地点:

  2.3 交付时间依据订货单确定。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得拒绝付款。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5.1 甲方应按时付款;

  5.2 乙方接到订单后应及时反馈能否接受该笔订货,甲方发出订货单三天内乙方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了订单的订货要求。

  5.3 乙方供货数量每月不少于如下标准:少于上述标准三分之一以上的,甲方有权不对该月所供货物付款。

  5.3 乙方应按照甲方订货单要求及时供货,迟延到货一天承担该批货物总值%的迟延违约金,超过天仍未到货的,甲方有权取消该次订货,不再接收该批货物,乙方承担该批货物总值30%的违约金。

  5.4 货物到达交付地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月对已供货物进行换货处理,换货依据货物价值公平协商确定,但乙方每次换货不超过以供货物总量的。甲方决定的换货物品由乙方运输处理。乙方不进行换货的,或以次代好,甲方不再对该月乙方实供货物进行付款。

  5.5 乙方所供货物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

  不能满足如上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否则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总值在货款中扣除。

  5.6 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客户索赔等,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条款

  6.1 乙方货物到达后,甲方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进行验收,乙方的送货单应保留在甲方处一份;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换货或退货,造成交付日期迟延的,按照5.3条处理。

  6.2 货物到达后,甲方不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产品质量有问题的,乙方仍需负责。

  第七条:争议解决条款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2 本合同所示双方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指定联系方式、地址,双方联系方式、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未通知或变更通知晚于另一方函件发出时间到达的,未变更方按本合同地址,联系方式等发出通知、函件等,视为变更方已经送达。采用快递方式送达的,自快递发出后两个工作日后,即视为对方已经收悉函件内容。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长期合同 篇7

  广州途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出境旅游事业、进一步加强双方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及国家旅游局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甲、乙双方就互为代理出境旅游业务的操作规程达成共识并签订此协议。

  一、资质的确认及遵循的原则

  1. 招收的客人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所允许出境游的合法公民。

  二、双方对旅游产品相关费用中所含的项目达成共识。

  三、甲方在接受散客或团队报名之前应先与乙方电话确认定座,并尽快在签订旅游合同后将有效订单传真给乙方,乙方收到传真后应与甲方电话核对,并且及时书面传真确认。

  四、甲方负责宣传、招揽及组织出境旅游的客源,其操作人员应:

  1. 对出境旅游情况作详尽了解,熟悉乙方的旅游产品和业务操作程序。

  2. 刊登的广告及宣传制品内容属实,但因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资料不实导致广告及宣传品不实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3. 向旅游者提供有效的旅游产品资料,并为其选择旅游产品提供咨询。

  4. 甲方有义务告知旅游者关于接待方(乙方)的实际情况,并征得旅游者同意。

  5. 甲方在销售乙方推出的旅游产品时,应向客人详细介绍旅游线路及相关内容,并向旅游者说明所报价格的限制条件。如有不清楚之处或遇客人有特殊要求时,甲方需询问乙方后方作回答,并传真确认。

  6. 甲方应向乙方明确表明旅游者的需求和购买意向。

  7. 甲方负责查验旅游者的旅游证件(护照)、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证件和所需资料交给乙方。

  8. 甲方负责向旅游者说明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及与出境游有关的注意事项(安全提示等)。

  9.甲方负责与旅游者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甲方应根据<<旅行社条例>>中的规定,在出团前与乙方确认所有游览以及购物的细节,并在合同中标识清楚,同时应在合同中说明拼团及提示旅游者应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等事宜以及一切规定需要与客人明示的内容。

  五、乙方负责安排、落实甲方委托的旅游者赴境外旅游的计划接待。乙方主要责任:

  1.乙方应保证提供有利于甲方参与市场竞争的产品和价格,每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旅游线路、行程及其相应服务、报价、出团计划书、注意事项等。

  2.乙方负责安排、落实甲方委托的旅游者赴境外旅游的计划接待;乙方有责任对旅游者的旅游证件(护照)、签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查,并有责任使甲方及甲方的旅游者知晓当地的法律法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3.乙方在安排出境旅游团队时,必须与境外合法的、信誉好的境外接待社签订书面合同,要求境外接待社按照约定的团队活动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乙方及其委派的领队及导游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旅游管理规定及服务要求,不得组织旅游者参与涉及色情、赌博、毒品内容的活动或者危险性活动,不得有擅自改变行程、减少游览项目或缩短游览时间、增加或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购物时间等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为,不得强迫、变相强迫、诱导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不得因游客拒绝参加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而拒绝提供服务,或以拒绝提供服务相威胁,不得与境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游客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如旅游中涉及购物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购物次数、时间安排购物,并对购物店出售的商品质量负责。如乙方因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或延长购物时间或购物店商品质量等被游客投诉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偿向乙方追偿。

  4.乙方应当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条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由甲方应承担的责任除外),并对旅游者的安全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发时间、地点、团队总人数、机场接送团人员信息及注意事项的说明材料。

  6.乙方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告之联系方式,乙方委派的领队及导游必须持有领队证或导游证。

  7《出团通知书》及《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接待服务,不得单方面更改服务标准。在乙方接待服务中,如果未经游客书面认可的条件下,出现导游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更改服务标准,更改、增减景点等行为,乙方将被要求据实赔偿。

  8.如出现游客投诉,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和解决投诉,尽量做到不把投诉带回甲方,并且在游程结束后和甲方进行电话沟通。如甲方因此先行赔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游客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投诉及纠纷发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减少的收入损失等等。

  9.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联系渠道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否则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如因乙方、乙方工作人员、委派授权人员、关联人员等原因导致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的游客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甲方因此垫付或支出相关费用的,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每笔交易成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许擅自更改。

  七、如果甲方发生临时人数变更或订单取消的情况,应先与乙方电话沟通确认,后以书面传真方式确认,对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应尽可能降低损失,对于实际产生的损失,按照责任分别承担。

  八、根据团队情况,双方可以互相商借持有领队证的领队带团,所派领队应符合领队的素质要求和服务要求,对旅游者必须一视同仁、尽心尽职。如旅游者投诉领队,经查实确系领队责任,将追究领队责任并要求派出方旅行社先行赔偿。

  九、为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双方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十、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 因甲方过失或故意,造成乙方或客人直接经济损失。

  2. 由于甲方传递给客人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所造成的损失。

  3.遗失或损毁客人证件造成的损失。

  十三、解除合同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提供的旅游产品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或未按本协议(包括出团通知书等约定要求提供旅游服务)。

  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投诉或被追索。

  3.甲方垫付或支出款项后乙方拒绝赔偿。

  4.影响甲方声誉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

  十四、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领馆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团队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团队,应及时通知对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非双方的责任,导致各自的损失。

  3.双方已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好处理措施。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可酌情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

  A.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B.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C.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十五、争议的解决:

  1.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旅游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甲乙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六、乙方在出团前三天将出团通知和团费结算单传真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一天内确认并签字盖章后回传给乙方,所有团款必须在出团前全部支付完毕,在所有业务全款支付完毕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与付款数目等额的税务发票。

  十七、在节假日和旺季的操作上,甲方必须预付给乙方一定的定金。

  十八、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均加盖公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九、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从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二十、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束,如有抵触,均以《合同法》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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