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养合同

2021-11-24 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养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养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拥有的打印机维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1、购买重庆互创的办公设备耗材,可享受打印机免费维护保养、维修(维修配件除外)

  2、不能自行在外购买本合同维护保养、维修以内的打印机办公耗材(如有购买本合同以内打印机办公耗材,不予维修、保养维护)

  3、附加费用:如甲方的打印机因硬件故障需要更换相应硬件设备时,则乙方向甲方另外收取相应硬件设备的全部费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到年 月 日止

  三、维护及服务内容

  专业人员为您提供的清洁保养服务,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使用产品,提高系统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清洁保养服务包括:

  1、检查外部设备场地环境

  2、检查打印机的打印记录及错误记录

  3、检查打印机设置是否正确合理

  4、打印机硬件清洁正常每一个月一次

  5、运行诊断程序测试各部分子系统(如进纸系统、电器系统等)

  6、清洁保养服务技术指导和建议

  7、打印机故障维修

  四、响应时间

  1、即时电话诊断

  用户可以在乙方办公时间内,通过乙方的支持热线(000000000000、000000000000)联络乙方专业工作师即时作电话诊断,深度咨询并解决问题

  2、现场服务

  用户在乙方办公内,当电话诊断不能解决问题时,乙方将安排专业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五、维护的打印机设备

  六、争议处理

  1、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依照本合同并本着相互理解,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照章执行

  3、当甲乙双方均承认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双方的所有协议与约定的全部记载,未经双方当面书面修好,任何一方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建议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七、乙方下列情况不负责任

  1、其它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以及在客户搬运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害。

  2、自选拆卸,维修的损害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 方: 地 址:电 话: 传 真:

  代 表:

  (盖章)

  乙 方: 地 址:电 话: 传 真:

  代 表:

  (盖章)

保养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年 月 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年 月 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维修记录表

  维修单位 业主房号

  维修部位 维修日期

  维修内容:

  签发人: 年 月 日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评价:

  年 月 日

  物业、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五.建立快速反应的联络保证措施:

  1、在业主入伙交楼验收及入伙后的维修高峰期间,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并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验收交楼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设立维修办公室联络专线,维修联络专线必须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对反馈的维修信息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维修负责人,确保快速安排维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换负责人,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及物业并征得甲方、物业同意,在安排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员之后方可更换。

  以上规定内容中,施工单位违反任何一点规定,甲方每次将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维修期间若维修负责人对该项工作不称职,维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业、业主满意,甲方有权要求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更合适的负责人,以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与进度。若施工单位采取拖延、不配合的态度与方式,甲方将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合适负责人。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2、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必须指定维修总负责人,与甲方、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接,全力协助甲方维修服务工作,维修总负责人手机等通讯方式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否则将每次处以¥500元的罚款。

  维修总负责人:联系方式:

  3.维修总负责人必须在维修工作开始前2个月确定。

  六.维修人员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及处罚措施

  1、乙方人员维修时出入小区时需佩戴管理处签发的出入证或经管理处确认。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2、乙方人员入户维修前,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内。违反一次处罚¥500元。

  3、乙方人员入户维修时,须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过程中,必须作好施工作业点周边的成品保护,必要时使用地垫,若因作业不善造成设施、装修、家具的损坏须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处每次每项¥500元的处罚。

  4、乙方人员在业主家中不得随意在非施工作业区域内走动;不得大声喧哗、翻看报刊杂志、电视;不允许乱扔垃圾、吐痰;不允许在业主家中吃拿东西、抽烟或无故逗留等。违反其中一项一次处罚¥500元。

  5、乙方从甲方或管理处领用钥匙,必须按甲方或管理处规定及时归还。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6、乙方在离开维修现场或在空置房返修完毕后,须及时将返修现场清理干净,关好门窗、水电开关等,严禁将空置房作为仓库使用。出现任何不良事件,而导致业主索赔,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处一项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7、甲方对乙方现场人员有违规或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场并将另外委托其他专业公司完成修缮工作,同时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参加的会议,乙方相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未能准时出席或未征得甲方同意缺席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0元。

  七.其他奖惩制度:

  1、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根据施工单位的维修服务质量情况(从维修质量、速度、服务配合、客户评价等方面体现),结合《工程回访登记表》及《工程维修记录表》体现的综合维修质量、业主评价等方面情况,返修工作满意度总体在90%以上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奖金;对于综合评价差,业主对维修工作出现过2次以上合理投诉的单位,给予¥3000元的罚款。

  2、交付期间由业主提出的有效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每条扣款¥50元,出现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条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单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负责人,必须组织足够数量的返修工人,报甲方返修办备案,并保证返修办对返修人员的优先使用权。各单位须按照甲方要求人数派驻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罚款¥200元,累计超过10个工日通报批评。各单位如需将派驻的返修管理人员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减少人数,必须先征得返修办同意后方可进行。

  4、各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返修人员的管理,因返修人员不服从返修办及物业的管理造成业主及甲方的损失由各施工单位承担。返修办将视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处以¥100-5000元的罚款并现场开具《施工单位人员行为过失处罚通知单》,如乙方采取回避、推诿、拒绝签收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处理,产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责任单位的款项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由甲方、物业维修部每2星期评出5佳返修人员,5佳人员先由各施工单位维修办推荐,甲方、物业维修部依据该工人维修记录、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质量,对满意度较高的人员进行奖励。每人每次¥100元现金奖励,并建议各单位将该员工作为后续保修人员留用,同时满意度较差的人员不得从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维修高峰期间,除维修总负责人外,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各班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处办理管理人员证件,可以穿便装,返修办依据管理人员所管辖人员的总体返修满意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奖励。1个月评定一次,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次奖励¥500元;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1000元,并必须更换该管理人员。

  7、日常保修期间每月评出返修5佳人员,5佳人员评定依据客户返修满意度和工作量综合分。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评定,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高的,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并通报各单位以示奖励;对总体维修满意度较差的,每次罚款¥500元。

  (注:所有罚款与奖励均由甲方或物业发出《罚款通知单》、《奖励通知单》

  八.本维修协议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与装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保养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综合服务楼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养合同 篇4

  乙方:

  为了防止甲方因 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造成的产财损失,乙方特此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 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初次签合同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说明

  1.1 设备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合同;

  1.2、对合同预留的空格处,合同签订后不能空缺;

  1.3、对本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变更部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维修保养的范围

  因甲方所使用的监控设备不是在乙方处购买,所以乙方只能够对甲方部分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1、维修保养范围内的设备有 ;

  2.2、不在维修保养范围内的有 。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六的法定工作日内,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应急事故需2至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3.4、如有设备当日不能修复使用的,可由乙方提供临时备用设备,直至设备完成修复使用为止;

  3.5、如有损坏设备经双方确认,确已不能再继续使用的,由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更换、维修保养;

  3.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修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四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每次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7、乙方所有工作不得分包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8、乙方为甲方合同设备维修保养时所需的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4.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4.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5、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临时备用设备有监管义务,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有人为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给其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维修保养费用计算方式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日废止;

  6.2、维修保养费用分两次支付,每6个月为一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贰)日内支付第一次维修保养服务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第二次维修保养服务费自 年 月 日起2(贰)日内支付全部费用,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战争、政府行为等)或非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其它损坏和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则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48小时之内通知另一方,并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除因延迟履行通知义务造成对方损失外,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48小时内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7.3、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扩大。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一条款,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5%。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受到的损失的,还应赔偿其差额;

  8.2、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其损失;

  8.3、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4、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九条 争议及争议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主要义务且在收到他方书面违约通知

  后超过 日仍未改正的;

  (2)、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地的;

  10.2、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3、在本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履行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已履行部分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双方应就无效部分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1.2、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为准; 1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

  11.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养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上海艾优空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维修保养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以确保制冷设备正常运行为目标,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和条件:

  A 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整 )。

  B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C 每年机组例行检修保养

  根据维修计划,由乙方派训练有素的工程师为____台______型机组提供例行检修保养服务。

  其中包括:(细节见附件)

  1、每年对每台机组进行溴化锂测试分析。

  2、定期测试真空泵的抽气性能。

  3、定期对机组进行检查。

  4、定期对机组控制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5、每季度根据机组结垢情况,决定是否对机组进行清洗。若需清洗,由乙方提供药品及技术,甲方负责施工。

  6、乙方每年免费为甲方更换价值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配件三次。

  D 加急服务

  乙方将在机组发生运行故障情况下及时到达现场提供维修与指导服务工作,但这种不另外收费的加急服务时间不超过 次,总现场时间不超过 天,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E 不包括在上述报价以内的工作范围

  除一次免费更换的配件,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和易耗品将另外收取费用,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的材料、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F 合同收费及有效期条款

  1、甲方需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付 元整,制冷期过后一周内付_________元整 ,合同到期之日起一周内付清余款__________元整。

  2、所有定购的更换用零配件,原则上先付款后安装。如紧急维修需要,可由服务人员在现场服务时将钱款带回。

  3、维保合同于签字之日起一周内生效。

  G 合同的终止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一般不予中断合同。若一方因故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因中断合同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提出方负责赔偿。

  H 其它

  1、对于特殊情况的发生,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内容,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保养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以下简称甲方)考虑到

  (以下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二、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由甲方填制车辆送厂维修通知单,需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甲方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司机姓名。乙方按照车辆送厂修理通知单上指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若通知单上托修项目与车辆实际故障问题不相符,由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维修质量,乙方验收车辆合格后,司机在销售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年 月日

保养合同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告知:提前了解合作对象基本情况(个人则需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审查合作方的签约资格;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可以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就设备维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维修设备明细

  在签定合同前,双方需共同确认所要维修/保养设备的状况并对其进行登记。乙方需检查保修设备的主要部件完好程度及附件的完整性,并登记机器型号、整体状况等相关情况,建立客户档案。

  二、维修费用

  所发生维修费用的详细价目单见附件(附件)

  三,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机电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2、甲方决定对故障机进行维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3、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其他技术支持(如设备安装、使用及简易维护保养、基础知识培训,设备在本市的远距离搬迁予以的协助和安装调试等),乙方应予以支持。

  4、甲方在通知乙方进行设备维修后,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达甲方所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负责对在正常条件下使用的机器提供维修维护。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保证在机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在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的两天内服务到位(次数不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乙方有义务对每次的维修情况向甲方做出说明,并提供更换配件清单,配件价格不得高于该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

  4、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为甲方机器更换新配件后,新配件再次出现问题,属配件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六、设备维修、安装调试及验收

  1、检修过程精度或装配检查,需要有双方项目部门技术人员认可,并作记录;

  2、所有更换的备件在装配前,由双方技术人员确认并验收,方可使用;

  3、设备维修后,设备的精度、性能,达到使用要求和工艺技术要求;

  4、设备检修完毕,乙方自检,准备验收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填写“验收报告”;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乙方立即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最终双方将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1、设备验收由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安装调试人员等参加。组织调试,甲方派出专人配合。

  2、按双方签订的技术条款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验收,达到原合同出厂技术指标。

  3、验收时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相关验收标准,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交付甲方。

  4、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风险告知:为了保障委托方的合理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对维修之后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在该合同中应当约定交货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若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委托方赔偿。

  八、付款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度对账,季度付款。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

  九、合同的终止和违约

  1、本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如甲方需乙方继续服务应在合同到期后一月内续签合同。

  2、违约条款。甲方通知乙方前往维修保养,如乙方无故超过三次不如期维修保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已发生费用的____%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十一、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保养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对下表所列复印机(以下简称合同机)进行完全服务(fsma)。

  品牌

  型号

  系列号

  安装地点

  合同生效时计数器数

  保修期内基本收费

  元/张

  付款期限:乙方开出发票之日起五天内。

  付款方式:〇现金 〇支票 〇转帐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乙方工作时间内由乙方的技术人员以上门服务方式

  (1)提供维修劳务,更换零配件以使甲方合同机正常运转。

  (2)补充甲方合同机运转必需的消耗材料,包括光导体、黑色墨粉,但不包括复印纸及其他可作复印输出的材料、彩色粉与钉书钉等需由甲方另行付费购买的消耗材料以及非正常使用合同机而发生的损坏。

  (3)每月至少对合同机进行一次保养。

  2.甲方在合同机发生故障或消耗材料用完的情况下,可在乙方工作时间内,及时呼叫乙方维修或补充消耗材料,乙方在接到呼叫后

  (1)内环线内4个工作小时内到达。

  (2)内环线外8个工作小时内到达。

  (3)24个工作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可应甲方要求提供周转机,直至合同机修复。(周转机的复印量计入合同机)

  3.合同价格按前表规定,为确保合同能顺利执行,合同签订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保证金_________元,如无意外,合同结束时乙方如悉归还甲方。

  4.付款方式依据复印张数,甲方每月付款,乙方每月记录合同计数器读数,减去上次记录的计数器读数,既为本月复印张数;以次为基础,乙方开出发票,自发票开出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将发票规定的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超期付款金额的0.05%天的滞纳金。双方在此明确同意,甲方按时支付所有发票款项是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规定合约服务的先决条件。如乙方在发票发出后四十五天仍未收到甲方按发票规定款项支付的费用,则乙方立即停止对甲方合同机的服务,并从合同机上取下属于乙方的财产。

  5.甲方应按乙方当时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1)要求乙方在乙方工作时间以外或法定节、假日进行维修的劳务费;(按前表规定执行)

  (2)由于非乙方事故、人为错误、疏忽大意及拖延等引起的必要维修费用。

  6.甲方允许乙方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到甲方处检查合同的计数器读数及使用情况。

  7.乙方拥有合同机上消耗材料和更换下来的零配件的所有权(另行收费的除外)。

  8.乙方将负责由于乙方的疏忽而造成的甲方合同机的直接物质损失,但不负责由此引起的由于延迟或无法提供服务而引起的甲方任何业务、收益或其它间接损失。

  9.如果甲方有下列行为,乙方有权额外收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1)违反本合同中任一条款。

  (2)改变计数器读数或故意造成计数器故障。

  (3)合同机上的零配件和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挪作他用。

  (4)不按时支付费用。

  (5)私自维修或请乙方以外的第三人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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