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

2021-11-23 合同范本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造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造合同 篇1

  1环境保护建造合同

  治理深圳河工程最显著的特色是从管理着手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实处。在建造合同(施工合同)中列出专章“环境保护工程”,详细而明确列出了承建商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施工中应执行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须提交的资料与要求

  承建商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指引,以及《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香港《环境许可证》(EP-430/20xx)和《环监手册》中有关减免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要求和建议。开工前14d内,承建商须向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提交一份承建商的工程管理资料,包括管理框架、组织结构图、各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资料。开工后14d内,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各一份,提交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前者应详细说明建造过程中空气、噪音、水质和废物污染控制计划,以及防止景观、生态破坏的应对措施,证明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或更好,并拟备详细的执行计划;后者应详细说明施工期间避免产生各类废物的措施,废物的再利用(如开挖料回填)、回收、循环改造、收集、运送和弃置安排,一份详细的污染土分布图,所有污染土弃置地点及其数量的记录系统,并有详细的执行计划。环境管理计划须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

  1.2防止扰民与污染

  承建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其施工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而不是在扰民发生后再行消除。对于受噪音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并随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在此之外,承建商还应提供投诉。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承建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限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工期的延误,均由承建商负责。另外,承建商应按深港双方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工程主任,另外,还须向工程主任报告有关申请情况。

  1.3空气中粉尘减少措施

  工程开工前30d,承建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要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使其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控制条例》(APCO)及其补充规定,保证其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值不超过《空气质量目标》(AQO)及香港环境监察与审核(环监)的规定承建商应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确保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洗车轮设施的水应经常更换,淤泥应定期去除。承建商应将洗车轮设施的详细计划在实施建设前提供给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洗车轮设施应在任何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承建商还必须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另外,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评报告》和《环监手册》推荐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4噪音污染控制

  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见表3);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噪音控制条例》(NCO)及其补充规定,将敏感受体噪音水平控制在此条例规定的限值内。承建商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噪音控制标准并保证。施工期间,承建商应于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要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声障的设计应于施工前14d送交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审查、通过。当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在实施工程主任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降噪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5水污染控制和废弃物料的去除

  工程开工前,承建商应密切配合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对其施工设备、防污设施及措施、拟采用的施工方法等进行检查和审核。承建商应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河道疏浚,采取合理的操作程序,尽量减少疏浚过程中沉积物的再悬浮和污染物的再释放,同时还应避免在雨季(4月~10月)进行疏浚工作。《环境许可证》要求的疏浚方法须在开始疏浚施工前提交一份疏浚方法报告给工程主任及香港环保署,以获其批准。在枯水期疏浚施工时,应在施工段上游200m和下游500m处布设防泥帘幕,横跨河道整个断面,以有效防止再悬浮泥沙向上下游迁移,挖泥工程先进时防泥帘幕须保持关闭,并加以保护维修。应特别注意降低抓斗的提升速度,将泥沙的再悬浮降低到最低程度。如果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有超标情况,则应降低开挖强度10%,如水质仍未达标,则继续降低开挖量,直至水质达标。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深圳河四期工程合同A与合同B的每天总水下开挖量不得超过996m3,因此承建商须于工程开展前七天将预计开挖量通知工程主任,并按照获批复的工程量进行水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商应每天记录当天挖出的污染土和非污染土的数量、挖出物的去向和运泥车的容量,并将记录复本提交环监组长,同时应注意挖掘工作尽可能与河道隔离,以免挖掘土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施工期间的水质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水质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在实施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水质污染控制措施和环评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SS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6水土保持要求

  新河道与重配工程的开挖应尽量采用干挖,疏浚和开挖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干季进行。开挖料如临时堆放,承建商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并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弃土临时堆放位置、范围、存放时间及防护措施须事先征得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物料及弃土露天堆放应择不易受冲刷的场地并加盖,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另外,尽快植草种树,恢复施工迹地(此等费用已包含在弃土、河道、堤防、重配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单价中)。

  1.7生态保护要求

  承建商应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严禁在工地外砍伐树木。未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批准,承建商不得于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在施工场地内标示出有特殊意义的树木以及野生动物生境,并且设置必要的围栏以提供临时保护,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对其进行扰动,这种临时性保护措施应当根据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指示而撤消。应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滋扰,尤其是在11月至3月(包括这两个月)的鸟类越冬季节,应尽可能减少对其扰动。承建商需在每年的10月份提交一份有关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鸟类迁徙期的施工作业,只有正在进行且不能延误的施工活动得以继续,并且仅仅允许一些对合同的完成有关键影响的施工得以开始。

  1.8环境保护培训

  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为了达到本条款的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了承建商代表、项目经理等。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工地管理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d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课程。承建商须确保环境监督员按条款22.11(4)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天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课程。如果环境监督员事先已经完成了由CITA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该人员被视为符合该子条款的要求。根据条款23.08,承建商须保证地盘迎新培训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迎新培训中环境部分须由环境管理主任或环境监督员或指派人员来执行,培训的频率及内容须获得工程主任的批准。培训内容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责任、措施、目标、内部规程等。迎新培训的时长至少为15min,并且涵盖了环境管理所需的内容。

  1.9环境保护报告

  建商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且由承建商代表背书,报告内容如下。

  (1)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主要包括:投诉事项;由香港环保署签发的减少污染通告;由香港环保署在检查中指出的违规现象;环境违规的传唤。

  (2)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条款22.13,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和执行的培训记录;最新的环境管理组织图;检查中指出的欠缺与不足的总结报告,每周环境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跟进措施和纠正办法。

  2环保工作的落实

  2.1从管理上强化环保工作

  治理深圳河工程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指派一名环境管理主任来监管工程中所有的环境事务,并至少另指派一名工地人员(环境监督员)来协助环境管理主任完成工程的环境检查、监察及管理工作。

  2.2从教育上加强环境意识

  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承建商还须确保环境监督员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同时承建商除进行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的迎新培训外,每月还须进行包含工地管理人员、工地监督人员以及工人的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

  2.3从资金上保证环保执行

  第四期工程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除环境保护工程外,包括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等都有相应的经费,对此承建商也做出了积极响应。购置专业洒水车用于工地的降尘、日清洁、月清洁和绿化。第四期工程合同A2#营地的生活污水,由于无法接入城市下水系统,投资10余万元,采用经过化粪池及MBR膜生物反应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深圳河,这在其他水利工地还属罕见。

  2.4从制度上加强环境管理

  按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并随着工程的进展,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和施工项目,更新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承建商除了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汇报工地一周的环境状况外,还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汇报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以及在接下来的2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和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执行的培训记录。

  3结论

  治理深圳河工程根据国家、地区,特别是香港特区环境管理要求和特点,在建造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建商在施工中须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列出专章,详细提出了环境保护合同条款,明确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可使用的环境保护资金,使该工程环境保护落实到实处。在建造合同中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及措施,并通过资金监管,充分达到了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目的,不失为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典范。

建造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住址: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程技术服务工作,甲方需聘用。乙方持有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号: )、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愿聘用乙方为,乙方亦愿接受甲方的聘用,达成如下聘用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聘用期从注册成功之日起计,乙方不负责具体项目和日常上班工作,仅为甲方提供技术顾问服务。

  二、乙方工资待遇

  甲方聘用乙方期间,每年工资总额为税后:人民币 元整/年(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 证为 元,证为 元);在本协议签订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两证齐全,注册成功后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尾款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乙方具体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职责

  1、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及文件:

  (1)执业资格证原件、资格证;(2)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扫描件);(3)毕业证复印件、职称证(提供扫描件);(4)一寸彩色相片八张(或证件照电子档)等相关资料,以及注册需要的其他资料;(5)乙方仅在甲方注册或报审、年检、检查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原件;(6)注册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2、聘用期间,乙方有义务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配合考安全员B证,继续教育学习及安全员报名考试等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每年必需的继续教育和注册地业务培训报名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均由甲方承担(食宿费标准以培训当地基本消费为基准)。若当地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按当地公司同等工龄资历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社保标准为乙方缴纳。

  3、注册手续及申报资质完成后,乙方的资格证及注册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保管期限为 年,合同到期终止后,甲方无条件将保留资料交还给乙方),大学毕业证书等其它证书原件由甲方在注册中心受理注册资料后当日返还给乙方,甲方可留彩色扫描件使用。若甲方在以后资质审查需要原件核对的,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甲方承担乙方的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4、乙方提供证书使用的范围仅用于甲方资质申报、年检、主管部门检查,若需参加投标龙岩市区范围内每次200元,参与县市投标补贴车旅费、吃、住等计500元。

  5、在甲方办理资质增项、升级或年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需要时,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证书、证件等的复印件或原件(视甲方需求),如需乙方到场办理,则由甲方负担乙方的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6、甲方在注册当天为乙方出具协议期满时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变更注册证明,方便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办理变更注册的手续。转注册的时候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好转出手续。

  7、甲方承担注册手续过程中的基本费用(包括报名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如需乙方配合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乙方可亲自送去办事现场,也可以以邮寄方式寄送到甲方现场,办完事当天取回。甲方须提前一周时间通知乙方。

  8、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和毕业证丢失的,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1)如因甲方过失至乙方学历证书丢失或损毁的,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资格被吊销或失效的,甲方应赔付乙方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如发生上述第(2)项情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津贴不予退还。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赔偿金。

  2、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甲方支付乙方的预付订金不予退还,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证书等资料。

  3、对于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注册失败,乙方应予退还所有已收到的费用(包括预订金、交通费、食宿费等),甲方归还乙方在协议中留存甲方保管的注册材料。

  4、乙方应在本协议期满后才可以变更注册或注销,不得提前终止协议,如要提前终止协议,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并退还甲方协议期内剩余时间的相应工资。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退还所有已收到的费用(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五、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自动失效。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造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以甲方聘用乙方出任甲方指定企业顾问的方式进行合作。

  第二条: 合作期限: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壹年,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止。

  第三条: 合同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本合同款计算以合同期限为依据按年计算,费用为人民币 8000 元/年,大写: 仟元整/年(税后)。

  2、 双方协商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000 元,大写: 捌仟 元整(税后)。

  3、 付款方式: (1)甲方于合同签定当日支付乙方顾问服务费人民币3000 元,大写: 叁仟 元整。 (2)顾问服务费用余款人民币 5000元,大写: 伍仟 元整于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成功注册当日一次支付(税后),并电汇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卡中。

  卡号:

  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合法企业。

  2、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甲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料。

  3、须为乙方提供注册成功后的注册章原件,注册证书复印件。(网上公告领章之日 起一个月内)

  4、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5、甲方仅将乙方证书仅限于企业资质申报,年审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用,除此之 外,甲方在未取得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关资料挂靠工程或其它不在协议内容中的赢利性行为,否则,由此出现的任何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6、 甲方承担为乙方指定的顾问企业的违反本合同顾问工作范围的连带经济、法律责任

  7、 甲方应无条件在顾问期满后为乙方变更提供必要协助,并为注册人变更注册提供 便利条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协助办理。

  8、 甲方确保乙方所提供材料的保密性、完整性、合法使用性。

  9、 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实时了解所提供顾问工作范围内内容,甲方须给予全力配合。

  10、乙方的注册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合同期满后,甲方负责完整无误退还乙方所提供的顾问材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不予退还。

  12、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使用乙方的所有证件或材料的复印件,否则,由此对乙 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需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办理书面签收,并加盖甲方公章。具体清单如下:

  (1)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大小一寸彩色相片各4张;

  (3)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一份;

  (4) 注册建造师现有注册单位解聘证明和考试合格证及执业资格证

  (5) 个人简历一份;

  (6) 学历证书原件及验证原件一份;(当日验收完毕归还)

  (7) 尽力提供其他顾问所必需材料。

  2、 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 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均为原件)的唯一全权使用人。

  3、 乙方不得无故中途毁约。

  4、 聘用期间,乙方的工作制度为不坐班制,乙方自愿承诺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生的 与自身人身及安全等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 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及安全生产考核业务需要时, 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文件、学历文凭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办理和考试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建设部临时性突发检查除外),乙方应根

  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按每天300元人民币补偿(车费凭车票报销),该费用不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承担顾问材料的合法使用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企业在工程项目施 工中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甲方企业承担。与乙方一概无关。

  2、 乙方如无故违约,则顾问材料将不予以退还(如乙方提前与甲方沟通并进行书 面协商,此条款作废)。

  3、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应 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损失按如下方法计算: (1)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发证机关报告并补办,相关 手续和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 (2) 资格证、注册证被吊销:甲方除按人民币80000.00元整,大写:捌万元整对乙 方进行赔偿外,还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以上标准为单证,双注册证赔偿需翻倍)。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 如不能成功注册,则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支付的顾问费3000元,甲方在收到退 还款的当日将乙方的所有证件退还给乙方。注册成功后,此3000元顾问费自动转为应给乙方的报酬一部分,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其余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书复印件由甲方保管,合同期满一周内一次性交给乙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发生的 所有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 解聘、续聘: 甲、乙方双方不得提前提出解聘的。聘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商量是否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九条: 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解聘。聘用工资及相关费用付清及注册 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原件、执业手册原件、建设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原件等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完整交还乙方后失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建造合同 篇4

  甲方(单位):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执业资格持有者)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乙方同意将其本人二级 (填写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通过甲方在国家有关机构注册,注册期限为 壹 年,注册津贴标准为税后( )元/年(人民币大写: 万/年),自注册成功当日起计算一周年。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及证明文件: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报名表(原件)、个人简历一份、注册印章原件(变更注册)、职称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安考证(原件变更)。

  2、变更注册需要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及原单位转出手续。

  3、其他注册所需的资料(职业道德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

  4、一寸彩色相片4张。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相关原件资料,经审验后,向乙方预付押金 3000 元(人民币大写: 叁仟元 整),如因乙方原因未注册成功,此款由乙方全额无条件直接退还给甲方;如注册成功,甲方支付的预付押金转为注册津贴。

  2、执业资格在网上公示注册成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当年注册津贴余¥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待乙方注册到成功领取注册证书及注册章和考完安全生产B证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注:乙方提供银行信息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卡号:

  第四条 注册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的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注册印章交还给乙方。协议期间,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使用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仅限于本公司的资质保级、升级、年审等用途。在甲方保管乙方证书期间,甲方对外使用乙方证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证书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乙方因为证书的遗失而给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第五条 甲方、乙方的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给甲方的各种证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是唯一注册单位。

  2)在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审查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学历文凭等相关材料,甲方应至少提前5-10天以本协议乙方预留的电话或E---mail地址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必须及时为甲方提供。

  3)甲方按时支付给乙方注册津贴,甲方无故拖延的,每拖延一个月,应额外支付乙方人民币每月1,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月),超过15天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扣、减乙方注册津贴。

  4)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按时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

  5)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不得以劳动关系为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6)甲方需办理社会保险时,乙方需配合甲方办理,费用甲方承担。如果乙方无法配合甲方购买社保而造成注册不成功。在乙方退还甲方的定金,甲方退还乙方所有原件后,双方协议解除。

  第六条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办理相关教育、培训、考试等事宜。甲方应提前5-10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费用由甲方按每天补贴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佰元)于乙方。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由乙方考取安全B证,所考的安全B证只许用于资质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用。

  第七条 如本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双方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注册转出相关手续。甲方应返还乙方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其他甲方保管的乙方相关证书。还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变更注册事宜(盖章同意转出并出具利于变更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如因甲方的不配合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变更注册,甲方支付乙方延误期的工资(工资标准视同合同有效期工资待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注册失败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无效,或因乙方原因耽误甲方使用证书(原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力。

  2、本协议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确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协议的,双方均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以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乙方必须退还给甲方当年的注册津贴以及为其支出的注册费、印章费、延续注册费、继续教育培训费等,且赔付给甲方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协议的`,甲方必须支付乙方一年合同的聘用金,且赔付乙方违约金 2万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资格证、注册证丢失或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应负责为乙方补办;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须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到证书发下来为止。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 伍万元整;资格证吊销,甲方赔付乙方 伍万 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甲方一概不负责。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只用在甲方办理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年检方面,不得用到甲方具体工程项目,乙方也不参予甲方所有具体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务和甲方确要将乙方二级建造师证书用到工程项目上那就另行双方协商按市场操作。

  2、合同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甲方不同意续聘,需提前20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证书注册不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注册失败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乙方的一切证书原件交还给乙方。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东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涂改,此合同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

建造合同 篇5

  国家财政部出台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等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试行。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建造合同进行企业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针对性较强,主要针对施工企业的行业管理特点:产品单一,生产周期长,有的建筑物施工周期要跨越不同会计年度。

  一、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

  由于施工企业具有生产分散、 流动性较强等特点,其组织结构相 对于其他企业来说,有其独特之处。目前,改制后的国有施工企业一般分为四级核算单位,即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拥有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直接对投资者和国家主管财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发生经济联系,但由于投资人的一部分权益已不在公司的会计账簿上反映,因此,只有汇总其下属的分公司的会计报表才能完整地反映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和财务状况,因此,股份公司并不直接进行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

  分公司由原来的工程处改造而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但它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拥有相对独立的财产和生产经营资金,其资金的主要来源是股份有限公司拨付的,也包括从外部负债取得的资金。但分公司作为管理机构,并不直接核算工程收入和成本,因此,不能成为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主体。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的特殊的组织形式,是分公司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临时组建的工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建造合同与发包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并收取工程价款,向工程队拨付备料款,保证其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可以说,项目经理都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通过对资金的管理,最能直观地反映工程收入和成本,所以,应该是建造合同的主要会计核算主体。

  二、执行建造台同应做的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对建造合同的管理。实行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发包单位与承包企业要规范建造合同的签订,保证建造合同的执行,减小合同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使双方经济利益的及时流入。此外,施工部门应加强对合同执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因变更设计、非可控因素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变化应及时取得发包单位的签认,以便财务部门及时、准确地计算合同收入,真实反映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

  2、提高对成本的预测与控制能力。施工企业应利用实施建造合同的契机,将成本预测与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目前施工企业应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目标成本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营管理目标,同时兼有目标属性和成本属性。目标成本应由会计部门会同行政管理、采购、劳动工资、工程等有关责任部门,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在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内外环境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共同确定。制定目标成本,既有助于在实行具体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时准确估计合同总预算成本,又可加强成本管理,挖掘企业潜力,还可用于评价和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可以说,目标成本是实现企业内部机制与市场对接的关键。

  3、做好建造合同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首先,应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制定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其次,必须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建造合同研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于未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必须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对于未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未完合同成本与已完合同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三、会计准则区别于现行财务核算

  1、该会计准则明确指出由于“建造合同的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于不同的会计年度,因此本准则的主要问题是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分配计入实施工程的各个会计年度”。同时明确规范:“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

  施工企业现行财务核算的要求是:在会计核算期末必须依据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年度工程结算书,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于需要签字确认的经济文件,任何单位均都很慎重,因此很多合同的建设单位不愿在年度工程结算书上签字确认施工企业该年度完成的工作量,这就导致目前很多施工企业年度工程结算书是没有经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结算文件。施工企业一般习惯上把此类年度工程结算书称为“内结”。而依据“内结”年度工程结算书进行的财务核算,审计部门均提出质疑。依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施工企业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前提下,企业可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意味着跨年工程的年度工程结算可以无须再经建设单位确认。该准则这一要点体现:在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同会计年度的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划分,施工企业可自行确认,并可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即会计年度财务核算的依据。该准则这一要点体现建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核算程序简化,但与此相对应的是:该准则对建造合同执行结果的核算程序的强化。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明确规定该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合同完工后,“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后结平。

  该准则要求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的价款,并明确规定该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在合同完工后“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后结平。该准则对上述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账务处理的特殊规定,体现对建造合同执行结果的核算程序的强化,体现对建造合同执行过程的系统跟踪核算管理的特殊强化。施工企业现行财务核算对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强调的是会计年度的核算结果,因此,在会计账务处理上,无论工程项目是否跨年,在会计年度核算期末,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均结转本年利润核算,对跨年工程项目的逐年合同收入和费用在会计账务处理上不作连续的会计记录。如要对跨年竣工工程项目的收入和费用进行竣工工程成本考核,须通过对历年会计报表反映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施工企业现行会计账务核算模式反映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关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要求。很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经济合同规范经济行为的原则。

  3、开单结算的会计处理不同。本准则针对开单结算的处理应考虑到提供的信息量因素及有用性等方面的原因,在会计处理上有了很大的改变。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将开单结算与收入确认同时进行核算,即开单结算时借记 “应收账款”科目,贷记 “工程结算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已结算工程成本,借记 “工程结算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施工企业实行本准则面临的问题

  1、企业的收入与赋税时间不一致。本准则是按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虽然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更能准确地核算施工企业的经营业绩,但确认的利润要立即缴纳所得税,在目前工程款收入远远滞后于工程完工进度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用于赋税,这对于资金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施工企业,好比雪上加霜。

  2、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有限。实行建造合同,并不仅仅与财务部门有关,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准确预测合同收入和成本,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而目前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还很低,管理手段也很落后,有可能降低建造合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建造合同的不确定性相当大。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价值较大,生产周期很长,经常发生工程变更,引起合同总造价的变化;此外,合同实际成本受市价的影响也较大,难以准确预计,影响了完工进度的计算。

  4、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还不规范。最近几年,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市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发包方故意拖延工程结算时间,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现金流入,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建造合同 篇6

  甲方(雇主):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二、甲方权利义务

  1、为乙方提供上岗机会。

  2、为乙方保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章。

  3、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为乙方补办资格证、注册证。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并经过相互协商共同解决。

  三、乙方权利义务

  1、应于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一、二寸彩色相片、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或)考试合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其他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及原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如有)、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乙方对其提供的证书及材料负责。

  2、配合甲方进行建造师上岗所应参加的各类培训。

  3、有项目上岗的,若有要求建造师必须到场的需参加。

  4、乙方不得在同行业中其他单位岗位任职。

  四、劳务报酬

  1、提供劳务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______元整,每月付______元整,年底结清。

  2、若有项目上岗,按照工程项目规模每月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结合市面价格面议。

  3、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_______日。

  五、保密约定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期内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密,并自愿承担泄密而导致甲方名誉及经济的一切法律和经济损失。

  六、合同的解除

  1、协议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

  2、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______日内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自己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相关培训费用。

  七、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有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

  八、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造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二级建造师) 身份证:

  甲方因工程业务拓展的需要特向社会招聘建造师。乙方的条件符合甲方的要求。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愿意应聘在甲方单位任职建造师相应的岗位工作。为认真履行各方的职责,签订合同如下:各方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贰 年。 贰年聘用期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如需续聘,甲方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合同无效,甲方须归还乙方所有证件(印章)以及及时配合乙方办理变更所需要的资料、手续,不得拖延。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聘用期内及时做好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各项审验和培训工作,并承担聘用期间的审验和培训费。

  2、薪资待遇

  二级建造师薪资待遇: 元/年(大写: ),合同期限为叁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元(大写: )(税后)。乙方建造师与企业在浙江省厅办理建造师变更注册手续办完后,甲方在一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贰 年共30000.00 元整(RMB 三万元整)。

  招投标、会议等如需乙方到场参加,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差旅费如有发生按实报销,出差补贴 元/次。如工程中标,甲方支付乙方项目奖 元 (大写: )(税后)。

  建造师的证书和职业资格章保管在甲方处,甲方在有关要求需履行建造师资格印章等权利时必须事先告知乙方本人同意,否则造成有关纠纷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1、准时参加配合甲方的招投标等活动;

  2、积极参加工程中标后,甲方工程建设中需要乙方出席的相关活动和会议。

  3、建造师的证书和职业资格章保管在甲方处;

  4、乙方保留一切因甲方履行建造师职权的知情权,甲方应及时将履行情况告知乙方。

  5、通讯、住址等的信息变更及时通知甲方。

  四、合同的解除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合同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需要变动合同,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在下列情况下,双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所需的证书资料及不能及时配合甲方需要的,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索赔内容包括已支付的未履约时间段的聘用费及由于乙方不配合造成的甲方损失;

  (2)甲方不能按期及时支付乙方相关的薪资待遇,乙方可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3、非双方原因未最终注册成功,双方互换证件后本合同解除。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合同期内在除甲方以外的单位再行注册建设部注册类执业资格的,影响甲方经营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及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2、在合同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相关薪资待遇,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伍仟元整。甲方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申请办理变更注册。

  3、乙方无故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符合浙江省关于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违约金伍仟元整。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在职期间,承担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在投标、中标后的施工中到保修期终止前所致的工程质量、安全等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2、合同期内如果乙方因参加配合甲方的招投标及会议等活动造成的意外事故,甲方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乙方的损失。

  3、本合同有不尽之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8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零 个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户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 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职业危险,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盒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 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乙方享受国家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 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法》第

  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9

  长春图书馆分馆是长春图书馆在馆外设立的读者服务场所,在业务上接受长春图书馆的指导与检查,在行政上隶属其主管部门。为确保分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长春图书馆与分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长春图书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负责对分馆进行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

  2、负责技术支持,包括:计算机管理软件的选择、安装、技术指导、维护等;

  3、首次提供图书500册;提供较新期刊1000册;

  4、定期为分馆流通图书、期刊;

  5、不定期为分馆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录光盘等资源。

  二、分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提供一处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馆舍;

  2、保证年购书经费在20xx元以上或筹集有利用价值的书刊200册以上;

  3、设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分馆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清点藏书,办理交接手续;

  4、分馆需与长春图书馆办理集体借书手续,每次可借200—500册书刊;

  5、每年开馆时间不少于100天,每年发展读者不少于100人;

  6、每年组织读者活动不少于2次。

  7、书架(单面6层,每个书架可放置图书400册)需5个以上;期刊架(单面6层,每个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种)需2个以上,并配备相应的报纸架、阅览桌椅等专用设备;

  8、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配置计算机,并通过网络与长春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

  9、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长春图书馆,确保统计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

  四、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双方对协议无异议,可自动延长

  五、协议解除之后,分馆需返还长春图书馆为其配置的相关设备及文献。损坏或丢失设备需按原价进行赔偿;丢失、损坏长春图书馆的书刊需按长春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本协议未列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长春图书馆 分馆

  公章公章

  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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