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同

2021-12-05 合同范本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务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商务合同 篇1

  一、电子合同的概述

  (一)电子合同的定义

  电子商务贸易活动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更新。电子商务与传统的贸易活动不同,其自身的独特性也为我国合同法的制定构成了挑战。就电子商务法应当属于何种部门法的问题,学术界的观点也各部相同。李世石认为应当将其纳入到商法的分支中;学者田文英则认为应当将其归属于经济法的分之下。笔者认为,从广义的层面来说,电子商务法指的是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法律总和;从狭义的层面来说,则指电子商务活动中每个环节的相关法律。而无论是何种分类方法,都未影响到其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产生的冲击,不仅包括经济法,还包括行政法等部分发。除了实体法需要加强规范之外,程序法也需要不断完善。

  (二)电子合同引发的问题

  实践当中,电子商务活动主要经历了三个过程:首先需要发出邀约,寻找客户交谈;其次需要订立合同;最后支付合同价款。由此可见,从本质上来说,传统的贸易活动与电子商务贸易相同,只是两者运营环境、方式有所差异。

  因为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合同签订的方式、环境都发生的改变,也就是说我国的合同法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1.合同訂立过程

  关于当事人的要约以及承诺的问题,与传统合同确认方式不同电子合同主要通过计算机自动化办公来处理,这样的确认方式能否反映出双方当事人内心真挚的意思表示,都是值得商榷的问题。同时因为计算机整个操作流程很迅速,所以要想社会要约也很困难。面对这样的情况,合同法需要加强对合同成立方式的规范。

  2.合同的形式

  电子贸易活动无书面合同,双方都是通过计算机来完成整个交易流程。双方之间以计算机中储存的电子凭证为合同证据,而电子凭证是否与纸质凭证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也有所差异。

  3.电子合同的效力

  随着网络交易活动的日益频繁,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越来越困难。电子商务活动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存在网上的,或者邪路国家机密的行为,这些都应当受到法律的禁止。因此在法律完善的层面,应当加强对交易活动的约束和监管,能够有效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合同的签名

  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活动,而双方也只能根据各自披露的信息来判断每个人的情况。因此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也存在着冒用他人名号、虚构交易、未定期付款等行为,这些都为电子贸易活动构成了威胁。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子签名活动应运而生,同时相关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健全。

  二、电子商务背景下合同法的创新与完善

  (一)合同书面形式的问题

  早期电子商务贸易活动出现的时候,关于合同形式问题主要有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就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另一种处理办法则是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合同的一种类型,与电子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随后的几年,学者开始探讨研究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之间的关系,即电子合同能否满足传统和他那个的目的需求。而根据不同学者对传统书面合同的研究,发现书面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功能:①文件内容的稳定性;②文件的可复制性,即可以有副本的存在;③当事人签字肯定文件的效力;④合同形式符合法律明文规定。

  通过对传统纸质文件功能的分析,可以看出电子合同同样可以满足这些功能,尤其是长久保存的功能。同时电子合同也引入了电子签名的功能。

  对比分析我国的《合同法》与联合国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可以看出:前者对书面合同的部分规定同样适用于电子合同,但是整体来说比较简单;但是后者则强调了数据文档需要具备可读性、可以方便日后的调取。笔者认为我国的《合同法》正是少了这种原则性的规定,即扩大书面合同的范围,同时也需要对电子合同功能做出明确要求,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二)合同的签订问题

  在虚拟交易中,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可以通过聊天、电邮等方式表示,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目前争议的话题在与鼠标点击能否构成意思表示。笔者认为鼠标点击可以作为意思表示,因为商品首先以电子文件的方式呈现在客户面前,而当客户顺着文档指示做出点击行为时,则意味着其做出了相应的表示。我国的《合同法》中奖电子文档归为书面形式的类别中,因此点击可以视为书面确认。而对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来看,电子贸易中多数表现为广告形式,并且在广告中明确标出了库存数量,以及对对方的资信要求等,这些可以视为要约邀请。我国针对合同承诺的规定那个是:有特定接受数据电文系统的,该数据进入系统则视为到达;无特定系统的,则首次进入收件人系统的任何时间点,视为到达。这条规定并未对“特定系统”的定义做出明确规定,应当加以明确。

  三、结束语

  电子贸易的频繁化,也促使了电子合同数量的不断增多。作为最新出现的合同形式,法律对电子合同的约束并不完善,使得消费双方在合同订立以及履行的时候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当下有必要针对电子合同的特征,从合同形式、签订等多方面创新法律规定,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

  参考文献:

  [1]王利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冲突与应因[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第225~228.

  [2]郭懿美、庆辉.电子商务法经典案例研究[M].北京:中信出版社,20xx,第58~64.

  [3]吴佩江、王瑞飞.电子商务法律[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xx,第312~317.

商务合同 篇2

  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一方为促成他方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委托等中介业务,他方为此支付佣金的协议。办理中介业务的一方为中介人(经纪人),另一方为委托人。

  中介服务合同是中介活动进行的基础,是商品经济社会中民事主体委托他人为自己进行经济交往和各种民事活动,以满足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需要的法律手段。因此,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内容也多种多样。概括起来,中介服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中介服务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

  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的不是物,也不是某项工作成果,而是服务行为本身。因此,中介合同的标的不是物,而是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包括居间、行纪、代理行为等。

  (二)中介服务合同涵义广泛,形式多样

  中介合同实质上是传统民法上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委托合同的总称,因此,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单纯的居间、行纪或委托合同,也可以是三者的结合。中介人与委托人应根据自己提供或需要的服务性质来决定签订何种中介合同,以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三)中介服务合同往往会涉及中介人与委托人以外的第三人

  这一特征是由订立中介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中介人与委托人订立中介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中介人的劳动,促使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中介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或是周旋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充当订约媒介,或是以委托人的名义代其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或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办理购销、寄售等动产买卖或其他交易事项。总之,中介合同往往会涉及到合同主体以外的第三人。

  (四)中介服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人为委托人提供中介服务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收取佣金,所以中介服务合同多为有偿合同,但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因此,中介服务合同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但是法律鼓励无偿地助人济困的高尚道德。

  (五)中介服务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

  中介服务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起即成立,无须以一定物的交付或一定行为的完成为要件;订立合同也无须遵循固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介服务合同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按中介业务的性质可分为: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按中介业务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期货经纪合同、证券中介合同、保险中介合同、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等。

  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双方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独家代理,并就以下合作达成共识,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乙方融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融资总额是指企业与投资方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1.代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批准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的融资渠道:引进外资

  第二条乙方主要责任是

  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资料备三份。

  第四条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甲方将资料按乙方要求备齐,并经乙方审查合格后,将甲方资料完善建档、立项,并针对性的与有意投资方进行洽谈,取得投资商初审,符合投资意向,需甲方和投资商面谈时。此阶段费用_________元,此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第二阶段: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乙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阶段:甲方与投资方谈判成功,签订协议,并得到投资五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中介服务费。若投资系分期到位,应根据比例按时支付。甲方每延期交纳一天应向乙方加付1‰的违约金。

  第六条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的咨询服务,根据具体服务项目,费用另议。

  第七条乙方不得擅自 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务合同 篇3

  1.前言

  本协议描述中国 电子商务网 ( ) 提供的服务及用户的责任, 在用户注册时点击"我同意"的按钮或注册使用本网站时点击"注册"按钮均表示曾仔细阅读过本协议并接受当时版本的该协议全部条款,包括本协议包含的其他协议。本协议如有修改会在本网公告中示出,请用户随时关注。

  2.服务

  1)在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前提下,本网站向注册用户提供不可转让,非独占性的服务,并保留今后修改,删除其中任意项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在不对本网站权利限制的前提下,除非经本网站明确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载,发布,销售,e-mail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网站的内容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

  本网站收集并提供信息,用户同意本网站将其所认为合适的信息提供给其他用户或访问者并不承担任何真实性及时性或准确性的`责任。用户同意尽量提供准确,严肃的信息,并对自己提供的信息或回复以及随后的成约及合同的履行等负全部责任。

  因为因特网上的身份认证极其困难,虽然本网站将尽力确认用户身份并提供各方面参考信息,用户同意自行确认其他交易方的身份并对此负责,本网站对用户的身份,信用度等不负任何责任。如用户利用虚假身份在本网站活动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用户负全部责任。

  2)拒绝,延期处理和终止使用的权利

  不论有无原因,本网站有权在通知或不通知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有权拒绝向任何用户提供或者继续提供任何服务。本网站亦有权在自认为合适的时候延期处理您的申请,或在您的行为有违反本网站规定的时候终止您的使用权,以上权利皆不必说明理由。用户亦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但需通知本网站,而且在本协议及包含的协议下所有义务完毕以前仍将遵守相关规定。

  3)服务修订

  中国 电子商务网可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要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中国 电商务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权利,中国 电子商务网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3.知识产权

  用户及访问者承认本网站的所有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以及本网站上所包含所有者为第三方的所有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受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并在未得到本网站书面同意前不转载、发布、销售、e-mail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该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

  不作商业性利用。您同意,您不得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中国 电子商务网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本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4.有限责任/担保

  本网站不是交易任何一方,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不承担与交易有关的任何责任。用户及访问者同意按照本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使用本网站,本网站不提供对于任何一方身份认定、履约能力、信息准确性、产品质量、数量、适用性、打印错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用户及访问者同意尽可能准确真实地输入所有信息。

  5.通讯

  本网站所提供的一切与通讯有关的服务服从国家的政策法律。涉及第三方的服务除服务服从国家的政策法律外还同时服从第三方规定。如因本网站以外的原因导致有关的服务无法继续或收费改变,用户及访问者同意自行承担责任和义务。

商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成为乙方_________网站的网员,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商务信息服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会员注册:

  1.甲方自愿选择注册成为乙方_________网站类会员,网站网员商务信息服务合同样本。

  2.乙方提供的服务将严格按照_________网站(_________)a,b,c类网员报价所列服务项目和操作规则执行,甲方同意该服务手册和操作规则中的要求,在完成乙方规定的登记注册手续并缴纳会员费后,成为乙方的正式注册会员。

  二、服务内容,期限及费用:

  1.乙方将甲方的信息编辑,加工后在_________网站及_________上发布。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将根据注册会员的类型分为a,b,c三类,具体服务类别详见网员报价。

  3.本合同有效期限(会员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

  4.甲方注册成为乙方_________网站_________类会员的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日期为_________。

  三、甲方信息的储存和限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可由乙方放置在乙方的数据库中,或由甲方通过网络自行放置在乙方的_________网站的数据库中,还可根据需要进行删除和更换,但须按规定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产生的删除和储存失败负完全责任。

  2.对须由甲方提供的甲方的证明文件,企业资料,产品数据及其他与公开发布相关的信息,甲方应当及时提供并对其真实,合法,及时,准确性负有完全的保证义务和责任,合同范本《网站网员商务信息服务合同样本》。

  3.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得含有属于国家机密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内容。

  4.甲方保证遵守所有由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的服务合同,规定,程序和惯例。

  5.任何非法的,中伤他人的或可能引起不正当竞争的信息资料,乙方将保留不通知甲方即予以删除的权利。

  四、网员帐号,密码和安全:

  甲方正式成为乙方的注册网员后,将得到一个专有帐号和密码,甲方对其专有帐号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并应对以其专有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甲方若发现任何包括但不限于非法使用专有帐号或其他有关安全问题的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

  五、除外责任及补偿:

  1.乙方对任何与互联网或其它服务形式有联系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的损害不负责任,此等损害包括但不限于:a.甲方使用自己的上网设备发生故障所造成的损害,b.甲方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或其它形式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害,c.乙方注册会员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动导致的损失。

  2.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同意补偿乙方及其关联企业因在_________网站及_________杂志上发布甲方提供的信息而引起的任何人对乙方及其关联企业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而产生的费用及遭受的损失。

  六、保密条款:

  一方对于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另一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应保守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该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机密资料和信息。一旦本合同终止,该方应将载有机密资料和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另一方要求归还另一方,或自行予以销毁,并从任何有关记忆装置中删除任何该机密资料和信息,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机密资料和信息。

  七、合同的提前终止:

  如果一方违反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执行,甲乙双方互不赔付。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务合同 篇5

  买受方:

  出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数量及价款(含税,税率17%):

  序号物料编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含税到厂价(远)计量单位备注(件)

  二、产品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一)技术标准

  出卖方须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受方企业标准:、双方共同认可的标准/协议:进行供货。如双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以本协议项下产品的使用目的和买受方的解释为准。

  (二)质量要求

  出卖方供货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签订的《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或《技术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出卖方保证供货的产品在买受方主机产品“三包”期以内无任何瑕疵或缺陷,并以此作为评审质量级别的依据(买受方原因除外)。

  (三)产品标志

  出卖方供货的产品,要具有买受方认可的生产厂家的标志。因产品体积太小无法标注的,则必须经买受方同意后,使用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号,以区分不同的生产厂家。

  三、包装、运输要求及费用承担

  1、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受方企业标准;买受方无特别要求的,适用商业惯例。出卖方应当保证产品的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的运输和储存,包装费用由出卖方负担。

  2、产品由出卖方转移至买受方的运输责任及费用由出卖方承担,出卖方应制做相应的

  工位器具进行运输,以保证产品在转运过程中的实物状态不被损毁。

  3、买受方有要求时,出卖方应在洛阳市附近建立中转仓库,以保证买受方能够按时按量的组织生产。

  四、交货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在买受方下达《采购订单》后,由出卖方按照买受方《采购订单》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数量送货。

  2、出卖方每批次交货时,应列出送货清单,标明零件名称、型号、数量。

  3、出卖方每批次交货时,应附带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五、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自到买受方仓库时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货款的,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六、产品验收及质量保证

  1、对出卖方供货的产品,买受方按照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每批及时检验。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以买受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有异议,可提交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并符合买受方标准,费用由买受方承担;反之费用出由卖方承担。

  2、出卖方向买受方交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如双方解除买卖关系的,一年内结清。(注:不计算利息)

  3、产品在进货、装配和“三包”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详见“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出卖方依据产品入库单(盖章有效)开据正式发票,发票挂帐之日起计算付款期限,____日后以支票、汇票或承兑汇票的方式对超出质量保证金外的货款给予结算。

  2、买受方每批货物预留质量保证金或万元(注:不计算利息)。

  八、违约责任

  1、出卖方进入买受方仓库的产品必须符合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若买受方在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或买受方生产的产品“三包期”以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瑕疵、缺陷等),出卖方应该及时予以更换,或无条件的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并严格按照《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执行。给买受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出卖方须给予赔偿。

  2、出卖方未按采购订单的约定按期供货,如影响生产的,按每台500元从货款中扣罚;如因出卖方逾期供货而导致买受方不能按期向第三方交付产品,买受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出卖方除承担逾期供货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其它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九、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保密约定

  1、买卖双方应对与履行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设计方案以及价格条款等商业、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严守秘密。

  2、除为履行本合同的需要而需接触双方有关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的人员外,买卖双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无关方泄露、转让、交换属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信息。

  3、买受方因履行合同而向出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实物等资料,买受方无论何时要求返还,出卖方均应无条件返还,并不得留存复制品(件)。

  4、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终止业务往来后叁年内。

  5、泄密责任:出卖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因违反保密约定而给买受方造成损失的,出卖方承担因此给买受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一、约定事项

  1、买受方下发的《采购订单》、《产品质量保证协议》、《技术协议》等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质量部分以《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为准,技术部分以《技术协议》为准,商务部分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发生文理争议时,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合同履行中如遇市场行情和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时,双方应签订“调价协议”;对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予以变更,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继续有效。出卖方应承担的检验费、退货费、“三包”赔偿费等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由出卖方承担的各项质量损失及出卖方因违约而赔付款项,出卖方同意由买受方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出卖方应在接到买受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偿付。

  3、若本合同中第一条第一款的行次不够的,可按该栏目格式制作本合同的附页,每张附页应标明本合同编号,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若两页以上须加盖骑缝章。

  4、协议履行期间,买受方向出卖方发出的各类书面通知、质量处罚单据等,出卖方应在收到后____日内签字认可并书面回复确认,逾期未书面回复的,视为默认。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签字盖章一方日期为准。

  十二、其它约定: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1________年____月日31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买受人和出卖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方:出卖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税号:税号:

商务合同 篇6

  [关键词] 电子商务合同 管辖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被告住所地

  [摘要] 因网络自身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对于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与传统合同纠纷相比显得更加复杂和困难,本文提出在我国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找新的联结点来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的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有关电子商务的报告中对电子商务(EC)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如果将商务圈定在交易范畴内,那么电子商务只包括不同主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商务活动,所有这些商务活动都是一种交易,都需要订立合同或契约,而不是单纯的信息传递。这种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称之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on-line transaction)。在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中交易主体往往会以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这种合同我们称之为电子合同或电子商务合同。从实质意义上讲,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并没有不同,都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记载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的方式或形式发生了变化。简单地说,也就是记载合同内容的方式或手段被电子化了。

  一、电子商务合同纠纷对传统管辖权理论的挑战

  1.网络空间的全球性使司法管辖区域的界限变得模糊

  在传统的物理世界中,某一特定法院根据与合同联结点有关的地域范围来确定其管辖权。而在因特网中,网络空间是无边界可言的。人们在网络上可以在瞬间往返于千里之外甚至跨越数国,而本人却无需发生空间上的变化。因此人们无法将网络空间象物理空间那样人为地分割为若干领域。那么法院对于网络空间的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2.原告就被告原则的理论困境

  原告就被告原则是传统民事诉讼中应当优先予以考虑的管辖理论。但是在网络的“虚拟世界”,被告在很多情况下都不用真实姓名、真实地址等个人资料。这就使得在纠纷发生后,原告要确定被告住所地,从而确定被告所在地法院很难。

  3.合同签订地的不确定性

  传统的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在传统的合同纠纷中合同签订地的确定方法是: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但在网络交易中,如果双方在电子合同中约定有合同签定地点的,则另当别论。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签订地,我们知道,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并不见面,所有的交易包括电子合同的签订都是在网络上完成的,双方可能知道对方的电子邮箱,但往往不会去了解对方在物理空间中的具体位置,众所周知,当事人只要有一个电子邮箱,无论其在何地,都不影响其登陆邮箱收取邮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效力,可以采取数字签名的方式,但该方式的实施也并没有具体地点的要求,当事人可以在任何地点进行数字签名,从而使与合同无关的任何地点都可能成为合同签订地,这会使合同签订地具有了不确定性。

  4.合同履行地的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交接的地点。在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中,在线信息产品交易中一种主要的交易产品软件、多媒体作品、数字化文字作品等数字产品,这些无形信息产品均可以通过网络传输、下载实现买卖标的物的“交付”。这种信息产品的标的物——数据电文——被分为若干个数据包,从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传送到另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途中可能经过若干个位于不同管辖区的中转服务器,这种网上履行合同的履行地如何判断是互联网对管辖制度提出的重大挑战。

  二、电子商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确定的对策解读

  1.合同签订地的确定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承载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电子签名法》第12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接收地点。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立法主张的是将原有的法律适用于网络交易案件,针对电子商务纠纷中难以判断合同签订地的情况,没有固守网络,而是根据方便法院审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方便法院执行的立法精神,将与交易有密切联系的发件人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作为判断合同签订地的联结点。由此有关合同签订地的判断可采用如下方法:凡合同中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签订电子合同,替代传统合同中的签字盖章,在电子合同中采用数字签名的方式,采用数字签名方式的双方当事人往往不能同时签名,那么必然有签字的先后顺序,那么最后签字的一方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为经常居住地)为合同签订地。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而言,无论是主营业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往往是与合同纠纷有密切联系的地点。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有关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这些规定,网上履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点;若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3款确定:一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而另一方交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双方均向对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即存在信息发送地和信息接收地两个地点时,应该确定信息接收地为管辖地。

  3.被告住所地的确定

  在民事诉讼中之所以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其目的在于,一方面避免被告因原告的诉讼行为而疲于奔波,实现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另一方面也便于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强制执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原告滥诉,保护被告的利益。在网络合同纠纷案件中虽然交易的双方可能都不使用真实的姓名和地址,这就造成在诉讼中确定被告身份的困难,但是困难并不表明就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只要被告的身份确定了,那么被告的住所地的确定就迎刃而解了。

  也就是说对被告身份的确认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更多的是技术问题。在进行互联网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虽然不知道对方真实的住所地,但是可以很直观地知道所交易的网站的IP地址,众所周知,互联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唯一的IP地址。即使采取虚拟主机或服务器托管的方式也并不影响对IP地址所对应的当事人的确认。也就是说,IP地址网址具有相对稳定性,网址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其位置是确定的,它的变动要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依照一定程序来进行。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网址来确定被告的身份从而确定被告的住所地。

  参考文献:

  [1]张楚:电子商务法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P2,P4

  [2]黄川:民事诉讼管辖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P125

  [3]顾云峰:网络侵权行为司法管辖权初探(上)[J].电工知识产权,20xx,12:P38~42

商务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室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简称该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 商用房用途

  乙方应根据承租商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自身的经营项目,并就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些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没有关系。

  第三条: 合同期限、租用标准

  1、装修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装修期算在合同期内,装修期内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合同付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年付。租金为每年25万元整。租金应于每年提前两个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再承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在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学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每日300元的标准向甲方付违约金,逾期满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烈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涛等)导致该商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

  (a)甲方以合同首页所述地址为准

  (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商务合同 篇8

  甲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 装运时间:_________

  7.2 装运地:_________

  7.3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 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 选择:_________(①银行汇款②邮局汇款)

  8.2 选择:_________(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帐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 选择:_________(①先付款后发货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 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 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 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12.您下载、阅读本合同,即表示您已了解_________网的交易须知,签署合同即表示您接受交易须知中的一切条款。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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