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025-02-06 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4.4.3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4.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办公室依法及时办理。

  4.4.5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办公室一份备案。

  5、合同的变更、解除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5.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5.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5.2.3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2.4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2.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5.3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5.4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6.合同的履行

  6.1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6.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6.3.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6.3.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3.3丧失商业信誉;

  6.3.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4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6.4.1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帐,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6.4.2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7.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7.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7.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和总经理。

  7.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

  8.合同的日常管理

  8.1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8.2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办公室、销售部、采购部各保管一枚,分别编号。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8.3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办公室随合同保管。

  8.4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

  本合同项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合同项目的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风险,提高效率。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立项与审批

  2. 项目规划与执行

  3. 合同变更管理

  4. 风险控制与应对

  5. 项目监控与评估

  6. 文件管理和归档

  内容概述:

  1. 合同立项与审批:明确合同项目的申请、评估标准,以及审批流程,确保项目的合规性。

  2. 项目规划与执行:规定项目计划制定、资源分配、进度管理及任务执行的'具体步骤。

  3. 合同变更管理:设立合同变更的触发条件、审批流程和影响分析机制。

  4. 风险控制与应对:识别潜在风险,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响应计划。

  5. 项目监控与评估:设定监控指标,定期进行项目绩效评估,确保项目目标达成。

  6. 文件管理和归档:规范合同及相关文件的保存、更新和存档,便于日后查阅。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3

  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终止等全过程,确保企业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企业能够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保障自身利益,并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内容概述:

  1. 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在合同签署前的审核职责。

  2. 合同起草与审查:规定合同条款的拟定标准,强调法务部门对合同内容的`法律审查。

  3. 合同签订:设定合同签订的程序,包括合同签署人的权限、印章管理和电子签名的应用。

  4. 合同履行监控:建立合同履行的跟踪机制,定期评估合同执行情况。

  5. 合同变更与解除:规定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及流程,防止因不当操作引发的纠纷。

  6. 合同纠纷处理:设定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7. 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合同文件的归档、保管和查阅制度,确保合同信息的安全。

  8. 法律培训与合规意识:定期对员工进行合同法知识培训,提升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4

  签订合同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它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降低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内容概述:

  1. 合同起草:规定合同的基本结构、内容要求,以及如何根据业务需求制定合同模板。

  2. 合同审查:明确合同审查的流程,包括法律合规性、商业条款的合理性等,以及审查人员的职责。

  3. 合同签订:规定合同签订的'权限,明确授权书的格式和使用,以及电子签名和线下签字的规范。

  4. 合同执行:设定合同履行的监控机制,包括进度跟踪、风险预警、纠纷处理等。

  5. 合同变更与终止:规定合同变更的申请、审批流程,以及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6. 合同存档与查询:设定合同文件的存储方式、期限,以及员工查询合同的权限和流程。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5

  酒店采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酒店运营所需物资和服务的稳定供应,优化成本控制,提升运营效率。通过规范化的采购流程和严格的监督机制,该制度能有效防止资源浪费,保障酒店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管理:确立合格供应商的筛选标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绩效,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可靠。

  2. 采购计划:根据酒店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合理预测需求量,避免库存积压或短缺。

  3. 采购流程:明确从需求提出到合同签订的每个步骤,包括询价、比价、议价、合同审批和执行等环节。

  4.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保护酒店的合法权益。

  5. 库存控制: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实施有效的库存监控和盘点,减少损耗。

  6. 成本控制:通过对市场行情的持续跟踪,实现价格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7. 质量控制:建立验收标准,确保采购物品符合酒店的质量要求。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6

  地产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营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从合同的起草、审批、执行到后期管理的全过程。这一制度旨在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公司的利益。

  内容概述:

  1. 合同起草:规定合同的格式、条款设置、主要内容以及起草人员的'职责。

  2. 合同审查:设立专门的法律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进行合同的法律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3. 合同审批: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审批权限,规范审批流程,防止未经授权的合同签订。

  4. 合同签订:规定合同签订的程序,包括签字、盖章、备份等环节。

  5. 合同履行:制定监控机制,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约行为。

  6. 合同变更与解除:设定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纠纷。

  7. 合同档案管理:规定合同的存储、检索、销毁等管理措施,确保合同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8. 法律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培训,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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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与外部各方的法律关系,包括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合同的合规性、有效性和执行效率,以降低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

  内容概述:

  1. 合同起草: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内容合法、公平,符合企业策略。

  2. 审核审批:设立专门的法律部门或人员对合同进行法律审查,确保无法律漏洞。

  3. 合同签署:规范签署流程,防止未经授权的合同签订。

  4. 合同履行:监控合同执行情况,处理违约行为,维护合同权益。

  5. 合同变更与终止:设定变更和终止的`程序,保证流程的公正和透明。

  6. 合同存档:建立电子化或纸质化的合同档案系统,便于检索和管理。

  7. 法律培训:定期为员工提供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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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制定标准化合同模板:根据行业惯例和公司需求,制定统一的合同模板,减少合同制定的复杂性。

  2. 建立专业合同管理部门:配置专门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核、执行和管理,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3.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全员合同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4. 强化监督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 创新管理手段:利用数字化工具,如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电子化管理和追踪。

  6. 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公司的工程项目提供坚实的保障。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9

  1. 保障权益:劳务合同制度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因理解歧义导致的'纠纷。

  2. 规范管理:通过制度化管理,企业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降低管理风险。

  3. 维护稳定:明确的合同规定有助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降低员工流动率,保持企业运营稳定。

  4. 法律保护: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操作引发的法律纠纷,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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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劳动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大区、分公司、子公司、所属部门等等。

  第三条职责

  1、各大区、分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定期跟踪、检查本部门员工劳动合同状况,及时通知、并办理本部门员工的劳动合同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负责把签署好的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相关文本提交到集团盖章、鉴证;负责将盖章、鉴证后的相关文件返还员工本人。

  2、人事服务专员:负责属地各部门新员工的劳动合同首次签订;负责审核各部门提交的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相关文件;负责所有合同文本的盖章存档、备案;负责定期检核本属地各部门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3、公司法务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起草公司标准的劳动合同文本,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函件等模板及其他法律手续的办理;处理劳动仲裁、人事纠纷;提供其他涉及法律、政策方面的支持服务。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4、公司与员工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凡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予录用;

  第五条劳动合同订立形式

  公司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个人档案一份,公司员工档案一份。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原则上不得聘用,已经聘用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劳动合同,员工拒绝补签的,应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第六条劳动合同订立主体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原则上为员工服务部门所在公司(包括集团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或学院等等。集团

  公司高级管理者、分公司或子公司第一负责人、学院第一负责人、大区第一负责人及集团公司外派干部均与集团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条件

  拟聘用人员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1.携带《入职通知书》,并能够真实提供《入职通知书》中要求的`全部个人信息资料;

  2.入职体检符合要求;

  3.了解并同意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类型

  劳动合同氛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首签和续签):

  1、管理类和技术类岗位:劳动合同期限六到十年。

  2、营销类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三年。

  3、生产、职能、安装类岗位首期劳动合同期限为四年;

  4、因部门业务需要不适用以上两条规定的,经部门主管领导核准后,可视实际情况确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包括首签和续签):

  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公司将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根据岗位需要部门与员工协商一致后,有部门申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可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订立内容

  公司采用公司统一制定并在各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的标准劳动合同文本。对于不能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标准劳动合同文本的各公司大区/子公司,将采用当地劳动局监制的标准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附件为公司统一制定的附加条款。

  劳动合同附件可包括:《员工保密协议》、《员工培训协议书》、《员工手册》、《入职承诺书》、公司其他规则制定。

  第十条关于试用期的约定

  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对试用期的约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到六个月,但不可超过六个月;

  4、与同一员工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特殊引进人才,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批准后可缩短或免除

  试用期;

  6、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

  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7、试用期表现优秀的员工,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批准后可提前转正。

  第十一条竞业限制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公司可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公司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期限一般6—24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

  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补充协议》的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如公司要求其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则公司按协议决定每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保密协议中已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所在部门应在离职审核表中明确是否需要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如需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由公司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补偿金数额等。

  第十二条脱密期

  公司外派至国外工作的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出国脱密期)》,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6个月内,公司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并采取相关脱密措施,员工服从公司的脱密措施安排,并在上述6个月的脱密期满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执行脱密期协议人员不再履行原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变更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内容调转:如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学院等不同法人主体间调动,员工应与调入公司或学院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及约定事项可与原合同相同,也可由双方协商重新确定。

  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申请专业技术培训或在职进修与公司约定服务期的培训协议的,期限先于《员工培训协议书》约定的服务期前届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服务期限届满时止。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原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公司继续承担。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解除

  1、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内,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公司提交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内可提前三日),与公司约定了脱密期的员工,提前通知时间以约定为准。

  3、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或符合法律规定条件时,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续订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60天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续签一件,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45天书面通知员工,并与员工本人沟通续签意见。双方均书面同意续签后,由业务单元人力资源负责人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审批》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组织员工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将续签后的劳动合同文本提交给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由部门人力资源负责人提交给区域/集团人事专员。区域/集团相应的人事服务专员将负责劳动合同文本盖章、鉴证。并将完成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由各分公司、子公司、大区人力资源负责人返还给员工本人。

  第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支付。

  第十八条员工违反竟业限制协议约定或培训协议服务器的约定,公司可以收取违约金,具体按公司相关制度及双方协议的约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管理为公司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采用属地化管理原则,即公司大区/分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本地区各业务部门的劳动合同实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劳动合同版本的启用和变更均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任何对保密协议、约定事项及合同订立规定的更改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履行、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可通过工会过职工代表与公司协商解决,工会及职工代表充分履行调解职能。

  第二十四条经工会或职工代表调解无效的争议,员工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1

  一、合同审核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1)合同审核的责任部门主要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

  2)合同审核实行各责任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核会签的责任制原则。

  2、业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通过背景调查核实签约对方的资格、资质、资信情况等与合同履行具有重大关系的事项。审查营业执照、批准文件、许可证明、授权书等书面材料时,应当核对原件。

  2)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等其他非法务条款。

  3、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履行合同资金安排的可行性、合理性。

  2)相关税费安排的合理性、上市合规性。

  4、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合同的形式。

  2)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3)合同的效力。

  4)其他法律条款。

  5、合同审核后的处理

  1)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或遗漏的,应退回发起部门;材料不齐全的,通知发起部门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补齐。

  2)合同发起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部门审核意见相冲突的,一般性问题由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协调,重大问题需报请共同上级决策。

  3)倒签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合同内容不予审核。同时,发起部门需详细说明合同倒签的具体原因并确保合同条款与实际履行情况相符。

  二、合同签约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1)合同签约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分工负责。

  2)合同签约过程中,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故意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签约文本

  1)除能即时清结的小额经济事务外,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2)对外签约所使用的合同文本,必须编制合同序列号,以便于查询。

  3)原则上集团有标准文本的,应使用集团标准文本,如确实无法适用集团标准文本,发起部门应详细说明原因。

  4)合同最终签署文本应保证是清晰版本,无任何修改痕迹。

  5)合同签约经办人需确保签约文本与会签审核后的文本保持一致。否则,经办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

  3、签约流程

  1)签约文件经审核确认后,由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份数打印合同文本。

  2)合同盖章前,需根据公司的印鉴管理规定提交《印鉴会签单》。未经印鉴会签审核,不得擅自在任何合同上加盖公章。否则,印鉴保管人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

  3)合同签署份数原则上根据签约方数量确定。合同签署后,发起部门需留存合同原件(至少一份),并根据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可视情况各保留一份合同复印件。

  4)原则上合同由对方公司先行签字盖章,如确需我司先行盖章,经办人应在《印鉴会签单》上注明,并跟踪合同相对人签字盖章情况,于3日内完成合同相对人盖章及合同回收工作。

  4、签约要求

  1)合同的签署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加盖骑缝章。

  2)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

  如签约方是公司,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骑缝章。

  如签约方是个人,应由本人亲自签署(应使用黑色水笔或中性笔,杜绝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笔)并在签名处加摁指印确认以及在合同文本上加摁骑缝指印。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签署的,须由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员代为签署。

  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已经签署的合同进行修改的,应采用补充协议形式;如确需在原签署合同中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由签署双方盖章或签字并按指印确认。

  5、监督检查

  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对已签署合同进行审核,如发现签署的合同不符合集团要求的,应及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修正,以保证合同签署的规范。

  2)集团将不定期对合同审核及签署情况进行抽查。

  3)经查实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及直接主管,将按下述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已签署的合同未及时移交导致遗失的,每发生一例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擅自签署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与责任,并给予开除处分。如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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