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消防合同 篇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
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
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消防合同 篇2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强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与承租户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合同书,明确内容如下:
一、承租单位应按“谁主管,谁责任”的原则,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
二、承租单位每月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限期整改。
三、根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冬防119”等专项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承租期间必须搞好自已的生产经营工作、安全保卫、货物保管保险工作、必须遵守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用火、用电等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五、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严禁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搭建工棚等,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
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隐患,并可协助乙方进行有利的整改。如违反上述安全规则,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3
第一条:
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条: 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 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 点部位 ,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 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 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 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用火,2.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 安全疏散指5. 示标6. 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 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 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 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 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 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 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 灭火预案。
第七章 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及防火卷帘
四、 工程造价: 万元整( 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 甲方:协助乙方安排现场施工的用水、用电等合理要求,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乙方协助甲方火灾自动报警项目的消防建审工作,乙方应提供所需资料。组织好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具进场。
三、 乙方必须注意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件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甲方使用需要。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现场实际施工;
二、 乙方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通过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验收;
三、 工程用消防设备产品需具有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第五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合同签定之日甲方预付工程款 元整( 元),材料进场后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时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工程通过省消防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应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工程通过消防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的 %,留 %作为质保金。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报当地消防监督部门验收,乙方负责协助甲方整理有关报验收资料。
工程在一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保服务(人为因素除外),质保期满后乙方可以对本系统工程进行有偿维保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负责赔偿修理或返工,费用自理;
二、 甲方的责任:未能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就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劳务施工。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按项目部规定合理时间完成;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入条件,不能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因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四条 工程价款
1、室内消火栓系统280元/套;喷淋系统75元/个;室外消防管道20元/米;自动报警系统75元/点位;应急照明65元/点位;室外栓260元/套;水泵接合器280元/套;气体灭火系统1200元/套;
2、以上价格的工程内容以20xx年7月2为界线,7月2日以前的应该完成的由甲方保质保量的移交给乙方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若因前期工程不到位而造成工作量增加的总价在3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3000元则由甲方负责;
3、主材由甲方提供,辅材由乙方提供,详见附表;
4、室外管网安装开孔开洞、挖沟、回填补洞均由甲方负责;
5、整个工程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远程施工费5万元整;
6、以上价格不包括任何配合费、机械费、垂直运输费、管道防腐内容,如要防腐另行计价。
第五条 工程结算方式
1、每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量,甲方收到乙方进度量应急时对其进行核实,甲方按乙方的进度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的80%在次月的5日之前足额支付给乙方;
2、本工程经消防检测验收或消防备案后三日内,甲方应对乙方的整个工程量进行结算,除去3%的质保金外,甲方应在消防检测验收后10日内付清乙方的所有工程余款;
3、3%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备案之日起满一年后,15日之内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图纸2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整改另行验收到合格,甲方没有及时到场验收的,视为合格;
3、乙方在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可适当的调整,同时也满足使用要求;
4、保修一年。
第七条 调试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消防检测验收;
4、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使用消防设施,甲、乙双方的移交就以提前之日算起,维修期也以当日算起。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足量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为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8、甲方应为乙方施工人员买够足够的保险金;
9、现在施工的加工材料甲方应派专人看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
3、及时报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5、堆放材料、机具、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乙方在施工时,安装工人必须穿戴由甲方指定的装束,并有醒目的`标志;
7、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材料部以书面形式报告材料计划;
8、乙方应保证其项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工资。因乙方管理不善,赞成工资不能发放到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3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 其它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如发生,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施工组织不力,不能保质保量完成进度计划,甲方有权随时撤换队,由此造成的甲方和乙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4、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4.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6、安全事故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由劳动部门仲裁。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合同 篇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xx年8月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责有关消防的各种检测;
3、组织对整个消防工程的报验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消防局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报批文件; 4、负责培训并按相关规定对所施工工程进行保修;
5、以上虽未载明,但为完成工程竣工交验,以上消防系统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供应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工作;
6、分包人应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消防部门要求,并顺利通过验收; 本次工程范围不包括:
1、油配电室引来的双路电缆,此部分电缆由其它配电专业负责引入泵房内的水泵控制柜; 2、消防水池、设备基础、水泵结合器井的土建施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需预埋(留)的管、预埋件、预埋套管及预留洞口的施工。此项工作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单;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预埋(留)的管、箱、盒、桥架及穿引丝的施工,预埋预留、墙面与预留洞的封堵等施工,由分包人配合承包单位施工完成。
5、不包含消防室外工程,消防水系统管道出墙1.5米以外的管道; 6、不包括地下消防水池进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月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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